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若是各级基金资助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成果的论文,请在首页下方或文后标明。基金项目应注明项目编号。
2、来稿要求研究资料真实、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数据可靠、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顺规范。
3、正文中的数据组不能同时采用图、表、文字描述,可选用其一,选择次序为:首先用图、次之用表、最后用文字。
4、论文标题一般不用缩略语,即使不得不使用,也应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和公式。
5、来稿请在正文前写150字左右的摘要和3至6个关键词,摘要不宜以第三人称写成文章结构介绍,并且不得含自我评价。
6、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需征求作者意见。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修改稿首页务请注明稿件编号。
7、参考文献:(1)正文格式:作者,发表年(多版次文献请同时提供第 1 版的发表时间),页码,外加圆括号。(2)文末格式:中、外文献分开,各按音序排列。
8、在首页地脚处注明资助基金(名称、编号、内容)、第一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学历、职称、从事工作(或主要研究方向)。
9、引注应能体现所引文献资料的信息特点,应与其他文献资料相区别;能说明该文献资料的准确来源,方便读者查找;有引有注,不得引而不注或注而不引。
10、表内数据描述形式应规范;且数据有单位的,不得遗漏单位,同时单位应尽可能使用国际标准单位。表内同一指标的数据有效位数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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