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中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同一层次标题应尽可能排比。不同层次的标题,有上下关系者,在内容上应相互联系。题末不加标点符号,空1字书写内容。
2、注释:解释题名、作者及某些内容,均可使用注释。能在文章内用括号注释的,尽量不单独列出;不随文列出的注释,标注符号应注在需要注释的词、词组或语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3、来稿中以下项目应完整:题名、作者姓名及机构名称、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英文题名、作者英文姓名(汉语拼音)及机构名称、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并附有作者简介、基金项目、联系方式等。
4、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以3-8个为宜,其间均用“;”隔开,字体、字号为“楷体、五号”,“关键词”三字不加任何括号,字体、字号为“黑体、五号”。
5、各层次标题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层次连续编码,一级标题使用1,2,3……;二级标题使用1.1,1.2,1.3……;三级标题使用1.1.1,1.1.2,1.1.3,……。
6、参考文献中的作者,前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名字间用“,”分隔,4名以后用“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代替。
7、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编号)”,并附基金资助证书复印件。
8、排版和编辑:请注意,编辑部可能会对您的稿件进行编辑和修改。请接受编辑的建议和意见,并与编辑合作以确保您的稿件最终符合杂志的要求和标准。
9、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10、引用国际组织机构报告时,应标明机构名,报告名,编号,第几页或第几段,但联大决议和安理会决议等可略去机构名和报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标出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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