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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成合同

提成合同

提成合同范文第1篇

【关键词】相信学生;合作互助;教学节奏与教学内容;共同提高

“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应突出体现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使数学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而初中生在数学学习过程中,极易产生掉队现象。针对这种现象及数学学科特点,教师应在教学实践中,创新教法,力求使每一名学生都不掉队,使他们在数学学习上共同提高。笔者从两个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一、充分相信学生,挖掘学生潜力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学生的思考。因为在他们的思考中,有许多教师无法想象的东西。有时,同学之间的交流,他们反而比听教师讲课更容易接受。笔者通过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更加坚定了小组合作学习的作用与魅力。

有一次听课,教师在课堂上讲了一个比较简单的题目,当时教师讲课的速度比较缓慢,内容也比较条理清晰,可是讲完后,讲台前第一排的一名男生A还是不会做,教师感到很茫然,接着趁做练习的时间,教师请旁边一名男生B与男生A交流一下,结果不到三分钟B就把A教会了。这既充分证明了学生B的能力,又证明了学生A的潜力。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同学之间的互助与合作,蕴含着无穷的可利用资源。因此,一个好的教师应该是善于利用这一资源的人。教师应不断地依据当时的教学内容与学生状况,灵活地采用有效的教学形式,充分相信学生,挖掘学生潜力,理解学生,尊重学生,给学生思考、改过的时间与机会,也许会产生教师意想不到的效果。

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重视小组合作、交流、互助的功效,有意识地创造机会,组织一定的教学形式,让学生们充分地讨论与交流,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多关注学困生,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帮助他们勇于参与到小组活动中去,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在教学过程中,不应只关注学生学没学会,更应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同时,应充分给每一名学生提供能展示自我的舞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例如,我在讲授用“待定系数法”求一次函数关系式时,讲的例题:“已知一次函数的图像经过A(-2,1),B(1,-5)两点,求这个一次函数的关系式。”例题讲完并巩固后,我马上展示了另一种形式的练习题,测试学生的知识掌握及迁移能力。题目的形式不但加上了实际背景,增加了阅读理解的困难,而且两个点的坐标不是现成的条件,需要学生在已知图像上自己找出来。题目展示后,部分学生一头雾水,不知如何下手,可有的学生稍加思考,就举起了手。给了学生们几分钟的思考后,我就发动小组学生互相交流讨论,几分钟以后,情形大变,几乎全部的学生都自信地举起了手。

类似做法,不但给学困生提供了多渠道的学习机会,也为他们创造了人人都有自尊,人人都有成就感的课堂教学环境,这些环节的处理,让具有不同学习基础与具有不同学习能力的学生在数学上都得到了相应的发展与提高。

二、激发学生内心的自尊与动力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应遵循学生学习数学的心理规律,让学生亲身经历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模型并进行应用的过程,进而使学生获得数学理解的同时,在思维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多方面得到进步和发展。”

每一位教育者都有引导学生去“真正理解,达到课堂目标”的愿望。数学教材中常常有一些比较复杂或繁琐的内容,教师的讲解只能使学生在浅层面上理解所学知识,很难在短时间内使学生真正理解与运用所学知识。

笔者常常采取提前布置任务的做法,并要求第二天学生到讲台上讲解。这时,有的学生会跑来问老师,有的学生相互之间会展开讨论,总之会有一部分学生通过各种形式先把问题弄明白了,他们就像“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会带动其他同学进行思考。第二天在充分思考和交流的基础上,让学生上台讲解,教师补充。这个讲解的水平虽然不如教师,但它的妙处在于:这个教与学的过程是在主动的、富有兴趣的基础上进行的,学习效益明显高于教师的直接讲解,实验证明,采用这种学习方式,学生的学习兴趣高,效果好。

这种把教学的节拍“分两步走”的做法,给予了学生充分的思考时间,实现了对知识深层次的理解,也养成了深入探究的好品质;不但给学优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学困生也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充裕的时间与讨论,提高了学生对问题思考的成熟度,增强了自信心,这是学困生对数学学习产生兴趣、提高成绩的前提,能达到在数学学习上与大家共同提高的目的。

提成合同范文第2篇

Abstract: This paper studied value engineering contract in the stage of construction for building project and discussed the concept of value engineering contracts, the operation flow of value engineering variation proposal, the identification of value engineering variation savings , and how to share the savings between the contracting and the contractor , and gave settlements about value engineering contract.

