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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管理范文精选

支出管理

支出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共支出;用途;非经济因素

为什么需要公共支出?主要原因之一当然是“市场失灵”,这是现代经济学的常识,此处不必详述。我们特别分析一下法国经济学家萨伊的观点:“政府不应当为用钱而用钱。”(把这句话和“消费自动创造生产”这一著名观点对比起来思考,颇耐人寻味。)有些时候,一国财政盈余量极大,此时,年终就面临如何开支或消费盈余的问题。对于地方政府,此问题未能妥善处理的后果尤为严重。本年盈余多,下一年上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可能就会缩减;本级政府下一年财政支出预算因须提交立法机关议决,也有可能缩减。从前在宽裕财政环境下行动的政府突然需要精打细算,任何政府都不愿“陷入”这种境地。此外,在特殊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文化下形成特殊鉴人标准,大兴土木的“大手笔”成为官员有开拓精神、目光远大的标志,结果,节俭反而成了仕途上的障碍。“迫切需要将钱花出去”与“为用钱而用钱”,二者之间并非没有关联,接下来,公共消费的目的可从五个方面加以考察。

首先,民政与司法费用,换言之,维持政府运转的财政支出,其中包括执行职务必须的费用;公务员的薪俸——“官员服务的代价”;旨在维持官场规矩的花销等。

从常理看,公务员的薪俸应与他所提供的服务挂钩,提供的服务多而好,所得报酬就多。针对服务恰好缺乏适当的量化指标,以致往往采用上班时间(如一天工作八小时)这一单一标准。在实务中,公务员的报酬取决于职级品类,各层级公务员的工资从而制度化。“付出小的代价自然不要指望得到好服务,付出大的代价也不一定得到好服务。”这一点对于纳税人与公职人员之间的关系也适用。考察“官员服务的代价”应特别注意公职所带来的其他收益。吸引才智之士进入官僚系统的是公职所带来的地位、权力、荣誉,以及安定的生活。一国面临整肃吏治的难题,有如把希望寄托于公职人员物质欲望满足后的内省与自律,不如转向公职的非物质产物,如果公职确实能带来社会公认的真实可信的荣誉,如果公职人员对无形荣誉的追求胜于有形的物质,如果担任公职之使命的感召力能抵御权力的腐蚀,那么,这个历来依靠经济手段去解决却始终无法解决的困难就消失了。公务员薪俸固然是公共支出的必备项目,收入与服务之间的关系却不是单纯的公共经济问题。

维持官场威仪的开销是政府为自己的消费。政府办公大楼高大雄伟,前方辟出辽阔的大广场,如此格局,方能体现国家公共权力的威严。豪华的办公用具;各种繁文缛节;内事外事往来迎送,宴饮招待,极尽奢侈。这些事情,对某些国家的国民而言,再正常不过了。对政府、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权威的服从与信赖,在不同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文化下有不同体现。如果高高在上是国民服从乃至畏惧的前提,那么政府行事“平民化”,从而节省开支,其好处往往抵不上“平民化”所导致威信下降的危害,在极端情形下,后者甚至是政权更迭的导火索。对于维持政府“外观”的公共支出,也不能从货币支出与货币收益的角度去考虑,不妨杜撰一个名词,称之为“奢侈的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经济学”。

其次,陆海空军费用。常备军是一国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对内确保政权稳定的必备力量。随着劳动分工的发展,从军作战已成为职业,农民、地主、商人、资本家都不适宜临时从军,雇佣兵制逐渐为常备军制所取代。

常备军对于国家不可或缺,维持一支规模庞大的常备军是不小的财政负担。研发采用新武器,出国远距离作战等使军费更加高昂。除经济考虑外,常备军的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功能也不容忽视。常备军成为暴政的工具是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上常见的事实。如果军队过度介入非军事领域,成为一支活跃的社会力量,依靠暴力更换政府就可能成为惯例。出于减轻财政负担、确保社会内部稳定的考虑,常备军的规模及活动空间又须有所节制。

上面主要从经济层面,特别是劳动分工角度论述常备军问题。我们换个角度来思考。意大利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学家莫斯卡在他的代表作《统治阶级》一书中,设专章论述常备军。现代国家没有必要再维持规模超大的常备军。如果反战的道德观长久发挥作用,加之各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战争得以长期避免,那么,常备军还有存在的价值吗?莫氏以下述两个反问作了肯定回答:失去军队这一载体,军事精神和在军事生活中提纯的爱国热忱如何传递给下一代?常备军消失后,国家内部冲突的终极裁决力量是什么?

公共教育是公共消费的第三个领域。一般言之,教育因为不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而对资本家没有吸引力,关乎民族大计的事业既然无法依靠市场机制赢得投资,政府便该积极行动。

政府介入教育领域,产生两个问题。政府管理教育应持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教育如此重要,政府是否有权强制国民接受教育,至少接受初等教育?

