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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人才税收优惠政策

慎用人才税收优惠政策

人才是国家、民族的宝贝,国家理应重视,人民理应爱惜。为了培育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应该有为他们制定的专门政策,给他们提供工作、生活得相对好一点的环境和工作便利,以利于他们的成长和发挥作用。

现在,对人才所得税实行优惠,是很多地方吸引人才的重要政策。所谓所得税优惠,一是对应纳税额给予减征一部分的措施,即减税;二是对应纳的税额不予征收,即免税。总之,尽量在税收方面让这些人少负担一些,多留一些利益。

但这种优惠政策,应该慎用。

人才是国家、民族的精英。精英少纳税或不纳税,从道理上讲是说不过去的,因为有违于税收的公平、合理原则。税收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手段,在调整社会财富分配时应体现两方面的要求:在征税时考虑纳税能力,在确定税负时考虑收益水平。因此,公平体现在两个方面:横向公平,是指经济上处于同一收入水平线的人,应课征同等税额,即不考虑收入来源和性质,只考虑特指阶段的收入水平;纵向公平,是指对经济情况不同的人,课以不同的税额,主要是考虑个人的负担能力。从这两个原则出发,任何符合纳税条件和承担能力的人,都应该按规定纳税。普通人、老百姓不能例外,人才、精英们自然也不能例外。何况,人才按照各种优厚的待遇措施,实际拿到的收入比一般人要多,负担能力要强,且负有风范社会、引领道德的使命,更应带头依法照章纳税。

这里牵涉到对纳税本质的认识。纳税对公民来说,说到底,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一种荣誉。不能仅从“负担”上理解。他是一个符合纳税条件的人,享有社会参与资格、获得社会资源的必要条件。从一定意义上讲,不能纳税,等于不能承担社会责任;不能足额纳税,等于享受社会救助。所以,轻言对精英人才减税和免税,等于蔑视他、小看他,剥夺他的荣誉,对有能力纳税的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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