关键词:价值工程;合同;施工阶段;节余

Key words: value engineering;contract;construction stage;savings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1-0068-02

0引言

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VE)又称为价值分析(Value Analysis,VA)是一门应用特别广泛的管理技术,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价值工程起源于40年代的美国,麦尔斯(L.D.Miles)是价值工程的创始人[1][2],1963~1970年美国营造业在施工阶段采用了价值工程变更建议(VALUE ENGINEERING CHANGE PROPOSAL简称VECP)制度,鼓励营建商提出价值工程变更建议方案,若蒙业主采纳,可分享某种比例的节省金额[3][4]。在美国,联邦合同在采用自愿价值工程激励条款的地方,要求政府与承包商按照50/50的百分比基数分享节约的成本。在计划是强制的情况下,政府/承包商的分成百分比基数为75/25[48CFR 48.104-1]。在稍低级别的政府公共工程项目中,分享价值工程节余的原则在不同的州之间亦有所不同,例如,在加利福尼亚州,分享价值工程节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如果被执行了,则公共机构必须将净节约的50%分给承包商[CA 公共合同代码7101][5]。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在14.2、14.3、14.4款中关于价值工程变更建议、工期及价格调整等方面作了规定[6]。

我国于1979年引进价值工程[7],并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产品研究开发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经过30余年的研究和推广,价值工程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益。然而,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建筑承包商使用价值工程取得的效益分配问题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没有专门的合同条款规定,这不利于激发建筑承包商应用价值工程原理提高建筑产品价值的积极性。因此,在合同中明确价值工程条款是一项亟待政府主管部门、建筑协会、立法机关等部门解决的问题。

1价值工程合同

价值工程合同是指在施工合同中,为了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成本而制定的专门规定价值工程节余分配等发包人、承包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专用合同条款,以期调动承包商提出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积极性。价值工程合同概念包括以下内容:①价值工程合同是施工合同的一部分。价值工程合同与施工合同是包涵的关系,即价值工程合同不是独立的一份合同,而是施工合同中的一款,它依附于施工合同。②价值工程合同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与其他合同条款一样,价值合同条款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价值工程节余分配问题,争议解决办法等。③价值工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成本。这里所说的“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成本”包括降低工程的施工、维护和运行的费用,或对发包人来说能提高竣工的工程效率或价值,或能为其带来其它利益。④在施工期间,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产品成本主要依靠承包商的能动性,承包商是成本控制的关键。施工阶段,建筑承包商是建筑产品的主要实现者,因此,承包商对控制成本具有决定性作用,只有充分调动承包商的积极性,鼓励其提出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是施工阶段应用价值工程进行成本控制的重点。为了使承包商深入参与,要求在合同上为承包商提供:1)有利的激励措施,以便于形成和提出价值工程变更提案;2)客观地、迅速地处理价值工程变更提案;3)合理分享因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所得的节余。

2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的操作流程

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是指为了节约发包人开支而又不影响产品关键功能或基本性能指标而提交的一项特殊提案。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的操作应遵循一定的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2.1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向发包人递交价值合同变更提案意向通知书及初步变更方案。

2.2 发包人指定专人(或约定部门)对价值合同变更方案进行初步评价,决策是否同意价值工程变更。除风险因素外,通常根据下列费用评价是否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①前后单位成本比较;②研制费用与计划节余之间的关系;③技术合理性。

