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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消防考察报告

商城消防考察报告

商城消防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划》覆盖范围,重点为中心城区,包括现有城关镇和马鞍山新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网点,是指根据网点建设规划管理需要所界定的从事商品零售、批发和流通,为生产经营和生活服务的单体商业经营场所,或在同一区域内统一开发、统一经营,或统一管理的综合商业经营场所,涉及城市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城镇商业、特色专业街、大中型零售商店、社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消费品交易市场、餐饮酒店、物流(配送)中心以及临街商业与停车场等大中型商业网点和商业区域。

第四条《规划》是指导全县商业网点建设发展的重要依据,对新网点建设以及现有商业网点改变用途、业态的,不得违背本《规划》。

第五条商务局为全县商业网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商业网点管理工作。规划、发改、交通、消防、环保、国土、财政、建设、工商、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管理,积极配合,确保《规划》贯彻落实。

第六条县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或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大市场、商品零售网点和餐饮网点的建设或经营,必须到县商务局办理审核手续。对新建、扩建大型商业网点,将非商业网点改为大中型商业网点,或者改变大型商业网点用途、业态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经营者应当向县商务局提出申请,提交拟设立的大中型商业网点的基本情况及其对周边现有商业网点、交通、居民生活环境和文化景观影响的评估等材料,根据工作需要,由县商务局组织听证会议。

第七条商业网点建设或经营者向县商务局申请备案或审核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商业网点建设或经营的申请报告;

(二)商业网点建设或经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县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或经营项目审查表》;

(四)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县商务局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划》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发改、规划、国土、建设、工商、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县商务局根据考察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书面意见。

第九条县发改局凭县商务局出具的书面意见办理立项手续,国土、规划、建设、城管、工商等部门凭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各类网点要配套改造、建设适当规模的停车场,停车场的位置要临近网点、远离道路。大型商业网点应按不低于经营面积30%的比例配建停车场,商务和规划部门不予受理未纳入停车场(库)规划的大型商业网点申报项目,对于未按要求建设的网点可通过“以罚代建”的形式,就近选择适当区位建设停车场。

商城消防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一)划定警政管辖范围在城市管理中,政府的组织和活动占有主导的地位,是各项行政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2]86,政府对于警政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南京市政府对警察参与市政管理的态度,早在1936年《南京市政府公报》中已有述及。时任南京市市长的马超俊就曾指出:“警察厅可以协助市政府的进行,市政府也可以协助警察厅监督和指导市民,我们可以说警政的成功,即是市政的成功,市政的发展,即是警政进步的结果。”[3]109可见,在追求城市管理目标上,政府与警察之间有着利益上的一致性与工作上的互补性。战后的南京市政府明确要求“市政管理百分之八十的责任要由警察担负”[4]13。为明确权限,提高警政和市政的效率,市政府划定了警政主要管辖范围:①关于保安正俗事项;②关于户口调查事项;③关于营业建筑之依法处理事项;④关于交通卫生及新生活运动指导事项;⑤关于刑事侦查及违警事项;⑥关于水火灾变防护,危险物品管理事项;⑦关于清洁街道事项;⑧关于镇压事项[5]47-48。(二)立法规范警察行政法制环境的良莠关系到警政工作能否正常开展。战后初期,南京市政府会同首都警察厅针对社会形势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希望在此基础上规范警察行政行为与加大惩治犯罪行为力度。关于规范警务制度及警察职权的管理条例主要有:《首都警察须知》、《首都警察考勤办法》、《首都警察违纪处罚办法》、《首都警察厅各局所实施勤务区细则》、《首都警察检查国民身份证办法》、《各局交通岗警使用红绿灯指挥交通暂行办法》等;关于涉及具体警察事务的法规有:《清查户口办法》、《南京市发给国民身份证工作程序》、《首都市民报告盗警暂行办法》、《取缔深夜喧哗及噪音办法》、《取缔乞丐游民及流浪儿童办法》、《管理公共娱乐场所暂行规则》、《管理旅店业规则》、《整理环境卫生实施办法》、《管理摊贩办法》、《管理歌女办法》、《肃清烟毒实施办法》、《首都团体游行注意事项》等。虽然这些法规在实际运作中效果不甚理想,但政府立法为警察行政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确保了警政工作顺利进行。(三)指导训练辅警组织战后南京市政府提出要使“民众能充当警察耳目,自动秘密协助警务推行”[6]18,达到“官治与民治的统一”之目标。为此,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训练了民众自卫队和义务警察队。民众自卫队由各保保长兼任队长,督练员负责军事训练。训练对象以保内青壮年居民为主,时间三个月为一期,每天训练两小时,施以简单的术科训练,担任消防、工务、救护等辅助工作[7]87。义务警察队则是挑选汽(马、人力)车夫,旅店茶房、雇工、酒菜馆伙友、工厂工友、澡堂娱乐场所伙友、车站及码头工人、船夫、清道夫、棚户区平民等编队训练,在不妨碍其职业原则下,“灌输必要治安知识,实施训练,以为推行警务之助力”[8]14。通过训练,民众组织成员可以协助警察执行一部分勤务,对加强地方警卫力量,化解基层社会矛盾起到过积极作用。

