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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依法履职报告

副局长依法履职报告

副局长依法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述职报告]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践诺情况汇报

[述职报告]转正总结(人教、党务、纪检工作)

[述职报告]铁路工务段办公室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银行副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银行审计办副主任工作述职

[述职报告]履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情况的报告

[述职报告]乡镇党委书记党管武装工作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幼儿园班子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评小学高级职称用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物业公司经理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学校老教师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工作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市场部副总经理半年度工作总结

[述职报告]县交通局任职两年来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部队个人经济责任述职

[述职报告]部队政治教导员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公司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烟草局营销部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治安保卫办公室副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洗煤厂技术厂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企业领导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与农信发展同舟共济(信用社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街道办事处党务委员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分管信贷工作的信用社副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教育局副局长人大委员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医院业务院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廉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司法局纪检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交通局副局长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卷烟厂制丝车间生产班长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税务副所长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工程公司经理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人大主席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党管武装工作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个人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镇长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镇党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劳教系统政治处、党建工作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学校班子教育工作总结

[述职报告]林业局局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林业局副局长廉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委组织部妇女儿童工作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法院院长履职报告

[述职报告]科技局局长个人重点工作汇报

[述职报告]公安局长向人大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行政机关领导班子述职报告(环保局)

[述职报告]村党支部书记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述职报告]司法局局长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善纳群言,依法行政(投诉中心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政研室副主任2004年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储汇分局副分局长个人履职报告

[述职报告]车间主管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十查十议”自查报告

[述职报告]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年终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区国土局领导班子两年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地税分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地税分局局长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地税副科级领导干部考核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物业公司办公室主管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校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区委副书记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副职领导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述职报告]企业会计岗位述职总结

[述职报告]乡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乡党委书记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民警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检察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镇劳动保障事物所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教师中学一级晋升中学高级的任职工作总结

[述职报告]证券分公司总经理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副县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副县长个人工作情况汇报

[述职报告]校长2004-2005学年度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副县长五年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副县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述职报告]校长审计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刑警大队大队长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刑侦大队教导员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管理处副主任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常务副旗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政府旗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旗委书记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通信公司经理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办公室干事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工商局2005年综合治理工作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民政局局长的向人大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幼儿教师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述职报告]市委书记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总结

[述职报告]市委常委、统战部长2005年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乡镇领导届终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常务副区长综治工作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2005年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委书记2005年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2004年人大工作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分管工业和旅游副县长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人大代表(宾馆经理)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社区副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2005年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铁路党支部书记2005年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分管工业和旅游副县长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实验小学2005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检察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市委政研室副主任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水利局局长向人大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村支部书记、政协委员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工会主席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市委宣传部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区委书记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县委届期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党委书记在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述职报告]关于命名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述职报告]证券营业服务站主任工作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乡镇(街道)武装部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及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区委书记、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个别先进村班子跨掉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述职报告]镇党管武装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市下派乡镇挂职的副镇长工作总结(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党委书记党管武装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办公室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党管武装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人大常委会2005年上半年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委书记、武委会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在县委七届四次全会上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委副书记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教育局副局长2005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教育局局长2005年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林业局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林业局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常务副区长综治工作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镇党委书记两年来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消防中队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有线电视台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政府办督查室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办公室接待办公室副主任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接待办公室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国家粮食储备库干部任职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办公室副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民政局领导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政府常务副区长向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

[述职报告]部队政委离任审计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委书记个人履职情况小结

[述职报告]2005年镇党委书记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镇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运输公司经理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银行审计办副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乡镇党群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教育局局长述职讲话

[述职报告]中学校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高中校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副局长依法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任现职以来,本人在工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集体领导原则,积极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组织安排的分工,全面完成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工委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本人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文秘站: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盟检察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法律规定有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内容等依法履职等所必备的知识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为尽快进入新的角 色,做好各方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会议监督。认真参加了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的工委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盟“一署两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和盟行署的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全盟实际出发,依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按期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

3、专项调研。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0号主席令在全盟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形成了专题 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盟行署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工作。根据各副主任的分工范围,认真接待了部分来访的群众代表,并为他们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5、评议工作。根据《__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对盟安监局局长的任职情况评议工作。

6、制度建设。认真参与制定了《人大××盟工委盟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6项办法和制度,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成立了盟人大工委计划、财政监督工作专家组。

7、代表视察。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了代表视察工作,赴额济纳旗实地视察了居延海调水情况。

8、培训学习。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党委20__年5月在__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历次学习培训活动。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副局长依法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本实施意见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按照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原则,市本级国家出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属市本级政府管理。