2.3 承包人递交详细的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当初步提案被同意采纳后,发包人会要求承包人提交详细的价值工程变更提案,详细变更提案要包含以下内容:①变更理由说明;②详细的变更提案;③变更前后方案功能评价;④ 技术经济分析;⑤工程进度分析;⑥方案实施计划;⑦风险评价。

2.4 价值工程变更节余的确定。

2.5 价值工程变更节余的分配。

3价值工程节余

价值工程变更提案会对合同所涉及的建筑产品价值产生影响,为了确定因采纳价值工程变更而得到的节余,将相关合同分类:直接合同、共存合同及未来合同[8]。直接合同: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的当前合同(第一合同);共存合同:在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时已订立的另外的合同,一般由同一合同部门签订(第二合同);未来合同: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签订的所有合同,一般由同一合同部门签订(第三合同)。价值工程变更提案被采纳后能形成两种价值节余:采购节余、附属节余。①采购节余。1)直接合同节余: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该合同成本的纯节余,它等于单位成本节余乘以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有关的台数再减去建筑承包商接受津贴的研制费用。2)共存合同节余:是在接受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时,主管机构已经签订的其他合同的价格纯节余。3)未来合同节余:是指直接合同单位成本节余经考虑各种因素影响的校正后,再乘以分享期内的交货装置数。②附属节余。附属节余是由于采用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采办机构中关于生产、维护、后勤等方面的节余,但采购节余除外。

3.1 价值工程节余的分配采购节余和附属节余的分配有所不同,承包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享有采购节余,但附属节余是一次性报酬。在美国,价值工程按照自愿性项目和强制性项目不同采取不同的分配方式,如表1所示。

前面对价值工程节余概念、分类作了介绍,此外,价值工程节余的分配还要确定节余额,下面举例说明节余计算过程及鼓励型合同节余的分配。通过计算,价值工程合同总节余736万,其中承包人可获得价值节余(或额外利润)342万元,发包人可节约投资(或获得额外效益)382万元。计算过程如表2,表3所示。

3.2 价值工程节余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值节余分配比例分配价值节余,当双方关于价值节余及价值节余分配存在争议时,双方可:①友好解决。②双方约定争议裁决委员会裁决该争端议决委员会应由具有恰当资格的成员组成,成员的数目可为一名或三名,具体情况应在合同中规定。如果争议裁决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则合同每一方应提名一位成员,由对方批准。第三位成员(作为主席)由双方协商任命。任命争议裁决委员会的条件应:1)有从事价值工程管理经验;2)要求争议裁决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在整个被任命期间独立于合同的任何一方;3)要求争议裁决委员会行为公正,并遵守合同;4)包括合同双方(相互及对争议裁决委员会)做出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争议裁决委员会的成员对其违背所接受任命的职责或合同承担责任;合同双方应保证争议裁决委员会成员与所裁决的索赔无关。③诉讼。当①和②两种方法都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均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讼。

4结语

价值工程作为一门现代管理技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许多工程类系统及非工程类系统中都希望以最低的成本来取得最大的功能效应。在实际工作中,激发所有参与者的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是管理者的目标之一。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价值工程节余等权利义务关系是重要的管理手段,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价值工程将会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张文泉,李涛,苏建军.价值工程发展方向―价值管理[J].价值工程,2004, (9):53-54.

[2]胡树华,张治河,覃家君.价值工程的创新本质与发展[J].价值工程,2000,(1):18-21.

[3]韩荣.国外价值工程发展近况[J].价值工程,1988,(4):10-14.

[4]李丽红等.工程造价新技术[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2,110-132.

[5]爱德华.R.菲克斯.建设工程与项目管理经典译丛-建设项目管理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364-377.

[6]菲迪克.菲迪克(FIDIC)文献译丛-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198-21.

