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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工作要点

(一)认真实施疾控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推进疾控机构规范化管理,检验人员进修率达到100%,2013年,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规范化管理达标。完成卫生部第二轮疾控工作绩效考核。加强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管理率达到90%。2012年没有达标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管理率在2013年必须达标。各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管理率达90%,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规范化管理率达100%。

(二)认真抓好免疫规划工作,继续保持常规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90%以上,确保省卫生厅组织好第三批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复核验收达标。做好重点人群脊灰强化和麻疹补充免疫工作,目标人群强化/补充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维持全县无脊灰状态。成立消除麻疹技术指导组,推动消除麻疹工作进程。继续开展入学、入托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协助做好疫苗电子码监管管理。继续开展“优质服务预防接种门诊”创建活动,2013年全县继续创建2个“优质服务预防接种门诊”。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保持全县传染病网络报告率达95%以上,法定传染病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均达到98%以上。加强手足口病、流感、霍乱、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做好全县突发疫情处置工作,提高传染病病人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四)认真抓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省遏制与预防艾滋病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为指导,抓好艾滋病疫情上升速度较快的重点人群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推动艾滋病检测点建设,2013年6月底以前,全县所有中心卫生院以及30%的一般卫生院设立艾滋病检测点。落实艾滋病病人机会性感染医疗救治政策。开展全县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执行《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紧紧抓住肺结核病人发现和治疗这两个关键环节,全面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结防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农村困难人群耐药结核病人救治政策。提高县级定点医院耐药结核病人的诊断和救治能力。开展以县为单位的结防机构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工作,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

(五)积极做好慢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省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推进多部门合作。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限盐降血压行动”,活动范围覆盖60%的乡镇。建立以县为单位全覆盖的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病网络。要结合居民健康档案和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慢性病信息收集、分析和利用,开展社区诊断,掌握慢性病流行规律及特点。

(六)继续做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资金地方病、麻风病、疟疾防治项目工作,认真做好人群碘含量监测工作,大力宣传推广低钠盐。

(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我县被列为重点监测县,按照监测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

(八)加强对中央和省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监管,强化项目督导检查。组织实施重大卫生宣传日(结核病、艾滋病、计免日、爱牙日、碘缺乏病日、疟疾日等)宣传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乡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要抓住薄弱环节,切实拿出解决的办法来,要勇于创新,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

(一)完善领导体系。

统一领导辖区内的疾病防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污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疾病防控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指挥和协调外地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的实施。要建立相关责任单位参与的定期重大疾病会商制度,分析突出问题,制定防控目标与对策,强化绩效考核与评估,保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部门职责。

落实疾病防控免疫规划、污染病管理和重点疾病防控项目建设等工作;牵头落实健康促进行动,卫生部门要加强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和疾病防控队伍能力建设。负责组织对各乡镇、部门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目标的考核评估。

加强资金监管。财政部门应切实保证疾病防控和预防接种工作所需经费。

广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健康促进行动要求。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突出易受疾病威胁、脆弱人群集中的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疾病防控,健全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学校疾病防控,防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开展重点污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广播电视部门要认真依照健康促进行动要求。普及相关防治知识。

疫苗群体性应急接种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群体性疾病防控工作处置。公安部门要紧密配合卫生部门开展艾滋病、狂犬病等重点污染病防控。

民政部门要积极落实重大疾病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

确保疫苗质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污染病防控医疗药物、疫苗监管。

对重大污染病防控物资价格实施监管,物价部门要加强污染病防控医疗药物、疫苗价格监管。确保疫苗和污染病防控物资价格稳定。

开展污染病防控相关的气象、水质、环境等监测、预报工作。气象、水务、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

各负其责,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三)完善组织体系。

确保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的重大疾病防控职责,重大疾病防控体系由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的组织和部门组成。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进一步明确职能、目标和任务,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成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目标任务,综合、专科医院应健全预防保健或感染管理组织,切实履行重大疾病防控职责。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协作,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共同防控重大疾病。

(四)完善经费保证体系。

建立逐步增长的疾病防控投入保证机制。保证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加大疾病防控投入。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乡镇人民政府要每年预算安排疾病防控专项经费,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外地疾病防控经费投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五)完善考核体系。