企业的投入与产出可用货币来衡量,教育事业则不同。教育事业的产出是无形且长远的,她对国家、民族的功效也许要几十年,甚至数个世纪之后才会明朗。政府每年拨付一定款项支持教育,年终就要计量其产出,用打理企业那种铢黍必较的态度去看待国民教育事业,除了使教育工具化、资源化之外,不会收到任何良好效果。

在《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经济学原理》上册论述“放任原则的例外情形”一节里,小穆勒提出“政府应强制人们接受初等教育。”教育非生活必需品,在可消费可不消费之间,用穆勒的话来说,“在自发接受与拒绝接受的商品之间。”到底接不接受,该听取“高明者”的建议,政府就应当扮演这一“高明者”的角色。强制教育与个人自决二者之间的兼容性,这里不展开详细讨论,下面考察中国教育界的一个现实问题。在中国教育体制下,一个人小学毕业,升入初、高中,如果不能考入大学或大专,他接受十二年(小学六年,初、高中各三年)教育与仅仅接受六年(小学)教育,二者并无本质差别。从家庭经济和人生风险的角度考虑,后者也许机会成本更小。家长——一般是有自决能力的成年人——不让子女继续升入中学,或小学未毕业,便让子女辍学,不完全是非理性行为。相反,强制教育,确切地说,政府劝导家长供养子女至少完成大学教育,常导致下述结果:一家人举债供子弟求学,不幸18岁高考落第,十余年学校生涯养成的文弱体质却不能适应低学历者最易谋取的体力活了。上面稍显极端的论述揭示了一个更一般的问题:对于社会而言理性的行为,于个人是否有利?对于个人而言理性的行为,于社会是否有利?

财政支持教育与投资产业,性质完全不同;政府应当扮演“高明者”的角色,这些观点应该不会引起多大异议。对于不同类型的教育,政府不应当采取单一的管理模式,这也是现代社会的常识。读书、写字(不是写作)、算术是个人谋生的三项基本技能,由政府支持的初等教育应以教授这三方面技能为主。一个人掌握三者,即使不进一步深造,自立已无困难。富裕家庭的子弟从小可以从家庭藏书中获取知识,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接受父辈及家庭教师的培养,免费公立学校对他们可能并无多大意义。劳工阶层的子弟占学龄儿童的绝大比例,却没有前者的机会,政府应承担这个阶层的教育费用。从财政收入的角度看,这一庞大群体也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源头。

一个社会有幸享受高等教育的人少之又少,但以国家公共财政维持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并不是浪费。对于这些组织,要适当管理,使其不阻碍知识增长和教育改革。不过纵观人类教育史,大学却往往是妨碍知识进步的壁垒,先进思想只能在体制之外生长,很久以后,体制才会松开一条缝隙,一点一点接纳原先所拒斥的东西。可以说大学是时代思潮的实验室,各种保守观点、褊狭情绪都能在大学里找到温床。

政府重视初、中等教育,又不忽视高等教育,这便导致一个困难。财力有限的政府,应把财政资助的重心放在哪一边?在当代中国,免费义务教育、教育公平等的落实正实实在在地困扰着国民。

最后,个人出于私利(如送小孩到工厂当学徒)、兴趣而研究学问,自然无须公众负担学费。一些科目也不宜作为公立学校的必修课,萨伊点出的不适宜作为公费教育的科目是——宗教信仰。此前,英国的配第认为,宗教信仰关乎个人内心和行为之善,因为信仰,产生自律,从而不为恶。借教育来培养导人于善的宗教信仰,有利于社会福利的增进,所以“拯救人的灵魂、启导他们的良知所需要的费用”也属于公共经费。

公共支出的第四项用途是公共慈善事业。个人危难时是否有权利要求社会或政府救济?任何人面对不可预测的命运,都有可能陷入困境。眼下的富人有一天有可能也需要救济。公共慈善面向全社会,理宜由财政支持。私人出资兴办的慈善事业,可能拟定一些救助条件,如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等。政府承担的慈善事业对待求助者就不能设立此类“个性化”标准,这就是所谓的“公共性”;坚持入学机会均等的高等学校也有此“公共性”。公共慈善乃至社会保障实属阶层对立的缓冲机制,失去这一套缓冲,某一阶层的境遇日益恶化,而看不到希望,对立阶层的富足也无法长久保障。

公共支出的第五项是公共工程。无法准确估计公众从公共工程中所得的利益,其费用却可以估计。主要有三方面花费:土地、建造和维护。某些工程可省略若干项,如桥梁建设一般不需要土地费。公共工程开支方面有一个社会问题,财政拨付的款项在层层下拨过程中必然有损耗。这种损耗如何产生;各种公共工程中的损耗占财政最初拨款的多大比例;如何使损耗降到最小。这些问题须进行实证研究,这里不能全面分析。

“政府不应当为花钱而花钱。”公共消费或公共开支包括民政与司法费用、海陆军费用,还涉及公共教育、公共慈善、公共工程等领域。这些都是写进现代教科书的常识,上面从经济社会学的层面加以分析,根本上要表明:现实生活中的经济问题往往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如果要妥善处理,必须跳出狭隘的经济学的视野。

参考文献:

[1][意]莫斯卡.统治阶级[M].贾鹤鹏,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

[2][英]穆勒.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经济学原理:上册[M].赵荣潜,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支出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共支出;用途;非经济因素

