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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副书记个人考察报告

村副书记个人考察报告

村副书记个人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5、6月份,乡村振兴服务队××××队,紧紧围绕五大振兴积极开展工作,现将近两个月来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1、围绕组织振兴方面,我们对所服务5个村的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通过座谈交流、入户调查、党员谈话、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摸清各服务村党建基本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并及时将调研情况反馈给镇党委。

2、及时传达市两会情况,组织学习市政府工作报告;学习中央两会精神,政府工作报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2次,集中学习6次,集中观看灯塔大课堂第十课,组织收看××××干部大学堂·空中课堂直播课程;重温入党誓词;入村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3、通过多方联系邀请××××文化馆副馆长××××、演出部主任××××、合唱团成员××××一行到××××镇考察调研,座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形成战略合作等事宜。

4、围绕产业、文化振兴方面,积极联系省××××集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对所服务的5个村就乡村文明村内文化长廊建设情况现场考察、航拍,研讨文化长廊设计方案,促成该公司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一分田项目。

5、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积极开展扶贫村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摸底调察,并按时完成。

6、积极配合××××县龙××××镇××××村第一书记到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学习参观交流。

7、积极促进××××村土地流转工作,并联系投资意向人到村实地考察洽谈。

8、前期,为促进××××村村居生态环境提升及村集体产业增收,我们通过协调并组织该村书记到新泰市考察学习黄花菜种植情况,近期服务队对该村黄花菜种植、生长情况进行了多次察看调研,效果明显。

9、按照万名干部下基层工作要求,××××区纪委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一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等一行7人先后到服务队调研工作并看望派驻服务队同志,座谈交流乡村振兴工作,为服务村送去党建学习资料。

10、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积极申报“××××”典型材料。

11、通过多方联系联合××××中医药大学眼科附属医院在××××镇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光明行动”,为镇域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并联系省××××电台健康××××栏目进行跟踪报道。

12、助力做好乡村防疫工作,积极促成健康××××栏目与镇卫生院健康人才培养合作,协调镇卫生院××××院长参与健康××××栏目直播。

13、为促进农民增收,我们积极联系了解××××家庭农场协会相关事宜,目前正在洽谈中。

14、积极联系好品××××项目,助力××××镇特色××××产业品牌提升。

15、促成线上平台××××与镇上蔬菜批发市场合作,组织视频会议(服务队、市场运营公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平台三方),目前完成框架协议。

16、继续联系××××××××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交流乡村文化建设规划设计相关内容,探讨深度合作,拟就开发教育实践基地项目进一步考察交流。

17、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完成××××村森林村居及××××村市级绿化示范村申报资料。

18、三夏生产正当时,服务队队员分组调研服务村麦收情况及玉米种植情况。

19、按照区委要求,参加“××××××”全市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工作现场会。

20、通过多方联系邀请××××技工学校×校长到××××镇,就助力乡村产业、人才振兴座谈交流。

村副书记个人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今年是省、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集中换届年,前段时间,省委、市委相继下发了有关文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了专门的安排部署。为搞好我区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月日区委常委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下面,我根据区委常委会议的要求,就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讲几点意见。等一下,志峰书记、忠红区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领会,并切实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委换届工作是各乡镇党委今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去年在区委三届九次、区政府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讨论了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了“十一五”发展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这标志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战略发展期。从今年开始,党委的届期与地方的五年规划期正好一致。乡镇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而且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做好今年的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关系到未来五年我区农村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和各项工作措施的组织实施,关系到中央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决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搞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推动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乡镇党委换届不仅是班子的更替,也是党内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活动。因此,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乡镇党委要利用换届的有利时机,把换届选举工作与深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使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着力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

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是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根据省委、市委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区委将从三个方面着手配强配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

