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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培训心得

新华保险培训心得

新华保险培训心得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合作

本文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重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合作机制创新与实践――以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收录日期:2014年4月22日

一、引言

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决定了高等职业教育必须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道路,校企合作已经成为培养创新型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最有效模式,各高职院校都在进行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金融保险专业在省示范建设过程中重视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办学活力,实现行业企业与专业建设的互相促进,在区域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和谐发展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探索与实践。目前,金融保险专业已与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在订单培养、工学交替、课程开发、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师资培训、技术交流、社会服务、顶岗实习、学生就业等方面进行了合作,总体来说成绩是显著的。

二、校企合作机制创新与实践的主要内容

通过和行业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模式灵活多样,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达到学校、企业和学生三赢。

(一)重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金融保险专业于2011年末重组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邀请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高管、行业协会及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加入,校企合作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完成专业建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设定专业发展规划研究专业调整与建设、研讨课程开发与建设促进教学管理、协调学生实习、实训顶岗与就业、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不定期举行研讨会,就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人才培养方案展开卓有成效的讨论,委员们对课程的开设门类、职业素质与能力的构造、校内外实习实训等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重组对金融保险专业更好地为产业服务搭建了平台,也有助于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的对接。

(二)创办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

1、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成立。2011年11月4日,学院领导与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共同为“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揭牌,当两位领导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时,顿时引起台下一片掌声。这一刻不仅标志着学院与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友好合作又跨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也为学院创新校企合作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添写了浓重的一笔,更为学院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注入了新的活力。

2、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章程。为明确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规范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合作双方起草并通过了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章程。章程由总则、组织机构、工作内容与形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费来源与财务管理、附则六部分内容构成。

3、企业参与课程考核与评价。为了让专业人才培养更加符合企业要求,实现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金融保险专业聘请了紫金保险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及销售部、客服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高管作为金融保险专业兼职教师,参与财产保险、保险基础等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课程教学的部分内容转移到了紫金保险公司实地进行,兼职教师对学生进行了现场教学,并根据学生的实地学习表现提供了考核评价意见。同时,紫金保险公司还接纳了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班学生到公司顶岗实习,几位高管还兼任了顶岗实习毕业生的实习指导及论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表现提出了考核评价意见。由于紫金保险公司兼职教师在考核评价上更重视对学生工作能力与素质的评价,使金融保险专业借助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这个平台丰富了考核评价体系,对学生的考核评价更趋全面系统。

4、青年教师到紫金保险挂职锻炼。在校企合作交流过程中,金融保险专业有数名青年教师在紫金保险公司挂职锻炼、实践实习。在实习挂职期间,通过轮岗学习,分别实习了前台业务、销售业务和理赔业务等,提高了自身实践操作能力,提升了教学水平。

5、开设员工培训班。金融保险专业与紫金公司共同开设了两期培训班,开展对紫金保险公司员工的培训,讲授风险与保险、财产保险、汽车保险知识,进行保险营销技能培训,培训后紫金保险员工参加的保险营销从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

(三)与中国工商银行共建“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2012年11月27日,学院领导、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及淮安分行领导共同为“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揭牌。“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的成立,是双方共青团组织积极探索服务青年大学生的新途径,是为促进青年员工立功建业、帮助青年学生增加实践机会的益事,也是工商银行和我院金融保险专业深化校企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共建“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以来,淮安市工行工作人员多次走进校园为师生宣传金融知识、释疑解惑,免费办理网银、手机银行等业务;金融保险专业的学生也多次赴工商银行城南支行体验金融产品,熟悉岗位流程,提高职业能力;随着双方合作的不断深入,将会为培养优秀人才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校企共建实训基地

