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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款营销方案

爆款营销方案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1篇

笔者认为,化妆品专营店做好爆品营销,与对爆品的正确选择有着很大的关系,正确选择“爆品”是化妆品专营店做好爆品营销,提升整店销售的关键。下文,笔者浅谈几点看法,以供店主们参考!

1、化妆品店在选择爆品时,需关注这款爆品是否能给自己带来新的客源吗?能带来整店销量提升吗?

客源就是财源。对如今饱受电商和商超渠道双重夹击下的化妆品店而言,顾客的意义远远重于泰山,没有了顾客一切生意都无从谈起。化妆品店如果没有更多新顾客的光顾,如果没有大量新顾客的增加,即使能维护好原有的那些老顾客,想实现整店销售业绩的大幅增长也是非常艰难的,更何况愈演愈烈的电商渠道还在不断地撬你的墙角。因此,化妆品店在选择爆品时,一定要深入思考你所要选择的爆品,它的目标消费群与你店里现有顾客的重合度有多大,能否给你带来新的顾客源,然后再衡量一下顾客的净增加量有没有、有多少。

笔者认为,作为爆品,是一定要能给化妆品店带来新的顾客源的,而且爆品需要能不影响店里其他品牌的产品销售,否则店里人员忙得不亦乐乎,最后销量是此消彼长的,那样就不值得了。这就需要化妆品店主在选择爆品时,与店铺里原有的产品做好对比分析,看看是属互补和相互促进的,还是属重叠和相互抵消的。只有知道“缺不缺”,才能知道“要不要”。相对而言,自己店里暂时还没有的、或者消费者购买这款产品可以百搭使用的、或者这款产品能带动店里其他产品销售的产品,都是化妆品店可以考虑的对象。

2、化妆品店在选择爆品时,需关注这款爆品是否“能卖”,是大众需求的产品,还是消费习惯和需求尚未形成的冷门产品。

爆品必须要确保能卖出量来的可能性。一般而言,符合大众消费需求的,绝大多数目标消费者日常护肤或化妆都会购买的产品,更容易卖出可观的量来。相反,即使这款产品的品质再好、包装再高档、促销力度再大,费劲九牛二虎之力也未必能达到很好的销量,因为爆品也是商品,商品是卖给顾客的,而非卖给店主自己的。

在目前众多的护肤品类中,笔者更看好面膜和化妆水品类,因为这些品类属于四季均可销售的产品,且消费需求广泛,在销售推广中也无需花费很多精力去教育和说服顾客。如果这些品类中有真正具备特色、动销支持方面很给力的、又能给足促销利润空间的产品,笔者认为化妆品专营店可果断接招。

3、化妆品店在选择爆品时,需关注这款爆品是否“好卖”,是要化妆品店自己去绞尽脑汁想动销方案,还是品牌厂家本身就能给予可以落地的、有特色的动销方案。

所谓“好卖”,即指产品可以轻松地卖给顾客。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求,在此,笔者想结合目前化妆品专营店渠道正流行主推的“膜力水”作为例证来阐述:

(1)包装需有特色,能吸引顾客眼球。

此款膜力水不同于市面上常规化妆水的容量,208毫升的大瓶本身就能吸引顾客的关注;该品的内包装采用中国红色调的玻璃瓶包装,极具视觉冲击力,且中国消费者本身对中国红就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此外,为了让该膜力水在化妆品店内闪耀夺目,厂家还特地为这款膜力水量身定做了一个高档精致的亚克力陈列架,更加衬托出这款膜力水的与众不同。