(一)严格控制领导班子职数。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潭市组发号的要求,乡镇党委换届要统筹考虑党委、人大、政府换届的人事安排,并与乡镇机构改革等工作相衔接。在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实行乡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按照市委的要求,乡镇党委委员名额及安排,先锋乡、长城乡、护潭乡、楠竹山镇为名,设书记名,副书记、乡镇长名,副书记名,其他名党委委员分别为纪委书记、组织宣传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镇长各名。昭潭乡、鹤岭镇为名,设书记名,副书记、乡镇长名,其他名党委委员分别为纪委书记、组织宣传委员、副乡镇长各名。乡镇长由党外干部担任的,另设专职副书记人。

(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领导班子换届,是集中调整优化班子最有利的时机,区委将按照市委要求,适应农村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乡镇党委班子的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整体功能。同时,结合今、明两年的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和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班子调整,进行统筹考虑和安排,力争通过这两年的换届工作,使我区科级领导班子,在整体结构和效能方面有较大的提升。

根据全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要以换届为契机,及时把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乡镇领导班子要保持以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年龄结构,力争配备名岁左右的乡镇党政正职,每个乡镇党委班子中女干部和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要有一定数量。要改善班子知识结构,大力选拔熟悉农业、工业、法律、城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等不同专业知识的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三)选准配强乡镇党委书记。

选好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乡镇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关键。乡镇党政正职,要注重选拔既懂党务、政务工作,又懂经济、“三农”工作的复合型领导人才,选拔经过多岗位锻炼、阅历和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要注意党政正职在年龄经历、个性气质、特长专业等方面的搭配和相融。按照湘委号文件精神,从本届开始,乡镇班子届期增长至年,且任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因此,作为“班长”的党委书记的选配,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从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事业和发展负责的高度,将选准配强乡镇党委书记作为换届班子配备的重心,切实做到慎之又慎。乡镇党委书记,应是那些政治上讲原则、讲大局,工作上有思路、有创新,作风上重务实、重协调,综合素质比较高,驾驭能力比较强,工作实绩比较好,自身要求比较严,群众威信比较高的优秀干部。同时,根据省、市委文件要求,要加大乡镇党政正职的交流和回避力度,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般不得在原籍所在地乡镇任职。

三、认真扎实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各乡镇要集中精力,牢牢把握好换届选举期间的各个环节,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任务。

(一)切实搞好换届考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下周一开始,区委将派出两个考察组深入各乡镇,进行换届考察。考察中,区委考察组将组织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对下届党委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推荐,还将找干部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实地察看了解情况。希望各乡镇的同志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与到考察中去,自始至终支持、配合考察组的同志搞好这次考察工作。如按要求印制好资料,张贴好考察预告;组织好人员参加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大会,并配合搞好个别谈话。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及我区一贯做法,乡镇党委换届时,必须对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区委组织部将委托区审计局对个乡镇的党政一把手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进场从下周开始,月底前结束。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及有关人员应积极协助、配合审计组的同志依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支持和理解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正常进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二)认真研究部署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新年伊始,各乡镇各项工作任务都很繁忙,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请大家会后,根据区委要求和《意见》精神,及时召开乡镇党委会议,把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摆上日程,认真研究本乡镇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尽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换届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党委会后,要及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具体研究确定乡镇党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及选举产生的办法初步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安排党代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起草等筹备工作。各乡镇制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后,要向区委请示报告。请示内容主要包括: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乡镇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分配方案、代表条件、选举程序和时间要求;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纪律要求。

(三)重视乡镇党代表的选举。选举好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党代表作用发挥程度直接影响到换届选举工作的质量。各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严把“三关”:一是严把代表名额的分配关。要根据党员数量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好代表名额,我区四个乡一般为名,两个镇一般为名,其具体人数由各乡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并报区委批准。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代表中,乡镇、村干部一般占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左右,先进模范人物左右,妇女代表左右,年龄在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要坚持党代表的条件,严把代表推荐关,选出的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应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党性原则办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并具有一定议政、议事能力的中共正式党员。二是严把党代表的产生关。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辖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按代表条件和分配的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选,乡镇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按多于应选人数的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提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会议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选举乡镇党代表。三是严把代表资格的审查关。各乡镇党的委员会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及其他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审查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代表选举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同时,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起草好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客观、全面总结上届党委工作。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会的重要议程。因此,各乡镇党委要把党委工作报告的起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地全面总结上届党委工作情况,客观评价工作得失,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等;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对新一届党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今后年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党委工作报告的起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征求村(社区)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并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同时,要认真地负责地做好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等其他大会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

