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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企内控治理

银企内控治理

从财政附庸到商业化

经济的核心是金融,在中国整个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的资产占据了中国全部金融资产的80%以上。中国银行业近十年来改革的中心内容是商业化,国家在宏观上为银行商业化经营创造市场环境,包括法制建设、业务范围划分、金融市场建立,以及部分允许使用价格手段进行竞争等;在银行业层面,商业银行为实现商业化经营目标进行的变革,包括增加业务品种和服务对象,引入新的电子技术手段、尝试进行市场营销、引入风险及风险管理的概念,以及与之对应的组织变革。中国的银行业从中国人民银行独家经营,股份制银行的建立到今天由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共同组成的银行体系,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已基本摆脱了作为国家财政附庸的地位。理论上讲中国商业银行的运行和决策有了一定的独立性,其市场表现也更加商业化。

观察银行商业化的改革历程可以发现,国有银行改革的路线:在保证国有金融产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剥离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一方面通过财政注资来提高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用真实的注资代替国家信誉担保,来维持和明晰国有金融产权,使国有银行在各方面达到国际标准,将国有银行“塑造”成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按照商业化规则运作,最终实现国家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

应该清醒地看到,国家对金融业的长期过度管制以及金融市场不发达导致了银行服务产品的缺乏,以及由此引起的银行业盈利手段、竞争手段有限,中国银行业的商业化进程尚有很长的路要走。这首先表现为中国经济仍是政府主导的经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参与仍然过深、过细,商业银行在进行决策时不可能完全摆脱政府的影响。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就是用市场来配置资源,它所隐含的意义是市场配置资源是高效的,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的低效率是不言而喻的,而且政府的目标往往也与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相背离。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政府筹措资金的工具,中国银行业整体上获取利润的驱动力缺乏;资产管理及组织机构远远不适应商业化经营的需要,国有的金融产权使得国有银行经常产生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机会主义冲动,而这种冲动又是一种缺乏风险约束的单方面趋利行为,最后形成了大量的投机性不良资产。当然随着商业银行的上市,信息更加公开将改变商业银行的偏好和行为方式,投机性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有了广泛共识,经济的平稳增长需要国有金融的强力支持,政策性不良资产将是渐进式改革所必须付出的成本。我们有理由认为,迄今为止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是成功的,这主要是因为在体制外产出(非国有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体制内产出保持了平稳的增长态势,从而在整体上呈现出GDP的快速增长。然而体制内产出的增长是离不开国有金融体系支持的,否则体制内产出将必然出现较为明显的下滑,渐进式改革也将难以为继。维持渐进式改革的必要性决定了国有银行很难在短期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化经营。颇遭非议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就是源于渐进改革本身,即使国家在静态上补足了某一时刻国有银行的资本金,也很难在动态上有效抑制新生不良资产的增加,呆、坏账无法在国有银行体制的改革中得到解决,而只能在更宏观的层次上消化。

银企关系新范式探索

银行商业化进程带来的最直接的改变是风险意识增加,过去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孪生兄弟关系被一种完全的抵押关系所取代。在当前社会整个信用体系缺失、可供抵押金融工具缺乏、银行风险管制与量化工具不足的情况下,这种银企关系改变了银行信贷谁都不负责的状况。但是,抵押物的若干不确定属性同样给银行带来了种种风险,“当铺文化”的风行使银行忽略了风险管理、资本约束、经营目标等现代商业银行的根本问题。现代商业银行理论认为:银行资本是稀缺与有限的,一定程度上的资本充足率是银行得以安全运作的前提;银行风险是必然的,银行资本的限定就是在一定意义上来覆盖银行可预期的风险;银行资本的有限性与稀缺性也就说明了现代商业银行规模的扩张是有限的。当前所使用的政策引发了短期赢利经营目标的盛行,导致银行企业之间关系的短期化。

20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的主银行制度差点儿成了中国银企关系的范式,曾经鼓噪一时。主银行制度的特征是:在向该企业贷款的多个银行中,主银行占有最大的融资份额,并持有该企业的一定股份(法律规定不得超过5%),并且是其最大的股东之一,主银行通常向该企业派遣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并监测企业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在必要时对企业的决策做出干预;企业与主银行之间保持长期稳定的综合交易关系,当该企业经营上出现危机时,主银行会积极组织援救。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这种特有的制度,倾向于追求企业的长远利益和永久发展,极大地支持了战后日本设备投资和出口主导型经济的发展。这与美国银行对企业要么“众星捧月”,要么“群起而攻之”的情形形成鲜明对照。多年来,若没有华尔街各大银行的大力培植,就不会有庞然大物如安然的出现。华尔街的银行家们原指望他们青睐有加的企业“投桃报李”,甚至在企业出现危机时他们空前团结地帮助安然制造错综复杂而且具有误导性的财务结构意图力挽狂澜。当试图通过新的融资与合并拯救安然的尝试失败后,银行家们就立刻换了一副冰冷面孔—上门逼债。最后,安然不得不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的规定进行结构重组,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家破产公司。

现代商业银行要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就必须形成有效的风险定价机制,以抵押物为标准的银行企业关系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也就是说,在现代商业银行体系中,银行对企业风险的识别、量化、控制与管理,并不是看即时企业的抵押物价值如何,而是要观察企业以往与未来的财务状况与信用状况,要观察企业的成长性及现金流,要观察该企业行业发展的周期性及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等。这要求企业寻求建立长期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不仅有利于银行节约交易成本,对企业长期得到资金支持也大有裨益。