(2)顾客需能便于体验且需有好的体验口碑。

此款膜力水的亚克力陈列架上,陈列着2瓶膜力水开样,旨在让顾客在店里随意体验,同时厂家还配套推出了与这瓶膜力水瓶形相似的20ML的膜力水中样,是专供店员作为赠品赠送给顾客拿回家试用的。据厂家的培训讲师透露,这瓶膜力水是一款百搭精华水,即使使用了其他的保湿水,也可以使用这款膜力水来促进前面水的吸收,真如它的名字一样,在保湿肌肤和提亮肤色方面具有非一般的膜力,清爽中带有粘稠感,一般顾客现场体验后都会感到该膜力水吸收特别好,且用后用手摸一下感到特别滑嫩。

(3)价格优惠,促销形式新颖,力度诱人。

此款膜力水每瓶208ML仅售198元,性价比本身已经不低了,同时购买了这瓶膜力水的顾客,还可获得更大的惊喜:用手机微信扫扫“XX心语”公众微信二维码,还有机会以“6元或7元或8元”的不可思议的价格购买到零售价168元的37g韩式BB霜1瓶。据悉,这瓶韩式BB霜采用了真空泵的亚克力瓶包装,业内人士均知道亚克力包装的成本不菲。这样的促销形式很潮,且很有新意,不但为该品牌快速集聚了粉丝量,又能很好地促进了膜力水爆品的销售。

4、化妆品店在选择爆品时,需关注这款爆品是否能“多卖”。

所谓“多卖”,即指能够持续地卖得更多。而要达到多卖的效果,笔者认为离不开以下这几个要素:

(1)消费者是否会持续购买这款爆品,也就是是否“爱买”。

如果一款爆品的品质过硬、使用感受不错,且购买的性价比很高,顾客自然会对该爆品产生一定的忠诚度,用完了再买或者推荐闺蜜也来购买,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所以是否“爱买”归根结底不得不看产品本身的特性和促销力度。

(2)消费者使用爆品的用量要多,频次要高,也就是是否“爱用”。

如果一款爆品顾客买回去后一次使用量很少或者使用频次不高,那这样的产品要成为爆品的难度会不小,因为使用周期长也就意味着购买的周期长,不利于化妆品店“多卖”。曾经,某品牌试图主打一款粉底液,想把它打造成爆品,后来却无功而返,其原因至少有二:一是在三四线市场,粉底液不是人人都会用;二是粉底液每次使用的量不大,且一般一天仅会使用一次。因此,建议化妆品店在选择爆品时也需留意这一点。

(3)店员是否能长期主推这款爆品,也就是是否“爱卖”。

一款爆品无需店员费很多口舌去向顾客推荐,顾客就能自行决定购买或者指名购买,这样的产品,店员自然“爱卖”,因为有销量就会有提成。在这款爆品还没有达到自然销售也能卖得很好的情况下,给店员更多推广这款爆品的动力和甜头是十分必需的。

一般而言厂家推出爆品都会在产品的包装底部贴上店员奖励贴花(如上文提及的膜力水每瓶的包装上都有20元贴花,预示着店员每卖出一瓶膜力水,店员就能从商处获得20元的现金奖励)。厂家精心设计的“贴花”奖励,这是促进店员卖力主推该爆品的激励。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含进出口企业,以下统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必须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分别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三条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审批,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与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发证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第二章批发经营许可

第五条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三)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六)具备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七)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八)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批发企业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证明;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制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七)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

(八)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2年。

第八条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除具备本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自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相关资质,具备必要的安全保管技术措施和配送服务能力;其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颁发管理。

第三章零售经营许可

第九条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三)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以及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禁止批发企业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存有实物的批发场所。

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

第十三条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第十四条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档案,并留存2年备查。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在购买或者销售后3日内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和经营许可范围的,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对变更许可事项的,发证机关应当收回原许可证,换发新许可证。

第十七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储存仓库地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烟花爆竹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的,应当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当立即撤销已经颁发的许可证。

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及时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十九条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审查、核发许可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告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名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况及批发经营企业的基本信息报告安全监管总局。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经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的,撤销其相应资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批发企业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违规存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批发企业未建立并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的,或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未按规定将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转让、买卖、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除依据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处罚外,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第二十七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或者仓储设施地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未按本实施办法办理变更手续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限期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等由安全监管总局规定式样。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式样。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3篇

