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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申报材料

遗产申报材料

遗产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血液、制备物、重组脱氧核糖核酸(DNA)构建体等遗传材料及相关的信息资料。

第三条凡从事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收集、研究、开发、买卖、出口、出境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对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遗传资源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发现和持有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遗传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或以其他形式对外提供。

第五条人类遗传资源及有关信息、资料,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必须遵守《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国家对人类遗传资源实行分级管理,统一审批制度。

第七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管理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联合成立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八条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暂设在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科学技术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行使以下职责:

(一)起草有关的实施细则和文件,经批准后施行,协调和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二)负责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遗传资源的登记和管理;

(三)组织审核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

(四)受理人类遗传资源出口、出境的申请,办理出口、出境证明;

(五)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拟定研究规划,协助审核国际合作项目,进行有关的技术评估和提供技术咨询。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第三章申报与审批

第十一条凡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须由中方合作单位办理报批手续。中央所属单位按隶属关系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所属单位及无上级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的单位报该单位所在地的地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签约。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主管部门在审查国际合作项目申请时,应当征询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地的地方主管部门的意见。

本办法施行前已进行但尚未完成的国际合作项目须按规定补办报批手续。

第十二条办理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须填写申请书,并附以下材料:

(一)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提供者及其亲属的知情同意证明材料;

(二)合同文本草案;

(三)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提出的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缺乏明确的工作目的和方向;

(二)外方合作单位无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优势;

(三)中方合作单位不具备合作研究的基础和条件;

(四)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的安排不合理、不明确;

(五)工作范围过宽,合作期限过长;

(六)无人类遗传资源提供者及其亲属的知情同意证明材料;

(七)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重要人类遗传资源严格控制出口、出境和对外提供。

已审核批准的国际合作项目中,列出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口、出境计划的,需填写申报表,直接由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出口、出境证明。

因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对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的,须填写申报表,经地方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报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经批准后核发出口、出境证明。

第十五条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对国际合作项目和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的出口、出境申请每季度审理一次。对于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核发批准文件,办理出口、出境证明,并注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中相对应的编码;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不予批准;对于申请文件不完备的,退回补正,补正后可重新申请。

第十六条携带、邮寄、运输人类遗传资源出口、出境时,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凭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出口、出境证明予以放行。

第四章知识产权

第十七条我国境内的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包括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遗传资源及其数据、资料、样本等,我国研究开发机构享有专属持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向其他单位转让。获得上述信息的外方合作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公开、发表、申请专利或以其他形式向他人披露。第十八条有关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应当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参与、共享成果的原则,明确各方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充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

第十九条中外机构就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其知识产权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合作研究开发成果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应由双方共同申请专利,专利权归双方共有。双方可根据协议共同实施或分别在本国境内实施该项专利,但向第三方转让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必须经过双方同意,所获利益按双方贡献大小分享。

(二)合作研究开发产生的其他科技成果,其使用权、转让权和利益分享办法由双方通过合作协议约定。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都有使用的权利,但向第三方转让须经双方同意,所获利益按双方贡献大小分享。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发现和报告重要遗传家系和资源信息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揭发违法行为的,给于奖励和保护。

第二十一条我国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经批准,私自携带、邮寄、运输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口、出境的,由海关没收其携带、邮寄、运输的人类遗传资源材料,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未经批准擅自向外方机构或者个人提供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的,没收所提供的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遗产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文广局)认定,承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和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

第三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

第四条市文广局设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申请材料和推荐材料。评审办公室设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第五条评审委员会设立评审专家组,具体负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第七条个人提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请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文化行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生活情况等;

(二)该项目的传承谱系以及申请人的学习及实践经历;

(三)申请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

(五)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本市设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具体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项目保护单位可以向所在区县的文化行政部门推荐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但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推荐材料应当包括第一款各项内容。项目保护单位属市属单位的,可以直接向市文广局提出推荐。

第八条区县文化行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报送评审办公室。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收到区县文化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或市属单位提交的推荐材料后,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复评,并对专家组的复评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第十条市文广局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

第十一条对公示的推荐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异议书。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异议方及申请人或推荐单位。

第十二条市文广局根据公示结果,复核审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市文广局可根据保护工作实际需要,指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第十四条已经被命名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自动成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第十五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做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对传承人的传承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

(二)对传承人的传承工作给予资金扶持;

(三)加强对传承人的宣传,扩大影响,提高其社会地位;

(四)开展研讨、展示、宣传、传播等活动,促进传承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六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采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记录**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技艺和相关知识等,有计划地征集并保管其代表作品,建立专门档案。

第十七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操作程序、技术规范、原材料要求、技艺要领等;