为什么需要公共支出?主要原因之一当然是“市场失灵”,这是现代经济学的常识,此处不必详述。我们特别分析一下法国经济学家萨伊的观点:“政府不应当为用钱而用钱。”(把这句话和“消费自动创造生产”这一著名观点对比起来思考,颇耐人寻味。)有些时候,一国财政盈余量极大,此时,年终就面临如何开支或消费盈余的问题。对于地方政府,此问题未能妥善处理的后果尤为严重。本年盈余多,下一年上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可能就会缩减;本级政府下一年财政支出预算因须提交立法机关议决,也有可能缩减。从前在宽裕财政环境下行动的政府突然需要精打细算,任何政府都不愿“陷入”这种境地。此外,在特殊政治文化下形成特殊鉴人标准,大兴土木的“大手笔”成为官员有开拓精神、目光远大的标志,结果,节俭反而成了仕途上的障碍。“迫切需要将钱花出去”与“为用钱而用钱”,二者之间并非没有关联,接下来,公共消费的目的可从五个方面加以考察。

首先,民政与司法费用,换言之,维持政府运转的财政支出,其中包括执行职务必须的费用;公务员的薪俸——“官员服务的代价”;旨在维持官场规矩的花销等。

从常理看,公务员的薪俸应与他所提供的服务挂钩,提供的服务多而好,所得报酬就多。针对服务恰好缺乏适当的量化指标,以致往往采用上班时间(如一天工作八小时)这一单一标准。在实务中,公务员的报酬取决于职级品类,各层级公务员的工资从而制度化。“付出小的代价自然不要指望得到好服务,付出大的代价也不一定得到好服务。”这一点对于纳税人与公职人员之间的关系也适用。考察“官员服务的代价”应特别注意公职所带来的其他收益。吸引才智之士进入官僚系统的是公职所带来的地位、权力、荣誉,以及安定的生活。一国面临整肃吏治的难题,有如把希望寄托于公职人员物质欲望满足后的内省与自律,不如转向公职的非物质产物,如果公职确实能带来社会公认的真实可信的荣誉,如果公职人员对无形荣誉的追求胜于有形的物质,如果担任公职之使命的感召力能抵御权力的腐蚀,那么,这个历来依靠经济手段去解决却始终无法解决的困难就消失了。公务员薪俸固然是公共支出的必备项目,收入与服务之间的关系却不是单纯的公共经济问题。

维持官场威仪的开销是政府为自己的消费。政府办公大楼高大雄伟,前方辟出辽阔的大广场,如此格局,方能体现国家公共权力的威严。豪华的办公用具;各种繁文缛节;内事外事往来迎送,宴饮招待,极尽奢侈。这些事情,对某些国家的国民而言,再正常不过了。对政府、政治权威的服从与信赖,在不同政治文化下有不同体现。如果高高在上是国民服从乃至畏惧的前提,那么政府行事“平民化”,从而节省开支,其好处往往抵不上“平民化”所导致威信下降的危害,在极端情形下,后者甚至是政权更迭的导火索。对于维持政府“外观”的公共支出,也不能从货币支出与货币收益的角度去考虑,不妨杜撰一个名词,称之为“奢侈的政治经济学”。

其次,陆海空军费用。常备军是一国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对内确保政权稳定的必备力量。随着劳动分工的发展,从军作战已成为职业,农民、地主、商人、资本家都不适宜临时从军,雇佣兵制逐渐为常备军制所取代。

常备军对于国家不可或缺,维持一支规模庞大的常备军是不小的财政负担。研发采用新武器,出国远距离作战等使军费更加高昂。除经济考虑外,常备军的政治功能也不容忽视。常备军成为暴政的工具是历史上常见的事实。如果军队过度介入非军事领域,成为一支活跃的社会力量,依靠暴力更换政府就可能成为惯例。出于减轻财政负担、确保社会内部稳定的考虑,常备军的规模及活动空间又须有所节制。

上面主要从经济层面,特别是劳动分工角度论述常备军问题。我们换个角度来思考。意大利政治学家莫斯卡在他的代表作《统治阶级》一书中,设专章论述常备军。现代国家没有必要再维持规模超大的常备军。如果反战的道德观长久发挥作用,加之各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战争得以长期避免,那么,常备军还有存在的价值吗?莫氏以下述两个反问作了肯定回答:失去军队这一载体,军事精神和在军事生活中提纯的爱国热忱如何传递给下一代?常备军消失后,国家内部冲突的终极裁决力量是什么?

公共教育是公共消费的第三个领域。一般言之,教育因为不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而对资本家没有吸引力,关乎民族大计的事业既然无法依靠市场机制赢得投资,政府便该积极行动。

政府介入教育领域,产生两个问题。政府管理教育应持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教育如此重要,政府是否有权强制国民接受教育,至少接受初等教育?