(五)向区委呈报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各乡镇党委应在党代会召开前天向区委写出书面请示,经区委同意后,方可召开党代会。请示的主要内容是:党代会召开的时间和指导思想;党代会的主要议程;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提名的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及区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

(六)精心组织好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和选举工作。做好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考察、酝酿和选举工作,是乡镇换届工作的关键,务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集体讨论、依法推荐等程序来进行。乡镇党委、纪委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按照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的提出候选人,经区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然后,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对委员的选举,可以采用先差额进行选举,产生与应选人数相等的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直接采用差额选举。预选和正式选举,均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确定选举办法,实际到会人数必须达到规定人数,才能进行选举。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在委员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党委班子成员要下到代表当中去,实行选举工作责任制,每名班子成员负责做好一片或组代表的工作,跟踪了解代表们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新情况。对代表提出的问题、意见要及时进行了解和落实,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要在充分体现民主和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将区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层层落实到代表当中去,使区委的意图成为广大代表的真实意愿,保证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关于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不仅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而且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换届选举中,各乡镇党委必须客观分析形势,准确把握选举动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这里有几项工作要请大家注意:

⒈合理安排换届工作时间。各乡镇党委要合理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从××年月份开始,月底以前完成。一年之际在于春,年初各乡镇各项工作任务都很繁忙,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从现在开始,各乡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尽量往前赶,工作既要细致认真,又要讲究效率。总的要求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任务。

⒉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各乡镇党委应注意方法,切实加强本乡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配合区委妥善做好乡镇领导干部的分流安置工作,保证乡镇换届的平稳顺利进行。特别要提出的是,今年是换届之年,肯定会有不同程度的班子调整和人员变动,有一些同志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退下来,有一些同志将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一些同志被调整交流到其他单位或其他岗位,一些同志被提拔到领导岗位或重要领导岗位,如何正确面对进退去留,对于在座的一些同志是一个十分现实的考验。这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在换届之时,要牢记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体现高尚的品格情操;要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始终以改革发展的大局为重,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正确对待进退得失,保持平常心态,服从组织安排,扎实努力工作,共同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这次换届需要交流或退下来的乡镇领导干部,要相信组织会根据每个人的德才情况,并结合工作的需要,作出妥善的安排;对资历较深、群众公认、实绩较为突出的,也会优先予以考虑和安排。

⒊严肃换届选举纪律。换届中,要严肃换届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调配纪律,弘扬正气,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对此,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将联合下发《乡镇党委换届的纪律规定》。

村副书记个人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大力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为建设新时代小康柏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全乡村“两委”换届工作同步推进,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从2018年5月开始,到9月底前基本完成。

——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工作圆满顺利。

——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党员群众意愿,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强化班子建设。通过换届促使班子成员素质能力明显提高,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功能明显提升。

——加强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加强各类配套组织建设,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规章制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从严正风肃纪。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风清气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一)规范职数设置。村“两委”一般3至5人,具体标准为1500人以下的村3人,1500-2500人的村4人,2500人以上的村5人。其中:村党组织委员会3人,设书记1人,秦桥村、双墩村、界河村、孔堰村、井岗村各设副书记1人、委员1人,其他各村设委员2人;村民委员会3-4人,设主任1名,委员2-3人,每村保持1-2名后备干部。

(二)明确标准条件。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资格条件,制定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负面清单”,对不能、不宜作为候选人的情形作出明确界定,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热心服务群众、廉洁奉公守法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特别要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2)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近2年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之一的。

(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开除政务处分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因问责)组织处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或处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4)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5)在民生、扶贫、“三资”管理等领域,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6)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7)长期不履职、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

