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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处置制度

危废处置制度

危废处置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措施

危险废物是具有毒害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及放射性等危害特性的一类特殊的固体废物,并以其性质多种多样,种类繁杂,而鉴别困难。同时,危险废物的危害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不但会污染空气、水源和土壤,而且会通过各种途径渠道,在其生产、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的各个过程,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

1 危险废物的特征

所谓危险废物,是指在操作、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不当时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带来重大威胁的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就被列为危险废物名录:(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2)或者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这其中,包括医疗废物、化学药品废弃物及重金属废弃物等等。

2 危险废物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2.1 危险废物管理底数不清

就当前我国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危险废物的实际排放量逐渐增大,却并未能够得到科学合理的处置,因而加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是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总体情况来看,危险废物的管理底数不清,对于危险废物的管理也缺乏准确的调查和研究,并不能够掌握危险废物中有害物质的迁移规律,对于危险废物的各项数据信息并不能够合理的掌握。与此同时,危险废物的底数不清且运输环节缺乏准确的定位,不利于处置单位对危险废物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置,导致实际处理效率较低。

2.2 环境执法力度不足

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当前,环保部门把工作的重心主要是放在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污染监管和治理工作上,重点在抓污染减排项目的问题。二是由于产生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较多且分布很广,环境监管人员相对较少,不能对所有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实施全方位监控,监管不到位造成非法收集、转移、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现象屡禁不止,由此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呈多发态势,暴露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依然薄弱,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压力巨大。三是环境管理人员对危险废物专业知识了解不深、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档的精神掌握不透,造成在平时的工作中不能依法行政,对违法行为管理不到位,无的放矢。

2.3 危险废物的处置存在不足

目前,有些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措施,实行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不统一,有些产生单位在从危险废物提取回收了有价值的物质后,将余料送到焚烧厂,按无害化废物处置;由于危险废物处置成本高,造成有回收价值的危险废物抢着要,没回收价值的危险废物被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的问题非常突出。

由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难度较大,有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不能完全满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要求,造成一些危险废物无处可去。处理危险废物核心的问题是管理能力和处置措施,尤其是在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等环节,没有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监管机制。

3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主要措施

3.1 对危险废物排污申报登记进行规范

加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需要相关人员加大力度对危险废物进行监督和管理,明确危险废物的来源、种类以及去向,通过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规范化进行,切实提高危险废物的管理效果,对其产生环节、实际危害特性以及处置方式进行明确,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现代化的危险废物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促进危险废物排污申报登记的规范化进行,促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3.2 对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在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力度,对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进行科学化控制,在遵循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原则的基础上,实现对危险废物的有效管理。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切实的经济政策和技术措施,促进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的发展,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在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结合相关单位的实际经济技术条件进行深入分析,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来对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针对暂时不利用火不能够加以利用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的分类存放和贮存,对贮存设施和场所进行明确,积极采取无害化措施,促进危险废物能够得到科学合理的处理。那么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鼓励科研和回收利用,多角度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3 建立现代化的发展机制,积极完善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促进危险废物管理的科学化

在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建立现代化的长效机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以及处置等操作进行规范,针对危险废物的鉴别、申报登记、管理计划以及经营许可等程序建立标准化的管理制度,促进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完善,切实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机制的实际操作性,建立并健全严格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并积极进行落实,从而促进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4 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危险废物的科技电子化管理

4.1 安装现代化的“环保眼”视屏装置

在危险废物的排放口进行现代化的“环保眼”视屏装置的安置,对废料的接取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和全天候的视频监控和录制,通过标准的采集、整理和传输等功能的有效应用,及时对危险废物的异常情况进行把握和控制,以便及时进行科学有效的处理。相关部门应当对视频监控资料进行有效的存储,从而为后期的处置提供可靠的资料支撑,促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2 安置计重和车辆定位装置

在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对处置和接收单位现场进行网络视频监控服务装置,并且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进行定位装置进行安置,最大程度上避免私自排放或倾倒危险废物导致环境污染,切实提高危险废物管理的高效化和科学化。对经营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规范化措施,严格遵照国家相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最大程度上提高危险废物管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从宏观层面来看,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置行为,通过高科技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来讲环境污染降到最低,是当前相关环境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以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渠玉英,李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探讨[J].中国环保产业,2012.

