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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协会工作计划

女律师协会工作计划

女律师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市东**中学现有教职工**人,其中女教工**人,**老师现为**中学女工主任,兼英语教研组长,具体负责计生、英语组、妇女工作。多年以来,她在市妇联和学校党支部、工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妇女工作,结合学校实际,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开创了**中学妇女工作新局面,学校女工小组在**老师的带领下,坚持“五必访”、组织健康体检、季度妇检、节假日文娱活动等,在教学教研中勇挑重担,做到团结协作,自主创新,成绩斐然。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老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始终把学习放在首要的位置,因为她坚信:不加强学习、不对思想进行更新改造,在思想上就会出现麻痹大意,对党的事业就会发生动摇,党性观念就会蜕化,甚至变质。因此,她始终坚持把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自己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并不断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对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

在工作中,林彩彬老师身兼数职,具体管理学校的计生、工会、英语组工作,然而她没有因为工作繁多,而放松某项工作。她有条不紊地安排好每一项事务,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做好所负责的每一项工作。

计生工作方面:实行计划生育,推行优生优育是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作为学校里计生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她精研计生工作条例,严把计生工作关,建立和健全了计划生育育龄妇女登记、定期查环查孕等一系列计生制度,并认真把国家计划生育优抚政策落实到工作中,健全制度,严格把关,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在市计生局和镇纪委工作组多次来校检查计划生育工作中,均受到高度赞赏;

英语组教学教研方面:**老师一直工作在教学和教研第一线,她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关心爱护学生,为培养学生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先后辅导了**、**等12位同学参加全国英语能力竞赛获得奖项;2008年6月以**老师为主,领同其他4位老师共同合作的初一英语单元教学设计,参加广东省“新课程教材单元教学设计评选和单元教材教学展示活动”,荣获省级二等奖(全省共12个二等奖项),汕尾市各参评课例的最高殊荣,并被收录印制成册在会上交流。

工会工作方面:工会是维护职工权益,协调领导与职工之间的沟通部门,**老师作为一名工会干部,始终把职工冷暖放在心上,特别是对生病的职工,亲自到医院慰问,到家里探望,使职工感受到了“工会就是我们的娘家”。在她的具体管理下,计划生育、英语组、工会等工作都有了较好的开展。

三、切实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

**中学大部分的女职工都在基层,在教育第一线,劳动强度大。作为女工主任的**老师,深深意识到“身体就是革命的本钱”。针对这一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在学校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三八”妇女节都拿出一定资金,为全校的女职工进行了妇检,切实保障了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在工作中,积极协调女职工家庭生活,促进家庭和睦,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今年“三八”节期间,**老师积极争取,组织女职工们到碣石玄武山春游,春游过程中,女职工们放松了身心,加强了交流,增强了团体意识,相互扶持和协作,体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女律师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发展“”计划与到年规划思路》,区制定了《市区实施〈妇女发展“”计划与到年规划思路〉的方案》。5年来,我区坚持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使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妇女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具体表现为:

(一)妇女参政的比例明显提高。本届区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达到30.8%和29.3%;街道、镇均实现了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的目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女干部的比例占干部总数61.74%;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明显增加,2005年占73.42%,已达10175人。

(二)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增强。妇女劳动就业权利基本得到保障,2005年单位从业人员女性比重为49.7%;建立了区妇联职业介绍中心,妇女就业渠道更加宽泛,就业结构趋向多元。

(三)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终身学习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在职妇女和社区妇女接受各类技术和文化培训的比例逐年上升,截至2005年末近3.6万名妇女参加了信息技术培训。

(四)妇女的健康状况不断改善。至2005年女性平均期望寿命已达83.19岁。基本做到每2年1次为女职工进行妇科检查,实行特困妇女健康实事项目,为7100多名低保、下岗、失业、协保、提前退休、残障等特困妇女提供免费妇科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重症病例及时追踪,使妇科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五)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机制日益完善。依靠社会和各级力量,建立了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分中心和社区两级法律援助站(点),成立了区妇女儿童法律事务服务部,为低收入妇女或家庭提供有效法律帮助。积极推进“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的试点签订工作。

“”期间,我区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需要,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实现妇女在参政、就业、保健以及婚姻家庭中的平等权利,加大对区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的财政投入,使区妇女事业发展与知识创新区的功能定位相适应。为进一步明确妇女发展的新目标和新方向,特编制本规划。

二、“”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期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知识创新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本规划编制更加注重妇女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思路相衔接,与知识创新区的总体目标相联系,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促进妇女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发展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发展全局,以促进妇女发展为本,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为目的,切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认识妇女发展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努力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将保障就业、促进参与、提升素质、优化生活与加强维权等方面作为“”期间妇女优先发展的领域,为全市进一步缩小“性别发展指数”和“性别赋权尺度”与国际大都市妇女发展水平的差距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体目标:以推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总目标,确保妇女享有获得经济与社会资源的平等机会,进一步发挥妇女劳动力资源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增强妇女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决策中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妇女在决策层的比例和决策水平。提高妇女的文化、科学、心理和健康素质,进一步增强妇女的综合竞争力。确保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平等受益,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保障妇女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到年,使区妇女发展水平处于全市的先进水平。

三、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保障就业——充分发挥妇女劳动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主要目标:

