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若属多项基金资助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2、来稿要求论点鲜明、论证充分、结论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达到“齐、清、定”的要求。
3、来稿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学术论文,且未公开发表,稿件内容要求文字精炼、层次清晰、观点鲜明。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因文字、引注、图片等引发的观点或版权问题,皆由作者本人承担。
4、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自明性、独立性和完整性,一般不分段,形成一篇完整的短文。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一般不超过200字。
5、中文文题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英文文题应与中文文题含义一致,一般不宜超过10个实词。文题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主题,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
6、一般注释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释处的右上方按顺序加注数码l、2、3、……,在正文之后写明“附注”或“注释”字样,然后依次写出对应数码l、2、3、……和注文,回行时与上一行注文对齐。
7、姓名在标题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收到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文后注明第一作者作者简介、邮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8、参考文献附在全篇正文之后,每条另起一行,并以单字母方式标识各种参考文献类型:M- 专著,C- 论文集,N- 报纸文章,J- 期刊文章,D- 学位论文,R- 报告,S- 标准,P- 专刊,G- 资料汇编。
9、编号应顶格书写。有标题时,在编号后空一字再写标题,另起一行写具体内容。无标题时,编号后空一字写具体内容。
10、正文应尽量减少层次,一般不宜超过3层。有标题内容才列数字序号(没有标题的内容用自然段形式起始),数字序号后不用加点,但要空1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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