企业的投入与产出可用货币来衡量,教育事业则不同。教育事业的产出是无形且长远的,她对国家、民族的功效也许要几十年,甚至数个世纪之后才会明朗。政府每年拨付一定款项支持教育,年终就要计量其产出,用打理企业那种铢黍必较的态度去看待国民教育事业,除了使教育工具化、资源化之外,不会收到任何良好效果。

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上册论述“放任原则的例外情形”一节里,小穆勒提出“政府应强制人们接受初等教育。”教育非生活必需品,在可消费可不消费之间,用穆勒的话来说,“在自发接受与拒绝接受的商品之间。”到底接不接受,该听取“高明者”的建议,政府就应当扮演这一“高明者”的角色。强制教育与个人自决二者之间的兼容性,这里不展开详细讨论,下面考察中国教育界的一个现实问题。在中国教育体制下,一个人小学毕业,升入初、高中,如果不能考入大学或大专,他接受十二年(小学六年,初、高中各三年)教育与仅仅接受六年(小学)教育,二者并无本质差别。从家庭经济和人生风险的角度考虑,后者也许机会成本更小。家长——一般是有自决能力的成年人——不让子女继续升入中学,或小学未毕业,便让子女辍学,不完全是非理性行为。相反,强制教育,确切地说,政府劝导家长供养子女至少完成大学教育,常导致下述结果:一家人举债供子弟求学,不幸18岁高考落第,十余年学校生涯养成的文弱体质却不能适应低学历者最易谋取的体力活了。上面稍显极端的论述揭示了一个更一般的问题:对于社会而言理性的行为,于个人是否有利?对于个人而言理性的行为,于社会是否有利?

财政支持教育与投资产业,性质完全不同;政府应当扮演“高明者”的角色,这些观点应该不会引起多大异议。对于不同类型的教育,政府不应当采取单一的管理模式,这也是现代社会的常识。读书、写字(不是写作)、算术是个人谋生的三项基本技能,由政府支持的初等教育应以教授这三方面技能为主。一个人掌握三者,即使不进一步深造,自立已无困难。富裕家庭的子弟从小可以从家庭藏书中获取知识,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接受父辈及家庭教师的培养,免费公立学校对他们可能并无多大意义。劳工阶层的子弟占学龄儿童的绝大比例,却没有前者的机会,政府应承担这个阶层的教育费用。从财政收入的角度看,这一庞大群体也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源头。

一个社会有幸享受高等教育的人少之又少,但以国家公共财政维持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并不是浪费。对于这些组织,要适当管理,使其不阻碍知识增长和教育改革。不过纵观人类教育史,大学却往往是妨碍知识进步的壁垒,先进思想只能在体制之外生长,很久以后,体制才会松开一条缝隙,一点一点接纳原先所拒斥的东西。可以说大学是时代思潮的实验室,各种保守观点、褊狭情绪都能在大学里找到温床。

政府重视初、中等教育,又不忽视高等教育,这便导致一个困难。财力有限的政府,应把财政资助的重心放在哪一边?在当代中国,免费义务教育、教育公平等的落实正实实在在地困扰着国民。

最后,个人出于私利(如送小孩到工厂当学徒)、兴趣而研究学问,自然无须公众负担学费。一些科目也不宜作为公立学校的必修课,萨伊点出的不适宜作为公费教育的科目是——宗教信仰。此前,英国的配第认为,宗教信仰关乎个人内心和行为之善,因为信仰,产生自律,从而不为恶。借教育来培养导人于善的宗教信仰,有利于社会福利的增进,所以“拯救人的灵魂、启导他们的良知所需要的费用”也属于公共经费。

公共支出的第四项用途是公共慈善事业。个人危难时是否有权利要求社会或政府救济?任何人面对不可预测的命运,都有可能陷入困境。眼下的富人有一天有可能也需要救济。公共慈善面向全社会,理宜由财政支持。私人出资兴办的慈善事业,可能拟定一些救助条件,如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等。政府承担的慈善事业对待求助者就不能设立此类“个性化”标准,这就是所谓的“公共性”;坚持入学机会均等的高等学校也有此“公共性”。公共慈善乃至社会保障实属阶层对立的缓冲机制,失去这一套缓冲,某一阶层的境遇日益恶化,而看不到希望,对立阶层的富足也无法长久保障。

公共支出的第五项是公共工程。无法准确估计公众从公共工程中所得的利益,其费用却可以估计。主要有三方面花费:土地、建造和维护。某些工程可省略若干项,如桥梁建设一般不需要土地费。公共工程开支方面有一个社会问题,财政拨付的款项在层层下拨过程中必然有损耗。这种损耗如何产生;各种公共工程中的损耗占财政最初拨款的多大比例;如何使损耗降到最小。这些问题须进行实证研究,这里不能全面分析。

“政府不应当为花钱而花钱。”公共消费或公共开支包括民政与司法费用、海陆军费用,还涉及公共教育、公共慈善、公共工程等领域。这些都是写进现代教科书的常识,上面从经济社会学的层面加以分析,根本上要表明:现实生活中的经济问题往往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如果要妥善处理,必须跳出狭隘的经济学的视野。

参考文献:

[1][意]莫斯卡.统治阶级[M].贾鹤鹏,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

[2][英]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上册[M].赵荣潜,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支出管理范文第3篇

