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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税标志着以农养政时代即将结束

取消农业税标志着以农养政时代即将结束

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总理宣布要用五年的时间取消农业税。此举的意义,不仅在于每年减少农民人均50元的负担,更重要的是标志着“以农养政”的时代即将结束,由此会引发一系列深刻的变革。

改“收费”职能为服务职能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政府部门以农业税为载体,派生出从农民、农村、农业摄取剩余的数百种税费负担,且“取之于民”不是为了“用之于民”,而是为了解决乡镇“干部”的吃饭和福利的需求。

中央财政不养县乡政权,上面发帽子,农民开票子,中央、省市各级不会产生真正改革乡镇体制和机构的动力。也只有县乡政权靠中央财政统筹,中央政府才会下决心解决县乡如此庞大的机构和官僚队伍。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不养政”变为现实,县乡体制和机构改革要动真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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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税后,乡镇的财政来源主要就是上级政府的拨款,乡镇政府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就具有一致性——向上级争取资源和优化配置本乡本土资源,成为乡镇政府和民众共同的基本目标。取消农业税后,“收刮”体制就没有了合法性和经济基础,乡镇政府必然逐渐转向服务型政府。

当县级政府不找乡镇政府要钱了,而是反过来给钱,县长对乡长的要求主要就是把下拨的有限资源用好。谁当乡镇长对县长而言不是特别重要,只要人民满意就行,这时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目标也是高度一致的。民选乡镇政府、让人民群众监督管理乡镇政府才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同样的道理,当乡镇政府不找农民收钱了,谁当村长对乡镇长不是很重要,只要农民满意谁当都行,这时村民自治也就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了。

很明显,农业税取消后,支撑乡镇“官本位”体制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倒下了,预示着一个“民本位”的乡村社会开始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