二、警察与社会公共安全管理

抗战胜利以后的南京社会,“到处充斥着恐怖、混乱、荒凉、凄怆,白昼的公开行劫,满街的垃圾成堆,遍地的颓垣断瓦,随处的兜售”[8]76。如何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为市民提供有效之安全保障,成为政府面临的第一难题。南京市政府提出施政方针是“首须安定社会,镇靖人心,恢复秩序,然后始能从事其他事业之兴建”[8]1。警政当局围绕着“治安第一”原则,针对南京城区地面辽阔,人口来源复杂,治安事件频发等客观情况实施了社会安全治理。其要者如下:(一)调查户口与颁发“国民身份证”八年沦陷期间南京市户政极为紊乱,原有的户口册籍基本已无从查考。市政府复员以后即会同首都警察厅迅速订定出清查户口办法。警察机关在办理户口事宜时,设置专门卡片和户卡手册各一种,“每户一份户卡片,每人一份口卡片……遇有异动随时可以检查,便于人事报告及登记管理”[9]2。1946年3月,南京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了《南京市发给国民身份证实施办法》,规定本市居民无论男女老幼,在清查户口办理完竣后,均应领发《国民身份证》。从1946年5月到1948年11月,首都警察厅共发证1141377张。其后,市民的出行、旅行、住宿,均需持证,并随时由警察机关检查。查证办法分为定时和临时两种,检查中一旦发现无证,将依法处以罚锾和劳役。对奸匪、窃盗、售吸烟毒、私娼、聚赌及复杂游民等嫌疑户口,各局随时秘密监视并间接查访。必须指出的是,户口分类调查及“国民身份证”颁发,虽利于政府掌握较为准确而详尽的人口信息,有助于预防和惩治犯罪但也同时把民众置于了政府与警察的严密监管之下。(二)打击抑制犯罪活动为给全体市民营造一个“稳定祥和、积极健康”的氛围,同时配合“新生活运动”开展,市政府要求警察加大对各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包括对违警和刑事两大类案件的处理。“违警”是指如违反交规、参与、贩卖假药、兜售书画等未达到刑事立案的行为,“虽非刑法上之犯罪行为,而为社会上之不法事实之现象者,程度虽异,法理路同”,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10]33。据统计:“1946年全市违警案件平均每千人发生八件。其中以妨害交通最多,占总数之25%。”[11]19违警处罚有拘留、罚锾、申诫等方式,但警察更倾向于用罚款来解决,政府也鼓励多罚款,希望以此来充实警务经费。其实,罚款的形式从表面上看似简化了行政程序,直接后果却是降低了政府实施必要管制的能力,并不利于降低发案率。刑事案件主要由刑警负责侦查破获,有杀人、抢劫、窃诈、纵火、烟毒等类型。基于此类案件涉及生命与财产安全,因此警政当局常调集精干力量,务求其达到“有案必破,无贼不还”之目标。(三)监管工商经营秩序警察也参与稳定经营秩序和维护工商业的治安。工商秩序监管原系市社会局负责,鉴于此项工作内容复杂,又皆与生活及社会治安息息相关,故南京市政府特令首都警察厅协助办理。在各工商行业中,特种行业最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藏身、落脚,遂成为监控的重点。截至1947年9月,经过核准的公共场所有51家、旅馆业330家、印刷业333家、证章符号业51家、旧货业356家、理发业625家、澡堂业73家、佣工介绍业78家、饮食业1713家,合计3610家。首都警察厅要求这些行业须领得政府颁发之营业许可证,遵守每日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间12时等规定。对于部分违反规定的场所,警察勒令其必须停业整顿。每日清晨,有便衣警员会在各大小市场来回梭巡,监视菜贩交易和各商店的营业状况,“凡发现有无故提物价者,无论情节轻重,一律严加取缔,不假宽贷”[12]69。情节轻者依违警法处理,情节重者即移送首都特种刑庭讯办。鉴于部分商贩表面上遵照限价,“暗中仍将出售物品之质与量巧予变相涨价”等行为[13]23-24,首都警察厅常与社会局、宪兵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该类“诚信缺失”行为。警察参与工商秩序维护,为商业环境正常有序发展提供了支持。(四)开展禁烟行动为彻底肃清烟毒,南京市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禁烟运动。1945年12月,市政府向社会发出布告:“查本市为首都所在地,对于肃清烟毒实施办法在抗战前即经公布实施在案。自首都沦陷后,敌伪以毒化政策流毒民众,现战事已获胜利,失地均已收复,自应重申前令严予肃清以冀如期禁绝。”[14]178随后,市政府衔同警察厅拟定《南京市肃清烟毒实施办法》和《南京市查缉给奖办法》,力图发动政府、警察和社会多层面广泛参与的禁毒运动。为配合市政当局之禁烟计划,南京警察规定:①军、警等单位在各交通要道严查可疑人员、成立首都警犬大队、各区公所门前悬挂烟毒密告箱等;②为提高全社会禁毒的积极性,相应增加查处烟毒给奖标准;③市政府和警察厅定期举办禁烟扩大宣传周和座谈会,利用广播、讲演、幻灯漫画、展览、发行特刊、张贴标语等方式扩大禁烟宣传。这些措施在短时间内的确取得了一定成效,从1945年9月到1946年3月,全市共缉获三千余两。为达警示效果,市府决定公开销毁,“第一次为三十五年五月四日,在鼓楼广场,计焚毁接收敌伪总监署烟毒共三百另二两,第二次为本年度六月三日在淮海路中央大舞台前焚毁”[15]11。虽然采取了各种办法,但所谓南京市要在1947年8月底以前禁绝烟毒的目标则根本无法实现。究其原因是国民政府对烟毒采取“寓禁于征”的政策,一方面设禁烟局,另一方面又实行鸦片公卖专营,严重影响了禁烟运动推行。可见,政府法制不可谓不严厉,但政府“利益寻视”却让警察工作流于表面,烟毒泛滥目之始终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三、警察与社会公共事业管理