——优化妇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和职业隔离,确保妇女获得平等就业机会。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控制在适当范围内。

——开发新的就业岗位,按“应业就业”的原则增加妇女就业。提高开发女性人力资源的能力,鼓励妇女参加受政府资助的就业培训项目,促进妇女就业岗位和就业模式的多元化。

——积极引导、宣传、鼓励妇女自主创业。

策略措施:

1.1加大对“制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宣传,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2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城镇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基本稳定在“”水平。

1.3积极倡导灵活就业,探索妇女从事非正规就业的规律。

1.4积极参与《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修改和完善,加大对有关女性从业人员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侵害女性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的违法行为。

1.5结合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产业发展方针,鼓励妇女参加政府补贴的中、高级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妇女在就业中的竞争能力;积极开发女性人才资源,逐步提高女性经营管理人才和女性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25%。

1.6积极引导妇女自主创业,宣传妇女自主创业的典型,研究妇女成功创业的规律,形成推动妇女创业的有效模式。

1.7政府出资以招标形式购买社团服务,构建妇女创业和就业的后援服务体系。

1.8开拓就业岗位,扩大妇女就业。各街道、镇每年至少举行2次对失业妇女的专门职业指导,区职业介绍所每年至少举办1次失业妇女专场招聘会。

(二)促进参与——不断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主要目标:

——全区各级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和结构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会中的女性比例要在上一届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提高妇女在各级决策层中的比例,并逐步平衡女干部在不同层面、地区、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分布。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中应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区委和区政府部门要有55%左右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担任正职的女干部数量要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增强各级决策层管理者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和社会性别意识。

——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使区人大和区政协中女代表、女委员领衔提出和被采纳的议案、提案以及书面意见的数量逐年增加。

——增强广大妇女的参政意识,鼓励各界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发挥独特作用和优势,培育妇女社会团体,建立有序的管理机制。

策略措施:

2.1将性别平等发展的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统筹考虑领导班子的合理结构,明确女干部配备要求。

2.2加大女干部选配力度,强化培养,及时启用。局、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要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45岁以下的局级女干部、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比例要逐步增加。抓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定期进行集中调整,并注意适时补充,保证局、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比例分别不少于15%和25%。注意充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形成女干部队伍合理的知识和专业结构。

2.3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社会性别意识等相关课程纳入党校主体班和社区学校的教学计划,并建立教育长效机制,统筹规划教材、教案、教师培训等工作的配套实施。

2.4加强对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调研和决策能力的培训,使女代表和女委员领衔的议案、提案的数量与质量稳步提高。

2.5保证企事业单位中职代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匹配。

2.6强化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机制建设,创新工作载体和手段。各相关部门在组织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出台前的听证活动时,应保证妇女代表的参与率,认真听取各界妇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2.7发挥妇女在社区管理和建设中的作用,定期表彰在社区管理和建设中的先进典型。

2.8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选拔聘用干部、录用公务员、职务晋升时坚持男女平等,并体现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的原则,不因妊娠、生育、哺乳等影响女性选任、录用、晋升。

(三)提升素质——全面提高妇女综合竞争力

主要目标:

——把性别意识纳入教育决策主流,依法维护男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女性接受教育的平均年限和文化素质,改变专业分布上性别结构过度倾斜的状况。在女性群体中倡导终身学习理念。

——提升妇女科学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使妇女科学素养达标率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

——提高妇女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健康素质,特别关注和预防心理障碍对妇女造成的危害,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妇女心理咨询网络,提高妇女心理适应和调适能力。

——保障妇女生命和健康权益,进一步提高妇科病检查的受益面,继续努力将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和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

策略措施:

3.1整合社会资源,资助贫困家庭女学生,特别要对选择理工学科专业贫困女大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

3.2在政府出资的教育和培训项目中,积极开发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就业的培训项目,鼓励妇女参加培训。

3.3举办适合女性特点、顺应科技发展趋势的活动和讲座,提高女性(从中学开始)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兴趣和树立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志向,培养女性的科技创新能力。女性科学素养与全民科学素养同步提高。

3.4广泛开展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家庭活动,形成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将流动人口中妇女的教育纳入社区教育管理中,推行青年女性的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同时拓展老年妇女教育的渠道。

3.5公共文化设施机构要根据妇女特点和需求,开展各类文化教育活动,加强妇女文体团队的教育、引导,推广、普及群众性的健身、健美活动,每2年举办1次“家庭文化节”。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提高妇女全面发展的素质。

3.6关注妇女心理健康,普及心理疾患防范知识,通过各种便捷、可靠的途径,提供缓解心理压力、预防心理疾患的咨询服务,以及青春期少女危机救助体系。

3.7加强对危及妇女生命健康疾病防治和发病原因研究,对严重影响妇女生殖健康的重大疾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3.8在现有妇女健康措施落实的基础上,依托社区,鼓励已婚育龄妇女优生优育,促进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逐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更年期和老年妇女的健康信息,提供妇女保健技术指导。

3.9通过“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家庭生育计划”等活动平台,广泛开展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的干预。

3.10积极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率。稳妥提高常住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进一步降低非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继续努力将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和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

3.11逐年提高《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参保率,并达到基本覆盖。进一步提高妇科病检查的受益面,社区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检查每年不少于2000名。