(1)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2)受到调离岗位、降职等组织处理的;

(3)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4)个人存在严重违法用地、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5)在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因主观因素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

(6)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优化班子结构

村“两委”成员应以35—50周岁为主体,一般要有1名35周岁左右成员。新提名的控制在45岁以下,继续提名的控制在57岁上限,年龄计算时间以选举日为准。突破规定的,只能是少数和特例,由乡党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对“两委”负责人都超57岁,至少要调整1人。

注重选拔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女性成员,村“两委”正职女性比例比上届要有所提高。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以及新进班子成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村“两委”干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要进一步提高。

提倡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应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不低于35%,力争达到50%。村党组织设纪检委员会或纪检委员。

(四)拓宽选人视野。适应城乡基层改革发展的需要,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基础上,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注重从本地致富带富能手、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返乡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村医村教、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等群体中发现优秀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后备干部、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扶贫专干等积极参选。对本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从在外优秀人才中回引、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二线或退休的公职人员中回请、从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选拔、从邻近村优秀干部中选配、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选派等办法选举产生。按照乡统一方案,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

(五)严格审核把关。建立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制度。村党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后,乡党委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进行全面审查,并报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办公室,有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纪委、监委、组织、民政、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扶贫、国土、环保、卫生计生、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查。凡属于不能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作为候选人;凡属于不宜情形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候选人,对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人员,是否可列为候选人,由乡党委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审核。对不能情形人员或违反换届纪律当选的,要宣布当选无效;对未经研究同意,不宜情形人员当选的,应劝其辞职。

三、基本步骤

全乡村“两委”换届工作集中在5至9月,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两委”换届结束,要及时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

(一)做好换届准备(5月至6月中旬)。换届前,由乡党委对村“两委”班子结构进行分析研判,按照“一村一策”制定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实施阶段、重点任务、实施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有序推进,重点难点村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6月下旬召开换届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完成集中整顿后再换届。

(二)组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6月下旬至7月中旬)。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操作程序的要求,具体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部署启动。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和群众推荐。由乡党委指派包保联系班子成员和督查指导员到村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乡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乡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乡党委推荐。乡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党委组织考察。乡党委将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纪委监委和组织、民政、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扶贫、国土、环保、卫生计生、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乡党委在此基础上组织考察,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考察结束后,乡党委将考察情况和县级联审情况反馈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县级联审情况和乡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党员大会选举。全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日统一确定为7月12日。村党组织按照乡换届方案统一确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乡党委呈报选举结果,乡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7月中旬至9月上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分七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一般为7-11人。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确定选举方式。所有村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由选民直接选举。

3.制定选举办法。县统一制定了选举办法范本。乡依据县制定的范本,指导村制定好选举办法,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4.组织好选民登记。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的人除外。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选举日为准。确认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下列人员,应当登记为本村选民: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要求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4、农村需要的各类人才,符合参选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自愿到农村工作、生活,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后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以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和因刑事犯罪案件正在收审的村民不予登记参加选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登记名单。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书面自愿放弃选民权利的村民,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5.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应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

6.做好候选人资格条件把关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对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选之后,确定正式候选人之前,依次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初审,乡党委进行全面审查后,报县村和社区 “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纪委监委和组织、民政、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扶贫、国土、环保、卫生计生、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审查未通过的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按程序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出现缺额的,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并重新报审。

7.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全乡各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统一确定为9月5日。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村民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8.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根据省、市统一要求,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继续开展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和“一票”选举等“三项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观察员制度就是运用第三方力量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以保证选举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定岗选举是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确定某一特定岗位,为定岗选举岗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召集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定岗选举方案,对群众提名或报名的竞选者进行资格审查,实行差额选举,由登记参加的村民依据选举“双过半”的原则选举产生。“一票”选举即将提名候选人和正式选举合并,在没有候选人的条件下选民凭自己的意愿将自己信得过的人直接推选出来,选民过半数投票,被选人获得登记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四)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村 “两委”换届,进一步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至少1名懂基本财会知识的人员。设主任1名,必须是中共党员,委员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实行“两推一选”,任期与村“两委”任期相同,除首次选举外,每届村“两委”换届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