1927—1937年间的南京城市现代化建设成效显著,获得了“黄金十年”美誉。战后的南京,大部分市政设施“经八年陷敌,损毁颇重”[16],城市公共事业亟须重建。战后南京警政当局根据自身的组织和财政状况,确定了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到各项公共事业管理当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治理卫生与救助贫难民战后初期,南京的各条街道可谓“垃圾触目皆是,河沟淤泥不通,环境卫生之恶劣,莫此为甚”[17]55。1945年12月12日,经市政府同意,由首都警察厅接管清洁总队,总计雇用清洁夫600余人,征用日俘1700余人,负责清除秦淮河淤塞部分和各街道积存之瓦砾垃圾。为保持市容市貌整洁,警察厅特制定《整理环境卫生实施办法大纲》,通告各商店铺户门前应保持干净,同时要求市清洁总队加派清道夫每日定点打扫贡院街及秦淮河等繁华地段垃圾及废物。1946年6月,首都警察厅鉴于“炎夏已届,病疫极易传染”,为防患未然起见,会同市卫生局等单位对全市食品卫生进行大检查。对于变质的饮食、腐烂瓜果和有色素冷饮一律予以禁售,其他采样交卫生试验所化验,未经化验合格严令改善或暂停营业。这些措施有效保障了市民的卫生及饮食安全。此外,警察也为一些无家可归之人提供临时救助,首都警察厅曾在清凉山一带筹办游民习艺所,收容难民和无业游民,授谋生技艺,使他们“无业而有业,无衣食而有衣食,寓拘于教,寓教于养”[18],不致走上犯罪道路。(二)整饬城市交通秩序随着城市交通工具的多样化发展,交通秩序也逐渐变得复杂。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案发率,警政当局迅速开展交通整饬行动。第一,拟定《首都交通警察组织法》与《陆上交通管理规则》各一种,规定各警局分别增设交通巡官1~2人,保安警察队内设立交通警察区队,专司交通管理事宜。第二,联合国防部陆运司,宪兵司令部、交警总局、监理所及工务局等机构合组汽车肇事委员会,专司调查并处理车祸事宜[19]。第三,鉴于军车肇事占整个交通事故发案率的50%以上,首都警察厅要求军方及首都车辆监理所严格考检司机驾驶技术,并与联勤司令部共同制定《南京市区军车驾驶巡查暂行办法》,规范驾驶员行车行为。第四,对市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整顿。经过警察厅交通处现场勘查,在市内共划出汽车停车场36个,可容纳汽车892辆;马车停车场18个,可容纳马车337辆;板车停车场5个,可容纳板车109辆;人力车停车场103个,可容纳人力车3177辆[8]16-17。第五,定期实施交通安全宣传周与全市车辆定期检查,“期能唤起市民与汽车驾驶人员之注意,而实现京市交通秩序之改善,以策安全”[20]。(三)导训社会风气认为警察应起的作用不仅在维持社会治安和秩序,“最重要最根本一点,是要事事能以身作则,指导民众的生活行动,改良社会的风俗习惯;使一般民众都能成为良好的国民,使一般社会能够健全进步,成为新的社会”[21]13。民国时期研究警政的学者同样也认为警察有“维持善良风俗之责”[22]97。因此,战后警政当局对一些有碍社会风化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如、假药、迷信、娼妓、书画、奇装异服等,一旦发现即刻前往干预。在管理方式上注重“警治与民治”合一,即警察将要禁止的行为通过布告、报纸等方式公诸于众,希望市民在自行遵守的前提下积极检举他人不良行为。例如西区警察局曾经办理过类似案件,“有名兰文龙者,率领男女九人于朝天宫公祠内唱演扬州小剧,词多,不堪入耳,殊属有碍风化”[23]21,后经民众报告该管警察所,警察迅速前往给予取缔。另外,南京夏季炎热,市民多习惯于夜间路宿,警察认为“此种现象不唯有碍市容观瞻且易致疫病”[13]10,亦下令所属各局所严格予以取缔。在警察努力之下,战后南京城市风气与形象渐有提升。(四)制定消防机制在城市社会生活中,火灾是经常威胁公共安全的灾害。战后南京城市化程度依然不高,街巷众多且狭窄,大量贫困人口居住在易燃的棚屋里,一旦用火不慎,棚屋往往因风势蔓延迅速燃烧,严重危害百姓生命财产[24]2。为此,市政当局对消防事业颇为重视,1945年9月即令首都警察厅依照《修正首都警察厅组织法》成立首都消防总队。该队下设直属、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浦口等7个消防分队,负责全市消防工作。为将城区火患损失降至最低,消防部门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执行有六项主要措施:①要求政府尽快恢复民间救火组织,以配合消防队工作;②通过多方筹款购买新式设备,安装在公共场所以及工场等防火要地;③禁止随处搭盖棚户,拟请市政当局指定适当棚户区域,分批限令迁移;④每户购备太平水桶作满储清水之用,并至少准备二公斤重之沙包十个;⑤各机关、团体、茶楼、酒楼应组织消防救护小组;⑥各报馆、广播电台以及电影院加强防火宣传;⑦建立火灾现场科学救火机制[25]。据统计1946年全年南京市“计发生火警一次,被烧房屋二六三六间半,共计损失财产五九九零八二五零零零元,死伤人数二十九人”[26]60,全市的防火救灾形势不容乐观。一时间,首都市民心理上几乎在恐怖中生活,“个人惴惴不安,生怕火灾临到自己的家门”[27]。但是,政府没有更多的经费投入防火事业,所以火灾现场常出现救火汽车少、帮浦机失灵、水袋腐裂等现象,导致小火酿成大火造成更大损失。“水火无情,偶一不慎多少生命财产就会顷刻化为灰烬,几乎每天在京市的街道上都有红色救火车疾驶而过,究竟火对于南京的损失有多大?”[26]1市政府及警政当局着实无奈,消防队也仅是疲于应付。“本市人口既有1084995人之多,而担任相仿工作人员,常备与义勇合并在内计共482人,平均2372人始有消防员一人,故每遇火警,深感人力不敷支配。”[28]60从市政府与警察实际开展的活动看,尽管对消防工作极其重视与努力,但依然困难重重,所取得效果不甚明显。实际上,防火救灾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部分,它的运行理应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合力,单独依靠警察力量是难以承担全部责任的。