3.12发展残疾妇女的职业教育和适宜技术培训,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

(四)优化生活——进一步提升妇女的生活质量

主要目标:

——切实贯彻男女同工同酬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消除就业和收入上的性别歧视。

——在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确保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平等受益。

——促进创作和生产适宜妇女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和物质消费品,丰富妇女闲暇生活的选择。

策略措施:

4.1逐步缩小男女人均年收入的性别差距,消除就业和收入上的性别歧视。加大最低工资保障线的执行、监督力度。

4.2保障妇女在社会保障和分配领域内的公平权利,定期监测妇女在各类社会保障中的受益状况。按照“应保确保”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促进妇女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比例与社会保险覆盖的比例同步增长。

4.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通过主要媒体创建女性专题栏目,倡导妇女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良好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妇女的精神生活内容。

4.4加大对妇女常用保健品、化妆品和卫生用品的质量检测和卫生监督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倡导妇女理性、科学的消费观,保障妇女合法的消费权益。

4.5鼓励妇女在参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社会活动中实现对社会的贡献,积极发动、引导妇女参加扶老助困等社区或社会公益活动,充实妇女社会生活内容,增强社会和妇女自身对妇女价值的认同。

4.6倡导互敬互爱的夫妻关系、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提倡男女两性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家庭事务管理等家庭责任。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和家庭环境,各级“五好文明家庭”达70%。

4.7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利益,特别要关注残障妇女、老年妇女、困难单亲家庭妇女的特殊需求,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救助职能。

(五)强化维权——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建立促进妇女权益实现的社会支持体系,拓展和妇女有关的政策制定中妇女参与的有效途径。

——贯彻执行妇女各项权益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和监督体系,有效维护妇女的人身权益。加大对涉及伤害、侮辱、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使110报警服务台对涉及家庭暴力报警的受理率达到100%,严厉制止侵害妇女的违法行为。

——加大维护妇女各项权益的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妇女了解维护人身权益的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策略措施:

5.1依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建立相关政策出台前后认真听取并吸纳妇女组织和机构意见与建议的机制。

5.2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的调研,建立和完善妇女维权的预警机制。增强以社区为基点的妇女维权网络的法律援助能力。制止各种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

5.3在全区各公安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受理点”,及时受理、及时处理,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暴力的持续和升级,全面推进反对家庭暴力工作。努力制止家庭暴力和性骚扰,充分发挥110报警服务台的作用,为遭受家庭暴力及处在危急困难状态的妇女提供切实有效的救助措施。

5.4加强对妇女维权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开展法律援助的能力。

5.5更好地代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女职工维权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在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推进“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签订率达85%以上。

5.6加大普法力度,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宣传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工作之中,特别要提高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司法人员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将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作为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之一。

四、重点推进项目

(一)2007年筹建区妇女儿童发展指导中心。

(二)2007年建立区家庭文明指导中心。

(三)在全区各街道、镇逐步建立社区家庭文明指导分中心,至2009年实现全覆盖。

五、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促进妇女发展是《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妇女发展规划是区政府的职责。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规划分解的目标任务、本系统的职责和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纳入本系统、本地区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目标;纳入区政府常务会议日程;纳入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和街道、镇政府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日程,并将本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正职领导向人大述职、主管责任人政绩考核的内容。

2、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规划的实施。建立目标任务分解制、责任签约制、失职追究制、监测统计制、监测评估制,推动本规划的如期达标。

——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相关指标的具体落实。

——加强队伍建设:各委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日常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相应的办公室,并配备1名专职(兼职)干部。加强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联络员、监测统计人员、专家评估人员和维权人员的业务培训。

——落实专项经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区妇女人均最低1.5元标准由区政府拨款,实行专款专用。

——加强规划实施的规范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反映规划实施动态。

3、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妇女发展实事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奖”等奖项,每五年表彰对本规划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与个人,倡导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妇女发展办实事。

4、发挥社会各界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本规划的评议监督作用,建立特邀监督员队伍,对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规划的状况进行实时监督。

5、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各级宣传部门要将对本规划的宣传纳入年度计划,积极配合本规划的贯彻实施。

6、整合维权资源,建立维护权益专业委员会,协调解决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水平。

(二)监测评估

1、加强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测与评估、反馈与交流工作,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地区年度常规统计制度,准确反映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预测发展趋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服务。应认真组织好中期、终期评估工作,准确评价实施效果,为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言献策,为如期达标提供策略思路。

2、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专家评估专业委员会和由区发改委、区统计局牵头的统计监测专业委员会。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相应成立评估统计机构。

——委员会主任会议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审议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监督方案执行情况,审议监测评估报告。

——专家评估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评估检查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规划实施情况,审评中期、终期统计监测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委员会提交中期、终期评估报告。

——统计监测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区级统计监测工作;指导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做好对本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向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统计监测报告。

3、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对《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4、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结合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质量监督、工商检查、警务监督等执法手段,相应建立自查、自评制度和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抓住实施过程中突出的问题及瓶颈,采取相应的干预对策,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5、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每年向市递交区级年度监测统计报告;2008年和2011年组织中期和终期评估工作,向市递交区级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三)本规划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市区儿童发展“”规划

