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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循环方案

碳循环方案

碳循环方案范文第1篇

内容提要

低碳经济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世界各国都先后加入到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的队伍中来,并逐渐摸索和实践适合自己国家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采用了众多的政策措施。本文简要分析了英德日美印五国的低碳经济政策和措施,并论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指出中国应充分审视其他国家的发展策略,根据实际情况,寻求适合本国的低碳经济发展道路。

 

关键词 全球气候变化低碳经济新能源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世界经济也步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利用高新技术、实现低能耗、与环境保护相适应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基本成型,其中,“低碳经济”被大多数国家普遍认可并逐渐盛行起来。世界各国都根据国情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原则的同时,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快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进程。

 

一、英德日美印低碳经济政策

从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到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2007年通过的“巴厘岛路线图”,再到2009年的哥本哈根会议和2010年的坎昆会议,全世界坚持实现经济发国际经济合作2012年第3期展与环境保护并行的努力从未松懈。同时,各发达国家在国内也实施了众多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这其中不乏一些行之有效的低碳经济战略。

 

(一)英国:低碳经济立法的先行者

英国是全世界倡导发展低碳经济的先行者。“低碳经济”这一概念首先就是由英国在2003年颁布的《能源白皮书》即“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提出的。该书充分体现了英国对于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的重视,明确了英国坚持发展低碳经济的能源政策。2006年,以尼古拉斯·斯特恩爵士为代表的英国政府经济顾问专家组编写了著名的《斯特恩报告》,以此正式向世界宣告全球变暖的经济影响,呼吁全世界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降低碳排放量,向低碳经济转型。2008年11月,英国议会在王室正式批准后,通过了《气候变化法案》,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将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纳入法律的国家,该法规定,英国政府到2050年要实现温室气体减排80%的目标,同时成立了为政府提供专业碳预算的“气候变化委员会CCC。这项法案的推出,为世界各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模板,同时也推进了全世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2009年7月,英国政府再次公布了《英国低碳转型》的国家战略,它详尽地阐述了英国公共部门、产业领域等社会经济的各个组成部分截至2020年的行动路线图,指明了在能源的有效利用与产业规划、应对气候变化等多方面同时进行改革的路径。随后还出台了《低碳交通战略》、《英国低碳工业战略》和《英国可再生能源战略》等一系列配套方案。近几年,英国已逐步建立了政府部门、各产业领域与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低碳经济发展互动体系,以政府为主导,为发展低碳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世界各国向低碳经转型做出了表率。

 

(二)德国:能源利用的标杆国家

能源的有效利用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欧盟国家中最为注重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进行开发和利用的就是德国,可谓这一领域的标杆国家。同时,德国在高效利用能源和节省能源方面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2002年,德国率先颁布《节省能源法案》,其中,就老旧建筑的节能改造和新建建筑的能耗标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2004年制定《国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出建立新的“燃料战略”,鼓励改变能源驱动方式,采用节能环保的替代新能源,以此促进碳排放的降低。为积极配合2006年欧盟公布的《欧洲能源战略绿皮书》和《能源效率行动计划》,德国政府于同年推出“德国高技术战略”,明确指出要将新能源开发和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作为战略发展目标,以期在未来占据世界高新技术发展前列。随后颁布了《生物燃料配额法》,其中,重新修订《能源税收法》,拟用税收的方法改变传统的石油利用,将环境保护的费用明确地体现在传统燃料的价格中。使新兴的节能环保企业从免税中得到切实的鼓励。2007年,德国政府“气候保护高技术战略”,内容就应对气候变化包含气候的预测、保护、变化影响、适应方法以及政策措施等多个领域。2008年,德国又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供热法》、《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法》等,继续激励可再生能源的大力开发和有效利用。这项法案与2009年4月欧盟公开的《可再生能源指令》可谓不谋而合。通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德国已基本建立了一套适应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体系,其涉略范围之广泛、内容之丰富着实值得其他国家学习和效仿。

 

(三)日本:国家的能源战略

日本发展低碳经济,着重强调整个社会的通力配合与相互影响。2000年日本颁布《推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构想。2007年6月,公布了《2l世纪环境立国战略》,进一步确定了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目标。随后,在2008年7月,日本内阁制定了“低碳社会行动计划”,正式提出了发展低碳经济的具体规划。2009年4月,日本通过了《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草案,以夯实低碳经济的地位。这样,日本政府一步一步逐渐明确了建设“低碳社会”的基本理念,即实现碳的最低排放、实现富足的简朴生活及确保二氧化碳吸收源。日本也是目前世界上低碳经济立法最为全面的国家之一。在资源与能源法领域早在1979年,日本就颁布了《节约能源法》,之后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利用再生资源的法律》、《能源合理利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有效地约束了资源和能源的使用和排放,实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在环境保护领域,日本颁布了《环境保护法》、《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推进地球温暖化对策法》,同时更具体制定了《特种家用机器循环法》、《建筑材料循环法》、《可循环性食品资源循环法》等一系列法案,用法律更好地促进了环保行动,同时再次强调了建设循环社会和低碳社会的战略方针。在法律约束与新能源政策的基础上,日本政府还加大了税收、贷款和价格补贴的政策力度,鼓励企业和民众主动投身于低碳社会的建设中来。在征收碳税方面,日本是世界上第一个在本国境内实行商业领域强制性减排规划的国家,可见其向节能社会转型的决心。

