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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剧期刊

部级期刊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主办单位:中国音乐剧协会

双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全年订价:¥370.00

《中国音乐剧》由李泽林担任主编,创刊于1992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中国音乐剧协会主办的一本艺术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10-1868/G0 国内刊号
  • 2097-2407 国际刊号
  • 1992 创刊时间

中国音乐剧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1992年
  • 国际刊号:2097-2407
  • 主编:李泽林
  • 纸张开本:A4
  • 国内刊号:10-1868/G0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双月刊

中国音乐剧期刊荣誉

中国音乐剧投稿须知

1、论著应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不超过400字,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相对应。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

2、附录内容较少,与参考文献排在同一页;如出现内容较多,则另起一页。附录的字体为12磅,Times New Roman字体,加粗。附录内容格式要求与正文一致。

3、本刊对所有稿件有删改权,如不同意删改,请投稿时注明;切勿一稿多投,来稿一律文责自负。

4、内容要新,找准切入点。题材符合本刊覆盖范围,突出新理念、新视角、新架构、新观点,具有原创性。本刊尊重原创,来稿文责自负,作者切勿一稿多投。

5、参考文献为直接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说明。文中序号应按顺序排列,并与文末参考文献的序号对应,在文中标明如[1]、[2]、[3]。如同一参考文献在文中重复引用,则文中[1][2][3]顺序不变,文末标明。

6、非直接引文注释,注释前应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为引领词注明转引之文献详细信息。

7、标题字数在20字以内,具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基金项目、作者简介等格式。

8、图、表和公式应通篇分别编号,图题、表题应有中英文对照。表格应采用三线表形式,内容以英文表述。参考文献应有中英文对照,并在正文中按顺序引用。

9、来稿请注明专投本刊,严禁剽窃、抄袭行为,反对一稿多投。凡发现有此类行为者本刊予以追究,今后不再刊发其稿件,并通报作者姓名。

10、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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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15号4号楼8106室

邮编:100028

主编:李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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