一、“”时期工作回顾

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儿童发展“”计划与到年规划思路》,区制定了《市区实施〈儿童发展“”计划与到年规划思路〉的方案》。五年来,我区坚持“儿童优先”原则,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改善了我区儿童优生、保护与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促进了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逐步缩小了与市级中心城区儿童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具体表现在:

——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受到广泛重视,通过加强规范化管理,0—6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到99.73%,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妇幼保健管理服务体系。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3.22‰、3.64‰,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儿童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教育资源结构和配置日趋合理,0—6岁托幼一体化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各年龄段入园、入学率均达到100%,早期教育得到重视,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的目标推进,特殊教育的内涵更加丰富,开设幼儿园特教班,斥资1200万元搬迁改造扬帆辅读学校。

——儿童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儿童优先的意识、监护人的教育责任意识和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特困儿童和特殊儿童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五年来资助5000余名困境儿童逆境成才。学校、家庭、社区形成社会综合力量,全面实施有关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

——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不利于儿童生存、成长的各种社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儿童产品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安全性不断提高,儿童文化生活的可选择性日趋丰富。

“”期间,儿童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儿童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已初步取得了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成效。面对“”期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任,进一步提高儿童发展水平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与指导亟需加强;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的一体化进程有待加快;儿童的参与权需进一步得到尊重;儿童产品的安全监管力度需不断加大;儿童文化作品的创作、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为了进一步明确儿童发展的新目标和新方向,按照“科学发展、儿童优先、与时俱进”的原则,在“”儿童发展良好的基础上,特编制本规划。

二、“”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儿童发展目标,力求既体现先进性、前瞻性和特色,又体现经济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中儿童发展的本质特点与发展需求,力求通过规划实施进一步增强政府促进儿童发展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儿童优先”原则成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自觉行动,切实将规划实施纳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动议程和决策范畴。

发展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儿童发展的全局,以满足儿童发展需求为本,以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为目的,切实贯彻“儿童优先”原则。继续保持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关注可持续发展中的儿童安全成长环境;继续尊重儿童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权利,将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保护儿童权益和优化儿童成长环境等方面作为“”期间儿童优先发展的领域,为进一步推进儿童发展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体目标:以推进与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儿童发展为总目标,不断优化儿童优生、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不断满足儿童发展的需求,保证儿童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权益保障等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到年,使儿童发展水平达到全市儿童发展的先进水平。

三、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主要目标:

——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将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9‰和15/10万以下。

——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服务和监测网络,保证妇幼卫生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

——加强儿童心理健康的监测与辅导。进一步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重视儿童的心理健康,健全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网络。

——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各方和儿童对健康知识的了解与应用。

支持性指标:

1、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做好新生儿疾病的筛查工作,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听力障碍筛查率达到90%以上。

2、保持98%以上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

3、将4个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稳定在80%以上。

4、完善妇幼保健服务和监测网络,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90%以上。

5、加强儿童心理健康监控,学校每年对新入学儿童和问题儿童进行一次心理健康评估。

6、加强儿童营养监控,控制中小学生单纯性肥胖发生率的增长,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7、15岁儿童牙周健康人数百分比达到60%以上,小学生龋齿充填构成比达到35%以上。

8、加强儿童用眼卫生的宣传和指导,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新发病率控制在6.5%以内。

9、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在校体育锻炼。

策略措施:

1.1贯彻实施《市母婴保健条例》、《市计划生育条例》、《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和《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等相关法规。进一步完善保障儿童健康的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1.2推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加强三级预防、出生缺陷监测和婚前、围产期保健等相关指标不低于市的要求;全面开展孕产妇营养指导;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诸环节的质量控制,视情逐步增加筛查的种类。

1.3提高妇幼保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妇幼卫生现代化管理网络和服务体系,妇幼保健工作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市内先进水平;针对儿童保健的重点和难点指标开展合作攻关;进一步加强社区妇幼保健网络的作用。

1.4加强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和辅导。完善教育机构心理辅导机制,对中小学生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和评估;区儿童保健机构开设儿童心理咨询门诊,辅导和咨询人员须持证上岗。

1.5加强儿童营养卫生指导和体重管理。实施学生午餐质量监控计划,对生产机构资质和学校餐饮设施加强管理;学校要配备专业营养师,规范儿童膳食行为;进一步加强对0—6岁儿童的肥胖监测和干预,健全6岁以上儿童体重管理网络。

1.6督促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要加强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的宣传和视力矫正与保健指导,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养成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社区要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知识宣传和教育。

1.7充分发挥区有线电视、时报、网络等大众媒体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中的作用。开辟和健全多层次、多形式和全方位的健康教育网络与传播途径;在儿童中加强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禁毒教育等。

1.8重视残疾儿童监测和康复网络的建设。不断提高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的能力,完善残疾儿童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孤独症儿童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密切联系残疾家庭,开展志愿助残活动,使有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努力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创造康复条件。

1.9加大对婚前检要性的宣传,提高新婚人群对生育前健康检查的认识。婚前保健服务(包括婚前保健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与结婚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婚前检查的数量和质量。

(二)进一步优化儿童教育发展条件,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主要目标:

——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发展,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以社区为依托,加强家庭教育服务与指导,推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一体化,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关注区域范围内所有儿童的实际发展,创造儿童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保障处境不利儿童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

