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法期刊 > 杂志介绍(非官网)

内蒙古宣传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中共内蒙古党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党委宣传部

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内蒙古宣传》由阿龙担任主编,创刊于1992年,由中共内蒙古党委宣传部主管、中共内蒙古党委宣传部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15-1159/D 国内刊号
  • 1671-9336 国际刊号
  • 1992 创刊时间

内蒙古宣传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1992年
  • 国际刊号:1671-9336
  • 曾用名:内蒙古宣传
  • 纸张开本:A4
  • 国内刊号:15-1159/D
  • 出版地区:内蒙古
  • 发行周期:月刊

内蒙古宣传期刊荣誉

内蒙古宣传投稿须知

1、我刊严禁一稿两投,重复内容多次投稿(包括将以不同文种分别投稿)以及抄袭他人论文等现象。

2、参考文献为作者撰写文章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书目。在正文中以参考文献首次出现的顺序编号,并在相应位置以数字加方括号的上标标注表示。

3、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4、注释:是对文章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其序号为[1][2][3]……,注释文字与标点应与正文一致,注释置于文尾,参考文献之前。

5、稿件需严格遵循学术规范,严禁抄袭、造假、侵权等行为,文责自负。投稿文责自负,严禁一稿多投、不当署名、伪造、篡改、抄袭等行为。

6、各级基金项目应在文章首页以页下注形式标注,例如“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7、图号和图题在图下标注,与下面正文文字空一行;表号和表题于表上标注,与上面正文文字空一行,表格采用三线表绘制。由于印刷要求,图表一律采用黑白颜色。

8、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

9、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应以简明、具体、确切的词语,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

10、多作者文稿署名时必须排序,应注明每位作者的工作单位和邮政编码。第一作者还须提供性别、出生年、学位、职称、是否为研究生导师等方面的信息。通信作者应注明联系电话及其电子信箱。

内蒙古宣传编辑部联系方式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

邮编:010015

主编:阿龙

内蒙古宣传同类期刊

免责声明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邮编:0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