四、结语

商城消防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市委常委会、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组联席会议和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工商系统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任务。刚才,传达了*书记、*副书记的讲话精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结合工商职能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万无一失地做好工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下面,我代表市局党委,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迎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启动了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期,中央文明委将组织对我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对此,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思想认识:

第一,要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抓手。市委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对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提出要势在必创、势在必争、势在必夺,扎实搞好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月*日、*日,又相继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和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要求以最高的工作标准和最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力争取得好成绩,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第二,要充分认识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形势的严峻性。为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中央文明委改变过去最后一年测评定成败的做法,从今年开始进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成绩占三年创建工作总成绩的*%。前期,省文明委组织对我市进行了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我市也组织进行了自测。从全省测评反馈的问题和我市自测的情况看,测评标准高、要求严,我们的差距不小,问题还很多。从全国来看,*多个城市同台竞技、参加测评,竞争异常激烈,而且测评结果国庆前还将在中央主要媒体公示,这对创建工作是一个重要检阅和考验。据了解,中央文明委从*月中旬开始组织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现在迎接测评工作已经进入了关键时期,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不容有失。

第三,要充分认识工商系统承担职责的艰巨性。近年来,我们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迎接测评的各项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标准高。由于全国各城市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要在全国测评中取得好成绩,需要各项测评指标都达到a级标准。而a级标准是目前对城市各项文明指标的最高要求,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导向性。对照a级标准,我们的各项工作还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二是范围广。经梳理,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共有*个方面,既有市场监管的内容,也有消费维权的内容,还有窗口服务和内部建设的内容,可以说我们的迎检准备工作点多面广,难度极大。三是随机性高。此次测评将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测评和入户调查三种方式,按照全程暗访、随机定点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的范围广,抽查的样本大,各种不确定因素很多。

