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区政推广消防网格化模式的意见

区政推广消防网格化模式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我区经社会快速发展而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消防安全需求,创建以社会创新为动力、以提升防控能力为核心,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模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划分五级网格,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覆盖

网格精细化管理以区政府为“一级网格”,街道办为“二级网格”,社区为“三级网格”(在“三级网格”内划分若干责任片区),责任片区为“四级网格”(“四级网格”下辖楼院、单位场所),楼院、单位场所为“五级网格”。明确层级网格精细化管理的责任人、职责和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动态消防管理网络。

(一)区政府“一级网格”。区政府区长为全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的副区长为主要责任人。由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教育、卫生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监管、指导、检查、考核、协调,并实行区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包街道办制度。

(二)街道办“二级网格”。由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科、治安巡防队等工作人员组成,成立消防工作站。主要负责对“三级网格”、“四级网格”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及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社区“三级网格”。由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牵头负责,社区、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以及社区民警组成,成立消防工作室。主要负责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分包“四级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四)责任片区“四级网格”。由社区派驻专门人员牵头负责,社会单位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等组成,成立消防工作组。主要负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楼院、单位场所“五级网格”。是全区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基础网格,也是基层网格化管理的最终落脚点。责任人是辖区居民楼院的楼长、社会单位、“九小场所”的负责人、业主,主要负责本楼院、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明确七类主体,层级细化落实消防网格管理责任

(一)区政府。具体责任主体为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区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总体领导和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的分析研判,对二级网格消防管理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全区各项消防排查整治行动。公安、消防、安监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山东省消防条例》所规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二)街道办。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加强应急救援队、安全巡查员、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以及辖区消火栓、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火灾应急指挥平台等消防基础建设。

(三)综治办。主要负责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街道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街道安监科、派出所。街道安监科主要负责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相关问题按规定及时向派出所、消防大队移交处理;派出所按照规定履行社区、“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五)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本级社区居民家庭、单位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处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社区“五个一”建设,完成街道办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六)其他社会消防组织。应急救援队、安全巡查员、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积极发挥灭火救援事故初期处置、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服务职能。

(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居民、员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检查排查、隐患整改。

三、强化六项工作,提升基层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

(一)落实日常检查巡查。各层级网格消防力量要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经常深入到辖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保障辖区消防安全。

(二)组织集中排查整治。街道办要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组织所属网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全力清剿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和抗御能力。原则上,每个街道办每月要自行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三)加强消防设施建设。要加强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室、消防教育培训基地设施器材,以及应急救援队、消防巡查员、消防志愿服务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设施装备的配备;各街道办和社区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和使用;要在辖区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整好用。

(四)开展宣传培训服务。街道办和各社区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服务。要通过建立社区消防体验中心、张贴防火公约、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有形消防宣传阵地,服务群众需求。

(五)规范台帐登记管理。各层级网格消防管理人员要对辖区单位规范台帐登记,实行“户籍化”管理,按照职责范围对辖区排查单位基本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登记,对所排查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情况及其处理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登记,对辖区消防安全培训情况逐一登记。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街道办要依托信息化科技手段,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强化日常管理和调度指挥功能,提升基层网格化管理水平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逐一明确辖区各类社会防控力量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实现火灾事故及早发现、有效处置、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健全七项制度,规范消防网格化日常管理工作

(一)逐级分包制度。区政府领导负责一级网格,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分包二级网格,街道办领导分包三级网格,社区居委会领导分包四级、五级网格。街道办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负总责,街道、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全部深入四级、五级网格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培训工作。消防监督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分别沉入基层网格,配合指导街道办、社区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联防联治制度。公安、消防、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健全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街道办要充分整合社区安监科、公安派出所和综治办等监管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成层级联防联治体系;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定期检查制度。各街道办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排查火灾隐患,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按照确定的责任片区,每月对辖区单位、场所和住宅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保安、巡查队员和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该移交的由街道办消防工作站负责统一向公安派出所移交处理。社区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四)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街道办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各街道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社区安监科、工商所、派出所、综合办工作人员以及辖区重点单位等组成。消防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交流消防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应对措施。联席会议内容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存档。

(五)宣传教育制度。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各街道办、社区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本辖区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提高其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宣传、处置火灾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到消防站参观,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素质。督促辖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专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六)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各街道办要对辖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完好有效。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未经社区消防工作室同意不得移动。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七)督办移交制度。各街道办工作人员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重火灾隐患,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履行书面移交手续;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落实三项保障,推动消防网格化管理长效运行

(一)加强人员组织保障。要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街道办成立消防工作站,社区成立消防工作室,责任片区成立消防工作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探索建立灵活机制,保留业务骨干,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社会地位。

(二)加强资金装备保障。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开展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要将消防工作保障性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要加大消防装备资金投入力度,推动专兼职消防队、消防巡防队配足消防装备;要在社区增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器材箱,为街道专兼职消防队、社区消防巡查队购置必备的灭火救援器材。

(三)加强督导奖惩保障。区政府对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督导考核、奖优罚劣,每半年对街道办或辖区单位完成消防安全责任目标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开展不力,因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照规定逐级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