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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奴制改革的措施

农奴制改革的措施

农奴制改革的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政;王莽;币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K2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2-0018-03

据《汉书》记载,生于公元前45年的王莽原是汉元帝的一位外戚,且自幼坎坷,跟随各位叔父长大,而王家权倾朝野,是西汉的显贵家族。但王莽却生活简朴、行事低调、勤奋好学。另外,王莽还严谨检点,服侍母亲、寡嫂及兄长遗子,并善于交接贤士、行事殷勤周到。所以王莽因谦恭俭让、尊敬长辈和礼贤下士而成为道德楷模,并逐渐接近高位,进而于公元8年12月,迫使王政君退位,并顺理成章的登基称帝,首先开启了禅让制的先河。但王莽在我国历史上一直是争议的焦点人物。根据正统观念来讲,王莽在我国古代历史上是一位篡权夺位的叛逆臣子,且相关史著也明确对王莽持否定态度。不过,辛亥革命后,很多史学家将王莽誉为无私、有远见和有作为的社会改革家,且胡适也在《王莽》和《再说王莽》两部作品中,赞王莽为社会主义者。

一、王莽新政

汉末,社会矛盾日益加剧,王莽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树立威信,巩固统治地位,大力推行一系列涉及各个方面的改革措施,比如,县名及官名改革、、商业改革和币制改革等。但是,王莽改革意在复古,基本上没有革新的意识和意图。其改革措施主要包括:

(一)实行土地国有制

西汉初期,社会呈现一片祥和安定的局面,而国家也在大力推行、发展土地私有制,但农民却受到地主和商贾的严重压迫,以致出现了变卖子孙和田宅来抵债的现象。且自汉武帝至哀帝年间,甚至呈现出百姓饥饿、妻离子散的社会局面,这都是因为政府减少税收,地主强占土地造成的,因而王莽于公元9年至12年,颁布了王田制,即土地国有制,并规定:天下田地都属于国家所有,仅将土地分配给国民永久使用,国民不得私自买卖和兼并土地,这种制度的颁布,使得王莽借机将土地从地主手中收回。虽然通过,实现了有田可耕、有税可收的局面,进而让社会更加安定。但王莽推行的土地所有制体现了唐虞之道,遵从了天下都是王土的观念,以致其抵抗汉末年间土地兼并情况的效果并不理想,且遭到文武百官的强烈反对,因此,王莽在社会压力的迫使下,于公元12年恢复了自由买卖土地的制度。

(二)推动奴婢改革

王莽执政时期,买卖奴隶的现象非常普遍,因而富户储备奴隶的情况,使得政府在税收及人口方面的损失巨大,于是王莽颁布了私属制,即规定富户不能随便买卖奴隶,只可作为私奴,若私自买卖,立刻将奴隶没收,作为官奴。私属制虽然规定不能买卖奴隶,却未解放和改变奴隶的身份,所以同样未得到人们的支持。而且,地主和官僚依然暗自买卖奴隶和土地,从未停止过,所以很多人被处以重罪,使得官僚和地主也更加反对土地和奴隶改革。因而奴隶改革也未得到有效推行、实施,最终迫使王莽让步,恢复了奴隶买卖制度,奴隶改革又以失败告终。

(三)实行五均六`制

王莽时期,为了抵制商人过度剥削农民,有效控制高利贷和物价,以改善政府财政,王莽在公元10年大力推行、实施了五均六`制,并在南阳、长安、邯郸、洛阳及临淄及成都六地增设五均输官,并赋予其相关职责:平抑物价,即在每季的第二个月制定货物价格,若遭遇通货膨胀,均以平均价格出售,若货物滞销,则由政府出资收购;征利税,即各工商业都要进行登记,并按时上缴1/10的纯利,以供政府贷款给农民;征地税,即增加有田不耕农民的缴税项,并缴收无业游民的相关税费,或将其充为劳役;赊贷,即无钱祭祀、丧葬的人民,可免息向政府贷款,而想经商却资金短缺者,也可低息向政府贷款。