 

碳循环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旅游景点;营销管理;研究

一、低碳经济的基本内涵及其对于旅游景点营销管理的作用意义和相应要求的概述

低碳经济是相对于传统依靠高能耗高投入和对资源生态环境的过度开发为支撑的经济发展模式而言的,其主体思想是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降低单位产出中的碳排放量,低碳经济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经济发展背景和文化背景。旅游经济的发展模式和特点使其成为了易于采取低碳营销管理的产业领域,有助于引导旅游景点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模式,从而引导社会和旅游消费者建立更加环保低碳的生活消费理念,从而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做出贡献,同时也有利于调整和优化旅游经济的结构。

低碳经济对于旅游景点营销管理的作用和意义客观上要求在其在发展低碳经济中需要从下面几个方面把握和思考,即旅游景点的低碳营销管理模式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其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布局,必须立足于打造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来为低碳经济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旅游景点自身也要加强内部的低碳化管理和面向旅游消费者的低碳营销宣传教育力度。

二、目前基于低碳经济的旅游景点营销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国家战略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实施,旅游经济走在了低碳经济发展的前列,诸多旅游景点发展模式得到了低碳发展模式的初步化改造,旅游产值中单位产出中碳排放含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降低。但是毕竟旅游景点发展低碳经济的时间起步相对较晚,归纳总结起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基于低碳经济的旅游景点营销管理中由于缺乏对于旅游景点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布局的全面解读,使得旅游景点低碳经济导向的营销管理对于其发展的战略支撑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的贡献程度不高,由于得不到高层次的旅游景点发展战略上的确认,使得其低碳化营销管理的相关机制没有确定下来;第二,基于低碳经济的旅游景点营销管理中由于缺乏对于旅游景点如何设计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解决方案,使得低碳经济营销管理的思维模式得不到坚实的业务支撑,打造循环经济虽然已经成为了不少旅游景点的共识,但其落实下来还存在较大困难;第三,基于低碳经济的旅游景点营销管理中由于缺乏对于旅游景点管理企业自身内部低碳化营销管理的具体部署,使得内部低碳化管理水平不高,同时面向旅游消费者的低碳营销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措施不够得力。

三、低碳经济背景下旅游景点营销管理的建议和对策研究

根据低碳经济的基本内涵及其对于旅游景点营销管理的作用意义和相应要求的概述,在分析了目前旅游景点低碳经济营销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结合低碳经济相关理论和要求特别是对我国旅游景点发展低碳经济营销管理案例的综合分析研究,从下面几个方面提出加强和改善低碳化旅游景点营销管理的具体建议和策略。

第一,旅游景点低碳化营销管理中应该加大从旅游景点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和布局的宏观思维出发,以此来制定满足其战略发展实施需求的低碳经济营销管理模式,并在相关机制上确立其相应的资源和资金投入。旅游景点进行低碳营销管理模式探索,服从和服务于其战略发展的需要是一个基本要求和前提,但同时也必须指出,低碳经济模式和取向能够显著地改善目前旅游景点的盈利模式和运作机制,并为其向高效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奠定长远发展机制;第二,旅游景点低碳化营销管理中应该朝着建立循环经济的目标进行,以此为低碳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旅游景点中循环经济的发展应该面向旅游景点业务的全方位环节,特别是对于一些核心价值创造环节和价值增值环节的循环式改造将会大大地提高旅游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服务产出水平,另外对于开拓新的旅游营销模式和渠道模式也是有着重大的作用;第三,旅游景点低碳化营销管理中应该优化旅游景点管理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和相关管理流程,降低内部管理中的碳排放水平和管理的效率,同时更为重要的是面向旅游消费者向其宣传低碳环保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在提高其低碳旅游消费理念的基础上增强其低碳旅游环保消费模式的形成,从而最终实现旅游景点的低碳化营销管理的运作,这种产业链条的联动是旅游景点低碳生态模式发展的基础。

四、总结

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在旅游经济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推广,也是今后旅游经济特别是生态旅游景点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取向。本文在分析了目前旅游景点营销管理中低碳经济模式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下面几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和改善旅游景点低碳营销管理的建议和对策,即旅游景点的低碳模式营销管理必须从其自身的发展战略规划出发,增强其对旅游景点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持;旅游景点低碳营销管理中必须立足于打造循环生态经济模式来进行,促进旅游景点的低碳循环发展;旅游景点应该立足内部低碳化管理的同时对旅游消费者加大关于低碳消费理念和低碳消费模式的教育熏陶和宣传。

参考文献:

[1] 卢永忠,蒋小华. 云南腾冲北海低碳旅游景区的创建研究[J]. 生态经济(学术版). 2011(01) .