提成合同范文第3篇

借款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牵头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成员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成员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成员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成员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向以上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社团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保证人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条文另有约定,合同中的词语按照下列含义进行解释:

1.1 “社团贷款”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贷款社团,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1.2 “社团会议”指由牵头社组织召开或者牵头社应成员社提议召开,全体成员社参加,共同商议社团贷款相关事宜的组织。

1.3 “牵头社”指负责筹组贷款社团和受成员社委托负责贷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员社”指接受牵头社邀请,自愿参加贷款社团,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用社。

1.4 “承诺金额”指牵头社和成员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金额。

1.5 “贷款承担比例”指牵头社和成员社的承诺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1.6 “贷款人”包括牵头社和成员社。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牵头社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 本合同签订之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 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牵头社开立专门帐户。

2.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2.6 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牵头社开立的帐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权牵头社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帐户主动划收。

第三条 贷款的金额、用途和期限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贷款。根据“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各贷款人的承诺金额如下:

贷款人 承诺金额

xx县xa农村信用合作社 万元

xx县xb农村信用合作社 万元

xx县xc农村信用合作社 万元

xx县xd农村信用合作社 万元

xx县xe农村信用合作社 万元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

3.5 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月息 ‰。

4.2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3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借款利率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无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

第五条 贷款发放

5.1 贷款人应当按照各自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第5.4条约定的时间发放贷款。

5.2 成员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别与借款人开立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5.3 贷款发放时,各成员社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到借款人在牵头社开立的专门帐户。

5.4 牵头社和各成员社发放的款项,均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营业终了前将款项划拨到帐。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6.3 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 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6.5 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向贷款人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报表资料;

6.6 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7 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6.8 对贷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签收后应在3日内将回执寄出;

6.9 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权益实现的行动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6.10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6.11 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 要求借款人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7.2 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从借款人帐户上划收依本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3 对借款人逃避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权实行信贷制裁,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现公告催收;

7.4 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7.5 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还款:

8.1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8.2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牵头社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及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由社团所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8.3 贷款本息收回时,由牵头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划付到各成员社。

8.4 如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社团贷款时,对归还的部分,牵头社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分别划归各成员社。

8.5 贷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计收的罚息,由牵头社按照规定统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条 提前还款:

9.1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 日向牵头社提交申请,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 借款人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提前还款的,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9.3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贷款人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担保:

10.1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的清偿和可能发生的借款人违约金、赔偿金、银团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承担,由 保证人 和向贷款社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各贷款人共同签订编号为x农信社贷保字(XX)第1号社团贷款担保合同。

10.2 牵头社认为发生了社团贷款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有关事项、提交社团会议讨论决定后,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但在新的担保合同生效前,银团贷款担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11.3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迟延违约金。

11.4 贷款人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限期清偿,有权对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所有帐户资金行使抵销权,同时对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7 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11.5、11.6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11.8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在收到贷款人通知后3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贷款人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11.8.1 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财务资料的;

11.8.2 不配合或拒绝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监督的;

11.8.3 未经贷款人同意转让或处分、或者威胁转让或处分其资产重要部分的;

11.8.4 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类似人员接管,或者其财产被扣押或冻结,可能使贷款人遭受严重损失的;

11.8.5 未经贷款人同意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权益实现的行动而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

11.8.6 发生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11.8.7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财务状况恶化等,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11.8.8 其它任何可能导致贷款人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11.9 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利息,拖欠利息达到2个月(含)的,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自第2个月21日起起,对全部贷款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二条 费用:

12.1 除利息外,社团贷款牵头社和成员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2.2 社团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牵头社先行垫付,由成员社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分担。

第十三条 牵头社的权利和义务:

13.1 根据贷款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

13.2 组织办理社团贷款的担保手续;

13.3 对审定同意发放的社团贷款总额及各成员社分担的贷款金额,逐笔进行登记,记录发放和收回情况;

13.4 设立借款人贷款专户,将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归还的本金,按贷款承担比例及时归还成员社;