1、校内实训中心建设。近两年来,金融保险专业改扩建了原有的模拟银行、证券实训室、保险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室,建成了“仿真、集成、开放”的金融实训中心。以金融行业一线操作、客服及营销类岗位作为人才培养定位,本着专业建设服务产业的宗旨,金融实训中心设有银行仿真实训室、银行综合技能实训室、保险仿真实训室、保险综合技能实训室、证券交易实训室等八个实训室,同时在建设规划中的还有理财实训室和货币博览馆。金融实训中心配套了银行柜台综合业务、银行信贷业务、保险综合业务、证券投资业务、银行卡业务、理财规划业务等实训教学软件,充分满足学生职业素养训练、业务流程操作、岗位基本技能和核心技能培养的需要;实训中心充分模拟职场环境、营造职场氛围,实现专业教学过程的“理实一体、学做结合”。金融实训中心同时可用于企业员工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终身学习培训,集成多种功能,是服务社会的基地,是金融保险人才培养的摇篮。

2、强化校外实训基地功能。通过成立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密切了与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合作关系。同时,金融保险专业与中国人寿淮安公司签订了长期战略性合作协议,向中国人寿公司输送即将毕业的学生参加暑期工学结合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中国人寿对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同时学生也对这样的校企合作内容非常支持,他们说这样的暑期实践既锻炼了他们的能力又增加了他们的收入,减轻了家庭的负担。目前金融保险专业已拥有15家校外实训基地。

(五)工学结合,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一体化教学就是说将工作与学习一体化、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室与实训室一体化、课堂与职场环境一体化。在金融保险行业专家的指导下,通过核心岗位职业能力分析,进行工作项目与工作任务分解,形成符合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标准体系,帮助学生实现从学习者到工作者的角色转换。以职业能力为目标确定教学内容,以典型的工作任务为载体设计教学项目,依托校内外实训基地的仿真或真实环境,增强学生的直观体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强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通过金融实训中心的建设,重组教学环境、重设课堂氛围、重设教学评价等,重构课堂教学,全方位改造原有教学情境和场所,将课程教学设置在学做合一的实习实训场所,实训中心充分模拟职场环境、营造职场氛围,实现训练的仿真,教学的一体。以实训室为教学场地,开放课堂,以专题培训的方式请学生走出教室,将操作性很强,如银行柜台业务、产品营销业务、客户服务业务、证券经纪业务、现场查勘业务等,转移到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校外实习基地实地上课,教学做一体化,实现学习和工作零距离结合,切实做到工学交替。

(六)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使培养的人才能更吻合金融保险行业企业的需求,通过开展市场调研与邀请金融保险行业企业专家座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明确金融保险专业岗位职业能力,明确行业企业技术标准,课证融通,实现专业课程与职业标准的对接。并在此基础上,与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业务骨干携手共同开发建设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商业银行信贷实务、金融产品营销、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证券投资实务等6门专业核心课程。在校企共建核心课程的基础上,共同开发校企双向使用的项目化教学(培训)教材,教材内容选取金融企业真实业务,反映“理实一体、学做结合”的培养理念。

三、校企合作机制创新与实践的主要成效

通过全面校企合作,广泛搭建产学结合的职教平台,形成了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推进办学模式的创新,增强办学活力。

(一)创新了人才培养。根据建设行业特点,金融保险专业创新了“课证融通、工学交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此模式下金融保险专业大力推进“双证书”制度,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校企合作发展,工学交替,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开展了分段式教学、仿真模拟实训和任务驱动等教学模式。

(二)课程建设与改革开放见成效。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学生职业竞争力,在充分听取和吸收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在对典型工作任务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必备的专业应用知识、职业核心能力、职业主要素质,从而确定学习领域课程,构建了“学做结合、理实一体”的课程体系。同时,加强了课程开发与建设力度,与行业企业人员,共同开展课程建设,成果有省级精品课和院级精品课、优质课、达标课等。

(三)教师素质得到提高。利用校企合作平台,按照“能工巧匠进课堂”的要求,初步建立起一支职称、学历、双师、专兼结构合理,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实践能力、职业教育研究能力等全面发展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

(四)实训基地建设多样化。为加强教师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遵循“校内建企、企内建校”的思想,充分利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资源和紫金保险学院优势,整合校内外资源,组建了多模式的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学习性实训基地。如与紫金保险合作建成保险仿真实训室、与工商银行合作建成银行仿真实训室;在紫金保险、海通证券设立驻企工作站等。

主要参考文献:

[1]丰华涛.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J].辽宁高职学报,2012.2.