[2] 王明磊. 关于当前大学生对低碳旅游认知状况调研报告[J]. 商业经济. 2011(02) .

[3] 王婷婷.简论低碳旅游与旅游景区的低碳举措[J]. 经营管理者. 2011(14) .

碳循环方案范文第3篇

根据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的要求,现将我们处成立以来自己在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向各位评议代表报告如下,请大家评议。

一、尽职尽力、履行职责

1、低碳城市试点工作。__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低碳城市建设,20__年就较早提出了打造低碳城市的设想;20__年底出台了《关于建设低碳城市的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__年下降50%左右及全面打造低碳经济、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低碳环境和低碳社会“六位一体”的总体目标;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精神,加强与国家发改委气候司联系,要求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并积极申报低碳示范试点。同时,从20__年上半年开始就较早牵头开展了我市建设低碳城市的思路研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努力了解和掌握低碳经济建设的实质内容,发展趋势和最新动向。组织完成了《__市建设低碳经济,打造低碳城市的思路研究》,做了大量有关低碳城市建设的前期工作。在我们的积极努力下,今年7月,__被列为了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牵头编制完成了《__市20__年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行动计划》并下发实施,启动了我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同时,还起草完成多篇关于我市低碳经济和低碳城市建设的讲话材料。

2、循环经济工作。抓好__市循环经济“770”工程的实施(“770工程”是对我市“十一五”期间发展循环经济创建成“七个一批”示范工程,推进70个左右重点建设项目的概括,是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载体)。进一步做好项目梳理,提出我市新一批循环经济“770工程”项目名单,做好项目推进和跟踪服务。完成我市申报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__年和20__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完成20__年和20__省循环经济“991工程”项目申报和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与省发改委一起赴有关区、县(市)开展发展循环经济支持政策调研。牵头组织完成我市发展静脉产业思路研究。完成20__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中国__国际循环经济博览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博览会主论坛__市讲话稿的起草和ppt制作。完成每年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我市交流发言材料的起草。

3、太湖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做好国家和省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积极争取我市有关重点项目得到国家和省的支持,推进太湖流域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近年来共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430万元。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要求,对我市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进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按要求完成旬报和月度报表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按照市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落实好成员单位的任务分解,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对我市太湖治理项目进行梳理衔接(共73项),建立项目跟踪机制;根据我省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年度实施方案,提出我市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和有关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分解下达我市各成员单位;完成我市节能减排目标和保障措施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根据市政府关于我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要求,牵头组织专家对《__市大气复合污染综合监测及预测预警系统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并提出我委建议上报市领导,当时的蔡奇市长批示同意,现该系统已开始建设。完成我市机动车清洁能源应用研究,提出了三个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上报市政府(高标准清洁油品、天然气加气汽车、甲醇汽油)。

4、新能源工作。开展全市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光热)产业和其他新能源产业有关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调研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好评。根据省发改委布置,开展了全市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情况调查。组织我市有关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参加每年由省发改委、中广核联合召开的新闻会,开展核电产品供需对接活动。组织完成我市水煤浆生产企业布点规划,积极推进水煤浆应用。推进我

市农村能源“双十万”工程建设,并对“双十万”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牵头组织开展我市“十二五”能源发展思路研究,协调完成研究报告。

5、金太阳示范工程。积极推进我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努力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争取省发改委的支持,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去年在我省上报国家的33个项目合计28.23兆瓦中,我市企业占15个,合计12.523兆瓦,其中在__市示范实施的项目有9个,合计为6.623兆瓦,在省内其他城市示范实施的项目有6个,合计为5.9兆瓦。今年,我委根据省发改委布置要求,又上报了5家企业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争取国家支持。

6、天然气保障工作。开展我市天然气安全应用的调研,完成调研报告。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我市天然气实际使用情况,对我市当年天然气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多次与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衔接我市天然气供应计划,积极争取天然气增量指标,去年和今年我市天然气计划指标比往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根据省发改委下达我市的天然气计划,结合__主城区和余杭、__区的用气情况,完成我市年度天然气供应计划分配工作,做好天然气的需求协调。为主编制完成了我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并由市政府转发实施。

去年冬季受气温骤降的影响,我市首次启动了天然气供应应急三级预案,我处不分白天和黑夜、工作日和休息日,积极做好我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召开了由30余家省、市新闻媒体参加的新闻会,通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多家媒体采访,积极宣传我市的应对措施,努力保证天然气有序供应,确保了城市居民生活用气和重要公建用户用气。根据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又起草下发了《__市管道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实施办法》和《__市主城区管网天然气供应应急方案(20__年)》。