因此,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迎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立即进入迎检工作状态。从现在开始,集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对职能范围内的每一个测评项目和测评点,都要按照a级标准严格自查,彻底整改,一丝不苟地抓好落实,确保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指数测评取得好成绩。

二、明确目标,迅速行动,确保各个测评项目高标准达标

根据全市迎接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主要是网吧监管、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竞争、经营场所证照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广告管理、*维权、工商所建设、窗口服务等*项内容。为了切实做好迎检工作,*月*日市局专门召开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进一步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每一个测评项目都达到a级标准。

(一)进一步做好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全系统深入开展了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全市*户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网吧中,有*户仍在经营,并持有有效的网络经营许可证;此外,有*户农村信息服务站涉嫌从事网吧经营,这些是当前整治工作的重点。对此,要当机立断,对这*户网络经营许可证有效、仍在经营的网吧,要立即撤销吊销手续,核发营业执照。对“黑网吧”以及变相从事网吧经营的农村信息服务站,要在有据可查的基础上,坚决查处取缔。市局已经向通信管理部门发出了切断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行政建议函,各分(市)局要跟踪配合做好取缔工作。各单位要抓住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切实解决好“黑网吧”这一难点问题。要根据前期排查摸底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向政府作专题报告,建立政府牵头,公安、工商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限期予以取缔;对一时难以取缔的,要提请政府组织专人看管,测评期间采取暂时停业等临时管理措施。同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网格监管责任,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所有网吧进行不间断巡查,详细填写巡查记录,实行痕迹化管理,严防违法经营问题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证照监督管理。此次测评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经营性公共场所的证照齐全和亮证经营情况,抽查的场所包括网吧、美容美发店、浴场、小餐馆、游泳馆、休闲娱乐场所、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等。从前期摸底情况看,这项工作落实极不乐观,许多经营场所悬挂了前置审批证件和税务登记证,就是不挂营业执照,这说明我们的网格化监管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充分,市场巡查流于形式。此外,《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食品流通许可证短时间难以全部换发到位。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对各类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能办照的立即办照,不能办理相关前置审批证件的要转行经营,属于无照经营的要果断查处、停止经营或关闭市口;未悬挂证照的要督促亮证经营,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对此,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凡因日常巡查管理不到位导致证照不全、不亮证经营的,要严格追究网格监管员和所长的责任。同时,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调沟通,摸清全市食品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的底子,及时督促卫生许可证过期的经营者办理换证手续,保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到位。网格监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反复巡查,实行跟踪监管,保证证照齐全、亮证照经营率达到*%。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管。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我们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监管内容、监管范围发生了新的变化,凡是流通环节,包括早、夜市和非法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都应该由我们负责,这也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各单位要借鉴奥帆赛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经验,在全面拉网检查的基础上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路线,集中优势兵力,强化分类监管,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对早夜市、非法市场在内的各类农产品市场,以及各类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要落实专人驻场、驻店监管措施,进一步明确索证索票、“四项制度”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标准,加强进销货登记、进货查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环节监控,严把食品准入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要针对夏季食品特点,加大食品检测力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退市。要积极引导市场主办单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抓好食品安全,并加强对场容场貌的管理,确保市场交易设施完善、各类标识齐全醒目,卫生清洁、环境整洁,上市商品划行归市、摆放整齐,杜绝卫生、消防等安全隐患。此外,在这里特别强调一点,下周起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对我市“限塑”工作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将迎接测评与做好“限塑”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巡查力度,彻底清除商场、超市、市场等场所使用超薄塑料袋行为。要全面摸清假冒伪劣商品比较集中的小商品市场、集散地等重点整治场所,采取张贴布告、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栏、曝光典型案件等形式,营造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强化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傍名牌”违法行为;公布举报奖励办法,落实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打假维权。要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做好支持家电等产品下乡工作,严厉打击借“家电、农机、汽车下乡”名义从事制售、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要继续抓好*、*步行街、*步行街、*商业街等*条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规范化管理,实行定人、定点,定责,集中力量进行拉网检查,严格落实创建标准,在主体资格、进货查验、经营行为、制度落实、质量承诺等方面加强监管,逐户规范;指导、帮助业户建立保护名优、抵制假冒的自律机制,明码标价,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通;在示范街设立举报站、投诉台和流动执法车,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竞争执法工作。要加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抵制地方保护主义的良好氛围,促进商品自由流通和公平竞争。突出餐饮、烟草、酒类等重点领域,对全市商品交易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发现存在限制外地商品流通的问题要立即规范,依法查处大型零售商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对供应商滥收费用、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不公平交易行为。继续做好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完善与有关部门的案件通报、协查、移送和重大疑难案件共同研究、会诊、协商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查处一批案件,为企业搭建公平竞争平台。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打击传销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要案件,严惩一批违法分子。全面应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加强对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的监控打击。积极做好“无传销社区”、“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创建活动,形成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落实“四制一化”直销监管机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直销企业自律意识,促进直销市场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加大广告监管力度。违法广告既是一个老问题,也是测评中容易发现、便于检查的一个重点问题。当前,我市媒体违法广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未经审批许可擅自设立的户外广告也有一定存在,必须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月*日,市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了媒体广告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媒体提高自律意识,测评期间停止低俗不良违法广告;*月*日,市局又召集我市主要媒体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其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杜绝一切形式的违法广告,确保测评期间媒体广告宣传不出现任何问题。各分(市)局也要加强对辖区媒体和广告经营单位的行政指导,引导其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做好迎接测评工作。从现在起,要建立媒体广告“日监日报”制度,市局广告监测中心和有关分(市)局要安排专人每天对当地电视、广播媒体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法广告立即移交查处,并向媒体单位下发《行政告诫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各分(市)局要在前期排查摸底基础上,分别建立健全辖区户外广告、未登记户外广告的动态管理台帐,严格户外广告审查登记,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户外广告巡查管理,坚决杜绝烟草广告、低俗不良广告,严格规范滥用繁体字、错别字、简化字的广告,以及其它各类虚假违法广告,确保户外广告内容合法、规范。各分(市)局要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广告经营单位,加大以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确保公益广告数量超过广告总量的*%。市局和各分(市)局要分别组建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应急小分队,发现性质严重的虚假违法广告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要求违法当事人立即予以清除或遮盖,并依法严厉查处。