新华保险培训心得范文第2篇

凭借多年在海外成功经营的经验,友邦在经营过程中对预期风险进行了有效的控制。1996年以前银行利率较高时,公司考虑到利率市场不可能长期维持高水平,采用了较保守的预定利率,从而顺利地度过了利率巨幅波动给保险经营带来的困难。在过去的十年中,友邦的发展也正是遵循了一个“稳”字,没有片面强调市场份额而推出不适合中国国情和保险原则的产品,而是从保护保险资源和保户利益出发,循序渐进地开发产品,先推出传统保障型险种,再推广投资型险种,始终保持均速稳定的发展。

作为一家进入中国市场多年的跨国企业,去年没有被评为2004中国最具影响力跨国企业,那么,今年,友邦能否成为2005在中国最具影响力的跨国企业呢?为此,本刊记者特别采访了美国国际集团副董事长、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谢仕荣先生。

《华人世界》:2004年,由第一财经、第一财经日报、中智公司、零点研究咨询集团面对在中国的跨国企业进行的“最具影响力跨国企业”评选活动,共有20家跨国企业当选。今年是第二届评选活动,并且将在1月9日揭晓获奖企业,友邦作为一家跨国企业,今年是否对当选“2005最具影响力跨国企业”有信心?

谢仕荣:我在保险行业工作多年,又是广东人,对于跨国企业在中国的发展特别有感受。众所周知,友邦保险发源于中国上海,并且在1992年成为首家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可以说,友邦为中国大陆专业化保险市场的建立作出了许多贡献。而今,友邦保险在中国经营业务即将步入第14个年头,我对友邦在公众眼里的影响力评价很有信心。但是,无论此次能否当选,友邦保险都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将国外先进的保险理念和保险产品引进国内市场,为本地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并通过稳健、长效的经营理念继续在中国拓展我们的业务和影响力。

《华人世界》:1931年,友邦扎根上海,按照这个来算,友邦已经在中国有了75年的历史。和其他的外资同行相比,友邦在中国这半个多世纪的经验,是一笔财富。友邦是如何运用这笔经验财富?这些经验对友邦在中国的发展是否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谢仕荣:的确,作为一家起源于中国,并且在改革开放后成为第一家回到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友邦保险对中国一直有很深厚的感情,对于中国消费者的需求以及中国市场的情况也都有比较深刻的了解,这对于友邦在中国发展业务、开发产品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此外,由于公司在过去13年中的诚信经营和专业服务,友邦品牌已经深入人心,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同和信任,这也是我们多年积累的宝贵财富。

《华人世界》:人才是企业的第一资本,对于友邦保险来说,人才的专业度和忠诚度尤为重要。友邦是如何面对保险业人才流动性大的问题?

谢仕荣:友邦保险一贯十分注重本土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公司,乃至一个市场要取得长足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自1992年以来,友邦保险的人队伍一直保持比较稳定的增长。目前,我们在国内八个城市的人人数已经超过两万名。友邦保险对于人的培训全面而细致,我们不仅有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课程,更为人提供终身培训的机会,让他们了解最新的金融保险咨询,帮助他们不断完善自我;同时,公司也十分重视与人的交流,通过充分的沟通和激励机制让人了解到保险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公司在业务和管理两方面都给予他们足够的发展空间以实现自我价值。因此,友邦的人都十分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因此对公司也具有很高的忠诚度。

《华人世界》:任何一个跨国企业对于他寻求发展的本土社会都会有所贡献。请您谈谈友邦在中国作了怎样的贡献?