我们统计多款不同类目的爆款产品的成交量,得到下图所示的商品的交易量曲线:

我们可以很清晰的看出一个成功爆款必然要经历缓慢的原始销量积累的孕育期,销量急速拉升的成长期,销量很大且稳定的成熟期,成交量持续下降的衰退期;加上开始的选品和最后宣判死亡就是一个完整的商品生命周期。

当然我们展示的是运营的比较成功的商品交易曲线,可能很多商品在孕期期就夭折了,可能销量一直不温不火,也可能快速的进入的成熟期但也很快的衰退,不能很好的给店铺带来回报。

那么如何打造这样的爆款?

如何让爆款的价值最大化?

本文将揭晓如何通过数据化精细运营,把握好商品生命周期的每一个环节,低成本打造爆款;然后通过深度数据挖掘最大化爆款的价值!

生命周期规划

兵法曰:多算胜,少算不胜。战争是这样,同样的商品的周期管理也要做好规划和布局。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也没有完全相同的生命周期的商品。类目的差异,时令的变换丶消费者的需求以及市场环境瞬息万变都会导致生命周期变化,我们的战略规划就是要找出其中的规律做好规划然后提前布局。

首先找出我们将要规划商品的有完整生命周期的类似商品,最好是自己或者竞争对手的爆款,统计该商品的每日交易量,即可得出类似上图的交易量曲线图。这样我们就大致掌握了商品大致的生命周期。

把握这个趋势,通过数据化手段,在合适的时机选择合适的策略,做好整个商品生命周期的管理规划。我们可以提前成功地选品;快速而且有策略的培育原始销量和评价;接下来使用组合拳迅速拉升,通过数据监优化调整策略建立爆款防御体系,做大做好关联营销和客户二次开发;在衰退期做好库存管理和下一代爆款培育;在商品死亡后做好数据标本建设和客户关系管理。

然后我们将店铺内爆款的生命周期曲线都做出来,绘制在一个时间轴上则得出商品生命周期全景图:某女装店铺的全景图

某女装店铺的商品生命周期全景图

大家不难发现,该店铺每个阶段都有爆款在卖,可谓生生不息。我们在每一个商品做好规划的基础上,做好整体的布局:每一款新品借助老爆款拉升,然后在成熟期后期和衰退期孕育新的爆款,环环相扣,就可以做到爆款不断,流量丶销售额自己就来了。

选品

很多人会说:“这还不简单,魔方上看什么卖的好我就卖什么。”这样没有错,但是已经有卖家在搜素丶销量丶评价丶直通车质量得分等等方面占了先机,而且会有大量的店铺蜂拥而上,前有猛虎后有饿狼你有多少胜算?

最好的办法是我们成为那个引领趋势占领先机的卖家,如何做?首先,分析商品的历史成交记录,从商品的属性上寻找爆款的潜质;然后,结合市场情况及行业趋势选择拟选择的商品;接下来,页面展示,老客户调研(邮件丶帮派丶sns);最后根据客户的点击和收藏以及老客户反馈,结合市场因素综合选择种子商品。

孕育期

苹果不是从土里长出来的,我们已经选定了一个很优秀的种子,还需要精心的培育让他生根发芽,细心的呵护才能长大,开花结果。

兵贵神速,为了占领先机,我们快速的完成原始销量和评价的积累,越快越好!

但是一款新品,没有销量,更没有评价,自然搜索很难看到,付费推广不会有效果,淘宝客也不理你,怎么办?数据会告诉你答案!

