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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织服装行业健康发展意见

针织服装行业健康发展意见

针织服装产业为我县传统产业,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促进针织服装行业健康发展,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做大做强针织服装产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三化”建设总体工作要求,通过建设服装产业园,搭建产业服务平台,规范、引导县内服装企业退城进园,全面提升服装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做大做响我县服装产业品牌,做强做大我县服装产业。

二、工作要求

1、加快建设服装产业园。结合赣县全民创业基地建设,在已建成的标准厂房区域,规划建设一个服装产业园。产业园要高标准严规划,建设成为集生产、加工、展示、销售和生活为一体的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国土局、建设局、民营企业局、红金工业小区、轻化纺产业办、针织服装协会。

2、加快“引企入园”工作。商务局要积极引导针织服装企业入园发展。今后原则上新引进的服装企业必须在工业园区生产发展。

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房产局、轻化纺产业办、红金工业小区、针织服装协会、各乡镇。

3、加快园区租厂工作。工业园要留出一定的标准厂房用于服装企业,租金实行政府补贴政策,补贴资金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租金期限为三年,期满后与市场租金同价。

牵头单位:民营企业局,责任单位:红金工业小区、财政局、轻化纺产业办、针织服装协会。

4、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积极引导服装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防范工作。加强消防、特种设备和建筑安全检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逐步清理“三合一”企业,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房产租给“三合一”企业作厂房。

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消防大队、质监局、城建局、房产局、工商局、针织服装协会。

5、把好企业准入关。对进入服装产业园区的企业,只要符合生产经营规定,在注册资本等方面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对针织服装企业登记、年审,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牵头单位:工商局,责任单位:红金工业小区、轻化纺产业办、针织服装协会。

6、加强教育培训。为了不断提高针织服装类行业员工素质,应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在今年年内完成2期培训,今后每年至少完成4期培训以上,以增强这一行业的员工素质,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牵头单位:就业局,责任单位:轻化纺产业办、工商局、消防大队、红金工业小区。

7、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扶持服装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针对全县针织服装业的发展潜力,只要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均享受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发展产业的相关政策。

牵头单位:轻化纺产业办,责任单位:消防大队、财政局、城建局、房产局、工商局、质监局、红金工业小区、针织服装协会。

8、加大品牌宣传。鼓励服装企业创建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在服装行业中创建品牌效应、扩大行业影响力、提高产业知名度,做大做强我县服装产业。

牵头单位:轻化纺产业办,责任单位:财政局、民营企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机构。调整赣县推动和鼓励针织服装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及服装行业所在乡镇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轻化纺产业办主任钟敏担任,具体负责行业发展日常工作。

2、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服务。推动和鼓励我县服装业的发展,做大做强我县服装产业。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推诿、不扯皮,积极为推动和鼓励我县服装产业谋发展,积极为我县服装产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3、加大产业招商。加大招商力度,走出去、引进来。引进有潜力、有创新意识的服装企业,在生产中不断发展、不断创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壮大我县服装产业、推动我县服装产业的发展、加快我县服装产业的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