一般认为,财政预算支出的有效监管基于“四个支柱”:责任感、透明度、预测性和参与性。其中,责任感要求有关政府官员应明确其对内部上级领导和外部社会公众所负的责任;透明度意味着财政和财务信息的透明对行政部门、立法机关和大多数公众部门而言都是必需的;预测性要求法律和规章制度必须事前清晰地为人们所知,而且能统一地、有效地贯彻实施;参与性则需要提供可靠的信息并对政府的行为予以检查。财政预算支出有效监控的“四个支柱”具体体现在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过程的诸环节之中,如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现金和国库管理、公共支出等。

在以上诸环节中,最关键的就是预算执行。这是一个利用现有资源来贯彻执行预算编制中的政策和充分体现财政预算支出管理目标的过程。对此,就必须要有一整套用来确保预算完好执行的程序和机制。否则,决策就可能会建立在错误的信息基础上,资源也往往会失去有效的管理,即使是良好的预算制度,也会失去意义。

二、财政预算支出内部控制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根据财政预算支出管理的特点和具体要求,结合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可把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中的内部控制问题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旨在确保只有经过正确授权的指令才予以执行,要求对预算支出的每一过程都要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预算执行过程中最基本的控制环节有:

1、在承诺阶段,需要核实:(1)支出计划是否由法定批准人批准;(2)资金是否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拨付,且在适当的支出类型中保留足够的资金;(3)拨付的资金是否列入正确的科目。

2、当提供了商品和服务后,必须核实:是否已收到有关商品和已提供某项服务的有关单据证明。

3、在支付之前,需确认:(1)是否存在有效的支出义务;(2)有关专业人员证明所提供的商品和所收到的服务是否满足预期标准;(3)发票和其他有关支付票据是否是正确的或适合支付的;(4)验明收款人。

4、在最终支付之后,需对所有相关支出进行检查和复审,对不规范之处应予汇报。

总体上,在任何机构之内,在授权支出、批准合同和发出购买的指令、确认收到的商品和服务、履行支付等方面都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其中,一些职责可以由同一人或同一部门担负。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同一人或同一部门不应既负责支付,又负责其他活动或控制支出。这种安排实际就是内部牵制原则的体现。

政府部门之间这些职责的分工支配着支出单位和核心部门(财政部门、财务控制部门)之间的职权分配。在不同的国家,这种控制可以是相关各部门的内部控制,也可以由综合管理部门如财政部门、财务控制办公室来完成。

(二)会计控制

许多国家的预算体系都是通过会计控制来确保遵照执行的。有效的会计控制,应保证清晰地记录预算支出和拨款或预算项目间的变化(如,分摊、调查、预算追加等)。无论会计基础如何,会计控制都应做到:(1)会计记录必须要有足够而合理的程序,包括对收付事项进行系统的登记、足够的安全系统以及与银行账目的核对系统等;(2)所有的支出与收入事项都应该按照相同的方法登记到相应的账户中;(3)按照经济种类和职能作用对支出进行一般划分;(4)会计记录必须明晰,文件程序必须完备;(5)会计报表的编制必须规范;(6)跟踪支出周期(立项、审批和支付)每个阶段的拨款使用(预算会计)系统,等。此外,会计控制还包括与单位组织结构相适应的会计控制权(会计体制)的集中和分权制度。在许多国家,中心机构,如财政部设有专门办公室负责会计控制和办理支付,这个办公室通常也负责现金的管理,构成国库部门的一部分。也有一些国家,支付由各个部委来负责,但现金和银行账户由负责现金管理的国库部门控制。因此,有关会计控制是否集权或分权的问题应与现金管理有关的问题相区别。一般认为,当支付过程和会计控制运行过于分散时,就需要对现金进行适当的集中控制或对会计控制体制进行改进,以使当前的分权系统能更好地适应监督会计记账和现金管理的需要;而当支付过程和会计控制过于集中时,就需要一个系统,以确保资金按照预算和现金支付计划及时支付,并使支出单位能更好地参与和获得更多的灵活性。由于各国信息技术的迅猛进步,使为效率因素而进行的分散控制与确保支出的集中控制之间趋于协调,即现代技术有可能做到使二者兼顾:既分散控制,提高效率,又集中信息,便于预算执行。

(三)现金控制

现金控制属于内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广义的内部控制是包括内部管理制度的,在此专门将现金控制罗列出来,主要是强调这一环节在整个内部控制中的独特性和重要性。现金控制的主要原则在于:

1、现金余额的集中化。这种集中应通过“国库专门账户”来实现。国库专门账户是一种账户也可以说是一整套与所有政府支付交易相关的账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每日的现金余额集中化;(2)财政部门负责开设账户;(3)收付事项应按相同的分类标准计入这些账户。

2、编制周密的现金计划。在编制现金计划时,要兼顾预算的权威性和考虑即将发生的支出所体现出来的灵活性。主要包括:(1)每年应按季度滚动编写预算执行计划;(2)在每年预算执行计划内,编写每月现金和借款计划;(3)月现金计划执行要每周总结。为编写每月现金计划,避免欠款和延迟支付的发生,必须对各项相关事项进行监控。