(五)做好村“两委”换届后续工作。乡要指导村“两委”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健全共青团、妇联等配套组织,加强村民组长队伍建设。关心关爱离岗离职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开展新一届村干部、村民代表的培训工作。健全完善村组织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村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议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大力加强换届纪律教育。选举前,乡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村“两委”换届普法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换届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换届纪律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全面推行乡党委与候选人谈话制度,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100%,乡党委与候选人谈心谈话100%、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

(二)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从严查处企图扰乱选举秩序的“村霸”和宗族、宗教、宗派恶势力,坚决打击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开曝光查处打击的案例,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要摸清有意参选或干扰选举的涉黑涉恶人员、劣迹人员,逐一开展重点警示谈话,逐人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营造安定有序的换届环境。

(三)加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稳妥处置。选情复杂、竞争激烈的地方,乡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特别要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办理,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要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自身诉求。

五、加强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同步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要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

(一)成立工作机构。乡成立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村要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换届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开展培训宣传。乡、村分别开展换届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换届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操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提高换届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结合“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在党员中开展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教育,在群众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城乡基层各种文化平台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要把为什么换届、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明确具体地告知党员群众。严格新闻宣传纪律,规范换届信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严防炒作,妥善做好突发舆情应对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村副书记个人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一、主要目的

通过实施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达到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队伍配强、制度健全、业务规范、硬件保障、能力增强”的目标,使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工作开展有依据、有平台、有条件,着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树立基层纪检干部良好形象,努力使之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推动者,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乡镇纪委“十有工程”建设

1、有牌子。在乡(镇)党委政府机关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县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乡(镇)纪委办公室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小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县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有专职纪委副书记。乡(镇)纪委设委员3至5人,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享受副科级待遇)。乡(镇)纪委副书记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中共党员,专科以上学历。

3、有办公室。乡(镇)纪委专用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4、有工作职责和制度。一是明确职责。乡(镇)纪委在县纪委和乡(镇)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乡(镇)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对辖区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2)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3)负责对各项惠民政策、支农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乡(镇)集体资产处置、土地征用补偿、农村低保户和特困户申报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4)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5)根据权限负责组织调查所辖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按有关程序,作出处理;(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7)检查指导村纪检小组工作。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8)督促村纪检小组每年向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9)负责对村纪检小组工作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不称职的村纪检小组组长提出免职意见;(10)督促本乡(镇)党员干部如实填报个人廉政档案;(11)负责对离任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12)认真执行周碰头、月例会制度。实行季度通报,并认真做好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13)承办乡(镇)党委和县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并向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乡(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工作;(14)完成乡(镇)党委和县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制度,健全村级财务“双”和“一会两票”民主管理、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村级工程阳光操作、村干部约束激励等工作机制。创新民主监督机制,健全乡镇、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诺廉评廉、“三谈两述”等制度,积极探索乡镇对基层站所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考评机制。不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乡镇纪委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习、议事、调研、工作报告、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内部监督等制度。

5、有电脑和打印机。

6、有举报电话。

7、有录音笔。

8、有照相机。

9、有摄像机。

10、有档案柜。

县委于12月下旬将乡镇纪委副书记配备到位;县政府于12月下旬前拨出专款将乡镇纪委牌子、电脑、打印机、举报电话、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档案柜等办公办案设施配备到位;乡镇党委负责纪委办公室的配备及纪委组成人员的配备。

(二)村(社区)纪检小组“十有工程”建设

1、有牌子。在村(社区)门厅加挂“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牌子;纪检小组办公室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小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办公室”。

2、有队伍。在全县设党支部的行政村(社区),成立村(社区)纪检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3至5人。村(社区)纪检小组人员数要求: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3人,1000-2000人的村(社区)4人,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5人。村(社区)纪检小组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同期进行,任期相同。