7、成品油管理工作。每年牵头召开全市成品油工作会议,根据《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意见》精神和省成品油工作会议主要内容,通报前一阶段我市成品油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情况,布置年度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情况网上申报审核工作。开展我市成品油协会换届改选工作。做好新建、迁(扩)建加油站的初审、验收和申领经营资格证的上报工作。处理有关加油站的来信来访问题。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日常申报、变更和周报、月报等工作。探索甲醇汽油在我市的试点推广工作,完成《我市推广应用甲醇汽油研究》。

8、煤炭管理工作。筹备成立了__市煤炭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协助做好协会的有关基础工作;做好我市煤炭经营企业年度年检初审工作;开展月度经营情况网上申报审核工作;做好煤炭新申报企业的初审、变更等工作。

9、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每年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都是我委各有关处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处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近年来,随着低碳概念的升温、重视,不管是全国“两会”还是省、市“两会’,与低碳相关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越来越多,今年光我处收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就有26件(往年整个发改委一般也不会超过20件)。我们认真研究学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认真办理答复,把代表委员一些好的建议、意见吸收到《__市“十二五”低碳城市发展规划》、《__市20__年建设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行动计划》,贯彻到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同时,上门与每位代表、委员见面,征求意见,进一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努力做好我们的工作。

10、调研研究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除认真完成业务工作外,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和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提出明确的思路和可操作的对策建议。近年来,完成和牵头组织完成的调研报告和有关课题有:《我市天然气安全利用思路研究》。《我市甲醇汽油应用试点研究》。《关于__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我市节能减排保障措施研究》。《我市“十二五”能源发展思路研究》。《我市发展静脉产业思路研究》。《我市机动车清洁能源应用试点研究》。《__市建设低碳经济,打造低碳城市的思路研究》。《__市20__年建设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行动计划》。正在组织编制但尚未完成的规划有:《__市“十二五”低碳城市发展规划》、《__市“十二五”循环积极发展规划》、《__市“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__市“十二五”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和《__市“十二五”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

11、其他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委的生态市建设目标,做好我委相关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参加全市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有关电力项目的审批和审核转报工作,并对年度电力项目进行衔接。做好钱塘江水源地保护、创建模范城市等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精神,牵头做好每年的自查、抽查和总结反馈工作。组织赴苏州、南京等地学习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工作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参与完成《__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管理办法》制订。做好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整治、生态市建设和能源等有关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了cdm项目申报培训。

二、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平时能以一名共产党员、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热爱本质工作,勤奋敬业,服务基层,从不推诿、搪塞。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以平常心看待名誉、地位和报酬,做到警钟长鸣, 自律、自省、自警、自戒。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做到依法行政,照章办事,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能办的事尽快办,不能办的事说清理由。二是热情为企业服务。端正服务态度,主动为企业服务。为使我市有关企业能够申报成功国家、省有关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项目,我们一方面做好企业上报文本编制的辅导工作,尽可能符合上报要求;另一方面加强与国家、省发改委的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在我们

与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市争取到的国家项目数量和补助资金比往年有较大提高。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在处室内部建立a、b角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注重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参加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做到严于律已,干净干事。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处室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处室内部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处室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不向项目单位“吃拿卡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与处内同志一起共同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三、克服缺点,再接再厉

近年来,我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点成绩,这些都与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分不开的,也是处室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基层单位希望还有不少差距。由于我们是新建处室,且较长时间只有两个正式职工,在工作量大人手少的情况下(整个发改委编制很紧),工作经常处于穷于应付的局面,理性思考不够,调研深度不足,创新力度不强;自身业务学习也不够。尽管自己平时也能注意学习,但往往忙于日常事务而时有放松;深入企业调研不够,满足于一般表面情况了解,对深层次的问题了解不透彻。这些都有待自己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碳循环方案范文第4篇

《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人教版是必修三第五章第三节的内容。在课程标准的具体内容标准中,《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具体内容标准为分析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循环基本规律及其应用,立足于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推进学生从宏观层面理解“稳态”的涵义。针对高二学生合作学习与自主探究学习素养差异多元的实际,采用自主选择学习方式、小组合作学习方式、教师引导探究学习方式式,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以设疑为主线,以问题驱动式引导学生为主体形式,以多媒体手段为载体,在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中,梯次以问题冲突循环冲击学生认知,激发学生的学习相关知识的兴趣,推动学生在合作学习中拓宽自身的思维维度,将培养提升学生的表达能力、交流能力,合作学习的能力融入教材知识内容体系中去。

[教学目标]

1 以概念辨析、模型建构为师生课堂交流载体,推动学生围绕物质循环的概念经历了解――理解――简单应用――较熟练应用过程,帮助不同层次的学生感受到成功的愉悦,增进学习生物的情感。

