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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来稿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务求通顺、精练。
4、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5、注释请置于正文内(加圆括号);参考文献请按本刊格式要求进行标注,不要采取脚注、尾注形式,直接按序列于文末即可。
6、正文中的图或表分别按图1、图2、图3、……或表1、表2、表3、……顺序编排,图的标题位于图的下方,表的标题位于表的上方,并注明数据和资料来源。如有补充说明,应以“注:”的形式进行说明。
7、参考文献是评价论文的真实性、广泛性的科学依据,也反映出该论文的研究起点、创新、深度和广度。
8、文中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形式,必要时可加适当的辅助线,表格上方须写清表序和表名,且表序应在内文相应处标明;扫描、电脑绘制的图片要求清晰、色彩饱和。
9、摘要是客观反映论文主要内容,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内容必须短、精、完整,篇幅100-300字,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语。
10、题目简明扼要,紧扣主题,要有足够的信息,能引起读者的兴趣,便于检索。一般不用符号、公式和缩略语。题目中不建议过多使用定冠词,尤其首字母不使用定冠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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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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