——全面提供0—6岁婴幼儿学前教育服务与指导。普及0—6岁儿童教育的科学理念,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与指导。

支持性指标:

1、3—6岁儿童入园(所)率、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保持在99%以上。

2、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类教育),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保持在98%以上。

3、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教师学历水平、职称比例和基础能力。高中教师100%达到本科学历,20%以上中学教师达到硕士研究生学历。初中、小学教师100%达到大专学历,其中90%左右初中教师达到本科学历,35%小学教师达到本科学历。幼儿园教师90%达到大专学历,其中30%左右教师达到本科学历,适当提高小学和幼儿园中男教师的比例。

4、科学指导家庭教育,0—18岁未成年人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0%以上。

5、发展特殊教育事业,保障所有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权。

策略措施:

2.1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制观念。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不断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2.2倡导科学育儿理念。加强“早教中心”和“亲子指导站”(亲子俱乐部)的建设,使区内0—3岁婴幼儿与家长能够接受良好的早期教育与服务;加强对0—3岁儿童发展规律的研究,构建0—3岁科学育儿的公共服务网络;普及0—6岁儿童教育的科学理念,提高区域早教质量;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进一步提高幼教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教养水平。

2.3进一步推进学校标准化和信息化工程。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注重校园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教育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和机制。

2.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加强师德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2.5开展儿童教育的获益性研究。关注儿童在公民、诚信、合作、责任意识等方面和在文化、科学、艺术等领域的实质性发展,并进行科学的评估。对区域内特困家庭进行家庭教育状况和指导模式的研究。

2.6积极参与家庭教育立法工作。以家长学校、社区家庭文明指导中心、社区亲子俱乐部、社区学校等为载体,继续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网络;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优势,办好各类家长学校。

2.7完善特殊教育的支持与保障体系。争创特殊教育示范校;规范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残障儿童随班就读的质量;对不能上学的残疾儿童,要送教送训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为残障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与服务。

2.8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受教育公平权。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源的标准化建设,为教育公平性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扩大公办学校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比例;确保处境不利儿童享有的受教育权利。

(三)进一步依法落实儿童各项权益,尊重和维护儿童的主体意识

主要目标:

——发挥儿童的主体作用,保障儿童参与权,培育儿童的公民意识。

——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整合社会力量,严厉打击针对儿童的各种犯罪,完善保护儿童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支持性指标:

1、维护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区和文化生活的权益,保证儿童每天享有自主支配闲暇时间不低于1小时。

2、加强儿童法律教育和罪错矫治工作,未成年人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

3、区和街道、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优先提供儿童法律援助,处理率为100%。

4、将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自然状态。

策略措施:

3.1鼓励社会团体、民间机构积极组织儿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中小学生提高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3.2尊重儿童及儿童组织的主体地位。支持区红领巾理事会及学校大队委、学生会在学校、社会事务和管理中发挥参与作用,确保儿童对影响到其本人的各类事项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加大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力度。

3.3尊重保障儿童的自和娱乐权。重视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减轻儿童的学习负担,保证儿童享有自主支配休闲时间的权利,定期对儿童各项权利维护状况进行监控和报告。

3.4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快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格局的建设。依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及时受理和处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工作机制;发挥社团组织的力量,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早期预防、科学矫治;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制度,发挥民警校外治安辅导员、社区法治辅导员、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的作用,开设法律知识课程。

3.5监督和保障《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公检法司机构人员儿童权益办案技能培训;对未成年人犯罪在侦查、、审判各阶段,给予有别于成年人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加强对虐待儿童和家庭暴力现象的遏制和社区干预。

3.6发挥新闻媒体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作用。媒体要加大对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帮助市民了解和利用法律资源保护儿童的权益;扩大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儿童。

3.7保障男女儿童平等出生的机会。严格控制非医学需要利用技术手段为孕妇做胎儿性别鉴定;加强对技术鉴定人员的监管。

(四)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氛围

主要目标:

——提高公众对儿童安全的认识,培养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创设安全的儿童生活环境。

——满足儿童文化需求,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完善儿童福利与公益事业,整合社会资源帮助处境不利儿童,努力实现全体儿童的共同发展。

支持性指标:

1、儿童食品、用品和玩具质量抽查不合格的本区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率为100%,大型游乐设施定检率为100%。

2、保障儿童交通安全,学校、儿童活动场所等进出口处交通标识设置率为100%。

3、将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

4、社区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图书室的配备率达到80%以上。

5、向儿童免费开放部分科普、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儿童凭相关证件可在指定场所享受优惠票价。

6、关注处境不利儿童,鼓励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为孤残儿童提供各类服务。

策略措施:

4.1全社会树立儿童安全意识。加强儿童产品(食品、用品、家具、家居装修和玩具等)的质量检测和监控;完善儿童产品与游乐设施等各项配套的特别保障制度;严格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核;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对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及时召回;定期检测与维护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学校、儿童活动场所装修应达到绿色环保标准。

4.2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或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加强儿童意外伤害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控制针对儿童的粗暴行为,并提高儿童的非显性保护;建立和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保卫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应急反应系统;完善相关交通安全标识;加强对学生专线或校车的监督与管理。

4.3扩大儿童活动场所利用率。提高区少年宫和社区青少年活动的质量;加强社区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图书室的建设;开放学校活动资源,并利用校园网络为儿童提供相关科普、文体设施服务信息。

