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的第一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应标明,以“作者简介:”作为标识,置于篇首页页脚。
2、按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在右上角。
3、正文内标题力求简短、明确,一般不超过五级。层次序号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与注号区别。
4、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才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5、摘要及关键词:文中必须附中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及结论4个部分内容,要求以第3人称撰写200-300字为宜,并附3-8个关键词。有条件者,可将文题、作者、单位、摘要及关键词译成英文。
6、来稿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学术论文,且未公开发表,稿件内容要求文字精炼、层次清晰、观点鲜明。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因文字、引注、图片等引发的观点或版权问题,皆由作者本人承担。
7、重要的或后文将提及的公式,应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号,序号加括号;推导过程的中间步骤应尽可能忽略,各种符号应遵循有关规则;特别注意参数和变量的符号(包括下标),参数和变量字体均为斜体。
8、文稿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如一级标题用1……,二级标题用 1. 1……,余类推。通常不超过四级。
9、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一般为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中间用“;”隔开,每个项目须给出基金编号。
10、文稿应具严谨的科学性,并有一定先进性和实用性。内容重点突出,文字务必简练、准确、通顺,字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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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沙玉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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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 被引次数 | 444 | 472 | 455 | 446 | 490 | 478 |
| 影响因子 | 0.053215 | 0.069042 | 0.08 | 0.053654 | 0.085624 | 0.08587 |
| 立即指数 | 0.017433 | 0.01406 | 0.011719 | 0.016129 | 0.014403 | 0.014528 |
| 发文量 | 631 | 569 | 512 | 434 | 486 | 413 |
| 被引半衰期 | 6.25 | 4.92 | 5.35 | 5.82 | 6.15 | 6.61 |
| 引用半衰期 | -- | 6.58 | 6.84 | 5.4 | -- | -- |
| 期刊他引率 | 1 | 0.96822 | 0.958242 | 0.975336 | 1 | 1 |
| 平均引文率 | 0 | 2.864675 | 2.691406 | 2.463134 | 0 | 0.002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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