二、本实施意见所称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市本级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出资人)。

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二)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三)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四、国有资产出资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二)国有资产出资人向市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

(三)国有资产出资人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

五、建立和完善国家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制企业要按照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原则,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报批程序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国有独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

六、规范国家出资企业内部管理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管理,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向国有资产出资人及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接受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及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管理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七、做好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出资人负责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统计、资产评估监管、经营者业绩考核、清产核资、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为核实市本级国有资本存量,界定、理顺产权关系,对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全面进行产权界定和清产核资。

八、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重大事项审批程序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资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按规定权限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决定或由国有资产出资人研究后报市政府审批。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上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的股东代表或派出的董事,应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指示行使权利,并将履行职责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国有资产出资人。

九、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企业改制依照法定程序,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决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依照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并在改制中确保职工权益落到实处,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关闭破产企业依照法律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十、强化监事会监督管理职能

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实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制度;对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专职监事参加监事会。

监事会以财务监管为核心,监事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采取列席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有关会议,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听取企业汇报,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调查了解等方式,检查企业财务,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企业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监事常驻企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控制。事前监督重点了解和掌握企业决策情况;事中监督重点关注重大事项运行情况,加强对企业季度财务报表的分析,及时跟踪企业日常财务和经营情况;事后监督对企业做出真实、客观、公正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监事会对企业监管要延伸到企业子公司、孙公司实施全面监管。

监事会实行定期检查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制度,定期检查分为半年检查和年度全面检查,根据需要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作出检查报告。日常监督遇到重大事项随时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报告。

企业应当配合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定期、如实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并及时报告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十一、加强国家出资企业审计监督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由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进行内部审计一次,并于第二季度终了15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上报国有资产出资人。

每会计年度终了或任期届满,由国有资产出资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和任期审计。审计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年度或任期经营目标考核、奖惩兑现的依据。另外,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需要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专项审计。

市审计部门按照年度审计计划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经营者离任审计。

十二、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任免

按照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方法。对国家出资企业经营管理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报批程序,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和管理者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任免或建议任免。

(一)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厂长,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

(三)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履行考察、审批程序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五)国有企业所出资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业类主业的子公司等重要的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

十三、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奖惩制度

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其任命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实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范围:

(一)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国有资产出资人要科学合理核定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以企业清产核资结果为基础,核定国有资产存量,确定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指标。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态,对照同行业先进水平,依据企业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盈利水平等指标合理确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与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并对责任书执行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和监控。

年终或任期届满,国有资产出资人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照《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奖惩兑现。对完成考核指标的企业予以兑现薪酬;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或经济效益下降的,调整当年及任期内的薪酬。

十四、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对市本级监管的国有企业取得的国有资本收入及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国有资产出资人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负责提出国有资产出资人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国有资本收入上缴财政,国有资产出资人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入收缴。国有资本收入主要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企业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国有资本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办法,由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超级秘书网

设立市本级国有经济发展基金,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由国有资本出资人用于国有资本再投资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十五、建立健全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的,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将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具体办法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另行制定。国有资产出资人及行业管理部门决策失误或监督管理不利,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副局长依法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长、*副省长等省领导的近日批示和省、市局11月4日召开的省、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以汾酒系列产品为重点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长、*副省长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把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活动主题,充分认识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把专项整治与当前正在进行的百日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结合起来,做到“四个统一”,引深“五增五创”,落实“两抓两保”,实现集中行动、长效监管、创新机制、提高效能的目标,切实使酒类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有效,酒类经营市场质量准入制度贯彻到位,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组织机构

县局专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消保股、经检队牵头,相关股(室、队、中心)负责人参加的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全系统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副局长

*纪检组长

成员:县局消保股、经检队、巡查队、办公室、监察室、法制股、注册登记股、企业监管股、经检股、市场股、商标股、广告股、新闻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股,主任由王保国、张再阳兼任,副主任由李崤勇兼任。联系电话:*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的工作协调、督促检查、信息反馈、情况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按照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开展行动。

三、整治内容

此次行动将以汾酒系列、竹叶青酒系列、茅台酒系列、五粮液酒系列、蓝带啤酒系列、青岛啤酒系列、进口酒类、散装酒及本地酒类企业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酒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品店、小食杂店、名优土特产店、烟酒专卖店、宾馆、酒(饭)店、歌厅、酒吧等为重点对象;以广大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为重点区域,以批发、总为重点环节,力求解决在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整治内容如下:

