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清华大学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四川大学金融研究所;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四川大学金融研究所;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
半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中国金融学》由赵昌文;俞乔;庄毓敏担任主编,创刊于2003年,由清华大学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四川大学金融研究所;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主管、清华大学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四川大学金融研究所;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主办的一本金融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插图和表格:均应有中、英文图名和表名,坐标图中的标目要用量和单位之比表示清楚.文中图、表应有自明性,且随文出现。
2、文稿应具备专业性、实用性、创新性,主题突出、论据充分、文字精炼,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专业水平和实用价值。
3、引言,说明课题的研究背景,引述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说明本文选题意义和创新点;内容不应与摘要和结论雷同,不能出现图表。
4、参考文献标注采用顺序编码制,根据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的要求在论文中进行标注。
5、稿件的书写顺序为: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加括号)、摘要(英文)、关键词(英文)、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题名、单位、摘要、关键词务必译成英文,作者姓名亦请加注拼音。
6、摘要: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
7、标题为黑体14磅字,作者名宋体12磅字,正文宋体11磅字,脚注宋体9磅字。行间距为1.5倍行距。
8、参考文献标注采用顺序编码制,根据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的要求在论文中进行标注。
9、注释是对文章标题、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注释位置在正文结束之后,参考文献之前。
10、论文内容应接触学科前沿,做到论点新颖、明确,论据充分、可靠,语言通顺,文字简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益泽路2号
邮编:100071
主编:赵昌文;俞乔;庄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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