2 围绕“碳循环”多维设置信息呈现形式,通过学生自主选择,小组互助交流,教师收敛测评方式,引领不同层次学生融入“展示自己”“生生互动”“师生互动”“合作交流”氛围中,一方面渐次提升理解分析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循环不同维度的认知,另一方面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协同、对比、感受“知识生成”所需的各个层面的能力素养。

3 以社会热点信息为载体,以“物质循环”概念要素为思维收敛点,以师生交流为依托,引领学生关注碳循环平衡失调与温室效应的关系。

4 以概念要素对比分析为主要载体,通过师生协作,生生协作,围绕由粗到精、由模糊到清晰、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引领不同层次学生说明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的关系。

5 以“实验信息读取”“实验步骤设置”“数据统计分析方法”为重点,引领学生尝试探究土壤微生物的分解作用。

[教学重点和难点]

1 教学重点:分析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循环。

2 教学难点:说明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的关系。

3 教学方法:主题探讨法、问题归纳法、典型案例法、多维思辨法

[教学过程]

1 复习回顾:围绕“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设置框架式问题信息――依托教师设置的信息,领会“流程”“要素”――引导学生为后续学习阅读分析新知做好思维发展铺垫

2 创设情境导入新课:教师设疑――所需为什么维持生态系统大量物质,例如氧、水、氮、碳和许多其他物质,亿万年来却没有被生命活动所消耗完?你自己所呼出的二氧化碳都去了哪里?原因是什么?然后围绕教师设疑,融入新课。

3 问题导学,师生协作,丰富概念知识细节支点:(1)出示“物质循环概念”问题界面。构建“模型”,关注“生物群落”和“无机环境”的相应关联。(2)概念要点设疑:概念中的“物质”具体是指什么?概念中的“循环具体是指在那些主体中往返出现?其范围具体是指什么?“物质循环”具备哪些特点?(3)在教师引导下,逐渐关注“物质循环概念”生成的各个细节点,交叉矛盾点,冲击自我“浅阅读”缺失细节。利用多媒体课件增加教学的直观性,把抽象的知识以细节问题形式展现在学生面前。

4 问题导学,主题探讨,小组协作经历知识生成的过程:(1)出示教材图5-11碳循环示意图。(2)教师出示三种学习方式:文字纲领式、对应教材简单图文代换式、变换幅度较大的示意图式资源信息,供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5分钟,教师巡堂辅导和确定收敛时间。(3)以小组为单位,学生互相点评对方的疑惑点和出错点。(4)以小组为单位,教师发放答案。(5)教师出示变式测评问题,总体检查学生学习效果。

5 问题导学,师生协作,感悟知识与社会实践的关联:(1)出示问题:“在我们生活中,生态系统的碳循环平衡吗?如果不平衡的话,导致了什么结果?怎么造成的?有没有解决方法呢?”(2)在发散学生思维的同时,依据“CO2增多的原因”“温室效应的危害”“如何解决温室效应”等主题逐渐收敛学生思维。在教师的引领下,体会分类、归纳、演绎、对比等思维转换方式。

碳循环方案范文第5篇

【英文摘要】As the new mode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for future of mankind,〝Low carbon economy〞needs legislation to provide relevant protection mechanism. This paper argues that the law should provide legal protection to the industrial chain links such as the adjustment of energy structure, clean production mechanism, "low carbon" of the industrialization and marketization. The paper also pointes out that the adjustment of macro-environmental policy, environmental law and related laws, the change to the management model of "low carbon" economy should be realized so as to develope a "low-carbon economy" protection mechanism.

【关键词】低碳经济;能源结构;清洁生产;产业化;环境法制

【英文关键词】〝Low carbon economy;Energy Structure;Clean Production Industrialization;Environmental Legal System

【正文】

作为全球性的话题之一,气候、能源备受全人类关注。且看2009年10月19日在马尔代夫举行的“海底会议”和12月4日在尼泊尔举行的“雪山内阁会议”,道出了人类共同关注气候问题的心声。此后不久,12月7日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与会人员为主题呼喊奔跑,民众瞬间组成各种名义的环保卫士,踊跃参与到这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中来。在会议中,马尔代夫的呼声很高,这个海平面只有1.5米的国家,温室气体造成的全球变暖已经让它处于危机状态。会议召开期间,相关媒体重提“低碳经济”,让这个由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1997年的《京都协议书》所达成的共识重新在会议上体现。但是,受制于诸多因素,会议最终未能形成对气候问题的解决方案。

经济发展不能片面追求量的提高,而应于质上改善,这已是多数人的共识。因而,对“质”的追求不会因一次会议的失败而破灭。当环保、低碳主题在2010年相对冷却之际,低碳产品亮相第15届中国住博会的消息又让人重拾这一话题:低碳经济是否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倘若是,我辈又如何为低碳经济构建一个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把握

