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必须原创,必须遵守新闻出版法律法规,不得抄袭或一稿多投,文责自负。
2、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不应含有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
3、基金项目:所涉及的课题请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 (注明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4、引文标注采用脚注形式,用阿拉伯圈码(①②③……)统一编码,编码置于引文右上角,每页重新编码。请注意核对引文,确保出处无误。
5、注释:要对文章内的特定内容(引用数据、观点和结论)加以注释。以脚注的形式,采用规范的标识与格式,在文章中的有关词语、内容以及引文出处等的右上角等标识。
6、本刊参考文献采用著者-出版年制标注体系:文章正文部分所引用的文献,在引文后的圆括号内标明作者名和文献的出版年份。
7、摘要是客观反映论文主要内容,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内容必须短、精、完整,篇幅100-300字,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语。
8、已在非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的文稿,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的文稿(可以不再列出英文文题和英文摘要),不属于一稿两投,但必须注明首次发表的刊物。
9、稿件的书写顺序为: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加括号)、摘要(英文)、关键词(英文)、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题名、单位、摘要、关键词务必译成英文,作者姓名亦请加注拼音。
10、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有国际符号的计量单位均用符号表示;数值和国际计量单位间应有空格,若之间有汉字则无须空格;复合单位不使用除法格式,而使用乘积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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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30045
主编:郭常亮
作者:刘佳
作者:欧阳青
作者:周春发; 蔡艳; 夏慰
作者:闫丽
作者:马慧琴; 李冻生
作者:张静; 刘茜
作者:张建
作者:瞿钧
作者:刘昕昉
作者:王利舟; 牛倩
|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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