(一)贯彻落实酒类经营质量准入制度,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做到不进、不存、不销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要对辖区所有的酒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品店、小食杂店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要协同商务部门监督酒类批发者建立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督促酒类零售者认真填制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要特别重视进入流通环节散装酒的监管,力求做到包装上市,按照《特别规定》等相关条例法规加强对进入流通环节散装酒的监管。

(二)清理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要按照《特别规定》等法规要求,坚持先证(卫生许可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对从事酒类产品生产的企业,须在其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后,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中注明凭酒类生产许可证从事酒类生产;对从事酒类销售的经营户,须在其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后,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其中从事酒类批发的经营户,须取得酒类批发许可证,方可从事酒类批发业务,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要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重点检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等。要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对无酒类生产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等从事违法生产经营的,要协同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理,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开展打击“傍名牌”等违法行为。“傍名牌”行为表现形式复杂,酒类市场表现尤为突出,要认真领会《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傍名牌”行为的具体表现,综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条款,依法调查处理。严厉查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等“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动。

(四)开展酒类广告整治。要依据《广告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大力整治虚假违法酒类广告,强化对广告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宣传、以及新闻报道形式等违法酒类广告。

(五)开展进口酒类产品整治。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严查进口酒的商标、广告、包装和标识。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以及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酒,依法查处进口酒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他违法行为。

四、行动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11月1日开始至20*年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1日─2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工商所要按此方案立即部署,立即行动,迅速成立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安排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对酒类市场组织好调查摸底和暗访采点工作,为集中行动做好充分准备。在此基础上,各工商所可根据当地酒类市场整治的实际,先行分级组织集中行动,彻底清查,务求实效。

第二阶段(11月21日─20*年1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工商所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酒类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台账、索证索票、质量自检、质量承诺等各项自律制度,建立质量准入制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要案件,震慑不法分子。市局经检支队将与生产企业派出技术骨干一同参加各县的整治行动。同时,市局还将成立督察组,不定期对各县市酒类市场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情况适时向全市通报。

第三阶段(20*年2月1日─2月3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工商所要进一步督促经营者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执法制度,努力构建酒类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要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专项行动逐级进行总结验收。在此基础上,转入常态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各工商所要迅速开展动员,把省局、市局、县局的工作部署传达到基层一线,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对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王君省长和*副省长的批示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局党组“抓责任、抓落实、保安全、保稳定”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各工商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抓的工作机制。县局将抽调相关股室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加大对基层一线的执法指导力度,重点检查酒类批发商、总的经营行为。各基层工商所要按照属地监管职责,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内容,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逐户严格检查规范。

(三)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案件查办。各工商所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协作,排除执法阻力,严格依照《特别规定》、《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大要案件,要及时进行书面移交;对其他部门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查处。

(四)积极探索创新,构建酒类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各工商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深入开展工作调研,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机制,注意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酒类市场执法监管制度体系、自律体系、社会监督体系、信息化网络体系、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积极构建酒类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要坚持打假与扶优并举,充分发挥名优生产企业的作用,开展联合打假行动,积极帮促销售企业建立保护名优、抵制假冒的自律机制。

(五)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披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市局将在运城电视台、运城日报等相关媒体开办专栏,及时报道各县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副局长依法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一、强化“一岗双责”

定期组织局党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确保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行动上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实行局长(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局党组成员与分管股站室负责人,局属种子公司经理(书记)与各副经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二、坚持“主体责任”报告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局长(党组书记)和局党组成员每年分两次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上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局党组成员要随时掌握分管股站室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业务工作情况。局党组书记每季度听取一次局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责任。

三、开展述责述廉报告

执行述责述廉报告制度。局长(党组书记)每年向局党组会议集中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局党组成员向局党组会议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负责听取分管股站室负责人的廉洁自律及业务工作情况;做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进行廉政谈话

局长(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局党组成员与分管各部门负责同志,局属种子公司经理(书记)与各副经理,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三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形式可以分散与集中并用,谈话次数、时间、内容也可根据工作性质或其他因素随机择定。

五、实行“签字背书”

局长(党组书记)和局党组成员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完成情况进行“签字背书”,搞好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局属各股站室。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得力、有明确时限要求、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把具体责任落实到股站室,落实到人,使各项任务措施具体化、责任明确化。将此项制度作为责任考核和追究问责的依据。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定期公开机关财务、党务、政务工作,强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涉农资金项目的招标工作。确保程序合法,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现象。

七、深化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十个严禁”、加强作风建设“十二个一律”等规定,执行好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制度》等内部管理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