首先我们找到所有购买过类似商品的客户,尤其是这些商品上新后第一周购买的客户,通过数据挖掘这些客户的自然属性(地域丶性别丶年龄等),购物行为(下单时间,rfm指标丶活动偏好丶浏览记录等),客户需求(购买的商品)等。

数据挖掘

然后我们就可以得到一系列非常精准的老客户营销方案:哪些客户(地域丶性别丶年龄以及购买过的商品)会在什么时间(下单时间)通过什么样的活动(活动偏好)购买我们的新品。

接下来通过crm软件发起活动通过短信丶邮件丶微博等等以合适的方式通知到客户并给与客户一定的让利,从而快速完成原始销量的积累。

最后做好个性化的售后维护和如好评送礼丶评价抽大奖等活动刺激这些客户快速回评,从而快速的实现原始销量和好评的积累。

成长期

接下来我们的任务是快速的拉升销量,迅速锁定自然搜索前几位的豆腐块,要求有三个:快,快,快!

我们需要在页面的流量倾斜丶精准的付费推广丶老客户让利购买和爆款搭配销售等联合作战。

一丶在店铺的页面流量上做倾斜,为这款商品提供合适的入口,为将来的爆款提供流量,同样的我们也需要做好数据分析,不同的入口会在流量和转化率上有差异,我们需要做好平衡,尽量在不浪费流量的情况下做大化销量。

二丶根据上面的数据分析定向(地域丶年龄丶性别)等投放广告,低成本高效率的拉升销量。

三丶给与老客户专属优惠,通过crm软件定向通知合适的客户(有了原始销量和评价之后响应率会更好),并通过活动继续积累好评。

四丶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匹配现有的爆款,在爆款页面做好搭配套餐和关联销售页面引导,如下图:

成熟期:爆款的维护和价值的开发

经历了短暂的快速的成长期之后,商品的销量增长会逐渐放缓然后维持平稳,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做好战略防御和爆款价值的开发。

一款热销的宝贝免不了被很多卖家抄袭,打价格战,我们需要提前构建战略防御体系,保卫我们的劳动果实。

首先,及时做好购买过客户的属性丶购物行为丶需求分析,以及客户评价反馈,结合注竞争对手的动向以及市场的变化做好宝贝页面的优化。

其次,每天做好该商品的流量和销量及库存统计,一旦异常及时调整策略。爆款做好之后带来的不仅仅是该款商品的销量,我们通过关联销售和客户二次开发,做好价值开发可以带来2倍甚至更多的收益。

关联商品销售,通过数据分析找到与该商品关联最紧密的3-5款商品,做好搭配套餐或者页面的关联销售,提升客户的客单价从而提升店铺的销售额。另外选择与之相关度较高的爆款强强联合还可以构建完美的防御工事;选择拟推广的爆款搭配销售可以协助打造新的爆款。哇,这是一石几鸟?

客户二次开发,通过挖掘客户需求及相应的老客户营销方案,有针对性的推荐相应的产品,既能实现客户的二次回购袭击又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衰退期:孕育下一代爆款

花无百日红,任何一款商品都逃不过衰退甚至死亡的命运。当一款商品的日成交量连续下降,且幅度较大,说明该商品进入了衰退期。我们要做的就是顺应规律,按照商品周期的规划,做好货品的清仓和下一代爆款的孕育。

商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我们都要密切的关注库存状况,当进入衰退期之后要根据之前的销量曲线预测销量,能否在商品死亡时消耗完库存。但是现实总是没有想象中的完美,大家有疑问的可以加微信94687并赠送上千套高点击率直通车主图PSD文件。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库存远远大于可能的销量,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开闸发水,清仓甩卖争取在商品死亡前消耗完库存。如果不购买怎么办?提价!最大化你的利润。

另外衰退期商品在保证清完库存的情况下,要在流量丶关联搭配丶套餐丶价格策略为下一代爆款让步,从而完成店铺商品的整体布局。死亡:终结也是开始!