危废处置制度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认真检查各有关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及信息档案,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制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对象

(一)重点区域

1、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镇项目集中区;

2、环境敏感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沿河、沿海区域;

3、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区域:经济开发区、车王镇五营项目集中区;

4、其他项目集中区域:经济园区、各乡镇(街道)项目集中区。

(二)重点范围

1、重点园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区域;

2、重点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铬盐行业企业,多晶硅行业企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企业,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涉重金属企业,船舶修造企业,医疗卫生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化学品环境管理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针对化学品特性或特征化学污染物要求、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或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补做或补充完善环境风险评价,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重点核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正式生产的,一律停止生产。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针对特征污染物开展监督性监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处罚,限期治理;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限期改正,依法处罚;对未按期落实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隐患整治情况。历次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整治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执行情况、环境应急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未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的,责令限期改正,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危险化学品特点,查清环境风险源,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4、废弃危险化学品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情况。对贮存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未按规定期限向环保部门报送联单的、未在规定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以及拒绝联单检查的,依法给予处罚。禁止将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作为一般废物处置。

5、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集中区环境保护情况。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集中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园区内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园区内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运转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及污泥处置情况。对未做规划环评的,按照有关规定,限期补做规划环评,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6、环境敏感区域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立即予以取缔,拆除生产设备及已设置的排污口,清除原料及产品;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予以关闭。

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信息公开情况。今年10月底前,各危险化学品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生产工艺、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设施、环境应急措施以及主要原辅材料、产品、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毒理性质和物质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处置等情况,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同时,按照环保部《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的标准要求,每年向社会企业年度环境报告。

(二)危险废物整治内容

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申报登记年报表和季报表齐全。完善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各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将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产能、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和危险废物名称、数量、毒理性质及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处置等情况,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同时,危险废物重点企业每年向社会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和处置等情况。

(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情况。按年度制定管理计划,内容包括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管理计划和管理台帐及时报环保部门备案。管理计划内容发生重大改变,应及时变更申报。

(3)危险废物贮存及场所建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完好无损且标识明确。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4)危险废物现场环境管理情况。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及去向并在车间、贮存(库房)场所等显著位置悬挂。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规章制度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标语等在厂区显著位置悬挂。

(5)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联单执行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或者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利用自有设施采取资源化利用措施的,要说明利用的技术、设备、产品以及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情况;委托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每批次转移联单保存齐全。

(6)危险废物标识情况。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示标签设置相应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7)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绘制地形示意图,标明单位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的道路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的位置并在场区显著位置张贴。定期组织实施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8)企业职工业务培训情况。定期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业务培训,保证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培训教材(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讲课记录、影像资料等保留齐全。

2、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排查

重点对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企业以及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流程、产生环节、物料平衡、排污申报登记数量、处置合同、台帐、发票、档案等,全面掌握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

(1)铬盐行业:

①现有铬盐生产企业年后产生铬渣治理情况。年以来历年铬渣的产生量、处置量、现有堆存量,在年年底前是否完成全部处置任务;

②铬渣贮存、处置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情况。铬渣堆存方式及堆存场所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铬渣处置方式是否符合《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包括对铬渣解毒效果的监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委托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处置的,是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③铬盐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新建铬盐生产项目情况,包括是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是否包含铬渣处置方案;是否配套建设铬渣处置设施;技术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多晶硅行业:

①产生四氯化硅的多晶硅生产企业。四氯化硅产生量、贮存量、自行利用处置量和转移量;是否建有四氯化硅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委托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利用处置的,是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利用处置单位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

②利用四氯化硅为原料的生产企业。接收四氯化硅的来源,接收量、贮存量及利用量,是否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③年新建企业是否符合《多晶硅行业准入标准》要求;

④多晶硅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3)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企业:

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所接收危险废物是否非法转移;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达标情况。

②处置选矿、冶炼、电镀、电路板生产企业灰渣、污泥和废液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

(4)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重点检查列入名录(包括临时)的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以及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处理单位,在拆解利用过程中其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拆解后的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处置量以及最终处置去向;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处理单位是否如实申报接收和拆解处理数量,是否存在骗取国家资金补贴行为。