谢仕荣:友邦保险自从重回中国市场以来,不断地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作出贡献,我们在中国市场创造了无数个第一,内容更是涵盖了人才培养、客户服务、产品设计、运作系统等促进保险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对此我们深感自豪。在人才培训方面,友邦十分重视本土人才的培养。在中国,友邦全力推行一个名为Leadership Pipeline Program (领袖培训计划),重点针对培训全公司顶尖的百分之十五的员工,为他们度身定制长远的发展计划,包括提供全方位的在职培训,委派往海外工作实习,拓宽员工视野。在中国,我们更特别推出一年的密集式培养计划,提供各样领袖培训。在过去三年,国内的员工享有平均3.42天的培训机会。 对人培训方面,我们将一个名为业务人员管理专才发展计划(Agency executive development program)带到中国,集中培育有潜质成为领导阶层的人。除此之外,友邦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也一直不遗余力。自1994年以来,友邦保险先后与复旦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及北京大学四所国内著名大学合作,共同成立了精算中心,帮助学生们参加北美精算协会的专业考试,加快中国寿险业的发展。在医疗卫生事业方面友邦也是积极参与,2001年,友邦保险获得由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及总后卫生部共同颁发的“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 此外,友邦保险亦积极参与减灾扶弱事业,在安徽资助建立了友邦春蕾小学,设立奖学金,并鼓励员工和人常年向小学捐款,捐赠文教用品。2004年底印度洋海啸发生后,友邦保险各地分支公司向全国各地红十字会或相关救援机构捐款超过60万元人民币。2004年2月,友邦保险被《环球企业家》杂志联合商务部跨国公司研究中心评为2003年度“最佳企业公民”,并位列11家获评公司的首位。

《华人世界》:目前友邦在中国的状态是“八块责任田”,从长远发展来看,友邦如何改变这种状况?

谢仕荣:目前,友邦保险在中国的八家分支公司每年都以稳健的态势增长。今年1月至10月,友邦保险在国内的保费收入约占在华外资保险公司的17.2%,占全国保费收入的1.7%。友邦保险的业务增长速度为39%,远远超过中国寿险业同期12.3%的增长速度。友邦保险目前在中国的八家分公司模式,有利也有弊,我们会在国家政策和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与国内监管机构紧密合作,稳健、适时地拓展我们的寿险业务。

《华人世界》:与中资保险公司相比,您认为友邦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不足又体现在哪些方面?

谢仕荣:中资保险公司在建设网点,了解市场和客户需求方面有优势;而外资企业由于大多在国外成熟的保险市场运作多年,在经验和开发能力上也许更胜一筹,但总体来说,外资保险公司与中资保险公司各有所长,中国保险市场要取得发展,就需要双方取长补短,通力合作,才能将市场做大、做强。

《华人世界》: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入乡随俗”,友邦对于中国市场是否有特定的策略?又是如何推广这些策略的呢?

谢仕荣:由于友邦保险与中国有着数十年的渊源,故而我们对这个市场以及客户的特点和需求一直都很关注,也比较了解,并且在改革开放之后很快地选择回到这里,我们称之为“回老家”,这是友邦保险不同与其他外资公司的地方,也是我们的优势。

当然,我们在回到中国市场后,也十分注重公司的本土化,其中就包括本土化人才的培养,中国第一批保险人,国内第一位获北美寿险协会授予证书的寿险管理师和第一位获北美精算学会授予证书的精算师都是友邦培养出来的,除此以外,我们在产品开发,客户服务项目方面都力争将国际先进经验和当地需求相结合,设计出适合本土市场的特色产品和服务。2004年,友邦保险在国内推出了“源自中国”大型品牌形象宣传,再一次彰显了我们的中国身份,并引以为豪。

新华保险培训心得范文第3篇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1.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2020年3月16日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做好市社会保险局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建设法治单位,特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确实了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有分工。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落实依法行政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规范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文明经办,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市社会保险局工作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于3月16日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方案。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落实细化考核制度。2020年5月15日,按照局《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科室工作井然有序,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在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考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为每月评选服务标兵和业务标兵的重要业绩来抓。

(二)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工作

1.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学法,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制度并参加培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行政权利的制约监督。2020年3月16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会议,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讨论依法行政工作方案。6月12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由局长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9月11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由局长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并就相关业务讨论学习。10月9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由局长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就相关疑问讨论学习。10月23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由局长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法》,并就相关疑问讨论学习。

2.建立了行政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学法搞活动,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制度并参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0年3月20日,在八楼会议室,副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就相关业务疑问进行解答,全体工作人员分组讨论学习。7月6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就相关业务疑问进行解答,全体工作人员分组讨论学习。8月12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9月3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就相关疑问进行解答,全体工作人员分组讨论学习。10月19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法》,并就相关疑问进行解答,全体工作人员分组讨论学习。