4.4加强对儿童的文化素养培养。严厉查处和整治危害儿童成长的读物、音像和网络产品,杜绝色情和暴力。

4.5为丰富儿童文化生活创设交流平台。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校园文化节”和庆“六一”活动;积极参与三年一度的“国际儿童文化艺术节”和两年一度的“为了孩子”国际论坛。

4.6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杜绝学校门口200米范围内有经营性网吧、歌舞厅、游戏机房等现象,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中小学活动场地周末、节假日、寒暑假向儿童免费开放。

4.7各级各类公益文化体育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文化活动场馆免费或优惠对儿童开放,有条件的科技园区、研究所、大学、企业等争取向儿童团体开放。

4.8加强对儿童用品、玩具、家具、服饰等的质量检测。严禁不合格儿童食品上市,依法严厉打击生产伪劣儿童食品的企业与人员。对生产损害儿童健康食品和违规使用儿童药品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4.9进一步发展儿童福利事业。重视对流浪儿童的救助;改善孤儿和弃婴的供养、教育和康复治疗;关注单亲家庭及家庭处境不利儿童的健康成长,增强其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开展对处境不利儿童的社会救助。

四、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促进儿童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规划和《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儿童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规划分解的目标任务、本系统的职责和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纳入本系统、本地区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目标;纳入区政府常务会议日程;纳入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和街道、镇政府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日程,并将本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正职领导向人大述职、主管责任人政绩考核的内容。

2、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规划的实施。建立目标任务分解制、责任签约制、责任追究制、监测统计制和监测评估制,推动本规划的如期达标。

——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相关指标的具体落实。

——加强工作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联络员、监测统计人员、专家评估人员和维权人员的业务培训。

——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增加规划实施工作的资金投入,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将实施本规划每年所需工作经费编制预算上报区政府,实行专款专用。

——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规范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反映规划实施动态。

3、加大调研工作的力度,对儿童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活动,注重理论和对策研究,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4、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区“儿童工作育苗奖”、“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每5年表彰奖励对本规划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励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儿童发展办实事。

5、发挥社会各界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本规划的评议监督作用,建立特邀监督员队伍,对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规划的状况进行实时监督。

6、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各级宣传部门要将对本规划的宣传纳入年度计划,积极配合本规划的贯彻实施。

(二)监测评估

1、加强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测与评估、反馈与交流工作,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地区年度常规统计制度,准确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预测发展趋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服务。应认真组织好中期、终期评估工作,准确评价实施效果,为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言献策,为如期达标提供策略思路。

2、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专家评估专业委员会和由区发改委、区统计局牵头的统计监测专业委员会。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相应成立评估统计机构。

——委员会主任会议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审议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监督方案执行情况,审议监测评估报告。

——专家评估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评估检查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规划实施情况,审评中期、终期统计监测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委员会提交中期、终期评估报告。

——统计监测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区级统计监测工作;指导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做好对本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向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统计监测报告。

3、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对《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4、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结合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质量监督、工商检查、警务监督等执法手段,相应建立自查、自评制度和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抓住实施过程中突出的问题及瓶颈,采取相应的干预对策,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女律师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濮阳市华龙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针对外出人员多、流入人口上门见面难、按需服务难等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流动人口“温馨服务伴你行”活动。活动共发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温馨服务提示卡”2万余份。提示卡详细介绍了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程、计生免费服务内容等。流动人口如果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有困惑,需要帮助时,可以随时拨打所在辖区的服务电话。此项活动切实解决了服务对象作息时间不定、居住场所不定、个体需求存在差异等问题,为流动人口提供了更加便捷、优质的计生服务。 (赵威)

偃师市计生协认真贯彻洛阳市计生协工作会议精神

5月23日,偃师市计生协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洛阳市计划生育协会2011年工作会议精神,各乡镇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组织观看了中国计生协第七次代表大会专题片,传达学习了洛阳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炳华的讲话精神和洛阳市计生协秘书长王远业有关的工作报告,要求各乡镇以开展“双争”活动为契机,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 (刘枫丽)

灵宝市朱阳镇计生协“四个一” 活动做好康检访视服务

灵宝市朱阳镇计生协7月份开展了“四个一”活动,促进了康检访视工作的深入有效进行。“四个一”活动内容为: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政策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开展一次入户清查,摸清已婚育龄妇女底数,提高育龄妇女管理服务率;对“四术”对象开展一次全面回访,及时了解其手术后的康复情况;做好一项调查,对留守计生户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制定帮扶计划,为解决新学期留守计生户子女入学困难打好基础。( 杜向玲)

汝南县罗店乡计生协全力打造“五有”协会

近年来,汝南县罗店乡计生协以服务育龄群众为宗旨,以生育关怀行动为载体,积极创造条件,全力打造“五有”协会,使协会充分发挥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职能。一是有会员活动场所。二是有致富帮扶项目。乡、村计生协因地制宜,引进手工麦草画、工艺画瓶、奶牛养殖等科技致富项目,同时在资金、技术和项目上优先帮扶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使500多户计生贫困家庭走上了致富路。三是有管理监督制度,用高标准服务管理取信于民。四是有文艺宣传队伍。五是有文体活动器材。 (阮红全)