(六)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是这次测评的重要内容,我们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行政审批大厅以及工商所,都在检查之列,而且检查方式将采取暗访等进行实地考察,很有可能拨打维权举报电话进行模拟验证,也有可能到我们的各个窗口进行实地观察。因此,各级“窗口”工作人员万万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里,坚持依法行政、高效服务,行为规范、言语文明,避免任何疏漏对创建工作大局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要保证各级*申诉举报电话畅通,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值班,严格落实“三五”承诺,确保消费申诉举报在第一时间分流、处置和回复;严格遵守“五心”要求,注意礼貌用语,热情接听电话,确保消费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各级注册大厅和工商所要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以及态度冷淡、效率低下等服务不规范问题,时刻紧绷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这根弦,做到环境整洁、设施齐全,着装统一、服务规范,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收费制度和工作制度公开,投诉处理机制便捷高效。各级监察部门要集中开展督察活动,加大电话暗访、实地检查和回查回访力度,全面规范“窗口”服务行为,严厉查处影响测评工作开展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搭车收费或以查案为名收费的问题反弹。要继续深入开展服务效能社会评议活动,评议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各项测评任务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确保工商系统承担的各项测评指标全部达到a级标准,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动员发动,为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市局党委决定,成立迎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测评工作涉及到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分(市)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处,具体负责迎接测评工作的牵头组织、联络协调、调度督导、情况汇总等工作。各分(市)局也要参照市局模式成立领导机构,层层建立“一把手”负责制,逐级完善工作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工作分工,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工作要心中有数、亲历亲为,该检查的要定期检查,该研究的要认真研究,该汇报的要及时汇报。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属于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内的,分管领导要组织妥善研究解决;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提出意见。绝不能因工作汇报、沟通不及时贻误时机、影响工作。

二要坚持守土有责,严格责任追究。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迎接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要求等,尽快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建立市局、分(市)局、工商所、网格管理员四级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承担的测评目标层层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每一个测评项目、每一个考察点都要横向到边、纵向到人,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目标责任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自身所承担的指标任务,坚持守土有责,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照测评标准与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内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外部要按照市委条块结合的要求,积极配合各区(市)、街道抓好每个点上的工作落实,不能推诿塞责。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中央刚刚出台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市委为做好测评工作也提出了严格的问责要求。根据市委强化问责的规定精神,要将此次迎接测评工作将纳入系统目标绩效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部门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敷衍塞责、互相推诿、工作不力,导致承担指标达不到a级标准的单位和部门,在年终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单位;承担指标被扣为零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绩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跟踪明查暗访,对在迎接测评工作中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从重从快处理,严格追究责任。市局党委决定,这次测评的全过程都纳入目标考核,年底实行一票否决。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抓好整改落实。从现在起,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于达不到a级标准的测评指标,要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明确具体目标、措施和时限,排出工期表,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指标高标准达标,决不能留任何监管“缝隙”和“盲点”。市局各位分管领导要按照分工,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要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在现场明确提出要求、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需要市局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特别是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多杀几个回马枪,反复督查直到问题解决。各分(市)局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机制,加强对每个点上工作的督查、指导。从现在起,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一天一调度,发现问题,随时整改,保持最佳状态迎接测评。特别要强调,各工商所网格监管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现在网格化监管还存在落实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管理漏洞多等问题。我们要利用此次测评,把网格化监管落实好。“两费”停收后,工商所的主要精力应放在网格化监管及监管责任落实上。对出现的监管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制度、机制等存在的问题要逐步规范。