上述均为五均赊贷的相关内容,而六`是指将公共事业五均赊贷、盐、名山大泽、铁、钱布铜冶和酒收为国营,并统一由政府进行管理,以便解决当时的垄断局面。

王莽推行五均六`制度时,因为货币和商品严重不足,再加上管理措施也不完善、健全,因而只能依靠富商来推行,这反而成了富商剥削农民的最佳机会,并促使官商形成更具危害力的垄断性经营,而主管官员更是借由控制名山大泽的机会,开辟新的生财道路,并开拓了权利的财政支撑空间。因此,王莽实行的五均六`制度,不仅未给国家增加收入,还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同时还打击了手工业者和正当商人。

(四)推动币制改革

王莽登基后,规定货币为布、金、钱、银、贝和龟,并规定布货为10种、金货为1种、钱货为6种、银货为2种、贝货为5种以及龟货为4种,以取代自汉武帝出现的五铢钱。

(五)通过《周礼》推动政治改革

王莽素有崇古情结,并将周公当作偶像,所以,王莽假借周公的名声,推行政治改革,其目的是为了恢复唐虞之道。因而王莽在公元9年,大肆更换官名,并在中央增设大司马、大司徒和大司空等高位,又将大司农改为羲和等等,以恢复古代管制;在地方将都尉改为太尉,将郡太守改为大尹,将县令改为宰等。王莽在这些政治变革中,都将周官作为标准,具有强烈的复古意味,而官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却未发生改变,使得简单的事物更加复杂化,徒增不必要的麻烦。

农奴制改革的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俄国女皇 叶卡捷琳娜二世 开明专制 封建制度

一、开明专制产生的历史背景

所谓“开明专制”,是指叶卡捷琳娜二世声称自己依据启蒙学者关于“哲学家与君主联盟”思想中的一些主张而推行一些有利于资本主义因素成长、增强国家实力的改革措施,

1.在18世纪中期的欧洲国家中,荷兰、英国都先后发生过资产阶级革命而了本国的封建统治。法国启蒙运动掀起的对旧制度的深刻批判,主张民主,在法律上的公民平等、人的自然权利应受保障的思想。一时间,“开明专制”纷纷成为各国君主的首选。

2.叶卡捷琳娜二世在其统治初期推行开明专制并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由当时俄国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叶卡捷琳娜二世本人的思想决定的。

当时俄国资本主义因素向农业中的渗透,促使贵族加强了对农民的剥削与压榨,从而加深了国内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不堪忍受剥削与压迫的农民揭竿而起,举行起义。1762一1763年一年内,全国23个省中就有11个省爆发了农民起义。叶卡捷琳娜二世毫不隐晦地说,正是国内的这种状况促使她去实现开明专制的思想。

3. 从俄国扩张的传统看,渴望成为整个欧亚大陆的主宰是历代沙皇的基本国策。然而18世纪中期俄国经济落后,军备不力,社会动荡的现实却阻挠着扩张的进行。叶卡捷琳娜二世希望通过一些“开明”改革,推动经济的发展,不仅为维护自身的封建统治,更是为实现俄国扩张争霸的计划积蓄力量。

二、开明专制的实质

尽管叶卡捷琳娜二世推行了一些“开明政策”,但是,固守封建专制统治这一本质特征并未改变,相反,叶卡捷琳娜二世为维护农奴制度、巩固其统治而推行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则更为突出。

第一,颁布了将许多国有土地连同居住在上面的农奴赏赐给贵族功臣,废除了贵族必须服军役的规定,使贵族又成为自由的特权人物,由此增强了统治集团内部凝聚力。

第二,强化地主的奴役权力。农奴除向政府缴纳人丁税、服兵役、服劳役外,还得向地主缴纳劳役租或代役租,农奴遭受十分沉重的剥削和压迫。农奴制在这一时期发展到了顶峰。

第三,疯狂地对外扩张侵略。叶卡捷琳娜二世先后发动了对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战争、三次参与瓜分波兰,以及同瑞典的战争。完全满足了俄国贵族地主、商人集团的利益要求,由此获得了“贵族的女皇”的赞誉和“叶卡特琳娜大帝”的称号。