(5)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账情况,是否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污水处理厂是否定期向环保、住建部门报告污泥处置情况;工业污水比例较高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是否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检查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和转移量,污泥接收处置单位处置量及最终去向,是否存在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标准

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针对问题集中整改,确保达到“八个一”的标准要求。

(一)一套管理台账。建立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以及产生、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

(二)一套管理制度。建立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规章制度、环境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制度等,并在厂区显著位置悬挂。严格落实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贮存和处置利用设施管理制度、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危险废物季报制度等。

(三)一处贮存场所。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和化学品集中贮存场所,做到防渗、防淋、防泄漏,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在贮存场所显要位置及盛装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所设标志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要求。

(四)一处信息公开栏。在各单位厂区大门口设置一处统一规格的信息公开栏,公布本单位的生产工艺、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设施、环境应急措施以及企业、园区、有关部门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开主要原辅材料、产品、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毒理性质和物质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处置等情况。

(五)一套标识标志。在污染防治设施各构筑物及排污口、固体废物贮存(产生、处置)场所等设置样式统一、内容完整的标志牌,标明构筑物名称、规格、作用、处理效果等。

(六)一套档案资料。集中建立企业环评及环保验收、环境应急预案及演练、企业信息公开、管理台帐、职工业务培训,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处置及转移联单等档案资料,做到资料齐全、格式统一、规范完善。

(七)一套宣传标语。在厂区显著位置粉刷有关加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永久性宣传标语和警示标语。

(八)一套现场展板。在厂区显要位置设立企业环保工作展板,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污染治理设施以及危险废物或化学品管理工作等。在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化学品生产处置情况展板,标明生产工艺流程、产生环节、产生量和去向等。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0月25日—10月31日):制定《县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规范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全县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建立单位名录。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1日—11月20日):各有关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环保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园区管委会协调配合,对有关企业进行逐家排查,认真填写《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保执法检查表》、《县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集中区环保执法检查表》和《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保执法检查表》,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整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建立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档案,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产量、用量和危险废物的类别、产生量、利用量及处置量。

(三)总结上报阶段(年11月21日—11月30日):按时完成《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系统》中有关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相关信息的填报,对全县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完成检查工作报告并报县政府。做好迎接上级环保部门的督查检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具体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和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到统一部署、全面协调、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环保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检查并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二)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申报登记、环保专项行动和日常环境监管情况,重点加大化学品生产企业、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企业、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力度。要逐一核查,不留盲点,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建立档案,做到一厂一档。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限期整改到位,督促铬盐生产企业按要求加快铬渣处置进度,没有四氯化硅经营许可证的限期办证。发现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报告县政府和环保部门。排查要层层把关、责任到人,检查、审核等各个环节都要签字确认。认真梳理涉及危险化学品、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企业危险废物污染纠纷和投诉举报、案件。加大投诉和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及时公布调查、查处和调解结果,积极稳妥化解污染纠纷。

(三)完善工作程序,保证检查质量。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范围,坚持企业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扎实做好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规范化整治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及时报告。强化质量控制,落实检查工作质量责任制,加大监督审核力度,确保填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危废处置制度范文第3篇

扬州市政府危险废弃物的管理机构设在扬州市环保局污控处,负责全市危险废弃物的日常管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发》和《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对危险废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三化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集中控制,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治理的防治措施,并建立了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对固体废物的有毒有害的废物的产生,实行全面的动态跟踪管理。

危险废弃物可以用多种不同的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其目的是改变废弃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减容,固定有毒有害成分和解毒等。目前一般采用两种路线,一是填埋:填埋是一种把危险废弃物放置或储存在土壤的方法。对危险废弃物来说,填埋往往被认为是减少和消除危险废弃物危害,在对其进行各种方式处理之后所采取的一种最终处置措施。对于危险废弃物的处理主要是存置,而不是处理或解毒,并且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因此有其局限性。二是焚烧:焚烧作为一种处理处置方法,适用于那些不能再循环、再利用或安全填埋的危险废弃物。焚烧温度很高,是一种热氧化的过程。其中危险废物与空气中的氧气反应,生成气体和不易再燃烧的固体残渣。所产生的气体需要净化后排放,固体残渣须进行安全填埋处置。对于医疗废弃物的处置一般采用焚烧的方法,不应采用同生活垃圾混合填埋、堆肥、分选再生利用等其他处理方法。