(二)制定项目传承计划和具体目标任务,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三)采取收徒、教学等方式,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

(四)努力从事项目的创作和研究,提供高质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或其他智力成果;

(五)积极参与展览、演示、研讨、交流等活动;

(六)定期向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交项目传承情况报告。

第十八条区县文化行政部门和市属项目保护单位应于每年11月前将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工作情况报送市文广局。

第十九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应当建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档案。

第二十条市文广局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遗产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简述

我国历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连续出台了《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在2006年又公布了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后各省市有关单位积极展开保护工作,并公布了本属地保护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二、档案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指采取措施确保其生命力,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这其中多数环节都需要当地或更高级别档案馆协助和配合。例如确认环节需参考档案馆现存资料,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历史性;立档是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档案;保存是用文字、录音、录像、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系统的记录,并搜集有关实物资料,保存并合理利用的过程;保护指用各种具体办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护、传承和发展,这些都与档案馆密切相关,同时需要博物馆、图书馆等配合。为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江干区在2007年成立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为成员单位。在2009年成立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并设立了10万元专项保护资金。

三、如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该类档案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是其详细表述,包括存在地域、历史、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现状、价值、濒危程度等方面,使调阅者通过档案能大概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全貌,实质是对申报项目材料的归档。该类档案建立的基础是大面积的普查工作,收集线索并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况和现状。江干区文化馆对全区进行大面积普查,共普查线索6000余条,立项250余个,建立了普查数据库。

2.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过程中的档案。该类档案的主体是在申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两类:一是在申报过程中对原有资料不断补充;二是记录申报过程的材料,及在宣传和保护该项目的各种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和文件。该档案重点信息为非遗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和论证、保护计划等。为后期非遗项目的保护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3.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人为载体,传承人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是其灵魂。非遗档案建设工作的核心就是传承。目前大部分传承人年事已高,正面临人亡艺绝的局面。建立传承者档案包括:(1)传承人及搜集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等;(2)作品信息:体裁、内容提要,与作品有关的人文知识、自然知识等背景资料。这些档案的建立和保存为未来的研究和决策提供极大方便。

四、满足档案利用需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提供利用,要符合其特点。档案馆工作的专业性和其所拥有的资源使它能够采取不同的方式满足档案利用的需求。

1.以展览形式提供利用。利用文化馆现有的展览室,定期举办馆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展览;配合以图片及实物的展示,使利用者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江干区文化馆在2014年开设展览6期,参观人数达到1200多人,受到各界广泛好评。

2.出版相关编研成果。文化馆利用系统、规范的馆藏档案,辅之以相关的各种记录,既可为非遗项目的研究工作提供素材支持也可独立或与其他部门协作,编研成册并出版公布,这既是文化馆的职能,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贡献。江干区文化馆编辑出版《皋亭山传说》书籍两种。以皋亭山传说为原型,创编舞蹈《桃花流水图》和《皋亭望月》参加市级演出。

遗产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进神农架景区堵了两个小时,还是原地踏步,被迫返回”,“在山路上被堵了几十公里”,刚刚过去的十一假期,湖北神农架再次迎来巨大的客流。

2016年7月17日,在第40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这个在国内早已知名的风景区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同时入选的,还有广西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

神农架也成为中国第一个集生物圈自然保护区、世界地质公园及世界自然遗产殊荣于一身的地区。

为什么神农架能够成为世界遗产?世界遗产的评定标准是什么?中国还有哪些遗产计划申遗?其中又有多少“潜力股”?

政治化倾向愈发明显

截至2016年,《世界遗产名录》共收录了1052项世界遗产,中国的世界遗产总数也已达到50个,仅次于意大利,位居世界第二。

意大利目前已有51处世界遗产。“包括意大利在内的一些老牌欧洲国家,国际社会对其历史文化宗教的熟悉程度很强,因此更容易获得认可。”上海交通大学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的曹永康对《t望东方周刊》说:“中国对申遗的规则、申报文本和整个流程的把握经历了一个学习和经验积累的过程,也慢慢得到了认可。”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十七次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973年,美国最早加入《公约》。

“当时国际社会对世界遗产并不像现在这么认可,最早加入《公约》的是美国、埃塞俄比亚,而不是‘遗产大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教授杜晓帆告诉《t望东方周刊》。杜晓帆曾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保护专家。

目前,已有192个国家加入《公约》,这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得到认可最多的公约。

“现在申遗相关问题的政治化倾向已经越来越明显了。”杜晓帆说,在申请世界遗产的过程中,有关国家考虑的可能并不只是其文化或历史价值,还需考量更多的因素,比如政治因素,因此一些遗产在某个阶段会被突出强调,有的甚至在短时间内就会进入申遗程序。