清空库存,培育好下一代爆款之后,这款商品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可以下架了。同时它给我们留下了两个重要的东西:大批的优质客户和完整的尸体。我们要用好他们。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4篇

第九条 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三)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十三条 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该规章也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因此,各地在零售户储存数量有另行的规定。如: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就规定:经营场所面积10-2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50箱;经营场所面积20-4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150箱;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6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300箱;零售棚面积5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12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500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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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批发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六条 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

(三)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四)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

(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守卫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

(六)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八)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九)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和第五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必要的黑火药、引火线安全保管措施,自有的专用运输车辆能够满足其配送服务需要,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八)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九条 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发证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改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在更正后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条 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烟花爆竹进出口企业和设有1.1级仓库的企业,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负责现场核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核查意见。

第十一条 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批发许可证的决定。

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决定颁发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发许可证。

发证机关在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和企业整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 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

批发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批发企业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批发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本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发证机关受理延期申请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批发许可证延期手续。

第十四条 批发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发证机关同意,可以不再现场核查,直接办理批发许可证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二)取得批发许可证后,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的;

(三)接受发证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的;

(四)未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

第十五条 批发企业在批发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和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批发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批发企业变更经营许可范围、储存仓库地址和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第三章 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十六条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负责现场核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核查意见。

第十九条 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零售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零售许可证上载明的储存限量由发证机关根据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结合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确定。

第二十一条 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

批发企业不得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向零售经营者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不得向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仓库储存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和数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危险等级和核定限量。

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第二十四条 批发企业对非法生产、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应当及时、妥善销毁。

对执法检查收缴的前款规定的烟花爆竹,不得与正常的烟花爆竹产品同库存放。

第二十五条 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自购买或者销售之日起3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

第二十六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正本。批发企业应当在储存仓库留存批发许可证副本。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证。

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审查、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定期向社会公告取证企业的名单。

省级安全监管局应当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于每年3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告安全监管总局。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第三十二条 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的;

(二)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

(三)在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

(四)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

(五)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的;

(六)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

(七)未将黑火药、引火线的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的;

(八)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

(九)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十)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

第三十三条 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业整顿,依法暂扣批发许可证,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批发许可证:

(一)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的;

(二)向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

(三)向零售经营者供应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

第三十四条 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

(一)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

(二)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

第三十五条 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

(二)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

第三十六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该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撤销,该经营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法履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查、颁发和监督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扣、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式样。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5篇

对于J品牌来说,柳州是个烂市场。这是公司内部一致公认的事实。

在本土日化行业里,J品牌踮踮脚可以算上二线品牌,在全国市场的销售情况还算差强人意。唯独柳州,几年下来,在当地化妆品专营店渠道的投入比其他地区多,市场却一直没有明显起色。以全国性的促销活动为例,别的地方大多是雨露滋润禾苗长,这里却总是露浓花瘦,投入高,产出低。

柳州市场到底烂在哪?

原因很多,主要有两点:

一是整个柳州市场商超独大,消费者大多把超市作为购买化妆品的首选,这造成当地日化专营店发展相对滞后,专营店整体实力偏弱。而在专营店渠道,又有屈臣氏等外来兵团长袖善舞,进一步压缩了其他小店、单店的生存空间,而后者恰恰又是J品牌在当地的主要网点。

二是前期市场操作不成功,使得当地店主对J品牌信心不足,配合度不高。雪上加霜的结果是,“价格不高又不好卖”的J品牌被长期打入冷宫,几个得宠的竞争品牌则被终端当作了香饽饽。

新到任的大区经理,准备为这个烂市场把把脉。

他发现,烂市场虽然烂,但也并非全无生机。

首先,烂梨筐中也有些好果子。J品牌在柳州市场除了专营店,也依靠客情关系进了几家中型超市,而在这几家超市里,J品牌因为价格适中,加上有成熟超市作为品牌背书,其简单直接的产品包装和概念也比较适合自选人群,因此卖得都还不错。