13.5 组织召开或者应成员社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3.6 收集有关社团贷款的实施情况,并定期向社团贷款成员社通报社团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3.7 指定专人负责社团贷款的具体事务;

13.8 监督、检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

13.9 必要时向贷款人通报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紧急情况的,随时通报;

13.10 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社团会议决定采取相应的行动;

13.11 办理成员社委托办理的有关社团贷款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成员社的权利和义务:

14.1 各成员社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各自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

14.2 各成员社均是在对借款人的项目、业务、财务状况的独立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自主决定订立本合同。

14.3 各成员社授权牵头社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贷款人的权利,其行为对各成员社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成员社应通过牵头社行使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4.4 成员社有权向牵头社了解借款人的贷款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

第十五条 社团会议:

15.1 社团会议由牵头社组织召开,任何一个成员社均可以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5.2 牵头社和全体成员社参加时,社团会议才能召开;

15.3 社团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

15.4 社团会议有权对社团贷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并由牵头社负责采取措施;

15.5 社团会议通过决议,应当由牵头社和成员社全体一致通过。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与转让:

16.1 本合同自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属于本合同的保证合同获得上级有权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16.3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16.4 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6.5 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必须经贷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确认担保。在全体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 贷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及时通过牵头社书面通知其他贷款人、借款人及担保人。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7.1 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讼。

17.2 各贷款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召开社团会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级主管机关协调处理。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18.1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约定其他事项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签订后,牵头社按照管理规定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并通过上级主管机关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机关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一份。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贷款人(牵头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

提成合同范文第4篇

公司销售合同范文1买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

型号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交货,由买方到卖方公司所在地提货,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的货物安装调试,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货款支付

现金,货到付款

六、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______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人为损坏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送修免费。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销售合同范文2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二、货物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三、合同金额

1. 合同总额人民币 小写:¥

2.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四、货物产地及验收标准

1.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 交付验收标准

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 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5. 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五、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进行现场验核。在 7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可交付验收使用。

六、包装

货物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

七、付款方式

1.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由甲方出具验收报告时付合同总额的%, 合计:¥ 元;

2. 设备连续安全运行满时付清余额%,合计:¥ 元;。

3. 办理付款的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日历日。

八、安装与调试

以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

九、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免费) 维修保养服务。

2.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时,供货方必须联合厂方及时解决。

3.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4. 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如无不可抗力因素,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 2‰ 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20个工作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2‰ 累计,由此造成的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

十二、争议的解决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仲裁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当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税费

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其它

1.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共计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4.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销售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为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扩大市场份额,加快货款回收,控制应收货款,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承包合同。

一、 乙方承包指标

(一) 主要指标

1. 销售收入:考核任务 7800 万元;

2. 月度回款:每月回款计划不低于年计划月度平均数的80%;回款计划完成90%以上;

3. 利润:确保每个主机用户不出现亏损;

4. 三项资金控制:应收货款、产成品库存及未开发票数三项资金占用下降1420万元 ;今年不超过3680.8万元 。

5. 成品库存比去年下降30%,即不超过580.44 万元;

6. 6-12个月和超过12个月的长期库存分别压缩50%,即不超过75.11万元和131.36万元;

7. 市场占有率:主机市场占有率同比提高10%;

8. 新市场开发:

9. 外部质量损失:外部质量损失率同比降低50%以上,即不超过49.69万元;属销售公司原因的下降30%,即不超过13.12万元;分别考核。

10.销售费用占比同比下降10%,即万元回款占用不超过1.46。

11.台帐管理: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包括发货、开票、回款、退回产品台帐、物流周转库台帐,往来帐必须清晰、规范、准确。

(二)其他指标

1. 信息传递与沟通:主机厂产品需求计划、订单增减计划、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传递及时率100%;每月24日销售主计划后的增补率控制在5%以内,销售计划准确率达到95%;发货计划完成率达到99.5%;