自2010年起,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疾病防控考核机制。县政府建立“纵向”横向”双向考核机制,即建立县、乡镇政府的逐级重大疾病防控考核机制和县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的重大疾病防控考核机制,狠抓落实,强化效果评估。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统筹和监管,确保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卫生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考核方法和资金拨付实施细则,从而推进疾病防控的全面开展。

二、加强防控能力建设

进一步增强重大疾病防治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和处置能力,健全城乡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强化对严重威胁全县人民健康的污染病、慢性病、职业病等疾病的监测、预防、干预与控制能力。

(一)加强疾控队伍建设。

配备乡镇专职疾控人员。严格实行疾控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逐步空虚疾控队伍。卫生院领导不得占用专职疾控人员名额,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队伍,保证疾控人员待遇。

(二)提升疾控人员素质。

加强科学管理能力和业务培训,卫生部门应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大力培养疾控服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监测、预警、预防和控制、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实验室检测检验等方面能力要有明显提高,要有针对性地培训一批核心骨干,能尽快在不时增加的业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人员业务技术和管理能力培训,对医护人员进行重点污染病防控知识全员培训,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

(三)提高疾控机构技术水平。

完成检测设施设备的配备,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国家《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加强规范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检测检验服务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系统、污染病演讲实时监控系统、疾病监测信息系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和OA办公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和信息分析应用水平。

三、加大防控工作力度

(一)加强疾病防控领导。

特别是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疾病防控工作。把疾病预防控制放在卫生工作的首位。一把手”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定期召开疾病防控会议,专题研究疾控工作中存在问题,制定应对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

(二)加强疾病监测。

切实做好污染病网络直报,县疾控中心要积极主动、规范开展污染病监测工作。不时提高演讲质量。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发现、核实、演讲、处置疫情。要通过省级以上监测点的规范运行带动其他监测工作,不时扩大全县疾病监测点的覆盖范围。同时,针对地区重点疾病,有选择地增加监测的病种,为政府制定科学防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三)加强疾病防控干预。

建立平安方便、运行高效、服务规范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网络,县卫生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以农村和乡村社区为基本的疾病预防控制综合干预机制。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与分工。公平地为城乡居民提供统一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推行重大污染病综合防治措施,加强免疫规划,针对易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外地主要污染病,开展预防接种,切实降低污染病发病率。对我县发病率和病死率较高的流行性腮腺炎、麻疹、风疹、乙脑、乙肝、流感等传染病,结合疫情预测分析,流行季节前针对重点人群接种疫苗。20102011年针对上述污染病,重点实施麻风腮、乙脑、季节性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疫苗和15岁以上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有效提高易感人群免疫力,降低污染病流行强度,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全面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公平地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预防接种和污染病演讲与处置服务。全面实施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防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二)规范实施预防接种。

完善各项服务设施,认真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严格执行《预防接种服务规范》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合理设置接种点。切实为全县居民提供平安、方便、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为适龄儿童提供卡介苗等11种疫苗接种,接种率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平安、有序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目标儿童补种率在95%以上。

(三)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

通过党校培训、宣讲等方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重大疾病防治政策和知识水平。对大众人群、学生、流动人口、妇女以及高危和脆弱人群等提高知晓率,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营造良好防治氛围。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发现、管理与服务。积极开展自愿咨询检测,推行医务人员主动提供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减少高危行为,打击贩毒吸毒和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艾滋病传达。扩大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针具交换、平安套推广使用等有效干预措施覆盖面。

(四)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战略。

将肺结核病人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落实国家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肺结核病人的经济负担。强化多部门合作与协调,加强结核病健康促进,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作,通过转诊与追踪,努力提高病人发现率。加强督导,切实落实肺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提高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疟疾防治工作,控制疟疾流行,降低疟疾发病率,现就20*年我省疟疾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近年来,我省局部地区疟疾疫情回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20*—2015年河南省疟疾防治规划》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疟疾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疟疾防治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媒体向广大居民广泛开展疟疾防护知识的宣传活动。结合本辖区疟疾疫情,要从领导机制、防治经费落实、控制传染源、控制传染媒介和人群防护,工作目标和任务等方面,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控制方案,明确各部门及单位的责任,对各级疾病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要细化疟疾预防控制目标和工作任务。各省辖市卫生局要于20*年5月31日前将本辖区的《疟疾预防控制方案》报我厅疾病控制处。

