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报纸编校质量的规定,确保报纸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三。每期报纸应进行严格的抽样质量检查,将内容、编校、出版形式和印制质量四项指标均纳入合格评定体系,不合格者须限期整改。
2、对稿件中的时间表述进行严格把关,杜绝日期错误或前后不一致。非直接引语中应避免使用“今天”“明天”等相对时间,须替换为具体日期;同一篇稿件内的计时制式应统一,避免“上午9时”与“9∶00”混用。
3、对稿件中涉及的数字、计量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理。除直接引语外,应使用国际通用的标准计量单位,杜绝使用“公分”“方”“平米”等不规范称呼。温度单位应准确表述为“摄氏度”,严禁简称为“度”造成歧义。
4、严格校对稿件中的同音字、形似字及异体字,尤其是使用拼音输入法撰写或生成的稿件。同音字混用可能导致语义完全相反或损害新闻真实性,编辑须逐字逐句细读,揪出隐藏其中的“坑”与“雷”,确保用字精准。
5、对稿件署名格式进行统一规范审核。消息类稿件应为“本报讯(记者XX通讯员XX)”,通讯类稿件应为“本报记者XX本报通讯员XX”。编辑须警惕“本报汛”“全媒体记者”等错误或不规范署名格式混入纸媒版面。
6、严控稿件段落与转接格式的规范性。转版稿件须选择在自然段分段处断开,避免漏字漏段或重复;后版仅标注主标题且字号不得大于前版,须文题对应,杜绝张冠李戴。组版前须核对报头、报眉、版序及日期无误。
7、审核稿件中的标点符号用法,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警惕中英文标点混用、破折号与连接号误用、引号嵌套错误等常见问题。特别是涉及法律法规、文件名及专有名词时,其引号、书名号的使用须准确无误。
8、对稿件中的地名、机构名称进行标准化处理。涉及行政区划变更、机构改革后的新名称,须使用官方最新定名。严禁使用不规范简称或已废止的旧称,如将“应急管理部”简写为“应急部”须确认正式表述规范。
9、严控“的”“地”“得”结构助词及“作”“做”等常用易混动词的用法。编辑应熟练掌握现代汉语语法规范,对稿件中的句式杂糅、成分残缺、搭配不当等病句进行修正,确保行文流畅、逻辑清晰。
10、重视引文的准确性审核,所有直接引语须有原始出处且不得篡改。编辑对间接引语的转述不得改变说话者原意。对网络或非正式渠道获取的素材,须追溯权威信源加以核实,防止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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