我市已建仪征福昌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一座,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已于2004年底开工建设,采用高温、高压灭活技术,日处理能力达10吨/天,该设施运行以来,使我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理率达到100%。

目前我市的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理程度跟苏南发达地区相比并不算高,且大部分采用填埋方式处理,处理场地已面临饱和的困境,为了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议采取措施如下:

1、 鼓励大型化工企业如扬农化工等对本企业的工业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置,完善仪征福昌危险废弃物处理系统,确保达标排放。建立日处理能力40吨的扬州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采用先进工艺集中安全处理各类工业危险废弃物,确保我市工业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率达100%。

2、 建立健全规范我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收费、处置体系:医疗废物的处置设施均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污染控制标准》,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并尽快出台《扬州医疗废弃物治理管理办法》。

3、 完善危险废弃物管理控制系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发》和《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化辖区内的重要污染源的管理和对危险废物的识别。做好危险有毒有害废物事故的风险防范工作,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化工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的监测管理,确保安全处置率达100%。

4、 建立完善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制度。通过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企业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推动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从源头控制减少各类废物的产生量。同时为建设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筹集资金,保障中心的正常运行。

5、 加强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运营体系的管理。废弃物综合处置是人体健康和环境风险较高的行业,不但设施投资高,而且需要高素质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这就需要运营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制度和措施以确保处置设施的安全运营。

参考文献:

1. 鼎永丰.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

2. 黎汝深.危险废物处理的市场动态分析

危废处置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风险管理

由于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危害特性和方式各有不同,则应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与危害程度采取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即对具有特别严重危害性质与危险废物,要实行严格控制和重点管理。随着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处置设施运行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已引起管理部门和民众的关注,处置工艺的环境风险控制已成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最早的地区之一,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也是走在全国的前列。本文结合示范中心多年的危险废物管理实践,对广东省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重点管理。

1. 环境风险概述

1.1风险

风险是指遭受损失、伤害、不利或毁灭的可能性。[1]

1.2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是指由自然原因或人类行动引起的通过环境介质传播,能对人类社会及自然环境产生破坏、损害及毁灭性作用等不良后果事件发生概率及其后果。[2]

1.3环境风险管理

环境风险管理是指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的结果,按照恰当的法规条例,选用有效的控制技术,进行削减风险的费用和效益分析;确定可接受风险度和可接受的损害水平;并进行政策分析及考虑社会经济和政治因素;决定适当的管理措施并付诸实施,以降低或消除事故风险度,保护人群健康与生态系统的安全。[3]

2.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环境的特殊性

2.1生产的特殊性

物料本身就是危险废物,具有危险性,且在处理处置中产生的中间体绝大多数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危险性。物质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的风险性。

处置工艺过程复杂、工艺条件苛刻,危险废物从收集、运输到安全处置,一般都需经过多个程序和复杂的处理工艺及反应单元。多数反应过程处于高温、负压等工艺条件下。

2.2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环境的特殊性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物料复杂、风险类型多样,既具有一般行业的环境风险的普遍性,同时还有其特殊性,如:风险源多而复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所涉及的环境风险类型多样,包括火灾、泄漏、中毒、土壤污染、水质污染等,可能引起一种风险,也可能同时包含多种风险类型。

3.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环境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近二十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加速,我国进入了环境高风险时期,各种环境污染事件层出不穷,如“重庆开县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12・23井喷特大事故”和“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连环爆炸事故”。[4]这些环境污染事故,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伤害,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而且影响了社会稳定。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不但处置环境的特殊,而且处置过程中危险源众多,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随处存在,且危废集中处置企业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其影响和危害必定十分严重。而且近年来,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带来的环境突发事件不断地闯入公众视野,不但造成了重大损失和生态危害,而且影响了社会稳定。这些环境污染事故提醒我们,建立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非常必要,从源头防范污染事件发生,已经刻不容缓。