“低碳经济”至今实则没有一个准确的定性,按照通说,主要是指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它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其实质是通过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获得能源的高效利用、推进产业结构和制度的创新以改实现绿色GDP,最终改变人类发展的模式。在特征上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低碳经济是当代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新模式。该发展模式主张“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指标,与3R理念[1]相一致。随着全球变暖问题引发的各种环境与生态问题,能源的无污染性成为经济发展应予考虑的因素。“低碳”模式的受认可度因此得到提升,与之结合的低碳经济必然成为未来经济发展模式的新选择。

2.“低碳技术”是“低碳经济”的支撑,“低碳观念”是“低碳经济”的行动指针。其中,低碳技术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部门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2]。而低碳观念则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发展”理念当前已经突破横向关系之间的平衡,而在纵向上提出要求,即要求实现代际平衡。

3.低碳经济注重经济的整个过程,从生产到消费的基本环节上都注重CO2等的低排放,实现产业的整体优化目标。

二、“低碳经济”的历史溯源及法价值审视

如果探寻“低碳经济”的源,最早见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之后2007年美国参议院提出的《低碳经济法案》,将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纳入国家未来重要的战略选择。同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一项决议,决定在2009年前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举行谈判,制订应对气候变化的“巴厘岛路线图”。其中明确要求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减排25%至40%,为全球低碳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有里程碑意义。此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2008年“世界环境日”(6月5日)的主题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在2008年7月举行的G8峰会上,八国表示将寻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其他签约方一道共同达成到2050年把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减少50%的长期目标[3]。

综观这一简短的历史,低碳经济在最近三年受到关注的程度有明显提高,这表明该理念在当前日趋成熟并得到多方认可。然而,从2003年到2009年底七年左右的时间里,“低碳”前进的步伐是缓慢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一,该理念带给现实的改革成本之高昂,致使人们对该方案的可行性存有不少疑问。其二,各国尤其是大国在“软法”[4]性质的国际条约中的承诺并未明显带动国内经济的转型。其三,各国并未制定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虽然美国在这方面牵了头,但是其执行效果不容乐观。

那么到了2009年,两次特殊的会议即马尔代夫举行的“海底会议”和尼泊尔举行的“雪山内阁会议”,将这一问题再次拿到全球谈判的桌面上来。这不禁带给全球新的危机感:如果片面地指责低碳模式成本高昂而一意孤行的话,电影《2012》、《当地球停止转动》带给我们的视觉恐慌则可能演绎为事实。

在法律价值上,人身权高于财产权,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在终极意义上追求以人为本,具有较强的人权意识和社会意义。因而,力促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应成为我辈孜孜追求的目标。从法律保障机制的角度考虑,宜从微观与宏观两个方面切入,即在微观上注重低碳经济于产业链上的运行,在宏观上有政策等外部性因素对低碳经济的积极引导。

三、于产业链的主要环节构筑低碳经济的法律保障机制

低碳经济作为新的发展模式,其核心的转变在产业链。因而,从微观上对低碳经济做一产业链的审视,构筑主要环节上的法律保障措施很有必要。

(一)能源法规对能源结构作出调整

“低碳”本身是对能源利用结构的质问。煤炭、石油等能够产生二氧化碳的传统能源带给我们的是温室效应,典型地表现在全球变暖,南极冰雪融化和海平面上升。这就迫切需要我们从能源结构方面作出大的改观。

当前我国的能源法主要是经过1996年颁行的《能源法》、《电力法》和《煤炭法》,2007年修正过的《节约能源法》,2005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这几部法律。这些法律的出台在能源使用尤其是后两部法在改善能源结构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调整,应当说其意义重大。但是,随着人们能源观念新的变化,低碳经济是否能够纳入这些法律规制的视野中呢?至今仍然是个问题。

细看这些法律的具体规定,它们并没有把“能源结构的调整”作为立法的主导思想,因而随着哥本哈根会议的召开,低碳能源应当成为法律必然涉足的内容。在立法修改上, 2009年8月25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5]。笔者认为,在该法修订中应该认真思考并准确定位低碳能源这一关系人类发展的模式,把低碳能源的结构调整作为法律应有的主导思想。与此同时,在具体规定上不再是简单的“软性”规定,有必要突出“经济刺激措施”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能够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理念,并发挥其正向效应。另一方面,该法也需完善“法律责任”项的规定。未修改的《可再生能源法》在立法定位上主要强调政府机关部门的责任,但是几年后社会面貌发生改观,尤其是将该法放入市场背景下重新考察,将责任主体扩展至参与到可再生能源(包括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的主体,并融入“公众参与”的理念,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有效运作。