二、依法行政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能对实施方案中涉及到的目标任务完成,能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通过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且对依法行政制定一票否决制,能够确保依法履行职能,促进全体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各楼层设有投诉箱和投诉电话,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也有投诉电话和留言板,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三、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学法搞活动,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制度并参加培训,能够充分利用好、发挥好其教育作用,但毕竟宣讲人员非专业法律人员,授课内容陈旧,需要更新和改进。

(二)整改情况

2021年将与时俱进,更新教育内容,改变教学方式方法,多通过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并学习讨论,进行教育反思,促进全体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四、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中一套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规定传达到各科室负责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学习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民法典》总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共计15次。

(二)重视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落实。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为加快推动“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进程,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五、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

我们将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

(一)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组织局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学习实施细则,完善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督促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对各自负责的业务工作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职责,从而建立“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法治建设责任制,持续深入推进系统内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高度重视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树立和法治素养培育,继续开展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局内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

(二)加强学习实践,提高队伍人员依法行政素质

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的培训,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司法部门沟通联系,不断增加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能力和水平,有效降低行政行为风险,提高行政效率。

新华保险培训心得范文第4篇

不过让他苦恼的是,各种培训机构成千上万,每一家都声称自己权威、专业,收费自然也不菲,但究竟效果如何,师资力量又如何,却难以辨别。

针对于涛的情况,我们建议他选择金融机构或是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企业培训课程,这样既能保证课程的专业性,同时也便于他掌握金融机构的服务信息。

企业家训练营学习、交流两不误

近日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获悉,华夏银行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联合发起,携手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举办的公益培训活动——“华夏之星”中国小企业菁英训练营将于11月再次开营。目前,训练营活动的报名工作已经启动,全国的小企业主均可在9月报名参选,10月将遴选出40名企业主参加为期5天的培训活动,内容覆盖拓展训练、课程培训、交流考察等方面。顺利结业的学员将获得清华大学经营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在未来三年可优先获得华夏银行金融支持。

实际上,这已是华夏银行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第三次合作了,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小企业是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力量,但在发展过程中,它们又普遍面临融资难、结构性失调、成本上涨、管理后继乏力等困境。所以我们一直关注着如何帮助小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基于这种考虑,华夏银行希望通过此项公益培训,为中国最具成长潜力并不断追求卓越的小企业打造一流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树立小企业健康成长的榜样。

在线课堂随时便捷充电

相比传统的课堂教育,企业主要想随时随地、利用分散的业余时间为自己充电就需要借助网络的力量。在线课堂是最好的形式。

汇丰中小企业金融在线课堂是汇丰中国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的免费的财务管理学习平台。课程包括了国际贸易、现金管理、电子银行、应收账款融资、外汇管理及保险五大板块,而具体内容则紧贴当前企业所面临的挑战与困惑。例如最新引入了“企业运营—风险管理与保障”这一科目,以便企业主了解到:企业发展会经历哪些阶段、了解风险,更管理风险的重要性等。

新华保险培训心得范文第5篇

晋玉建

【摘要】美国保险是世界上体系最完备,发展最成熟的保险制度之一,它没有统一的保险立法,保险体系以保险为核心发展起来。其保险特色在于:各州建立了内容各异的保险法律法规;可供不同保险人选择的多层次的保险教育培训体系;保险人层次分明,在保险市场各司其职;实行政府和行业自律结合的保险监管体制。这些制度都促进了美国保险业的极大发展,研究分析美国保险制度,对完善我国保险制度大有裨益。

【关键词】美国 保险 评述 启示

美国的保险体系相当成熟和发达。在美国,保险人是推销保险的主要力量,人数量相当多,而且他们的业务无所不包,遍及各行各业,既给保险公司提供源源不断的保险业务,又给被保险人提供了人身、经济安全服务。研究美国保险制度,对建立完善我国保险制度有很大参考和借鉴意义。

