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应具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来稿文字务求准确、精炼、通顺、重点突出。
2、如果论文涉及的是有关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颁注明基金或资助机构的名称、项目编号,交稿时需附交项目批准工件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3、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4、崇尚学风严谨,文风朴实,内容充实,论证严密,观点创新。来稿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
5、注释是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列于当页脚注,用①②……标注。(注意:注释不是引文的参考文献,引文引用文献应放在文后参考文献中)
6、来稿请注明字数并提供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主要研究方向等,其中姓名和工作单位名称请提供正确的英文译名。
7、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献时,只编一个号,即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外著录引文页码。
8、文中使用的外文字母、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一些易混淆的字母请用铅笔在其旁标明;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参照最新国家标准GB3100-93,3101-93,3102-93。
9、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
10、正文章节标题或小标题独占一行,且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从1 开始)表示,形式为:1 1.1 1.2 …… 2 2.1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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