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法期刊 > 杂志介绍(非官网)

环境资源法论丛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

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环境资源法论丛》由吕忠梅担任主编,创刊于2001年,由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主管、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2001 创刊时间
期刊收录: 知网收录(中)

环境资源法论丛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2001年
  • 主编:吕忠梅
  • 纸张开本:A5
  • 出版地区:湖北
  • 发行周期:年刊

环境资源法论丛期刊荣誉

环境资源法论丛投稿须知

1、注释对正文特定内容的解释与说明,以及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和“转引自”等类文献的著录,用圈码标引,在页下注文。

2、参考文献按文中出现顺序编号,内部资料和未发表文献不可列为参考文献。引文内容须与原文献核对无误。

3、正文用五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0磅,各一级标题居中,一级标题为小四号,加粗,二级标题居左,缩进两个字符。其他正文用5号。

4、凡可文字表述清楚的内容,尽量不用图、表,文字、图、表三者内容不得重复。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格式,必要时可添加辅助线。

5、参考文献按文中出现顺序编号,内部资料和未发表文献不可列为参考文献。引文内容须与原文献核对无误。

6、论文分类号为了便于检索和编制索引,本刊按《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标注论文分类号,置于中文关键词的下方。作者将文稿中留空,由本刊编辑部统一标注。

7、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简介按姓名(出生年一),性别,职称/学位,研究方向要求写出,通讯作者同时提供E-mail和长期有效的联系电话。

8、正文中标题层次格式:一级标题用“一”,居中;二级标题用“(一)”;三级标题用“1”。尽量不要超过三级标题。

9、参考文献按文中出现顺序编号,内部资料和未发表文献不可列为参考文献。引文内容须与原文献核对无误。

10、刊发的稿件,将由编辑部统一报送期刊网和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请另投它刊或作特别声明。

环境资源法论丛编辑部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7号

主编:吕忠梅

环境资源法论丛同类期刊

免责声明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7号。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