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要适合本刊选题,要求观点明确、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文字精炼,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2、题名: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中文题名一般以25个汉字以内。
3、论文中的引文参考文献采用脚注(页下注)形式,在正文中引文或注释的文字结束处,对应圆圈内加阿拉伯数字(①②③……)的序号(上标);每页独立顺序编号。
4、摘要3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标题、摘要、关键词等均无须译为英文。
5、稿件编排顺序为题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及邮政编码、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6、来稿应在篇首页的地脚处注明基金来源(项目名称及编号)、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职称、学位、从事专业或工作)和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
7、标题序号按照“一”、“(一)”、“1”、“第一”或“首先”顺序排列,一般不用“①”号。根据文章具体内容,序号可适当减少,但不可反顺序使用。
8、注释序号以“①、②”等数字形式标示在被注释词条的右上角。页末或篇末注释条目的序号应按照“①、②”等数字形式与被注释词条保持一致。
9、图、表力求简明清晰,墨色要黑,线条要匀,图中文字、符号、坐标中的标值必须写清,并与正文一致。照片要求图像清晰,层次分明;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图、表中出现的数值都应标有明确的量与单位。
10、中文稿件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提供明确的段落和子标题以增加可读性。请使用标准的中文文案排版格式,并尽量避免使用特殊格式和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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