再则,备受海内外关注的能源法律规范体系中的“小宪法”即新《能源法》[6],经过向社会征求意见稿,已于2009年2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议。作为能源方面的基础性法律,是否可以在法律规定上倾斜低碳能源,从而为整个能源法规体系奠定一个新的基调。

(二)清洁生产法规形成的调整机制

改观能源结构是低碳在产业链上的第一环节,清洁生产机制则关注“能源”在进入生产领域后如何清洁生产的问题。作为我国环境法学第一位博士的王明远老师对此很有见解,他认为清洁生产机制改变传统的末端处理,关注从源头和过程上对污染等处理进行分流和有效地疏导[7]。笔者认为,该机制带给我们生产模式是新一轮的革命。当能源上的调整并未把其他碳能源排除出能源结构时,传统的煤炭、石油等产碳能源的继续使用必然需要在生产结构上作出调整。因而清洁生产机制成了第二环节上的必然选择。

至今,我国已经于2002年出台了一部《清洁生产促进法》,该法的出台对我们规范生产机制有重要作用。结合王老师的观点,在清洁生产机制上我们需要注重四种调控制度:(1)经济调节,改变传统的“命令——控制”措施占主导地位的情形,强调运用费、税、许可证等限制性经济手段和财政扶持、采购优先等利导性经济手段来实现生产机制的转变。(2)环境信息公开,一则是灰名单、黑名单制,将构成环境损害和不符合清洁生产最低指标的企业公布,将之放入大众视野;另一方面,将环境法规、许可证审批规定公诸于众,充分实现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3)行政指导和自愿参与,在此处主要是国家环保局及其各级机关在环境政策上作出必要的行政指导,在自愿情形下订立行政合同,让企业参与到这一机制中来。(4)行政强制,该手段作为最后的保障措施,为强制性削减污染物排放起着强有力的作用[8]。

作为对“低碳”的回应,笔者认为这四项措施足以改进我国的生产结构。当然,在具体的清洁生产法律中,尤其是地方性法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清洁生产具体应对的法律措施,形成特色的地方清洁生产法制。

(三)低碳经济的市场化、产业化运作

当人类面临温室效应时,很多人的呼声是要限制碳能源,这种看问题的角度在某种程度上属于悲观的。有一句话耳熟能详的话说得好:“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那么至今仍为诸多人所依赖的碳能源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是否就是尚未被人开发的资源呢?至今,全球已有50多家金融机构投资13亿美元进行低碳技术开发,以期在低碳经济上占领技术制高点,这些低碳技术广泛涉及石油、化工、电力、交通、建筑、冶金等多个领域,包括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高附加值转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传统技术的节能改造、CO2 捕集和封存等[9]。这一新近的发展状况带给我们另类的思考:低碳的市场化乃至产业化运作。

在金涌等人共着的文章中,作者花了不少的篇幅来讲述利用科技创新达到“碳”的再利用。主要有“4.4开发CO2 的捕集技术以进行利用和埋藏”和“4.5 通过发展CO2利用技术推进低碳经济”[10],因而该技术经过理论的论证是可行的。那么法律又将如何作出有效引导和必要的调整呢?

张璐博士的论文为笔者打开了思路。“环境产业”这个听起来仍崭新的字眼带给我们无尽思考的空间。作者认为,环境产业是一新兴的朝阳产业,包括污染治理产业和资源建设产业[11]。那么对于本文所提及的低碳经济而言,低碳既可以从治理模式上进行也可从资源建设方面拓展。当前我国并未制定类似《环境产业法》的法规,倘若从立法的层面上考虑,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在考证当前技术能力成熟度的基础上,依循张博士文章中所指出的“利益增进”的模式,利用行政强制机制、经济刺激机制和行政指导机制构成的“混合调整机制”[12]对低碳产业的发展做出有效地引导。

(四)低碳与循环模式的对接

如果说低碳经济的本质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循环经济在“能源”上的另类思考。因而,发展低碳经济最终要想循环性经济目标靠拢。

“循环经济”(cyclic economy)这个名词在大多数人看来并不陌生,它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13]。

依循循环经济的理念,低碳经济的发展应注重三个方面关系的处理:产品的低碳生产,产品的低碳消费乃至产品的可回收性。

在产品的低碳生产上,应当予以把握的是清洁生产的扩面,这是在清洁生产机制上考虑的问题,前面已经述及,不再赘述。

在产品的低碳消费上,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节能和采暖技术应予推广,汽车等交通方式的改观(如最近提倡的扩建交通线路、改乘公交等现象),生活食物消费中肉类食物的适度减少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推进消费的低碳控制。

在产品的可回收性上,则强调的是一种“反生产”理念[14]。不仅要将CO2回收利用,而且要将能释放CO2的产品也回收改造。

四、以外部性机制的构建促成低碳经济的发展

低碳经济要顺利展开,并非只健全自身的机制便可,外部性的积极引导是其顺利进行的动力。如何为低碳经济寻求完善的政策导向机制和“硬法”的有效规制则是关键。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政策法规乃至理念上的转型,力求推进经济刺激手段