2. 售后服务:顾客满意度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顾客满意率应在90%以上;售后服务及时有效,不得出现用户重大投诉事故,三包产品必须退回公司。

3. 让利或转物控制:全年让利或转物控制在年回款任务的5‰以内;

4. 清欠任务:分管销售区域内的清欠资金按财务统计口径计算,以上年度期末数为基数同比下降15%以上,并不得再出现新的呆死账款。

5. 库存产成品:盘活老库存产品,新入库产品必须在三个月内发出;

6. 产品及时开票:发出去的产品必须在三个月内开票并传递至用户;

7. 成品库和物流周转库管理:确保帐务相符,财务、销售公司办公室及仓库保管帐目一致无误;

8. 市场分析报告:每月提交市场分析报告,内容要求包含市场动态、供货情况、供货份额、全新产品开发、质量状况、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及竞争对手分析;及时做好次月的工作计划。

二、乙方销售费用

乙方全部销售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走访费、会务费,招待费、电话费、办公费等费用,全部销售费用按实际回收款额提取,其中:

(一)工资:工资分四部分:基本工资、提成工资、效益工资和新产品工资。其中:

1.基础工资:经理(正职)每月发3000元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挂靠月回款任务发放,月度回款任务不低于全年销售任务月平均的80%。

(1)、回款高于当月任务10%以下奖励基础工资的10%,超出10%奖励20%;

(2)、基础工资发放比例依照月回款完成任务比例,完成70%以上全额发放,完成50-70%之间按90%发,完成任务不到50%的按50%发放。

(3)、两个月考核计算;半年统算,上半年完成任务的35%以上,全额发放,与日常发放 找齐差额;全年结束完成任务70%以上全额发放基础工资。完成比例不到70%的按日常计算发放。

2.提成工资:经理和业务员的提成工资按其完成年回款任务的比例实行梯度提成,体现体现多劳多得。梯度提成见下表:

经理和业务员的提成工资日常按5.3元和34.3元分别计算提成,年底按实际完成任务的比例统算找齐差额,每个业务员个人工资提成由经理和分管领导根据市场状况、工作量、工作难度等进行合理适当调整,调动业务人员积极性;经理提成工资计算办法:

(1)、完成年任务80%-90%提成工资加提10%,90%-100%加提15%,完成任务后加提20%。日常提成工资按最低档提成比例计算,提成差额及加提提成全年统算。

(2)、 两个月一考核;半年统算,按回款完成任务情况计算发放提成工资;

(3)、经理全年统算完成70%以上兑现提成工资。业务员基本工资及生活费发放标准、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详见实施细则。

3.效益工资:效益工资按实现的利润计算,经理每万元利润提成60.5元,业务员每万元利润提成320元;

4.效益工资考核:业务实现赢利的按合同规定提取提成工资和效益工资。业务发生亏损的,亏损每增加1%,扣提成工资的1%;效益工资及利润考核年底统算。

5.新产品工资:在正常提成的基础上业务员每万元加提30元,经理每万元加提9元。(不含新市场开发产品和配件产品)(按开发票数额在12个月内提取);

6.学徒业务员工资发放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由公司发放;

7.回款任务考核月度回款任务考核按《20xx年销售承包合同考核细则》规定执行;

(二)差旅费:按负责销售的区域确定差旅费定额,并在定额的基础上按万元回款提成计算,预计年差旅费定额 13.7 万元,万元回款提成17.56 元,可以预提,但总费用不得突破定额。经理个人差旅费按集团报销标准执行,从部门差旅费用中列支;学徒业务员差旅费公司拨发,经理控制据实报销。

(三)走访费、会务费:由分管领导统一调度控制使用。预计提成走访费23 万元,万元回款提成走访费29.49 元; 预计提成会务费4.5 万元,万元回款提成会务费5.77 元。