一、美国保险制度概况

(一)保险人的种类

美国保险人类型多样。根据他们所的业务不同,分为人寿保险人、财产责任险人、事故及健康险人。

按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和地位不同,分为独立保险人和专业保险人。独立保险人独立于保险公司,可按照自己意愿同时为几家保险公司业务,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专业人只能为一家保险公司或某一保险集团业务,依附于保险公司。

按保险机构的经营管理模式和机构设置不同,分为总人、分人和个人人。总人是独立的经营者,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和区域内销售保险,其组织形式一般是公司。分人是直接由保险公司设立的业务机构,其经理是保险公司的雇员,其全部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在个人中,个体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独立开展业务,承担费用开支,从保险公司提取手续费。

(二)保险人的执业资格及培训制度

美国没有统一的保险立法,联邦和各州都有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美国《NAIC人和经纪人的执照签发示范法》和一些州的保险中介法,保险人若想从业,必须通过相应考试取得执业资格。

美国《人再教育示范法规》规定人必须完成相关的培训。如必须完成监督官批准的课程或教学计划,教育量必须达到规定课时,而且保险人必须向向监督官提供他完成的课程、教学计划或报告会的书面结业证明,若不遵守教育要求,执业资格将被中止。

教育培训是确保保险人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保证。在美国,形成了多层次的保险业务培训体系。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学院培训,即学校可以提供给保险人相关的保险知识培训;专业机构培训,即由专业机构提供专业化较强的培训,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保险公司自己也要给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课程或保险知识的培训,主要涉及公司文化、经营理念、营销技巧、营销商品状况等。

(三)美国保险市场营销制度

美国保险营销体系是以人营销制度为核心的,保险市场上活跃着庞大的人营销队伍。

1.人寿保险人营销制度

从保险机构的设置来看,寿险有三种营销方式:

(1)总人营销。总人是独立的经营单位,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和区域内独立开展活动,设立自己的分处,自主招收业务人员,对其进行保险培训和监管。保险公司根据总人完成的业务量支付给一定的手续费,总人再依据其业务人员的业绩来确定和支付员工工资。这对保险公司来说既节省费用,也减少了对业务员的监管责任。

(2)分人营销。这种形式的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直接附属关系,严格来说,它是保险公司机构的拓展。分处招收人可以采用雇佣制,人是保险公司的正式职员。也可以采用合同授权的办法,其人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职员。

(3)个人人营销。个人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独立开展业务。个人可以招募员工,为自己的营销网络拓展业务,独立承担自己及由自己招募来的人员费用。

2. 财产险和责任险人营销制度

财产险和责任险险种单一,业务相对简单,在此领域中独立保险人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1)独立保险人营销制度。独立人通常同时几家财产保险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他有权将招揽的业务在其的公司间进行分配,按照业务量从不同的保险公司获取手续费。他除了有签发保单、收取保费等基本权利外,还拥有保单续保的权利,即当投保人在保单到期后选择续保时,独立人有权建议投保人在原保险公司续保,或放弃原来的保险公司而转投他所的其他保险公司。这一规定保护了保险人的利益,使得保险公司损害他利益时,他能够迅速得到补偿。但同时也埋下了隐患,保险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

(2)专业保险人营销制度。专业保险人仅一家保险公司, 对招揽的业务只能交给保险公司处理。他无权建议投保人在保单到期续保时选择其他保险公司。所以专业人要以发展新客户为工作目标,他的收入主要是发展新客户得到的手续费。

(四)保险人监管制度

美国保险监管是分散式的,联邦设立了保险监督委员会,各州设立了保险监督局。前者主要指导、协调各州保险工作,后者则实际监管保险机构和保险人的行为。各州也制定了保险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对保险人执业资格和营业许可的监管和对保险人营销活动的监管。

此外,行业自律协会也是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自律组织通过制定行业自律条例及守则对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销售职业道德、日常行为规范等加以约束,负责对保险人从业资格的审查、考试的组织、佣金的管理及日常行为的监督。除此之外,还通过建立保险中介人信息档案库、对保险中介人的执业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并接受社会公众对保险中介人的查询和投诉。

