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治导向为首要审稿原则。党政机关报审稿必须首先把政治方向关,所有稿件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出现任何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表述,确保舆论导向正确,这是审稿工作的生命线和第一要务。
2、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所有稿件须执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稿流程,责任编辑初审把好内容关,部门负责人复审把好政策关,分管领导终审把好政治关。每个审次均须有明确书面意见,签字不完备的稿件不得提交排版。
3、 审稿重点聚焦“四审”要求。审稿须坚持审导向、审真伪、审质量、审规范四个重点:审导向即把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审真伪即核实内容客观真实;审质量即评估稿件理论深度与写作水平;审规范即检查文辞、用语、标点、格式是否符合出版规范。
4、 编校质量须达到法定标准。根据《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报纸编校差错率须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方为合格。审稿中须逐字逐句检查错别字、多字漏字、词语误用、标点符号差错等,超出标准的须退回修改后方可付印。
5、 重要信息须逐项核对确保准确。稿件涉及领导人姓名、职务、排序,以及组织机构名称、重要数据、时间节点、引文出处等关键信息,须对照权威来源逐项核对,不得有丝毫出入。中央领导同志信息须以人民日报、新华社发布为准。
6、 标题制作须精准规范。审稿须重点审查标题是否准确概括正文内容,是否存在夸大、歧义或政策性偏差。标题用词须精炼严谨,不得随意删减关键词语导致意思不完整,同天各版标题避免同质化重复。
7、 涉及民族宗教内容须严格把关。对于涉民族、宗教事务的稿件,审稿人员须准确把握相关方针政策,确保表述规范准确,防止出现伤害民族感情或违背宗教政策的内容,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
8、 校对环节须覆盖全部版面内容。审稿与校对的范围应覆盖报纸所有版面及中缝、插页、广告等全部内容,不应有任何遗漏。校对须对照原稿逐字核校,一校读校,二校三校默校但重要稿件须重点校对,不得随意减少规定校次。
9、 转版衔接须确保文题对应无差错。审稿须仔细检查转版稿件的衔接处理,转接处应选在段落分隔处,避免漏句漏段或重复。转版后版面只标注主标题且字号不得大于前版,文题须一一对应,严禁张冠李戴。
10、 样刊终审签字后方可付印。已编辑排版的样刊须按审稿程序经责任编辑、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定,终审签字确认后方可交付印刷。对审阅中提出的修改意见,须逐条落实并再次送审,确保修改到位后方可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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