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各部分都应简洁明了。结果中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尽量减少层次; 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小圆点相隔,末位数字不加标点符号。如“1”、“1.1”、“1.1.1”等。
2、所投稿件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可靠,层次分明,论述精练,语言准确,符合规范。
3、凡投稿3个月后未收到本书用稿通知,作者可另行处理稿件,请适时关注投稿邮箱回复。本书限于财力物力,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注释用于对文章正文作补充论说的文字,采用页下注,注号用①②③;参考文献用于说明引文出处,采用文末注,用[1][2][3]顺序标注。
5、文稿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如1级标题用 1……,2级标题用1.1……,余类推。通常设2至3级,不超过4级。文内标题力求简短,一般不超过15个字。
6、数字用法: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7、执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
8、请在稿件上写明真实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称(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以便联系,发表署名听便。
9、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10、稿件请附中英文对照的标题和摘要。摘要提供的信息应能客观反映论文主要内容,中文摘要字数限定在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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