商城消防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xx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围绕州党委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以遏制较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全面推进“双基”建设,继续深化“执法年”和“信息化年”建设;狠抓“三方”责任落实,强化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在遏制较大事故、实施治本之策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2013年实现州直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思路

完成一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加强三大建设、落实二十六项措施、实现七个突破,确保州直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个目标:就是事故死亡总人数、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死亡事故发生的频度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之内。

三个重点:交通、矿山、公共聚集场所和农村消防是州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三大建设:一是加强“三大队伍建设”,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队伍、企业安全管理队伍三支队伍建设;二是确定2013年为州直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年”,切实加强企业和乡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年”和“信息化年”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查,健全事故责任追究、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等制度。

七个突破:一是在健全更加科学的目标指标考核体系、研究提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主要标志和具体指标、规范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上实现突破;二是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控制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摩托车事故、农村机动车非法载客事故上实现突破;三是在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危重病人成功救治率上实现突破; 四是在加强基层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积极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本质安全型企业上实现突破;五是在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平安乡镇”建设上实现突破;六是在深化“信息化年”建设、准确把握州直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加强季节性预警预测、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性措施上实现突破;七是在优胜劣汰上实现突破。即发生事故的企业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资质挂钩,与风险抵押金挂钩,与项目的招投标挂钩,与保险费率挂钩,从而实现企业安全发展的优胜劣汰。

三、总体目标

州直范围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69人以下,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起数不超过4起,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1;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3.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1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3.34。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1.建立安全生产“三方”责任制度。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遵纪守规责任制。完善“一票否决”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各级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在工作决策和评优选先中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州人民政府与直属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重点企业、有关驻伊单位签订责任书,根据年终考核的结果,按照20%的比例,对考核为先进的县市奖励10000元,对考核为先进的负有重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奖励5000元,对考核为先进的条管单位、企业和其他部门州人民政府给政策,部门自筹资金进行奖励。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县市、企业,罚款10000元,对考核为不合格的部门和条管单位罚款5000元。

2.完善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强化责任过程监督。对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对较大事故和事故死亡总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对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交通等死亡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和责任倒查。

3.完善科学的目标指标考核体系,力求考核体系、方式创新。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量化指标,实行季度统计和通报制度,加强生产事故过程控制的动态管理;发挥考核体系的科学管理作用,调动各单位的积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二)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年”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

4.严格遵守职权法定的原则。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建立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的法律文书,禁止以通知、通报、公告等形式代替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会同法制工作机构对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定期评查。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方法和备案流程,明确备案工作部门,做到有案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

各行业管理部门应突出事故的预防性执法,每季度完成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情况汇总分析并上报。

5.全面落实生产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生产设施“三同时”的规定。生产性建设项目无预可研专家评审报告一律不得施工建设、无竣工验收报告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三)扎实推进“双基建设年”各项工作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三级机构”。县市安监局为行政单位,工作人员行政编制满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需要,配备好领导班子;州、县市、霍尔果斯口岸年内建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县市安监局要配备交通、检测设备等技术装备;县财政预算要列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安监部门的工作经费。

7.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场基层安监站(所)的安全监管工作。乡镇落实专职安监员1人、兼职安监员2--3人,村兼职安全员1--2人。煤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5人,矿长、安全副矿长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8.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经验。年内州直每个县市“平安乡镇”或“平安社区”覆盖面应达到30%以上。

9.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建设。各县市要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和示范岗。

10.广泛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报道在“隐患治理年”、“双基建设年”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年末州人民政府将进行表彰。

(四)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年”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

11.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年”建设。完成州、县市、乡三级及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和较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启动,州、县市两级110、119、120、122、州矿山救护队实现联动。

(五)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12.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

各县市、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在第一季度完成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复查登记,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档案,落实重特大事故隐患分级公示制度。

各县市财政预算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治理公共安全事故隐患。

(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13.建立州、县市卫生医疗部门两级绿色通道和联动体系,提高事故危重病人成功救治率。州、县市卫生医疗部门收治生产事故病人的成功救治率应达到98%和95%。

卫生系统要建立完善的事故抢救责任制度,在受伤人员救治过程中,因抢救不及时和救助不到位而造成人员死亡的,实行责任倒查。

煤矿、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应与州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完善各煤矿及非煤矿山与专业救护队的责任制。

(七)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14.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赴各县市、乡镇、企业、单位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常识。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科普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

15.进一步加强“三大队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力度。6月份之前州、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乡镇、村的安全管理人员应100%完成安全培训。教育、卫生等部门100%完成州直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完成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及从业人员10000人培训。

16.认真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大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州直辖区的企业使用农民工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或中介机构培训,由安监部门监督考核,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劳动、煤炭、建设等部门将安全知识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农民工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完成农民工30000人安全技能培训。