传统的行政模式强调利用管制的方法来管理市场主体并强行地推行其经济政策。但是这个市场本身的理念决定了它必然与政府的做法相冲突,造成政府在行政上的成本大而效果差。

当前,经济利导性的做法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它主要是让政府置于市场之中,一方面强调与市场参与者的合作,达成行政合同,共同推进经济政策的实行。其中,必然有政策上的诱导,如财政支持、鼓励,税收优惠等正向规定,当然也不排除排污收费、环境税、许可证等限制性的举措。因而,在低碳经济推行的过程中。政府能否营造一个低碳市场,是至关重要的。

(二)环境法制体系的健全,并在“治”上下功夫

环境法制的核心理念是什么?本人认为环境法制是“经营之法”。在政府越来越重视经济刺激手段之时,政府的“经济理性人”决策观念也应被我们所接受,那么它的决策必然是为了市场的良性运行抑或说是经营“市场”。按照这样的思路,当前我国的环境法制需要做什么?

笔者认为,一方面应当实现环境法制理念的革新。以“经营之法”的理念来完善当前法规的不足。另一方面,对于低碳经济新概念的提出,要及时作出法规的应对,同时修改相关的法规,在必要时制定专门的“低碳”法规。

(三)配套法规的完善

除了环境法制的转变,相关部门的法规也有必要及时作出修改。主要体现于民商事、经济法的修改。

在民商事法上,主要考虑如何将碳交易纳入民事物权、民事合同等相关制度的调整范围,使碳排量产权化,从而引导企业等民事主体对碳排放作出自我约束,便于政府治理和监管。

在经济法领域,主要思考如何对低碳经济作出有效地经济刺激,采取技术性规定如《循环经济刺激法》等法律对之形成正向的引导。此外,在碳交易方面,为确保碳交易的安全,有必要采取相应的规制措施。

【注释】

[1]即:reduce(减量化)、reuse(再利用)和recycle(可循环)

[2]王达水:《低碳经济的基本特点》,blog.gmw.cn/u/6716/archives/2009/89579.html,2009年12月18日访问。

[3]参见百度百科:低碳经济,baike.baidu.com/view/1494637.htm?fr=ala0,2009年12月18日访问。

[4]“软法”是指一些仅列出条款却未指出如何实施的法律法规。例如:虽有禁止性条款,却没有违反该条款后的责任规定;有授权性条款,却没有行使权利所需要的程序性规定。也指一些不具有法律规范应有的假定、处理、法律后果3个基本要素的法律条文。于是这种法律被形象性地称作“软法”,在实践中屡屡被随意违反。

[5]唐志强编辑:《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意义重大——分组审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发言摘登(一)》,中国人大网,2009年12月19日访问。

[6]国家能源办网站: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7-12/04/content_7196929.htm,征求意见稿: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7-12/04/content_7196929.htm,2009年12月19日访问。

[7]王明远:《清洁生产法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此处观点为本人理解,特此说明。

[8]参见王明远:《清洁生产法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七章“部分国家的清洁生产法制要览”,第166-214页。

[9]金涌,王垚,胡山鹰,朱兵:《低碳经济:理念·实践·创新》,《中国工程科学》2008年第10卷第9期。

[10]金涌,王垚,胡山鹰,朱兵:《低碳经济:理念·实践·创新》,《中国工程科学》2008年第10卷第9期。

[11]张璐:《环境产业的法律调整——市场化渐进与环境资源法转型》,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页。

[12]张璐:《环境产业的法律调整——市场化渐进与环境资源法转型》,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2页。

[13]百度百科:循环经济,baike.baidu.com/view/61554.htm?fr=ala0_1_1,2009年12月19日访问。

[14]此概念由日本企业家常盘文克提出,转引自林丕:《把环保产业提到更重要的地位上来——论环保产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前线》1999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王明远著:《清洁生产法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张璐著:《环境产业的法律调整——市场化渐进与环境资源法转型》,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3]朱伯玉著:《循环经济法制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4]贾引狮,宋志国著:《环境资源法学的法经济学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

[5]金涌,王垚,胡山鹰,朱兵:《低碳经济:理念·实践·创新》,《中国工程科学》2008年第10卷第9期。

[6]林丕:《把环保产业提到更重要的地位上来——论环保产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前线》1999年第2期。

[7]丁丁、周冏:《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实现途径和政策建议》,《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08年第3期。

[8]辛章平,张银太:《低碳经济与低碳城市》,《城市发展研究》15卷2008年4期。

[9]孙佑海,丁敏:《依法促进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世界环境》2008年第2期。

[10]赵娜等编译:《英国能源的未来——创建一个低碳经济体》,《现代电力》200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