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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论丛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财税法论丛》由刘剑文担任主编,创刊于2002年,由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管、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一本经济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2002 创刊时间
期刊收录: 知网收录(中)

财税法论丛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2002年
  • 主编:刘剑文
  • 纸张开本:A5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年刊

财税法论丛期刊荣誉

财税法论丛投稿须知

1、一般三至四级标题为宜,不超过五级。正文字号字体均为五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一级标题应加黑居中。

2、文稿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要求数据可靠、观点明确、文字简练。

3、有关著作权事项: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

4、注释码,请用①②③之类表示,并标注在正文相应内容的上方,如:——①,——②,------③。每页重新编号。

5、参考文献为直接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说明。文中序号应按顺序排列,并与文末参考文献的序号对应,在文中标明如[1]、[2]、[3]。如同一参考文献在文中重复引用,则文中[1][2][3]顺序不变,文末标明。

6、图表: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据应注明资料来源。

7、论文标题的层级,按一、(一)、1、(1)……排列,标题序号后不加逗号,标题末尾不加句号。

8、来稿论文书写顺序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中文摘要,关键词,英文题名(与中文一致),英文作者及单位,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9、内容摘要与作者单位全称间空2-3行,要求摘要内容言简意赅,严谨活泼,体现全文主题思想之精髓,不是文中某段落某句话的重复摘录。

10、前言应交代本研究历史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阐述本研究创新点。

财税法论丛编辑部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7号

邮编:100073

主编:刘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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