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主办单位: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出版社
季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全年订价:¥140.00
《语言与教育研究》由葛国担任主编,创刊于2014年,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主管、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出版社主办的一本教育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必须是正文中直接引用的,且在正文中用上角标标注参考文献序号,与文末的参考文献序号(方括号[1]、[2]、……)相对应。
2、对拟用的稿件本刊将向作者发出Email通知,不用稿恕不另行通知作者,来稿也不退还,请作者自备底稿。
3、数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图表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5位以上数字以“万”“亿”作单位;根据需要,小数位不超过三位(含)。
4、一般三至四级标题为宜,不超过五级。正文字号字体均为五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一级标题应加黑居中。
5、投稿后3个月内,未收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未被录用的稿件一般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6、注释是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顺序列于当页地脚。
7、层次标题是对本段、本条主题内容的高度概括。各层次的标题应简短明确,同一层次标题的词组结构应尽可能相同。层次标题的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即1,1.1,1.1.1,1.1.1.1。一般不超过4级。
8、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9、如果是基金项目,请注明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名称和编号,基金项目需要附批准文件或任务书复印件。
10、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也就是说,摘要就是一篇短文,看完摘要,就知道文章的内容,即解决的问题、所用方法、结果与结论等),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词。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
邮编:830017
主编: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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