17.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规范、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各新闻单位要列出年度、季度宣传计划,开辟专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

认真落实《**州直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认真查处,兑现举报奖励,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八)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强化导向作用

18.高危行业企业应在4月1日前按规定核定、提足安全费用,按核定标准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监部门在6月份对提取、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19.建立工伤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保险体系。道路交通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按20万元保额落实第三者责任险;危化、矿山、建筑、烟花爆竹、民爆等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公共聚集场所(可容纳50人以上的)公众责任保险,保额每人不得低于20万元。强制推行工伤保险,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企业,按商业保险20万元保额落实责任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十条”)的有关精神,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分公司进行主营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公共聚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保险。

(九)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督管理

20.建立健全州、县市、乡镇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由部门、县市、乡镇一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

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的建设工作。伊宁市、奎屯市进一步完善平安畅通工程。州建设等部门积极指导、规范市区道路规划设计。

21.继续推行四项强制措施,严格控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一是严禁石油销售营业点给无牌无证机动车加油;二是严禁机动车维修站点给无牌机动车提供维修服务;三是交警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外,还要及时报告当地安监、交通等部门,并联合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加油、维修单位的责任;四是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争取优惠政策,降低机动车上牌办证费用,积极组织上门服务,减轻农牧民负担。

拖拉机年度检验合格率达90%以上,拖拉机换牌率、驾驶员换证率达100%。

经贸委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的落实,年内组织一次集中报废活动。

22.所有煤矿强制推行安装瓦斯监控设施设备和联网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行。

23.年内完成《20**年--2013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年内完成昭苏县、特克斯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察布查尔县以及新源县的那拉提镇、伊宁县吉里于孜镇、霍城县水定镇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并经过审批;加快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在年内,伊宁县、霍城县、新源县、霍尔果斯口岸务必建成特勤班,无现役消防力量的察布查尔县、尼勒克县年内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配足配齐消防器材装备,优化消防装备结构,尤其是消防队员最基本的防护装备;将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社区建设,并开展自查考评工作;各县市应在乡一级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置手抬机动泵等基本消防装备。落实消防业务经费,其中奎屯市不少于60万元,伊宁市不少于50万元,其他各县市不少于25万元;伊宁市、霍城县、伊宁县、昭苏、霍尔果斯口岸年内应购置一辆消防车;加快市政消火栓建设,年内伊宁市新增消火栓70个,奎屯市40个,新源县、霍城县各25个,伊宁县14个,其它各县、都拉塔口岸增加15个。伊宁市、奎屯市各要新增消防水鹤4个,新源县、霍城县、伊宁县、霍尔果斯口岸各新增2个,其他县、都拉塔口岸各新增1个;已建成的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

24.强化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审批工作,防雷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对防雷装置未经气象部门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的,对生产经营的高危行业,将防雷安全措施及防雷安全检测作为安全生产许可的前置审批条件,并监督和规范措施的落实。

(十)加强职业危害监督检查

商城消防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完善消防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度,有效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镇(街道)两级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增挂“消防工作办公室”的牌子,作为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所需办公场所、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由各镇、街道协调解决,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队业务指导。

(二)加强部门依法监管联动执法。健全并落实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和日常监管范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村(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积极创建“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零火灾社区(行政村)”。

三、着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

(四)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工地、商业“三合一”和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等“九小场所”,以及山林防火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达到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错时检查、跟踪复查、督察督导、协查联动、倒查问责等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大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内部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管理,切实提高高层建筑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强化业主(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业主(居民)的住宅消防安全责任,依法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疏散演练。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消防服务管理责任,维护和保养共用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各镇、街道和居(村)委会要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消防疏散演练。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行消防职责监督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市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和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推进消防宣传阵地建设,设立公益消防广告牌,督促所属行政村和社区建立消防宣传角,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大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力度。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和职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落实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专业检测制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五类场所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加大社会消防创新管理力度。要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逐步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接入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在全市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和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灭火救援体系建设

(九)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市消防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已规划消防站建设,完善配置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灾和处置各类应急救援事故的特种消防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各镇、街道要及时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分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设,提高消防应急供水和消防车应急通行能力。

(十)强化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政府专职消防队试点推广职业化运行模式,把正在建设的利港消防中队建成一支石油化工类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全力构建完善以现役消防中队为龙头、政府专职消防中队为骨干、派出所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为补充的三级灭火救援网络体系。

(十一)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消防大队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复杂火灾的灭火技战术研究,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复杂恶劣环境适应能力和先进装备应用能力的特训,努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消防铁军,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综合应急救援水平。

(十二)强化消防保障能力建设。将消防事业经费、宣传教育经费、装备器材购置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保持适度增长。根据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要,加快消防战勤保障库室建设,强化消防战勤物资储备,确保满足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需要。建立合同制消防员经费逐年增长保障机制,确保合同制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工作形势,协调解决消防重大问题,努力形成消防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