至少符合十条评定标准中的一条

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规定,要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该遗产必须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OUV),并至少符合十条评定标准之中的一条。

十条评定标准为:

Ⅰ表现人类创造力的经典之作;

Ⅱ在某期间或某种文化圈里对建筑、技术、纪念性艺术、城镇规划、景观设计之发展有巨大影响,促进人类价值的交流;

Ⅲ呈现有关现存或者已经消失的文化传统、文明的独特或稀有的证据;

Ⅳ关于呈现人类历史重要阶段的建筑类型,或者建筑及技术的组合,或者景观上的卓越典范;

Ⅴ代表某一个或数个文化的人类传统聚落或土地使用,可以作为出色的典范,特别是因为难以抗拒的历史潮流而处于消失危机的遗产;

Ⅵ具有显著普遍价值的事件、活的传统、理念、信仰、艺术及文学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连结(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该标准应最好与其他标准共同使用);

Ⅶ包含出色的自然美景与美学重要性的自然现象或地区;

Ⅷ代表生命进化的记录、重要且持续的地质发展过程、具有意义的地形学或地文学特色等的地球历史主要发展阶段的显著例子;

Ⅸ在陆上、淡水、沿海及海洋生态系统及动植物群的演化与发展上,代表持续进行中的生态学及生物学过程的显著例子;

Ⅹ拥有最重要及显著的多元性生物自然生态栖息地,包含从保育或科学的角度来看,符合普世价值的濒临绝种动物种。

每个国家在申报世界遗产时,会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将不同项目的申报文件提交至对应的遗产评审机构。

2015年,中国土司遗址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其满足了世界遗产标准Ⅱ和Ⅲ,以及真实性、完整性的要求。

“但并不是说符合评定标准越多,入选的可能性就越大,还是要看特殊价值、稀缺性等。”曹永康说。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件要求,世界遗产的申报需要9个步骤,过程颇为繁琐。

比如,2016年新入选世界遗产的湖北神农架,它的申遗工作于2013年12月正式启动;2014年9月,通过国家文物局的筛选;2014年11月,通过世界遗产中心预审;2015年8月,通过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专家实地考察评估;2016年5月,世界遗产中心完成评估报告;2016年7月17日,在第40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从这个过程看,申报程序可谓“过五关”。

2017年:鼓浪屿和可可西里

根据世界遗产中心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6年2月22日,中国共有54个遗产项目被列入“世界遗产预备清单”之中,其中自然遗产14个,文化遗产27个,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13个。

预备清单中,最早提出申请的是1996年的扬子鳄自然保护区、鄱阳湖自然保护区、桂林漓江风景区、海南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等四处;最新进入预备清单的是海上丝绸之路和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

本刊记者获悉,已被确定为中国2017年申请加入世界遗产的候选者分别是:厦门鼓浪屿和青海可可西里国家公园。

“一般都会提前一年多确定接下来要申遗的项目,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准备申请材料和应对专家的考察评估。”杜晓帆说。

据他透露,2016年7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专家已考察过可可西里,鼓浪屿也正等待接受评估。之后,专家会提交评估报告,有的报告会提出建议,比如再补充材料,有的甚至建议不列入名录。

91项遗产进入“国家预备清单”

对于中国的遗产项目来说,要想进入“世界遗产预备清单”,首先得进入“中国国家遗产预备清单”。

具体而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工作,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则由国家文物局负责。

公开资料显示,住建部于2013年11月更新了《中国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其中自然遗产28处,自然与文化双遗产18处。国家文物局最近一次更新《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是在2012年11月,其中共列入45处文化遗产。

据此计算,目前列入“中国国家遗产预备清单”的遗产项目至少有91个。而此前世界遗产大会中国代表团成员、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王凤武透露,中国具有“申遗”意愿的项目可能多达200个,根据一个国家每年最多只能申报两个项目且必须有一个为自然遗产的规定,中国完成所有项目的申报至少需要100年。

2015年,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为首的咨询机构建议,限制缔约国申报数量,每年一个国家只能申报一项,且全球每年申报总数不超过25项。但该建议未能获得大部分缔约国认可,所以目前缔约国每年仍可以申报两项提名地。

申遗是在还债

1985年12月12日中国正式加入《公约》,1987年一年就有6个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都是耳熟能详的名胜古迹――长城、敦煌莫高窟、北京和沈阳的明清皇宫、秦始皇陵、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泰山。

杜晓帆介绍,首批世界遗产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媒体和公众的特别关注,直到近几年,尤其是2004年苏州主办了世界遗产大会之后,包括新闻媒体、旅游业、地方政府、公众等各个方面才开始关注世界遗产。“这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们的生活水平,文化教育程度等多重因素有关。”他说。

也恰恰是在此后,“投入巨资”“门票涨价”“游客猛增”“保护不力”等质疑声随之而来。

有媒体报道称,安阳殷墟申遗投入2.3亿元,广东开平碉楼花了1.36亿元,五台山光景区整治搬迁等费用就花了8亿元。到了2010年,“中国丹霞”申遗价码一路升高,共花了十几个亿。

申遗项目到底该投入多少资金?