3、借款政策需要提前制定,借款计划应该公开。各级政府的借款必须规范而且应与总体财政目标一致。

4、借外债应该与预算或长期支出计划相一致,并严格监管。

(四)采购控制

政府作为购买者,其主要目标是能够在竞争性的价格上获得优质商品和服务。采购控制应有助于投标者的公平竞争,及获得货币的最佳价值,将腐败和特权风险降至最低。一些国家的政府购买功能是通过某个采购中心的采购任务体现出来的。理论上,集团购买可以获得低价位,但由于存在采购中心对客户的拖拉、官僚习气、存货过多、中间损失、偷盗以及对市场和技术变化反应不够灵敏等问题,实际效果并不尽人意。为有效杜绝此类现象,笔者建议政府应成立监督和帮助下级采购部门的中央公共采购办公室,其职责主要是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采购部门雇用和培训合格的员工,完善培训体系和监督政府采购。

除此之外,良好的采购控制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采购的标准及相关制度应规定清楚,并公布于众;(2)采购过程应接受公众监督,采购结果应公布于众,竞争方的名称、投标价格、中标者的价格也应该公开;(3)契约签定和整个采购程序应接受立法机关和审计部门监督;(4)应保存书面(计算机化)记录,便于公众查询;(5)工作人员的公务职责和个人利益不应有牵涉;(6)应进行财务委派和恰当的岗位分离及岗位轮换。

支出管理范文第4篇

一、问题与隐患

尽管行政事业单位有着统一的财务制度,但由于各单位业务性质千差万别,经济状况不尽相同,因而在工资以外的支出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主要表现在:

(一)支出项目五花八门,导致财务支出管理混乱。为寻求更多的奖金和福利,一些单位不顾财务有关规定,变着法子乱列支出项目,如:补贴方面有水电补贴、加班补贴、夜班补贴、节日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书报补贴、液化汽补贴、伙食补贴、服装补贴等;奖金方面有月出勤奖、季度奖、年终奖、目标管理奖、招商引资奖、单项评比奖等,仅以教育部门为例,就有教学质量奖、升学奖、兴趣小组辅导费、超课时工资等等。这些行为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同时,直接导致单位财务管理失控,入不敷出,久而久之只有寅吃卯粮,增加了单位的财务风险。

(二)支出标准参差不齐,造成单位之间苦乐不均。一些有收费权、经济效益好的单位,不仅乱列支出项目,而且提高支出标准,使奖金、福利超出工资标准,仅目标管理奖,有的年人均就达七、八千元,而一些没有收费权,仅靠财政供给的单位,年人均只有几百元的奖金和福利。由于全县的标准不一,给干部职工造成了心理上的严重失衡,大大挫伤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三)支出渠道千奇百怪,引发违纪违法行为时常出现。一些单位除在财务账上支出福利、奖金外,还寻求其他增加干部、职工奖金、福利的途径,不顾国家《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发放奖金和福利。有的隐瞒、套取、截留、坐支财政性资金和专项资金,直接用于发奖金和福利;有的将各种预算外收入和套取的资金私存私放,在小金库中随意支出;还有的铤而走险,不惜变卖国有资产,用于扩大单位的福利。多种渠道支出,不仅扰乱财务管理秩序,还易诱发违纪违法行为,导致少数人私分、贪污公款,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二、实践与做法

为规范全县工资以外的财务支出,我县从*4年元月份开始,由监察、财政、审计三家牵头,认真进行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既堵又防,逐渐摸索出了一条从源头上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的方法。

(一)统一开支项目和标准。本着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勤俭办一切事业,经费自行解决,标准能下不能上的原则,全面统一经费开支项目和标准。元月份,县政府批转了监察、财政、审计三家《关于规范财务开支管理的意见》,《意见》对单位的各项开支项目和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归纳起有三个特点。一是沿袭过去的好做法。对原来上级有明文规定的一些支出,如差旅费、夜班费、岗位津贴、电话通讯补助等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随意扩大享受范围和提高补助标准。二是实行限额制。对奖金、福利等一些支出,则实行限额制,如市内差旅费,政法部门每人每月不超过100元,其他单位每人每月不得超过80元;法定休息日加班补助,每人每班不得超过本人日平均工资额;节日补贴仅限于春节、端午和中秋3个传统节日,且总补贴额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00元;目标考核奖在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奖金额不得超过单位人均两个月的基本工资。三是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对过去有些单位虽在实行,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支出,则明文规定予以取消,如对工作人员按时上班发放的出勤奖励(补助),没有政策依据发放的岗位津贴和通讯补助,液化汽补贴等一律取消。

(二)严格报账审核。为切实守住支出“关卡”,县会计核算中心在报账过程中严格履行各种手续,实行总量控制、分级审核的办法。一是严格报账程序。单位在办理报账业务时,首先由核算组接单并进行初审,再交总稽核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票据是否合法、真实,手续是否完备,金额与附件是否一致,票据盖章、签字是否与印签相符等等。审查无误后,由单位报帐员向总出纳报账。二是严格金额审批。对各单位的经济业务开支,按照金额大小,分两级签批:对合理合法的支出,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直接在“中心”窗口签批办理报账;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由窗口审核后报“中心”主任签批报账。对不完整,记载不准确的支出凭证,“中心”予以退回,要求更正和补充;对不真实、不合理的支出凭证,“中心”不予接受,并填写“拒付理由书”拒付;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违纪的支出凭证,及时予以扣留,并向纪检监察等部门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三是严格资料审查。在办理经费报销的同时,要求各单位如实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如收支总计划,经批准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管理方案及财务开支标准,奖金和补助具体金额等,坚决杜绝无项目、无标准、无计划的支出。