3、有专职纪检小组长。村(社区)党支部要明确1名专职支部副书记担任纪检小组长(任职资格:年龄在40岁以下,中共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党员中的大学生村官和退伍军人优先)。村书记、党员村主任、党员村文书原则上不得兼任村纪检小组组长。纪检小组其他成员不占村级干部职数,由全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4、有办公室。村(社区)纪检小组专用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5、有电脑及档案柜。为村(社区)纪检小组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及档案柜等办公设施。

6、有工作职责和制度。一是明晰职责。村纪检小组在乡(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法规在本村执行情况;(2)督促村“两委”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制度;(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定期组织本村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4)负责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党员的纪律监督。重点加强对村主职干部行为的监督。每季度向乡(镇)纪委汇报一次监督情况;(5)协助村“两委”做好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6)督促村干部述职述廉。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会议;(7)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管理、处置和使用;(8)监督各项惠民政策和惠民资金的落实;(9)认真受理村民举报。处理并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10)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的民利不受侵犯;(11)向村党支部或乡(镇)纪委反映本村党员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协助乡(镇)纪委查办本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12)认真执行周碰头、月例会制度。实行季度通报,并认真做好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13)按要求认真完成乡(镇)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每年向乡(镇)纪委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一议,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定期交流研究村(社区)纪检工作;建立接待制度,建立接待日,定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村(社区)廉情信息,及时化解村(社区)矛盾,促使和谐村(社区)建设;建立学习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要定期组织学习,努力提高纪检干部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和基层纪检工作水平。

7、有印章。为村(社区)纪检小组配备专用印章,印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

8、有举报箱。

9、有党风廉政宣传栏。在村(社区)设置固定的党风廉政宣传栏,宣传内容定期更新。

10、有工资。全县村纪检小组组长工资按100元/月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其他纪检小组成员采取误工补贴的办法计发工资,原则上除纪检小组组长外,其他成员的年误工补贴不少于200元。村(社区)纪检小组“十有”工程建设由乡镇党委负责督办落实。

三、方法步骤

乡镇和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培植阶段。完成时间:年12月31日。确定县河镇、水坪镇、城关镇、中峰镇、蒋家堰镇5个乡镇为试点乡镇;确定县河镇农业示范场、大路沟村、仁家沟村,水坪镇前进村、阎家坝村、杜家沟村、洞子沟村、胡柳树村、黄龙村、漫液村、康家岭村,城关镇守金店村、观音阁村、大裕沟村、红光村,中峰镇梅探沟村、刘家湾村、汤家坝村、乐园村,蒋家堰镇黄土岭村、蒋家堰村、黄石头村、秋沟村22个村为试点村。

(二)全面推广阶段。完成时间:年1月下旬。各乡镇、村(社区)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试点工作做法,全面铺开本乡镇和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乡镇和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实施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纪委书记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标准,立足实际,锐意创新,确保任务落实。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将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工作列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村副书记个人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问:我支部召开大会讨论一名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时,党员们对其意见发生分歧。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答:党员对发展对象有不同看法是正常的,要尽可能通过充分讨论,统一认识。会上有少数同志提出不同意见,并不影响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讨论通过,不要强求统一。如果两种尖锐对立的意见争持不下,可暂时休会。待搞清情况,统一认识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再行讨论表决。

怎样当好入党介绍人?

问:最近我被党支部书记指定为一名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请问,怎样才能当好入党介绍人?

答:按照《》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正式党员只要对发展对象过去和现在的情况比较了解,并能向党组织作负责的介绍,都可以当入党介绍人。党员介绍一个同志入党,对党组织和被介绍的同志都负有重要责任。入党介绍人应做到:

1.认真了解和弄清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及其政治观点、政治历史、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介绍,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得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经常找被介绍人谈心,满腔热情地帮助申请入党的同志,对他进行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其提高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3.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申请入党同志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并将培养教育情况定期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登记表》有关栏目内。

4.指导入党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的介绍人意见栏内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5.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6.入党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仍然要对他进行教育和帮助,争取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党小组能够代替支部对重大问题形成决议吗?

