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稿件中的核心事实元素,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等,必须进行严格的交叉验证。编辑不能仅凭记者来稿照编,需对存疑信息主动核查,确保新闻报道的每一要素都经得起事实推敲。
2、涉及经济指标、统计数据、财政收支及工程项目资金等关键数据的,必须以政府统计部门或项目主管单位发布的官方数据为准。严禁引用自媒体、论坛或未经证实的二手信息,编辑须追溯原始文件核对。
3、涉及援藏、援疆及东西部协作等对口支援项目的成果数据,须与前方指挥部及当地主管部门核实,确保数据准确、口径一致。对援建项目的投资额、受益人数、开工竣工时间等敏感数据,需以权威简报或验收报告为准。
4、在典型人物与先进集体报道中,须逐一核实受访者的姓名、职务、政治面貌、主要事迹时间线及获得荣誉的全称。人物事迹不能虚构或夸大,贡献数据必须有据可查,确保典型立得住、叫得响、经得起检验。
5、对AI生成内容或经AI辅助创作的内容保持高度警惕。编辑须明确要求AI生成内容不得直接作为新闻素材使用,对疑似AI生成的虚假图片、编造的访谈记录或伪造的数据,必须运用技术手段识别并坚决剔除。
6、涉及历史事件回顾的稿件,年代数据、过程描述及历史意义评价必须与中央权威史料、党史研究机构发布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使用非正规出版物或网络百科作为事实依据,防止历史虚无主义渗透。
7、审稿时应核对稿件中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文,须确保条款编号、内容表述与现行法律文本完全一致。法律条文已修订或废止的,应及时更新引用;涉及政策解读的,应以官方解读文本为准,不得望文生义。
8、对国际新闻或涉及外国政要、国际组织的稿件,人名、职务、国名、地名及外交辞令须参照新华社编译标准统一表述。涉及双边或多边关系的定性用语,须符合我国外交部的官方口径。
9、涉及科技、医疗、健康等专业性较强的报道,涉及专业术语、药物名称、诊疗方法、技术指标的,应核查其准确性,避免常识性错误。必要时可咨询相关领域专家或查阅权威学术资料,防止以讹传讹。
10、对稿件配发的新闻图片、图表及数据可视化内容,其说明文字、数据来源及画面内容本身须与稿件文字一致。图片不得进行违背事实的PS处理,引用他人图表须有授权或注明出处,避免版权与事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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