(三)强化监督稽查。我县在规范财务支出管理中,监察、财政、审计三家自始至终参与监督。一是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发现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报账员弄虚作假的,将从严从重查处。二是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单位备用金,防止报账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公款私存或者挪用国家资金,同时要求报帐员对单位的原始凭证严格把关,强化连带责任。三是完善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共制订了有关管理制度8项,要求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把稽核关,按照会计工作规程办理每一笔会计核算业务,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发现中心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的,按照《会计法》有关条款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是加强对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要求各单位将行政性收费收入及时缴入县财政局开设的专户,将罚没收入直接缴入国库,防止截留、挪用和坐支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行为的出现。

三、成效与作用

我县规范单位财务支出管理,一方面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得到了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整个工作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工作中精心谋划,密切配合,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运行,单位和社会各界反映良好,成效初显。

(一)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财务支出管理后,各单位的资金存量、流向都置于财政的监控之中,会计核算中心在办理结算时,又独立行使核算和监督职能,使财政监督和管理关口前移,防范了一些单位会计信息失真、数字不实、做账外账的违法违纪现象。*4年以来,我县通过规范支出原始凭证,先后拒绝报销不正当、不合理、超标准的费用支出共220余笔,避免各种违法违纪开支70余万元,真正起到了规范、监督的作用。

(二)降低了行政成本。通过制止各单位乱支滥支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几个月运行下来,为财政节省开支110余万元,有效地解决了社会公共支出保障难的问题,在强化“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运行机制的同时,提高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支出管理范文第5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应以社会共同需要为标准参与社会资源配置,政府公共支出预算的范围必须以社会共同需要为标准来界定和规范。所谓社会共同需要,是指一个国家从事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体现社会共同利益的基本公共需要。其应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只有政府出面组织和实施才能实现的事务。二是只有政府举办才能有效协调各方面利益的事务。三是企业和个人不愿意举办而又是社会存在和发展所必需的事务。按照社会共同需要的标准,政府公共支出预算的范围应主要限定在国家机关及那些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非营利的领域或事务,具体说应包括以下三方面:1、维持性支出。即消耗性支出,一般指资源直接置于政府支配之下,配置于各部门作直接消耗。2、转移性支出。转移性支出一般是指政府不直接消耗的那部分社会资金,这部分社会资金是通过再分配方式转移出去的。3、公共工程支出。公共工程支出一般是指大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支出。

按照上述理论,再审视现有的政府公共支出预算供给范围,不难发现,在支出预算供给范围中存在着“缺位”与“越位”并存的现象。这使得一些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必须由财政资金供应的领域和事务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的保障;而一些随着改革和政策变化已不应再由财政资金供应的领域和事务却占用了不少资金。最为典型的事例是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和高等教育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安全网”,“减震器”,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不可或缺的社会控制机制,从宏观角度看,社会保障是财政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社会保障的收支与财政收支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已构成了某种函数关系。

因而社会保障已成为具有“内在稳定器”作用的财政宏观调控手段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基金是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是以确保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水平为特定目的的资金,对其应实行专门、独立的预算管理。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社会保障预算已成为国家预算中数额最大的一项内容。以美国为例,社会保障资金在80年代的收入与支出就分别占税收总额与公共支出的36%~40%左右[1]。但在我国社会保障收支尽管也纳入了政府经常性预算,但一般性税收收入安排的社会保障支出却在政府公共支出预算中并没有单独编列和反映。如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等方面的预算资金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等仍与政府经常性公共支出混在一起,这显然不利于统计社会保障支出的精确数字。更何况随着我国经济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在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结构调整和物价调整等方面改革力度的加大都必然触及到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

社会保障制度要起到稳定社会的控制机制作用,也必须加快改革的步伐建立一些相应的制度。而现有的政府公共支出预算体系却无法适应这种发展变化,以致造成了一些必须由财政资金供应的社会保障项目资金的缺位。如:近几年建立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该说是政府对市民作出的经济上“低保”的承诺,也可以说是张在最低生活水平之上的最后一张安全网,可以即刻起到安定人心的作用。这项被视为“花钱”不多,效果极佳[2]的社会工程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然而,在现有的预算体系中却没有反映。再有,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中“五保户”的养老资金的缺位也是不容忽视的。农村“五保户”原本是由乡村政府经费养起来的,而税费改革后,这笔供他们养老用的“费”已不复存在。这笔资金无疑应由财政负担,应该说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义务。然而,在公共支出预算中这笔费用却是空挡,这不能不使财政及社会保障等工作出现被动局面。