第四.开明专制是以女皇的需要为前提的。叶卡捷琳娜二世鼓励工商业的发展,但却把工商业置于农奴制经济体制之中。既可以巩固专制制度,又可以通过超经济的掠夺使国家能在短时间内获得所需要的财力、人力,服务于对外扩张国策的实现,叶卡特琳娜允许西方文化尤其是启蒙学者们的文章著作在俄国出版发行,但是她却很快下令封闭抨击农奴制度的《雄峰》和《画家》杂志。

三、开明专制的影响

在政治上,叶卡捷琳娜二世在开明专制的掩饰下,加强了对内的统治和对外的扩张,从而巩固了农奴制的贵族,把一再受到农民起义震撼的沙皇专制国家,暂时地稳定了下来。

1775年,女皇颁布了《全俄帝国各省管理体制》的救令,取消了以前的省、州、县三级管理体制,而改为省、县两级管理体制。省长直接受沙皇辖制,贵族除享有沙皇赐予的特权外,还参加地方行政管理,这就保证了贵族在整个地方机构中的领导作用。列宁曾把这种所谓的省政改革愤怒地斥之为“中世纪的、农奴制的、官僚行政的划分”。

开明专制时期,俄国的社会经济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国内贸易迅速发展,使沙皇政府不得不在经济政策方面进行一些重大的改革。叶卡捷琳娜二世在1775年的救令中废除了工业垄断权,宣布工商业自由。

四、结语

开明专制在促进俄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方面确实产生了积极作用,它使俄国的经济发展有了一个较为稳定的环境,叶卡捷琳娜二世在此间所实行的一些政策也对经济的发展取到了促进作用,实际上,此时俄国的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际经济发展的状况。在十八世纪下半期,西方国家出于工业发展的目的,都迫切地需要从俄国进口原材料,“特别是那些战争物资,如铁矿石、木材、海军所用黄麻与柏油等。”大大地刺激了俄国经济的发展。尽管从纵向发展的角度讲,俄国的经济在开明专制时期有了长足的进步,但通过横向比较,会发现俄国的经济仍然很落后,用西方一位经济史家的话说,“在欧洲,除了巴尔干与比利牛斯半岛上的某些地区而外,实在找不到比俄国的经济还要落后的地区了”。为了这个目的,他们才会采取一些保护和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措施,这些措施的进步显然是有限的,既使是在宣布工业活动自由的同时,专制制度仍然首先考虑的是贵族利益。所谓的工业活动自由也只不过指的是贵族企业的自由。

参考文献:

[1]中央马列编译局编译.列宁全集(中文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2]苏联社科院主编.世界通史[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

农奴制改革的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比较 历史教学 历史事件

比较是历史教学中常用到的一种方法,可以对历史事物、历史现象、典章制度等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从中找出它们的异同点。在历史教学中我们应让比较成为一种习惯,让学生时刻通过比较的方法准确地掌握历史知识,从而达到提高学生分析比较问题的能力。下面通过几个典型的例子体验一下比较法在历史教学中的运用。

一、中外历史活动比较

学习葡萄牙的殖民侵略后,可以将郑和下西洋活动和葡萄牙殖民的航海侵略行径进行比较。我们可以从两者航海的背景、目的、采用的手段(方式)及结果进行比较分析。郑和航海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同海外各国的联系,而葡萄牙殖民者的航海是通过航海进行殖民扩张和殖民掠夺,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在手段和方式上,郑和下西洋采取的是和平贸易、友好交往的方式,结果是深受各国人民欢迎,葡萄牙殖民者伴随着航海活动而来的,是残暴血腥的殖民侵略活动,他们所到之处,无不引起当地人们的痛恨和反抗。通过比较的训练,让学生明白两种不同的航海行动,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盛世景象的比较

