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作者单位上方,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本刊将优先处理与刊登。
2、稿件中的汉字一般使用简化字形(因字形分析或有别义需要的繁体字、异体字除外)。
3、文内标题层次一般不超过3级,一律用“1”“1.1”“1.2”“1.1.1”“1.1.2”等标识,均顶格写。
4、数字、量和单位的使用必须按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计表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执行,不许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5、参考文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
6、本书采取页下注的方式(不是尾注),每页的注重新编号。本刊注号为圆圈注号,即“①”,勿用其他注号
7、摘要应具备以下4项内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过程、试验结果及主要结论;应有独立性和自明性,注意突出研究工作的创新点;篇幅约为200~300字。
8、稿件应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谨,层次清晰,文字精练,数据准确,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请勿一稿多投,三个月内未接到本刊录用通知可另行处理。
9、来稿请注明作者、单位、职称或职务、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合著稿件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确定先后次序。
10、引用国际组织机构报告时,应标明机构名,报告名,编号,第几页或第几段,但联大决议和安理会决议等可略去机构名和报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标出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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