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图件应清晰美观、图例齐全,文中量和单位用法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公式应连续编码,公式中出现的符号要加注释。
2、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注码用“①②③……”,“每页重新编号”方式。注释码置于句 号、逗号、引号之后,不出现在顿号后,句中不出注。
3、作者简介(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学位等),并在文末附上详细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
4、参考文献著录采用数字加方括号编序集中列于文后,其著录格式如下:序号、主要作者、文献及载体、出版项(出版者、出版年月)。
5、论文摘要: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章重要内容。摘要中尽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务求简练,一般不宜超过250字。
6、如果来稿系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请在首页论文题名后以“宰”符号标注,并链接至论文首页地脚中表明基金项目的类别、名称、项目编号。
7、正文中标题编排格式为:二级标题用“一”或“一、……”(居中、宋体四号);三级标题用“(一)”(首行缩进两格、宋体五号加粗);四级标题用“1.……”(宋体五号)。
8、稿件均为作者的研究成果,不代表编辑部的意见。凡涉及国内外版权问题,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和有关国际法规执行。
9、标题使用小二号字,宋体,加粗显示;正文使用五号字,宋体;图题、图注、表格、标注、参考文献使用小五号字,宋体。文中英文均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根据其在文中所处位置选用相应字号。
10、获基金资助的论文,应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基金项目编号,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获多项基金资助的应依次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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