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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柑的购销合同

桔柑的购销合同

甲方(购货方):身份证号:

乙方(供货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甲方订购乙方果场的贡柑砂糖桔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现场估算,乙方果场的贡柑砂糖桔果品总产量约万斤,其中贡柑树约株,产量约万斤,砂糖桔树约株,产量约万斤,全部由甲方收购。

二、收购价格:贡柑元/斤;砂糖桔元/斤。

三、定金:双方签订协议时,由甲方支付定金万元给乙方作保证金,定金在最后摘完果结数时作货款扣除。

四、采摘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摘完。采摘方式方法:其一可从年月日起一次性连续天采收完毕,每天约采收市斤;其二可在采摘时间内分期分批采摘完毕,具体批次、时间、数量由双方协商决定(第一批:)。

每次采摘前,甲方须提前天通知乙方,以便组织人力。

五、交货地点:由乙方采摘送到双方商定的地方,具体地点为:,甲方验收过称。

六、付款方式:甲方每(批)次收货后运走前,即时按本合同收购价和实际数量付清当(批)次款额给乙方。

七、规格质量要求:

1、贡柑:每单果重达两及以上,达不到的细果可由双方另定价格元/市斤收购,严重的(指严重度在百分之以上)花皮果、冻伤果、灼伤果、虫害果、煤烟果、青果、干榨果以及烂果、开裂果、落地果不列入收购范围。

2、砂糖桔:要求果品成熟,除严重的(指可见严重度在百分之以上)花皮果、冻伤果、灼伤果、虫害果、煤烟果、青果、干榨果以及烂果、开裂果、落地果不列入收购范围外,其余全部统级以本合同价收购;或分大、中(规格果)、小果以不同价格收购,即分别以大果元/市斤、中果(规格果)元/市斤、小果元/市斤收购,大、中(规格果)、小果分级须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价格、数量、质量要求收购乙方的贡柑、砂糖桔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决定单方面终止合同和不退回定金。

2、乙方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价格、数量、质量要求卖果给甲方,如出现下列情况,视为违约行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从本合同签订的果场采果供给第三方或从本合同所签订以外的果场充货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要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同时有权决定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价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所交定金。

九、下列特殊情况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另行解决。

1、乙方因天气、交通、劳力等问题,无法进行摘果或运输而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交货的,不属违约。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也可在乙方同意或请求下协助乙方安排采摘劳力或运输条件,但相应的劳力工资和费用由乙方支付。

2、在合同约定采收时期,如遇霜冻、低温冻雨等常年有的一般性不利天气时,采摘时间可另定在不利天气停止第天起安排采摘,相应的收购价格,可因延期而双方另行商定为:每延期天(从不利天气停止日计起)采摘的,收购价则从原合同价格每市斤增加元,延期最迟到年月日截止。

3、在合同约定采收时间到期前,如遇严重的连续霜冻或连续低温冻雨等灾害性不利天气时,双方认为可能会造成合同标的果品冻伤的,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办法:一可协商提前摘果;二可协商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任何一方坚持执行原合同的,该方要对冻伤果负全责。甲方坚持执行原合同的,冻伤果全部由甲方按原合同收购价收购计算;乙方坚持执行原合同的,冻伤果甲方不负责收购,只收合同合格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人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签名:电话: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签名:电话:身份证号:

地址:

中介签名:电话:身份证号:

地址:

签订时间:二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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