二、突出重点,综合防治,积极治疗

从20*年1~5月上旬疟疾疫情看,病例仍集中在*和*15个县(市、区)。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防治原则,上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在当地政府组织下,及时开展综合防治措施,降低发病率,防止局部的疟疾暴发流行。尤其是沿鄂豫皖边界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加强防治和检测,对疟疾暴发点要及时开展综合防治,以遏制发病高峰。其它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疟疾传染源的控制和其接触人群及家庭四邻人员的防治工作。对从疟疾流行区返乡人员要进行重点监控,及时进行抑制性服药。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疟疾诊断标准》对确诊疟疾、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发热病人要进行及时治疗,最大限度减少疟疾传播机会,对以症状诊断为疟疾或疑似疟疾病人试治有效者,要纳入疟疾病例控制和治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村卫生所(室),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对疟疾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都必须进行传染源的控制,及时规范治疗和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1、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反应迅速,以防为主,全力救治”的原则;

2、坚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处理责任制原则;

3、坚持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

4、坚持统一领导,团结协作的原则。

二、重点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措施

(一)抓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受灾地区要重点抓好预防控制霍乱、伤寒、痢疾、肝炎、钩端螺旋体病、疟疾、鼠疫、乙性脑炎、炭疽等重点传染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把各种疫情扑灭在暴发、流行之前。

1、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按照《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明确的报告程序,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法定传染病、丙类传染病中的感染性腹泻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并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县疾控中心要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基层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测。要建立一般和重点相结合的县、乡、村级监测点,及时分析疫情发展趋势,以便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2、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保障饮水卫生是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关键措施。要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或鼓励群众喝开水,在没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用漂白粉或漂白精片对饮水进行消毒,饮水消毒措施要落实到每家每户。要划定临时饮水水源区域,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洪水退后要及时组织对分散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理,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处理,定期进行水质检验。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动员广大群众搞好环境卫生,指导群众及时清除、处理垃圾、人畜粪便和尸体。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做好消毒和卫生处理。组织消灭蚊蝇、鼠害,重点实施对临时居住点的帐篷和窝棚、临时垃圾点、灾区所有厕所、蚊蝇、鼠类的消杀灭工作和做好蚊蝇孳生地的处理。在重灾区人群较集中的生活区域内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消毒处理。

4、做好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灾区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力度,防止群众食用水淹及腐败变质的食品,误食被农药和其它化学工业品污染的食品及毒蕈,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5、加强灾区健康教育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做好群众的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结合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把简便易行的各种防治措施和卫生知识教给群众。组织群众制订并执行救灾防病爱国卫生公约,促进群众自觉提高自我防病和自我保护能力。

6、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充分发挥城乡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特别是村、街道、居委会的卫生组织、爱卫会的作用,采取中西结合、土洋并举、分片负责的办法,配备一定的药品器材,开展群防群治,使各项宣传教育、防病治病的技术措施在各个环节得到落实。针对盛夏灾区高温酷暑、灾民居住防护条件差等情况,做好防治中暑的必备药物准备,做好灾区群众中暑的预防工作。

7、做好非灾区的疫情控制工作。夏秋季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鼠疫、霍乱、炭疽、肝炎、伤寒、痢疾、疟疾、乙性脑炎等重点传染病易发生和流行,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抓好非灾区传染病防治工作,控制疫情的蔓延和发展。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疫情监测,防止疫情的交叉传播。

(二)抓好灾区医疗救治。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抓好灾区伤病员的抢救、转送和治疗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一旦传染病发生,立即组织救治。

