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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中的法理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科  主办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研究中心

半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社会中的法理》由张永和担任主编,创刊于2010年,由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科主管、西南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研究中心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2010 创刊时间

社会中的法理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2010年
  • 主编:张永和
  • 纸张开本:B5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半年刊

社会中的法理期刊荣誉

社会中的法理投稿须知

1、摘要应在200字以内,摘要中不能使用评论性的词语,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也可写明具有情报价值的其他重要信息。

2、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时,应注明“转引自”。转引文献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 之相关信息,再注明转引所据之文献。

3、在正文中用上角标标注参考文献批示序号,与文末的参考文献序号(方括号[1],[2],…)相对应。

4、强调文稿的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需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且文字数据准确。投稿者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保证稿件的独立性,无抄袭行为,署名排序无争议,文责自负。

5、本刊请勿一稿多投,并请自留原稿。如在3个月内未得到用稿通知,请自行处理。

6、编号应顶格书写。有标题时,在编号后空一字再写标题,另起一行写具体内容。无标题时,编号后空一字写具体内容。

7、基金项目。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包括基金和项目两类。论文若有此种背景,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列于作者单位之下列,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编号。

8、作者简介列于文末的六角括号(“〔〕”)内,其内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与职称、学历或学位、主要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等。

9、计量单位执行GB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并以单位符号表示。

10、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的方式。页下注(脚注)中引证文献标注项目一般规则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书名、报纸名等用书名号标注;英文中,文章名用双引号标注,书名以及刊物名用斜体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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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73

主编:张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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