(四)招待费、电话费、办公费等费用,由乙方经理和分管领导控制使用。预计提成招待 费 11万元,万元回款提成招待费14.1元;预计提成电话费2.15万元,万元回款提成 电话费 2.76元;预计提成办公费0.5万元,万元回款提成办公费0.64元。经理电话费年定额3000元,从部门电话费用中列支。(从公司使用的车辆及礼品以及招待费用等由公司办 公室统计汇总,年底考核)。学徒业务员电话费公司拨发,经理控制据实报销。

(五)活动费和开发费:由公司统一调度使用,万元回款提取开发费10元,万元回款提取 活动费12元。

(六)清欠货款的提成,按公司《清欠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七)乙方借款及各项销售费用的报销程序,按公司《工作人员借款及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三、对乙方经理的考核:

1. 信息反馈传递及时率100%;销售计划准确率达到95%;产品发出率达到99.5%;每月销售计划确率达不到90%,扣200元,90%以上达不到95%扣100元;每月产品发出率达不到95%扣200元,95%以上达不到99.5%,扣100元;

2. 乙方要与业务员签订合同,将各项经营指标层层分解到责任人,每发现有一个未签订合同扣100元。

3. 在财务管理方面,承包期内每出现一次违法、违纪行为扣200元,并按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分管范围内TS16949体系审核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扣200元。

5. 承包期内分管范围无刑事事件发生,无打架斗殴现象,无计划生育违纪违法现象,每发生一次扣500元。

6. 确保三包服务不出现重大投诉,每出现一次扣200元。

7. 坏帐损失考核:年内出现的坏帐损失,乙方经理承担15%,业务员按原规定承担损失,每年度考核。

8. 对于实行物流周转库管理的,每月对帐一次,要求对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库存清单,帐物必须一致。每有一用户未按要求对帐的,扣业务员200元,扣经理100元。账务不相符的,必须对明原因,对好帐,否则加倍扣罚。物流库其他考核,按《20xx年销售承包合同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9. 积极做好维护老市场工作,努力提高市场份额及占有率,每退出一户主机厂(含当年不发货的),扣经理5000元;

10. 成品库存下降30%,自三月份考核,完成指标80%以下罚500元,完成80%以上罚300元;完成指标奖500元;每月考核;

11. 6-12月和超过12个月的长期库存压缩50%,自三月份考核,完成指标80%以下罚500元,完成80%以上罚300元;完成指标奖500元;每月考核; 12. 销售责任的三包索赔额同比下降30%,每季度考核,完成指标奖1000元,指标未达到,但完成70%以上罚500元,完成70%以下罚1000元,年底统算,全年未完成指标,季度奖励全部扣回。考核经理。

13.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0%,年底考核,完成指标奖励500元,指标未达到,但完成70%以上罚300元,完成70%以下罚500元。考核经理。

14. 主机市场占有率同比提高10%,年底考核,完成指标奖励1000元,指标未达到,但完成70%以上奖500元;指标完成50%以下罚500元;

15. 外部质量损失超过或降低规定指标10%(含)以内的罚款或奖励500元;在10%-20%(含)之间的罚款或奖励1000元;在20%以上的罚款或奖励1500元;

16. 清欠任务年底考核,完成奖1000元,完成70%以上奖500元;指标完成50-70%罚款500元;指标完成50%以下罚款1000元;

17. 全年让利额、转物超过规定指标的20%,罚款1000元;

18. 对一、(二)其他指标的考核《20xx年按承包合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19. 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销售其他公司产品,否则将对乙方进行处罚,罚款5000元,同时视情况给予责任业务员10000-50000元罚款,并按甲方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依据《20xx年承包合同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考核。

2. 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调研分析报告、建议和市场变化情况要求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2个工作日内制定和调整产品销售价格。新产品的核算定价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3. 甲方按乙方提报的经评审后的销售计划,及时提供合格的产品。