陕县硖石乡计生办“四随访”服务入民心

今年以来,陕县硖石乡计生办开展的“四随访”服务,受到了育龄群众的好评。一是新婚期随访服务,对暂时不计划生育的夫妻,引导其科学避孕,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二是孕产期随访服务。组织技术人员对持证怀孕妇女定期上门体检、传授生殖保健知识,让孕妇享受全方位服务。三是术后随访服务,及时了解妇女术后的恢复情况,告知其注意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四是避孕药具使用情况跟踪随访服务,对长期使用药具避孕的夫妻实行定期随访。 (李朝淦 王桂兰)

泌阳县建立“节育并发症长效补助”机制

7月1日,泌阳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长效补助”机制》的文件通知,规定在把节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纳入新农合报销和民政大病救助的基础上,实行财政分类定额补助,病情较严重的,每年补助3650元,直至亡故为止。(程瑞军 张志敏)鹤壁市计生协常务副会长董国良

深入县区督导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

为贯彻落实鹤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完善新型计划生育保险制度的通知》精神,提升计划生育家庭抗御意外伤害的能力,督促全市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全面展开,6月14日至16日,鹤壁市计生协常务副会长董国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鹤壁分公司副总经理李永宏和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淇县、山城区等县区进行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督导。

董国良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识到位,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高度去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二是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将“计划生育保险”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三是开展工作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四是要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参保对象的满意度。 (郭利平)

女律师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1、学习。本学期在党支部的指导下,工会组织教师先后学习了“xx大”重要思想、《中国工会xx大报告》、《工会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文件及法律知识,意在进一步提高教职工依法执教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及提高人文素养和开拓创新能力。

本学期工会与教务处配合,引导教师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以提高自身教学能力,并开展了教学基本功大赛,四至六月份共12周时间,有26名教师参加了比赛。说课24课时,参赛课26课时,效果非常好,进一步推动了学校的教学工作,为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开了一个好头。

2、职能。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全体教职工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教代会的各项决议。组织教代会代表学习(下发材料),提高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能力。维护和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学校依法行政。同时抓好校务公开监督工作(按季度,每季度一次。),让全体教职员工充分关注学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以进一步畅通教职工和学校行政领导的交流渠道,为学校的稳定做好协调工作。

3、活动。走仿慰问。按期初工作计划,一、二月份走访慰问病、退、困老师。校党支部、行政与工会共同深入了解每位离、退、困教职工家庭情况,及时探望患病的教师,如:杨玉艳老师、史桂清老师、李巨标老师等。为他们送去集体的温暖和大家的关爱,帮助他们渡过生活难关。

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关心女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三、八”节召开了女教师座谈会,会上校领导肯定了女教师的工作成绩,女教师也表示要克服家庭及工作中困难,努力工作。

今年我校仍处于建校的关健时期,活动场地爱到限制,很难组织一些大型室外活动。所以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将要组织开展的一些文体活动按排到工会小组中进行,四、五月份各工会小组分别开展了橡棋赛、扑克赛、蓝球赛等。使教师身心得到放松,以饱满的精神、满腔热忱投身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同时也促进教职工之间的相互交流与融合。

极积参加教育局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目前中学部搬迁新楼工作全部展开,工会极积协助校领导,组织师生做好搬迁的一切工作 。

下学期计划:

断续抓好教师的政治与业务学习、搞好工会的自身建设、开展好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走访慰问离、退、困教师。

具体按排

九月份:组织并落实庆祝教师节活动,修订新学期工作计划,做好拼校的准备工作,召开一届三次教代会

十月份:组织小型文体比赛,下发相关学习材料自学,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女律师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今天,省政府妇儿工委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到和龙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们开展好今后工作极大的支持,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代表和龙市妇儿工委将近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两个规划,妇女儿童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九五”期间,我市妇儿工委先后被授予省、州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今年是我市颁布实施《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第五年。几年来,我市妇儿工委在省、州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组织全市妇女儿童成员单位切实把妇女儿童的进步与发展纳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议事日程中,在大力推进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同时,努力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使我市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

(一)妇女参政情况。2005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干部总数为4962人,其中,女干部为2178人,占干部总数的43.9%。在市级党政班子中配备2名女领导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的7.7%;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39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7.2%,这些女领导干部10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市镇、街领导班子中妇女干部配备率达64%;市人大女代表为43人,占人大代表总数的26%;市政协女委员为41人,占政协委员总数的24%,比上届各提高4个和5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达到31%。

(二)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情况。“十五规划”以来我市全社会女性就业人员达31200人,占应就业女性总数的44%;城镇单位就业女性人员达13600人,其中新增就业女性达7600人,占48%;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35%。目前,下岗再就业女性达到1630人,占下岗失业女性总数的47%,劳务输出33589人,其中女性达到20393人,占劳务输出人员总数的60%;我市贫困妇女的脱贫力度不断加大,残疾妇女按比例就业政策得到进一步推广;以妇女为主的农村新经济组织,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女科技带头人、女状元、女经纪人队伍。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状况。我市2004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100%;农村高中入学率达到78%;青壮年文盲率为0.35%;农村妇女接受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达3万人次,妇女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得到了增强。市财政对未成年人教育的投入逐年加大,2001年市财政投入未成年人教育资金210万元,2004年投入资金430万元,今年预计投入资金570万元。