银企间良性互动模式

在银行有效的风险定价机制下,传统的以抵押物为主导的信贷模式就会以授信为主导的信贷模式所取代。这不仅有利于建立现代市场信用体系,降低企业与银行在信贷交易过程中的风险与成本,也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观念与经营方式上的根本转变。在以授信为主导的信贷模式下,银行是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及各种财务指标和其成长性来确立银行与企业的信贷关系的。由于每一家企业的约束条件都是不一样的,这必然决定了企业信贷成本的差异化。这种差异化的产生,不仅有于利企业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不断改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水平,也有利于国内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质大企业对银行信贷的依赖度明显下降,在构建新型银行企业关系方面,银行必须考虑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新型战略关系,变革盈利模式即加强中小企业信贷、消费信贷和中间业务市场的开拓。国有企业在“战略性重组”中形成公平竞争大环境下正常的银企风险共担机制,使激励和约束相对称。不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都依靠市场导向,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出统一范例要求,在商业银行贷款及其他服务面前,他们既不是受歧视的,但也不是享受特殊待遇的。

企业充分了解适用的金融产品,低成本获得资

新型银企关系

金融机构和与金融机构唇齿相依的企业,二者的关系管理除了需要长期的培育和打造外,也与二者的价值取向息息相关。作为社会经济的细胞,企业能否顺利地、合乎规则地得到“神经中枢”——银行的支持,往往决定着企业能否做大、做强;同时,企业对银行的践诺程度,也决定着银行的经营效益和持续竞争力。由此,在风险与利益的权衡中,二者的矛盾在所难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近年来企业的转制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过渡的进程中,各种新旧矛盾进一步激化,关系管理演变成智慧的思考。值得欣慰的是,随着外资经济成份和民营经济成份比例的不断上升,在“店大欺客”和“客大欺店”并存中,形式上的错综复杂体现了银行和企业的市场化价值取向。

1.银行信贷与企业的依存度不断的弱化。从近两年的宏观调控中可以看出,单靠信贷货币措施,已经不能完全实现调控的目标。银行对社会金融资源控制的力度和约束的能力在逐步的减弱,银行与投资主体、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在不断的弱化。这种发展趋势随着外资的经济成份和民营经济成份的比例不断上升,还在继续发展。以前认为“卡住”了银行就可以“卡住”整个企业,或者整个经济的发展,这个思路在发生一些变化。尽管现在银行贷款是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这种重要的程度在不断的减弱,这是战略关系管理要发生调整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2.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明确化,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分配机制也越来越市场化。在整个社会的金融资源和金融服务的供求市场上,银行和企业各自的选择余地也越来越大。在改革开放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银行一直是企业主要的资金供应者,同时政府很多关于经济发展的意图,都是通过金融政策,通过银行的贷款发放和收缩等体现出来。但是现在,企业选择资金的余地越来越多,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资源上,跟以前有了比较大的差异。这种关系的变化使得银行在寻找比较好的企业,和企业在选择自己需要的银行两个方面,发生了较大的调整。

3.随着经济利益关系的不断明确,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地位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以前一边倒的地位现在逐步的趋向于越来越平等互利。在以往的情况下,银行和企业这一对关系,企业往往是处于比较弱势的情况,现在慢慢的趋向于越来越平等。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和国有银行的改制,双方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所建立起来的主体,所以地位将会越来越趋于平等。双方的行为都要按照市场的规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调剂,同时也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随着经济利益分割机制的市场化和地位的趋于平等,双方之间的交易和往来,也越来越倾向于一种所谓的竞争性的机制,越来越倾向于机制的平等化。

考察一下中国的改革进程,企业和银行的各自定位可谓“相互缠绕”,企业不是真正的企业;银行也不是真正的银行。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我国加入WTO使大范围配套的改革成为更加迫切的、无可回避的事项,客观上促成了国有银行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良性互动的契机。明晰界定产权是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和基础,但这并不能自动带来企业的有效治理和高效率。健全的公司治理,要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利益主体之间的制度安排与机制协调过程中形成。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的一系列公司倒闭事件和此起彼伏的银行事件、金融危机、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的出现,使人们更为深刻地认识到内部治理的重要性。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不仅需要良好的产权基础,还需要人们对于公司治理认识的深化以及各种利益相关者采取健全公司治理的措施。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公司治理主要是在产权私有制基础上进行的自发性发展、演变过程。而在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银行和企业的内部治理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政府的力量,国家为推进改革,通过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的框架体系。

银企间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企业的软预算约束和国有银行的软预算约束互为因果,互相传染,竞争和优胜劣汰的压力迟迟不能强化到位,形成企业改革与银行改革“两位一体”的难题。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和移位。如何利用入世带来的有利时机,最大限度的规避可能的损失,是每个企业尤其是企业财务高管应该深刻思考的重要问题。企业远远没有最大限度地通过内部控制监督过程来整合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目标,企业内部控制将伴随银行商业化进程体现着不同的含义。建立长期的良性互动的银行企业之间战略关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金;利用银行的信息优势,在银行全面开放和银行企业关系发生质变的新形势下,将内部控制职能转化为有价值的战略工具,提高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