4. 乙方在与业务员签订个人承包合同时,每人回款任务不得低于500万元,万元回款提成工资的多少必须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回款任务的高低与年收入可适当拉开较大的档次,鼓励业务员积极主动地开发新市场,或争取扩大市场份额多回款多收入。

5. 乙方须无条件地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审计考核工作,并为此提供便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迟、拖延考核工作。

6.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与业务员签订承包合同,视任务完成情况自主决定业务人员的聘用与否。上半年没有业绩的,下半年主动离岗。

7. 乙方有权且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对连续6个月完成回款任务不足计划的60%或连续3个月没有业绩的业务人员予以解聘。

8. 乙方有权对甲方因未及时提供合格产品或连续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批量质量事故而影响销售和回收货款事项,书面向甲方提出意见,经甲方核实后可免除由此而影响的罚款。

9. 乙方有权对甲方其他部门因不能积极配合而销售工作,书面向甲方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和未覆盖的事项,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合同管理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相关文件

1. 20xx年承包合同考核实施细则;

2.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3. 工作人员借款及报销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提成合同范文第5篇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态度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均由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遵照执行。合同内容如下:

一、 合同范围:甲方在此授权委托乙方就本公司的相关财务会计工作提供服务,乙方具备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的合法资格和能力,并依此向甲方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二、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三、 合同收费及支付方式:

1、收费:采用按月为结算方式的收费办法,每户    元/月(大写:         );

2、记账工本费150元/年。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每月服务费用,或在征期申报工作开始前一次性结付当月服务费用。

4、其他形式:甲方也可选择按半年、年度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在此种支付形式下乙方将给予适当的优惠。

5、首次支付费用:服务费    元/月,共   月,账本费     元,合计:       元(大写:          )。

四、 双方责任、权力及义务:

1、 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凭证,作为乙方进行记账和进行各项服务的初始依据;

(2)、甲方有责任按照乙方所要求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相关财务凭证,以此确保财务及税务申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甲方有责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有责任最大限度为乙方在为其进行服务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财务工作和服务工作实施监督和核查;

(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享有知情权并对不明事项提出质询;

(7)、甲方有权利在为乙方提供其他客户信息并促成服务事项前提下减免当月服务费用;

(8)、甲方有义务完成在乙方完成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不限于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财务工作;

(9)、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在服务中涉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并承担在乙方完成服务项目以外的相关财务工作事项。

2、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财务凭证前提下,有责任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以及行业通行的惯例,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会计服务;

(2)、乙方有责任按合同中所规定的时间,为甲方提供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财务服务事项;

(3)、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支付服务费的前提下向甲方开具相关收款凭证;

(4)、乙方有责任在服务范围内以最大限度减少甲方工作项目内容的前提下,完成财务服务工作;

(5)、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提出对财务服务进行监督与核查时,向甲方呈报真实有效的财务数据;

(6)、乙方有责任在提供财务服务的范围内对甲方的基本情况履行告知义务,并提醒甲方及时处理相关突发事件及应用方法;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各种检查工作,并确保在财务服务范围内的各种数据和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8)、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为乙方提供新的服务客户的前提下向甲方支付承诺的酬劳。

五、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各种条款以及相关事项中,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均构成违约,并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相应损失。

2、 本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赔付对方违约金(一个月的服务费)。

3、 出现与本合同中条款严重相违的情况下则构成严重违约,另一方将保留终止此合同并通过相应法律途径解决违约事项的权利。

六、 确认、告知事项约定:

1、 由于财务工作的特殊性,在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财务服务的过程中,涉及相关注意事项和信息,乙方将向甲方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甲方在接到相关书面告知事项的前提下同时向乙方书面确认告知事项收悉。

2、 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待告知事项完成并经另一方确认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七、 保密事项: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均应对合同中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在未经得另一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具体细节和相关条款,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本合同执行地的有关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签字):甲方盖章(签字):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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