教育产业化,实际上已使高等教育事业变成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竞争性领域,而非“只有政府出面组织和实施才能实现的事务。”高校及一些科研单位的某些科研项目事实上也已经在市场经济中获得了相应利益(主要指一些能够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项目),已不是“企业和个人不愿意举办,而又是社会和发展所必须的事物。”此类因市场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实际上已经改变了性质的事业,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均属于政府公共支出预算供给的范围,至今仍某种程度上还占用了不少财政资金。造成了高校是拿政府的钱办学,同时又挣学生的钱,有些科研项目是双重获利,拿政府的科研经费,同时又在市场经济中获得利益。这种财政支出预算供给范围“越位”的现象,既影响了政府对财政的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也必然连带出一些社会问题。难怪有人分析当前贫富差距拉大的原因时,将教育产业化作为其中的因素之一。

为保证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在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支出预算体系时,必需在调整支出预算供给范围,优化支出结构方面做深入细致的工作。首先,政府财政要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领域,转移到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方面来。如前所述,当前的高等教育事件实际上已经是带有营利性质的竞争性领域(由民办高校近几年来的发展速度可见其竞争性和营利性)。第二,调整和缩减维持性支出范围,加强对社会保障,环境保障等关系到社会稳定及长远利益的支出。第三,要不断加强、优化行业内部的支出结构,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政府公共支出预算的管理、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

政府公共支出预算供给范围的“缺位”与“越位”并存及结构不合理等现象的存在必然影响到公共支出预算的执行,同时也暴露出公共支出预算管理方面的缺漏;公共预算编制的方法及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如前所述社会保障某些资金的缺位,必然导致各级财政难以严格执行公共支出预算。因为,这些在公共支出预算中“缺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确实是各级财政责无旁贷必须支付的。像城市低保的资金,农村低保的资金,以及五保户的供养资金等都是丝毫不得拖延的。为此,各级财政支出便不得不临时拼凑,往往是拆东墙补西墙,其结果必然导致公共支出的预算徒具虚名,而无实际的执行意义,因而,要提高国家财政宏观的有效性,硬化预算的约束,必须加强政府公共预算管理,完善其监督机制。

按照科学的管理、监督理念审视当前的政府公共支出预算体系,不难发现其在编制方法管理体系等方面不合理不科学性以及财政监督体系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的结构性不合理缺陷。在管理方面,原有的预算体系是将支出切块分割到各部门,由各部门自由分配。这种粗放性管理显然不可能详细地确定和规范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支出项目和支出内容,当然也就不可能全面地发挥财政分配资金的职能作用。在编制方法上虽然已经改革但仍未完全摈弃一些不够科学规范的编制方法,如基数法,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预算单位之间的苦乐不均,难以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在财政监督体系上,原有的监督体系存在着明显的结构性缺陷。目前我国由各级人大行使立法权,并对政府财政行为进行监督。然而,财政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能体现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人大除听取同级政府自己的评价外,再无别的机构或专门力量能够对其负责。如果说在计划经济时期尚可勉强运作的话,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监督实际上也只能说是徒有程序而无真正实际的意义。人大实际上是有权威却无专门力量和手段。而有专门力量和手段的审计部门但权威性低,行政监督工作不到位,职能效果也就不明显。审计部门审计同级财政无疑就是审计同级政府,也就是审计自己的顶头上司,其难度可想而知。而“下审一级”的做法,确属权宜之计,也收效甚微。再则,审计涉足财政监督的初次监督,势必涉及部门业务的重要交叉和工作协调等问题,还有监督标准和执法力度的不统一等许多问题,势必造成财政监督的整体效果差。

政府公共支出预算在管理、编制方法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了支出预算的供给范围的“缺位”“越位”及预算约束力的弱化是不言而喻的,因而要优化公共支出结构,硬化支出预算的约束力,必须在管理体系、计算方法及监督机制诸方面进行改革。

其一,改革预算管理体系,细化预算编制项目。可以采用分级预算等较科学规范的方式更加详细地确定和规范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支出项目和支出的内容。更加全面地发挥财政分配资金的作用。分级预算方式是指一级预算支出按部门分类,二级预算支出科目按性质分类,再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设置三级分类支出科目。这样可以较清晰地反映出预算支出在各部门的分布,也便于财政部门对预算执行宏观调控监督检查。

其二,采用科学规范的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和到位率。在编制公共支出预算时,要摒弃基数法,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细化预算编制,将偏重于定性分析转变为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并重,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改变预算到位率低的情况。

其三,完善与公共支出预算体系相配套的监督机制,强化政府公共支出预算的约束力。完善的控制监督机制是公共支出预算顺利执行的重要保障。应逐步理顺和健全以立法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及各单位内部不同层次的控制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此外还要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逐步加大社会对支出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

政府公共支出预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社会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公共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执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乃至于影响到各集团间的利益关系及国家的稳定。因而不能不引起重视。然而,我国现行的政府公共支出预算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无法适应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加以改革和逐步完善。

[参考文献]

[1]瞿连升.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障财政[J].财政研究资料,1996,(6).

[2]张佳.为改革催生—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综述[N].中国社会报,2003-08-21.

[论文关键词]政府公共支出预算缺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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