其次,尽管J品牌在当地专营店系统整体表现乏善可陈,且因为客单价不高,店员不愿推,但仍然有一两款单品仅仅靠着自然销售,就在许多店里的销量排名中位居前列。另外,从销量排名来看,几个竞争品牌在当地市场活得相当滋润,可见即使在专营店渠道,其实还是有生存空间的。

再次,虽然超市比专营店卖得好,但渠道大换血也不现实,一来专营店库存积压不少,二来如果不先把市场做起来,重新招商也没人敢接,光靠客情关系是不可能在当地超市全面开花的。此外,放弃专营店,也跟公司主打专营店的总体渠道策有偏差。

看来,立足专营店本身来解决问题是唯一可行之道。

反弹琵琶

冬季订货会政策出炉了,大区决定反弹琵琶,舍弃全国一盘棋的惯常打法,单独制定一个当地市场方案。

新的地区推广方案主要有三个反常规:

一是打破公司统一的秋季促销节奏,柳州地区的促销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核心造势,第二轮周边抢量。

所谓核心造势,即围绕几个销量高的超市和两家销量较大的专营店为核心展开首轮促销,形象和销量并重,先把火点起来。

接着展开第二轮攻势,核心终端辐射范围内的专营店紧随其后进行促销,把火势进一步放大,抢夺销量和份额。

二是打破简单买赠促销的套路,采用爆款轰炸的促销模式,两轮促销配合发力。

首轮核心造势的主要促销方式跟进全国方案,即买满168元送明星单品“日夜精华乳”;次轮周边抢量的促销方式则另行定制:主打一款包含明星单品在内的三合一套盒产品(化解专营店嫌客单价低,且全盘卖货不会卖的问题),零售价为188元,同时配备此套盒的三件套小样(定价29元),顾客可先花29元买三件套小样,试用后返店再买套盒则可抵减29元现金。

三是打破公司以往做活动重数量、轻质量的积弊,提高终端店的参与门槛,活动质量优先,把只想套取政策优惠的低效终端排除在外,而以较大力度和折扣的套盒吸引真正愿意把活动做好的店主。

主要办法是核销分事前、事后两次进行,事前核销一半,活动后评估达不到预定目标80%的,不予核销另一半。

J品牌在柳州市场的这番动作,可以称作是冬天里的春天,一个沉沦多年的烂市场被救活了。

奇葩还需用奇招

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市场,地区差异是广泛存在的,所以才有“北开米,南月亮”、“北露露,南椰汁”诸如此类的种种说法。因此,区域发展不平衡也几乎是每个品牌都存在的问题。虽然大道理人所共知,一个品牌通常也会区分重点市场、潜力市场和一般市场,但能将之真正落到市场实操中的就相对较少了。而且,即使做到了这一点,也不足以应对具体市场的千变万化。

这就是为什么每个品牌都有自己的软胁,因为“马上的林冲,马下的武松”,长于马上功夫的,脚法未必扎实。于是我们看到,有的品牌擅长把渠道做浅,有的品牌擅长把渠道做深;本土品牌不乏乡镇王,而国际品牌则往往雄霸一线城市。

要真正精耕市场,就必须“近水识水性,近山识鸟音”。以本案例来说,反弹琵琶这一思路,其高明不外有三:

第一,采用聚焦策略,集中优势兵力打局部战争,使资源有效整合和聚焦到有效终端和优质终端,避免了漫天撒网的摊饼式营销,也避免了摊子铺开执行跟不上、渠道不配合的尴尬。

第二,爆款操作模式,暗合了日化专营店由重暴利向重爆款转变的行业趋势。竞争加剧的态势下,店主都想打造店铺品牌,爆款促销模式无疑比全品牌促销模式更能迎合他们的需求。

此外,做不了全线产品促销,就量力而行,只做爆款,也给了聚客力不足的店家一个适当的销售爆破口,提高了促销活动的成交率。

第三,在促销节奏上,不是简单的巡回促销,而是首轮核心促销和周边抢量形成配合,前者造势,后者再借势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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