示范中心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环境风险等级为中等风险级别,比较接近高风险级别[5],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强对该中心的日常环境风险管理。

4.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环境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不容置疑,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这一领域里,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对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维护人类自身的健康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但在短短的几十年的时间,不可避免地具有它自身的不完善性,特别是在环境风险管理方面,还是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

风险管理制度是风险管理的基石,管理层应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然而目前,风险管理制度往往仅以财务风险管理为主,缺乏对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制度的完善,而且在操作过程中某些制度过于原则化,使得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执行。

(2)管理层本身的风险意识淡薄,忽视对风险的识别与预测

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的环境事故还会给生态环境带来深刻影响,不仅范围广,而且持续时间长,甚至有时会造成永久性破坏。很多企业误把“事故发生后,如何降低损失”为己任,而把“不发生事故”为目标风险管理忽视了。

(3)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工作缺乏,可操作性差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存在“有事一拥而上,平时无人负责”的现象。环境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上下信息不共享。很多基层员工防灾知识匮乏,应急、应变、防灾能力低下,导致在灾害来临之际不知所措,这些问题给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

(4)缺少群众的参与

危险废物处置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仅靠环保机构和环保工作人员是很难完成的,更需要的是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但对于一般群众而言,由于对环境专业方面知识的缺乏,使得他们对危险废物的认知和环保意识很薄弱,更谈不上如何应对危险废物产生的环境风险事故。

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环境风险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示范中心是一个大型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从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到最后的处置,都树立整体性、全程性的观念,使废物管理科学化、最优化。

(1)建立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示范中心积极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对辖区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产生、收集、运输、综合利用、处理、处置等各方面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危险废物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处置企业内部管理 ,与环保等政府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掌握所处置辖区地市废物产生源,不断研究、革新废物处理、利用技术,降低处理成本,将经营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示范中心严格内部管理,全面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ISO14000(环境管理)、OSHMS(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等管理体系,及时检查维护生产、安全设施,精心作业,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在危险废物收运方面,示范中心为了确保危险废物在交通转移、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配备了专用废物收运车,对危险废物的收运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行监督管理,从而掌握危险废物的转移流向,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控制。

在危险废物贮存方面,示范中心对于爆炸性物质和难以稳定或性质未明的废物则运至贮存车间储存,避免直接的风吹雨淋日照,且对不同种类的废物分门别类的分区域储存。

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工艺方法上,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阶段为了降低风险,示范中心引进了先进的设备和管理模式,相关补救措施是国外发达安全填埋场设计建设的最新标准,达到先进水平。

(3)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完备的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发生的泄漏、遗撒、火灾等事故,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预备抢修、救援机械设备,建立可靠的监控、报警通讯网络,定期演练,控制事故风险。

(4)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形成舆论监督

开展对公众的危险废物相关基础知识的宣传普及和环境警示教育,包括危险废物的出现形式、危害性以及防范措施、监督和兴趣报的方法以信途径等,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强社会公众环境意识。对危险废物认识的提高 ,对企业的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可起到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六、结论

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名个环节都存在着环境风险,必须从安全性、经济性、技术可行性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危险废物的处理。尽管广东在危险废物管理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设,处置设施建设以及管理信息化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因广东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比较分散,产生总量较大,以及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潜在危害性较大,要实现可持续的废物管理目标,我们必须提高危险废物管理力度,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运营体制,促进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这样将有利于该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上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教材(下册)上海,1995

[2]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2004年

[3]王樟生,论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J] .能源与环境,2006(04)

危废处置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电工程 危险废物管理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

世界上各国对危险废弃物的定义都不尽相同,日本在《废物处理法》中将危险废物定义为“具有爆炸性、毒性或感染性及可能产生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危害的物质”, 美国在《资源保护和回收法》中将危险废物的定义为“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由于不适当的处理、贮存、运输、处置或其他管理方面,它能引起或明显地影响各种疾病和死亡,或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显著的威胁”,联合国环境署将危险废物定义为“危险废物是指除放射性以外的那些废物(固体、污泥、液体和利用容器的气体),由于它的化学反应性、毒性、易爆性、腐蚀性和其他特性引起或可能引起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危害。不管它是单独的或与其他废物混在一起,不管是产生的或是被处置的或正在运输中的,在法律上都称危险废物”。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将危险废物规定为“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又进一步定义为“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或“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态废物和液态废物。另外,在《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又规定“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以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废弃后亦是危险废物。