(三)抓好救灾防病应急准备。抽调技术人员组建医疗救治小分队、疾病控制小分队和卫生监督小分队,各由名单位领导负责,开展人员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反应能力。县疾控中心要搞好必要的救灾物资、药械、车辆准备和储备,配备快速监测设备,备足检验试剂。一旦灾害发生,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灾区开展工作,把灾害事故的伤亡控制在最低程度,保证灾区不发生疫情。

三、加强领导

(一)成立救灾防病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为切实履行救灾防病的行政领导责任,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我局特成立由xx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县卫生局主任科员、县疾控中心主、县人民医院院长、县中医院院长、县卫校校长、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及局行政股、疾控股、医政股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邹治国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全县救灾防病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信息收集等工作。

成立县医疗救治小组:县医疗救治一组组长由县人民医院院长茹甫毅同志担任,组员由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组成;县医疗救治二组组长由县中医院院长张德军同志担任,组员由县中医院医护人员组成。全力负责全县灾区医疗救治指导和协助重灾区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成立县疾病控制小组:组长由县疾控中心主任同志担任,组员由县疾控中心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全县灾区疾病控制指导和协助重灾区疾病控制机构开展疾病控制工作。

成立县卫生监督小组:组长由同志兼任,组员由县卫生监督所监督员组成。负责全县灾区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指导和协助重灾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县卫生局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命令后,根据需要,立即通知以上各有关小组组长,接到通知的有关小组必须在××分钟内集合人员,按要求迅速赶赴灾区开展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为救灾防病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救灾防病工作的领导,明确各自在救灾防病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协作,团结一致,共同完成救灾防病任务。同时积极争取和落实救灾防病各种必需物资、药械和必要的经费,重点储备用于生活饮用水消毒的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和其它消杀药械,落实好实验室试剂及现场快速监测、检验设备、试剂和人员,一旦发生灾害,迅速投入使用,确保救灾防病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救灾防病工作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物资药械储备到位、要严格救灾防病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对在救灾防病中不服从安排、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究责任。

县疾病预防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

疾病预防控制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是否落实到位,政府、社会是否满意,主要的手段就是要对其工作效率与水平、管理能力与成本以及公众满意程度等进行分析、判断与评价。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其相关工作机构的绩效评估,是科学评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程度,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推动和促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化履行基本公共职责的重要手段。

为科学评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卫生部于**年12月印发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决定在全国启动绩效考核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部领导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培训省级技术骨干,并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辖区的绩效考核工作,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考核方案和评定标准,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绩效考核工作的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参与考核工作。

三、实施绩效考核准备

(一)技术骨干培训。

**年底前,卫生部完成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评估技术骨干培训工作。**年2月底前,各地完成市、县级考核指标评定标准;**年4月底前,完成市、县级人员的培训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1.掌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

2.理解、掌握疾病预防控制区域绩效评估指标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评估指标及内涵;

3.熟悉绩效评估标准、评估内容及要点、相关指标定义、计算公式、资料收集与核查方法、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评估量表的使用;

4.具备为辖区内绩效考核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

5.省级技术骨干应具备组织制定本辖区市、县级具体考核指标评定的能力。

(二)技术骨干的基本条件。

1.具备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2.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和实践工作经验,熟悉疾病预防控制业务管理工作,其中,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须具备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县级需要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本辖区的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三)培训工作的实施。

各地应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卫生部印发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进行培训;《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研究报告——绩效评估》为辅助学习资料。

卫生部负责省级绩效评估技术骨干的培训,每省(区、市)2-3人,培训不少于24学时。

各省(区、市)负责市、县级业务骨干的培训,每市3人,每县2人,培训不少于16学时。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全员培训,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四、绩效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安排。

1.**年,卫生部组织对10-12个省(区、市)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考核;**年,完成所有省级考核,提供总结报告;

2.各地**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考核,**年2月底前提供总结报告;

3.省级组织对辖区市、县级考核,结果报卫生部备案(年报)。卫生部负责对市、县两级考核工作的督导、指导与检查;

4.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技术指导组于**年8月底前完成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效果评价报告。

自**年起,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纳入常态管理。

(二)考核结果。

考核公布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类,不通报具体考核分数(由考核组织单位记录备案)。

1.优秀:总体考核分数达9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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