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插图力求简明清晰,用计算机清绘,线条要匀,线宽0.2mm,图中文字、符号、纵横坐标必须与正文一致;照片要求黑白清晰,层次分明,标明比例尺;表格采用三线表的形式,图表名应附相应的英文名。
2、脚注用宋体小五号字。中国年号、古籍卷数请用中文数字。其他如公历年份、期刊卷期号、页码等,均请用阿拉伯数字。
3、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以3-8个为宜,其间均用“;”隔开,字体、字号为“楷体、五号”,“关键词”三字不加任何括号,字体、字号为“黑体、五号”。
4、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5、参考文献中的作者,前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名字间用“,”分隔,4名以后用“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代替。
6、来稿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前瞻性,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出版后的期刊和每篇文章均需接受主管单位的专家审读。
7、文稿力求主题突出、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句简炼通顺、结构合理、层次清楚。
8、本刊对拟用稿件有修改权,不同意修改者请在来稿时声明。来稿一概不退,请作者自行保留原件。本刊审稿周期为三个月,如三个月内未收到回复,作者即可自行处理稿件。
9、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包括手机)、邮编等信息,以便联系有关事宜。
10、文章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尽量避免使用外文缩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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