问:我是一名党小组长,现有一问题请教,即党小组能够代替支部对重大问题形成决议吗?

答:不能。因为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党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而不能代替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形成决议。党小组对讨论研究的问题一般不进行表决,不能用表决的形式形成决议。但在有些情况下,如对党小组范围内的工作,在讨论后可以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对有关支部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党小组应当讨论,并向支部反映,提出初步意见,供支部委员会参考,由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决定。

党小组长的职责有哪些?

问:最近,我被推选为党小组长。请问,党小组长的职责有哪些?

答:党小组的工作是支部工作的组成部分,党小组长应该是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作为党小组长,其主要工作是:组织党员的日常理论学习;按时召集和主持党小组会,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做好党员和所在部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协助党支部做好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把好吸收新党员的第一关;协助党支部做好评议党员工作等。此外,还可以组织小组的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调动党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恢复党员权利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问:有一名党员经过确已改正了错误,请问,在他期满后若要恢复其党员权利,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答:首先应由本人向党组织写出要求恢复正式党员权利的申请报告,报告包括自己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期间改正错误的情况,继续努力的方向,等等。支部大会根据本人的申请报告和考察情况进行讨论,如确认其已改正了错误,就可以恢复其正式党员权利。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决定要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正式批准后生效,并报原批准给予处分的党委备案。

接收新党员应采用哪种方式表决?

问:我们支部最近要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有人认为只能用举手方式进行表决,有人则认为还是无记名投票方式好。请问,哪一种意见对呢?

答:《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已经作出明确规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这就是说,两种表决方式都可以采用。这样规定,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保障党员的民利,使表决更充分地体现党员的意志,确保新党员的质量。至于一个支部进行表决时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可以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在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并得到多数党员的同意。

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问:我支部一名预备党员的转正时间到了,但其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请问,党支部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答: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如本人因故不能到会,支部大会则应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

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可否不经选举而由委员会全体会议协商产生?

问:我支部的副书记未经选举而由委员会全体会议协商产生,这样可以吗?

答:不可以。《》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应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因此,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出新一届委员会后,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上届党的委员会提出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后,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不能采取由委员会全体会议协商分工的办法产生书记、副书记。

能用电脑打字的方法填写《入党志愿书》吗?

问:我是一名基层党委的组织干部,最近下属单位一党支部报来的《入党志愿书》中有一份是电脑打字填写的。此外,我听说外单位有的同志的入党申请书也是电脑打印的,能这样做吗?

答:不能。中组部在印制的《入党志愿书》的填写说明中明确规定:“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执行这一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应当纠正。入党申请书也应按这个精神去做。

对流动的预备党员如何进行教育、考察?

问:我们党支部有一名预备党员下岗分流后到外单位工作。请问,在其预备期里,党组织如何对他进行教育、考察?

答:对流动的预备党员,党组织更应做好教育、考察工作。预备党员外出时间超过3个月,应办理党的临时组织关系;超过6个月,应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到预备党员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证其继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要及时发给其《流动党员活动证》,督促其尽快与现所在地党组织联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原党组织也不能放松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同他们的联系,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定期查看《流动党员活动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指出努力方向。

未成年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问:我村村民徐某有一未成年的儿子在上中学。徐某的儿子不懂农业生产,也不从事农业活动。请问,在土地承包过程中,徐某的儿子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据此,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有两种方式:家庭承包和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方式如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

家庭承包方式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个农户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承包人承包集体的农业用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地享有承包的权利。此种方式最显著的特点:一是凡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不论男女老少,均有权利平等地享有承包经营本集体的土地的权利;二是以一个农户的全体成员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不是以联户、专业队(组)或个人为单位进行承包;三是承包人一般应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

因此,徐某的儿子虽然是未成年人,但他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依法应当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承包地的权利。

换届选举可以这样推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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