(四)妇女儿童生存状况。2004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58%,比2001年提高3.94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6.21%,比2001年提高5.15个百分点;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5.83%,比2001年提高3.89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建设了6825平方米的城市绿化带,绿化覆盖面积达到218.44公顷。市政府投资150万元,新建市五中、六中两处“学生之家”,目前有36名单、无亲学生入住,政府每年投入18万元保证这些学生的正常生活。同时,落实专项经费,安排专人管理,在实验一小和五中各选出6名骨干教师每晚轮换为学生辅导。投资260万元,新建成了青少年活动中心。

(五)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状况。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6%;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下降到8.45‰;无5岁以下儿童中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5.27‰;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零;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达到69.5岁,比男性高出2.7岁。

二、履行职责,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做好事实事

市政府妇儿工委组织全市各成员单位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妇女儿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办实事,求实效,为共同突破规划重点、难点指标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组织部门积极做好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实施了培养选拔女干部“接力工程”,采取“三派两定”的形式大力培养锻炼妇女干部,并严格执行考试制度,不搞定性、不定指标、公开晋升。

发展计划局和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妇女儿童项目资金,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投入力度,自2001年以来,已争取国际农发基金等210万元资金投入到妇女项目当中,让广大农村妇女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市公安局成立了家庭暴力问题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和龙市公安局调处家庭暴力问题工作方案》,在市110报警服务台建立了家庭暴力报警中心,依法从严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法院加大了妇女儿童“维权席”的培训和审理案件工作力度,先后共审理“维权”案件8起,并在审理婚姻、家庭等相关案件中,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建立健全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理顺了法律援助的各个环节,壮大了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件,法律文书332件。向人民法院大力推荐人民陪审员,在17名人民陪审员中女性占11名,占总数的64%,其中专职妇联干部2名。大力开展“妇女法律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此外,劳动、工商部门积极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母婴消费领域制假售假行为。民政等部门通过组织宣传和集中整治等形式,提高了“婚姻登记条例”和“暂行规定”的普及面。文化、教育等部门强化网吧管理,严格查处中小学违规收费。统计部门配强工作人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环保、水利、建设等部门加大了妇女儿童事业投入。几年来,全市用于环保的投资,超过了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2%,共建设6825平方米绿化带,投资1012万元资金建设完成了农村饮水解困、小型公益设施等项目30项,解决了全市8个镇83个村屯,共7.41万人口和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的问题。社区体育得到了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健身路径、健身广场和健身馆。市内各小学校、也陆续匹配了更多的健身器材,解决了体育基础设施缺乏的问题。

卫生、计生部门争取“降消项目”资金5.14万元,开展贫困孕产妇住院救助工作和生殖保健普查普治工作。群团部门发挥基层组织网络优势,出台关于切实解决单亲困难女职工生活问题的意见,加大扶贫助学力度,救助贫困学生和特困儿童500余名,救助资金达到30多万元;为182名特困儿童找到了家长;争取13.5万元巾帼小额贷款,为76名下岗女职工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三、狠抓建设、有效提升妇儿工委工作水平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认真履行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协调议事职责,发挥好带头、综合、协调、服务等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机构、机制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健全机构。在原有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基础上,及时充实成员单位,调整委员,壮大联络员队伍。经过调整,一些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紧密相关的单位和部门加入到我市妇女儿童工作行列,一批热爱妇女儿童事业,懂业务、素质高的联络员为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专门划拔3万元工作经费,并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到位。

(二)强化管理。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先后制定委员制度、联络员制度、监测评估制度、述职评议制度、督查制度和总结表彰制度等,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逐渐摸索适合和龙市情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每年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各项管理,做到定期汇报,随时联系,经常走访,深入调查,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三)营造氛围。对成员单位领导、联络员及妇女儿童工作者进行性别意识教育。选派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上级部门培训班,学习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推动本地区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与此同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儿童规划,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创新机制。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创建反家庭暴力社会化工作机制、城市维权社会化工作机制和组织工作网络化机制等,使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社会化趋势更加突出。出台了我市第一部“关于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社会化工作机制的决定”,这是由妇儿工委牵头,人大、政协等部门大力支持,各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合作的结果,是我市妇儿工委积极主动、锐意创新的结果,它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反家庭暴力进程,有效维护了受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市已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综合协调、目标监督、监测评估、调查研究等社会化的长效机制,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牵头、协调、配合、监督等一系列工作,达到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各方合力的良好局面。

总结几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各成员单位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于提高,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投入力度还需加大;三是妇女儿童发展中还存在薄弱环节,重点难点问题亟需攻破,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在省、州的指导下,坚持抓发展、抓维权、抓环境、抓建设,扎扎实实为妇女儿童造福。

(一)抓发展,引导妇女建功立业。围绕“三农”问题和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进一步明确“城市农村统筹、创业就业并举、外输内转结合、培训服务齐抓”的城乡妇女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推动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和城镇妇女创业再就业的政策,建立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合作经济、扶贫救助等五个服务网络,推广“妇联+协会”、小额信贷等创业模式。通过以上措施,推动广大妇女成为全市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抓维权,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把“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实现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作为宗旨,不断提高妇儿工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大力提高妇女法律素质,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把妇女儿童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