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49类,其中HW01~HW18是按危险废物产生来源进行分类的,HW19~HW47是按危险废物含有的危险废物成分进行分类的。同时制定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规定“凡《名录》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二、水电工程可能涉及的危险废物及危害

水电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都有可能涉及危险废物,在工程蓄水和竣工阶段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时,环境保护部门会对生产废油等危险废物处置与管理进行专题检查,所以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对可能涉及到的危险废物有针对性的甄别。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修废油及含油废水:主要是指施工机械和设备在运行、维护、清洗时产生的废油和含油废水。

2.化学灌浆废弃物:部分水电工程可能涉及采用化学灌浆来进行防渗和加固处理,常见的环氧树脂类、聚氨酯类、丙烯酰胺类灌浆材料废弃物(废浆液)皆可属于危险废物。

3.库底清理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废物:水电工程建设在进行库底清理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厂矿企业,其废矿石和使用的化学药品均可能为危险废物。

4.厂房透平油:发电机组更换后废弃的透平油。

由于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传染性等特性,不但会对水体、空气、土壤造成污染,而且还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危害人类健康,如不进行妥善管理,将有可能造成长久的难以恢复的后果。

三、水电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

1.提升依法管理意识

在水电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当大力加强法规学习,提升依法管理意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此国家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及其环保部门配套出台的管理措施对新情况下环境污染行为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对其的追究处置也更加严苛。环保部门再次提出将监管权力切实分配到需要之处,加强处理废油以及其他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制度,提高相关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务必让其认识到环境违法行为的危险和相关法律责任。

2.完善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对于如何完善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应当从强化管理责任做起。企业应依据自身情况,如生产类型以及生产特点进行划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有计划的策划修改对于危险废物管理的处置。要求落实管理范围、明确处置流程,对于危险废弃物的来源、分类、排放量、贮存方式、二次利用资源以及运输方法都要有明确的记录,严格按照“谁排放,谁处置”的规定承担起责任。要设立监管机制,严格要求承包人落实相关制度。

3.强化监管力度

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危险废弃物管理,尤其要加大对废弃物流失、排放与处置情况的关注,做好监督与检查的工作。应定期对危险废弃物的来源、分类、处置措施及排放量进行细致化的检查更新,保证危险废弃物全生命周期受控,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管理档案以及台账的相关记录。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定期向当地的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上报危险废弃物的类别、排放量、流向情况以及贮存处置方法的有关资料。

4.分类管理、集中收集、安全储存、依法处置

首先在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中各个单位应当及时清理、收集危险废弃物,在清理的过程中不得用沙土覆盖掩埋,需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的性质进行分类处理及收集。应设立专用的收集场所,集中放置集中处理,严格做好防范措施。其次危险废弃物应遵守防分散、防渗漏以及防流失三项基本原则,并且贮存设施应具备防雨棚、围墙和地面硬化的等硬性条件。废弃物设施地的废水排放管道也应进行分类,要求单独设有液体排放装置和半固体废物排放装置。最后要求危险废弃物场地应设立危险废弃物警示公告,保证废弃物容器表面标签与废弃物的一致性,如标签有所损害应及时进行调换。在废弃物场所中应具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物品。

在水电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少量废油、机组透平油以及检修废油等危险废物应当进行集体贮存、统一运输与集中处理。依照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于相关具有废油处置资格的机构进行对危险物品的集中运输与处置,并配合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开展相关工作。

参考文献

[1] 梁万松. 浅析危险废物的管理.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

[2] 代江燕,李丽,王琪,魏世强. 重庆市三峡库区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现状及对策. 环境科学与管理,2006

[3] 王文川,闫静. 四川省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分析及评价. 四川环境,2011

[4] 邵春岩,孙俊. 危险废物管理中分类管理的必要性. 《环境保护科学》,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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