杜晓帆认为,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情况不一样,不能类比。“但我们国家在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是欠了债的,申遗就是还债。这些钱不是因为申报世界遗产而投入的钱,也不能说不申遗就不保护不投入了。要公正地看待这个问题。”

相比而言,欧洲一些国家对于遗产的保护是持续的,基础好,因此在申遗的过程中可能不需要投入那么多资金进行环境整治、维修保护。“故宫在申遗时也没有花那么多钱,因为对故宫的保护是一直在持续的。”

目的是让更多人来了解

据平遥县旅游部门统计,申遗成功前的1996年,平遥古城门票收入为82万元,到了2014年这项收入高达8827万元,增长超过100倍。

洛阳石窟申报前每年门票收入1000万,申遗成功后的第二年即达到2700万元。

云南丽江1997年申遗成功,2015年游客接待人次突破3000万,旅游综合收入超过400亿元。

申遗成功的确从客观上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但并不是说成为世界遗产就能成为旅游热门地区。首批入选世界遗产的周口店,到目前为止,其年参观人次不超过15万,而故宫一天的参观人次就超过了这个数字。2015年成为世界遗产的土司遗址,由于交通不便,以及土司文化知晓度不高等因素,至今仍未进入大众的视野。

可以看出,旅游和世界遗产并不直接关联,一些与考古、史前文化等有关的遗产,其观赏性或价值体现还没有被公众所接受。“但从长远来看,无论是旅游热门的世界遗产,还是门可罗雀的世界遗产,都需要更多人来了解,这才是我们申请和保护世界遗产的目的。”杜晓帆说。

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别人的认可

2016年9月底,辽宁绥中“最美野长城被抹平”事件引发舆论的高度关注。“最美野长城”,其正式名称为“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永安堡乡西沟村小河口屯,冀辽边界辽宁一侧。它是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锥子山长城的一部分。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就是由中国自己评定的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是拥有最高保护级别的“国保”。

1961年,中国公布了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180处,包括天安门、中共一大会址、长城、莫高窟、周口店、秦始皇陵等。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公布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为4296处。

遗产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十年申遗,土楼保护长足进步

1998年5月,永定率先成立客家土楼申报世遗委员会。“申遗是加强土楼保护的契机。”县长余德辉说,“申遗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断加强土楼维修保护的过程。”

2000年4月,福建决定把永定、南靖、华安三县土楼联合起来,以福建土楼的名义申报世遗。此后,受申报名额限制,福建土楼申遗一再延后,直至去年1月才确定为今年中国唯一申报世遗项目。去年下半年福建土楼接受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专家狄丽玲教授现场评估考察,今年上半年顺利通过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正式评估。

翻开厚厚的土楼申遗材料,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就是“历史”“保护”“监测”等。专家认为,申遗本身就是在保护文化遗产上寻求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从对古代文明的继承与研究,到文化景观的保护与开发,都在主动接受世界的评判和监督。

近年来,福建土楼所在的县市投入数亿元,对土楼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的保护整治,完善了相关道路改建等配套设施,从而真实展现了土楼的历史风貌,大大改善了土楼区域的人居环境。

与此同时,福建有关方面采取措施增强群众的土楼保护意识。各地编写专门的土楼系列乡土教材,从幼儿起即进行土楼保护教育。

一举成名,土楼保护更上层楼

在南靖县申遗办,全球眼监控中心将列入世遗名录的两群两楼纳入实时监控,楼内外状况在视屏上一览无遗。为加强土楼保护,福建出台了《福建土楼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福建土楼保护规划》的编制也相继完成。

“现在工作重点要从申报转移到保护上来。”余德辉说:“我们要依法依规保护好、维护好这些世界遗产。”今年3月,永定已在申遗办的基础上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文物局,以加强对世遗土楼的保护。 “世遗这个品牌是个荣耀,更是一份责任。”福建省建筑设计院首席总建筑师黄汉民说。

福建土楼“一举成名天下知”,旅游开发势必掀起高潮。“要警惕‘开发性’破坏。”黄汉民说,“不少世遗景点过度旅游开发和过度商业化造成恶果的前车之鉴我们一定要汲取。保护与开发,保护始终应该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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