二、美国保险制度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美国保险制度有鲜明的特点:

(一)完备的保险法律制度。美国保险立法是分散的,联邦政府同各州都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保险法律法规。规定了详细的执业申请程序、完善的保险人培训制度、完备的保险营销体制和监管制度。从保险人的执业申请到资格审查、资格取得再到资格延续,从保险人执业前的培训到执业中的学习和定期考察都有严格的规定。法律还严格规定了保险人的业务拓展,业务范围,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保险人的责任,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人的监管等。

(二)多层次、多种类的保险人结构在业务市场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它们各有自己的领域。如在人寿保险领域主要依赖专业保险人,其他领域则主要依赖独立保险人。依保险机构的规模和举办者决定了保险分为总人、分人和个人人。各种人的销售方式各异,充分发挥他们的灵活性和优势,为美国保险业务开拓了多种渠道,使得保险业务和保险事业蓬勃发展。

(三)完善的、可供不同人选择的保险教育培训体系。美国的保险培训从不同角度和方面给需要的人提供了各式各样的培训机会,人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会主动参加各种培训,保险公司也会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量和声誉也会鼓励员工参加培训,或保险公司举办类似的培训。培训体系非常严密,适合不同层次的人选择。培训制度设置比较合理,对课程设置、学时、学期都规定得很明确。这样从整体上提高了保险人的业务素质,为全社会对保险人的认同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四)专业保险人极大推动了保险业发展。专业保险公司是独立的经营单位,自主决策、自主核算,自负盈亏。保险公司不需要支付业务人员各种费用,仅仅按照他们完成得业务量给公司支付手续费。这样不仅为保险公司节约了成本,使他们可以投入更多的资金开发保险产品,而且减少了保险公司对业务员的监管责任。这种形式使保险易于形成产业化、专业化,降低成本,推动保险业务的发展。

(五)严格的保险监管体制。美国采取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并行的监管方式。联邦保险监督委员会主要指导、协调各州保险局的工作。各州保险监督局下设不同的保险办公室,各办公室职责不同,主要是对保险产品及税率的质疑、对违规保险机构的调查和取缔、制定和实施保险监管政策、对营业许可证进行管理等。但近年来,保险业务跨州发展,各州的保险立法又各不相同,因此,要求统一保险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大,保险监督委员会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外美国的保险行业协会非常发达,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自律守则加强了对保险人的监管,补充和完善了政府监管体系。

随着经济发展,美国保险制度正在逐渐发生变化,原来专业人在保险市场发挥主要作用,现在独立保险人销售的保单份额正在大幅增加,专业保险人的销售额则日渐萎缩。究其原因在于,独立保险人在发展业务上方式灵活,能让客户在对比不同的保险产品后做出选择;另外近年美国经济疲软,保险公司大肆削减开支,而独立保险人可以减少保险公司的费用开支,这对保险公司来说无疑具有诱惑力。使雇佣专业人的保险公司竞争力受到极大挑战。从专业保险人制度来看,它僵化的体制也限制了自身发展。

以前,分处的经理人没有提成,但近年来,分处的经理人可以在人的销售额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获得额外的提成。这样可以促进经理人克尽职守,增强服务意识。

三、美国保险制度评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以保险为核心的保险中介制度适应了美国经济的发展。美国保险中介制度采取以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共存的制度,并确立了以保险人为主体的中介制度体系。这与美国的环境相适应:市场经济高度发达;保险市场完善、健全;保险公司数量众多,提供的保险商品种类繁多;保险法律体系完备;保险监管体制严格以及美国国民对保险人的认同度高。这些都为保险制在美国发展壮大提供了肥沃土壤。

而我国市场经济建立时间不长,保险业发展时间很短,国民对保险业的接受程度有限,对保险的信任度不高;保险机构运作不成熟;保险人的素质普遍不高,这需要国家和社会以及个人的支持,国家要完善保险方面的立法,创造一个积极研究保险业的学术气氛,保险公司要转变经营理念,寻找适合自己的经营方式,注意保险行业的发展和保险制度的创新、保险技术的更新,实现保险产品开发和营销体系分离,把精力放在新产品的开发上。要注意的是,美国联邦和各州分别立法的模式并不适合我国保险立法,我国应该在全国统一立法的前提下,各省市按照地方特色贯彻执行或变通实行,立法者也要积极研究国外保险立法,注意保险业的新动态,把完善国内保险立法和国际保险发展趋势结合起来,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险法律。

