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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法学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主办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半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师大法学》由张志铭担任主编,创刊于2017年,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主管、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2017 创刊时间
期刊收录: 知网收录(中)

师大法学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2017年
  • 主编:张志铭
  • 纸张开本:B5
  • 出版地区:上海
  • 发行周期:半年刊

师大法学期刊荣誉

师大法学投稿须知

1、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两格;文中独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齐,独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号。独立段落的引文字体变为仿宋体。

2、注释中重复引用文献、资料时,第一次必须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时可以略写。若为注释中次第紧连援用同一文献、资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3、在稿件的修改过程中,若超过稿件修改时限30日,编辑部将以作者返回修改稿日期作为投稿日期;超过30日,编辑部有权对稿件做出退稿处理。

4、论文下方要注明作者的详细通讯地址[例如:××省××市(区、县)××路××号××收]、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以便我们及时快捷地与您联系。

5、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工作单位、电话、详细地址、邮编。作者简介格式:姓名(出生年份一),性别,籍贯,职称(没有写“无”),学历,研究方向。

6、中文关键词一般曲3-8个,选词要规范,应尽量从汉语工题词表中选取,英文关键词应与中卫关键词一一对应,不能采用英文缩写。

7、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第二级用“(一)”“(二)”“(三)”等,第三级用“1.”“2.”“3.”等。

8、公式及正文的变量应使用斜体表示,并在第一次出现时给出具体含义,杜绝同一字母两种含义的现象。行文中需用到的公式应统一顺序编号。

9、参考文献附于文末,为近5年内作者阅读过的主要文献,由作者对照原文核实,依文中出现先后为序,并在文中引用处右上角标以带方括号的数字。

10、如论文属于基金项目,需注明基金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及编号,多个项目间以“、”分隔。格式如下:基金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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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73

主编:张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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