(二)多层次、多种类的保险人结构适用范围广泛,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多种销售方式选择。保险公司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与不同的保险人签订协议。不同人在业务市场职责分明,利用自己灵活的优势,为保险公司拓展保险市场、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及维护投保人的利益都做出了巨大贡献,创造了一个规范有序的保险市场。

而我国的保险人种类不多,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以保险公司为主,其发展也不完备,中介市场非常混乱。如法律规定保险营销员是个人,但实践中并非如此,寿险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他们依附于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承担他们的行为责任。在美国,保险机构十分发达。它们地位独立,熟悉保险业务,国民大多通过保险中介购买保险产品。而我国保险公司仍然固守传统的经营模式,追求大而全,自身承揽了大部分保险业务,多数保险公司形成了以保险销售为主的部门,保险公司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保险公司应该迎合世界保险发展趋向,将精力放在保险业务的创新、保险产品的开发上,把销售业务交给保险公司,双方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三)美国的保险培训体系也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它完备的、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使保险业务员可以随时随地学习到保险知识。而且保险人要经过严格的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我国保险培训体系发展极不完善,虽然我国实行了人资格考试制度,建立了中介培训机构,但这远远不能满足保险业发展要求。对保险资格考试制度的规定也有很多问题,受到很多人的质疑。另外保险公司还停留在初级发展阶段:为了增加自己的业务量,实行粗放经营,一味增加人员,忽视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很多保险人的业务素质不高,出现了保险人为抢占保险市场,超出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和授权区域开展保险业务,这不仅加大了保险公司对业务员监管的难度,还破坏了保险市场的信誉,造成了保险业的恶性竞争,极大破坏了保险市场秩序。因此,要实现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保险人的教育培训应该放在首位。

(四)美国保险既强调政府监管,又重视行 业自律。美国不仅各州有自己的保险监管机构,联邦也有监管机构,它们分层次管理,各司其职。行业协会虽是民间组织,但它与政府监管部门共同监管,相得益彰。

而我国对保险的监管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监管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中央设立了保监会,实施保险监管,但其职能不完善,而且管理手段不太合理;保险监管部门缺乏专业管理人才,掌握丰富的监管知识的人员极度缺乏;保险行业自律协会尚处于发展初期,2002年才通过了《保险中介机构自律公约》,其中许多规定有待完善。我们应该研究借鉴美国保险行业自律守则,完善我国的行业自律规定。

美国的保险制度并不是没有缺陷,它未将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严格区分,以致引起一定混乱。如在寿险业务中,保险人本身就是保险经纪人,因为他们可以将业务分给多家保险公司,而且寿险既可以是专门的保险人,也可以是独立人。阻碍了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的独立发展,与保险人和经纪人独立发展的趋势违背。

还有对独立保险人的规定,即独立保险人有权对需要续保的客户劝说其他的其他的保险公司,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独立保险人的利益,但不能避免保险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保险公司合谋,共同损害客户利益,从而使客户的投保行为形式合理而实质不公平,使客户处于弱者的地位。

参考文献

1. 邓成明等著:《中外保险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11月

2. 刘文华主编:《WTO与中国金融法律制度的冲突与规避》,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3月

3. 廖瑛:《保险人行为规范及管理模式》,见顾功耘主编《金融市场运行与法律监管》,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4月

4. 盛亚峰、赵勃、唐勇编著:《世界各国保险制度》,见顾海良、姚开建、胡晓林主编《世界市场制度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10月

5. 朱华琳 张润晖:《美国保险人制度介绍》,见《上海保险》2003年第5期

6. 张辉:《保险中介人监管的国际比较及启示》,见《上海保险》1998年12月

7. 粟榆:《对保险人基本资格培训工作的思考》,《上海保险》2004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