中国的封建社会曾出现了许多盛世局面。可以把“文景之治”和“贞观之治”进行比较。第一,背景相同,两者都是在大规模农民战争推翻前朝的暴政中,统治阶级认识到人民的伟大,吸取教训后出现的。

“文景之治”是在秦末农民战争推翻秦朝暴政后,文帝、景帝吸取秦亡的教训后出现的。“贞观之治”是隋末农民战争推翻隋朝,唐太宗吸取隋亡的教训后出现的。第二,统治阶级都注重发展生产关系。文帝、景帝继续推行汉高祖以来的修养生息政策,而唐太宗完善了前朝的政治、经济制度,实行均田制、三省六部制、科举制等。第三,结果相同。都为后来的繁荣奠定了基础。“文景之治”为汉武帝大一统的强盛局面奠定了基础,而“贞观之治”为唐玄宗前期出现的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开元盛世”局面铺了路。因此,让比较成为教学中的习惯,可以让学生快速掌握一些历史事件及现象。

三、改革的比较

农奴制改革的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俄国农奴制改革;土地;革命

[中图分类号]K51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06)04-0089-03

[收稿日期]2006-04-21

[作者简介]朱蓓(1983-),女,上海人,华东师范大学2004级硕士研究生。

一、1861年俄国农奴制改革的背景和内容

克里米亚战争的失败充分暴露出农奴制俄国的腐败和落后,成为迫使亚历山大二世进行农奴制改革的直接原因。1861年2月19日(俄历),沙皇亚历山大二世颁布废除农奴制法令,对农奴制度和土地制度进行改革。其主要内容为:

农奴不再隶属于地主,从而获得自由民的权利和地位。此后,他们可以自由经营工商业,订立契约,拥有动产与不动产、有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的权利;农民再不能被任意买卖,也不能随意被地主惩罚。

有关土地的规定:农民缴纳赎金后可以得到一份土地。至于份地的面积,法令规定了最高和最低定额,如果份地超过最高定额,地主可以割去多余部分,这就是所谓的“割地”。

关于赎买手续:农民的宅旁园地可以自由赎买,须先向政府交纳60卢布的赎金,6个月后即可取得所有权。赎买份地则必须得到地主的同意。关于赎金的数额,规定为每年代役租额为赎金的6%,农民赎买时,必须先付赎金的20%~25%,其余部分由政府垫付给地主。农民可在49年内,分期向政府还本息,其间土地归村社公有,且农民仍有义务缴纳租金或服劳役。农民不得任意处置份地或离开村社。

二、农奴制改革后沙俄国家土地政策分析

1861年农奴制改革是沙皇不得已而为之,是比较开明的官僚与贵族当中的反动分子互相妥协的产物。前者力求保证被解放的农奴至少有能力恪尽他们对国家的义务,后者则力图让他们为获得自由付出尽可能高昂的代价。根据废除农奴制法令的一系列规定,俄国的土地关系发生了变化:贵族地主不再是单一的土地所有者,农民也成为法律上的土地所有者。但是,农民也只是“法律上拥有”土地而已,事实是改革的土地政策是有利于贵族地主的,后者利用改革契机大肆占有、兼并土地,并将改革的成本和负担强加到农民头上。同时由于村社取代地主成为农民的“监护人”,政府加强了其对农民的控制。且让我们看看贵族地主是如何借机掠夺农民的。

(一)由于份地是按地区确定面积的,贵族地主们“去粗取精”,将肥沃的土地以及大量的森林、草场留下,把最贫瘠的土地分给了农奴。在土地最肥沃的省份地主拥有的土地较多,而北部的贫瘠地区和里海附近的多沙草原地带,则几乎没有地主私有土地而归不幸的农民所占有。半数地主土地最少的省份,其面积的16%以上是贫瘠的,在其他省份的这一比例达56%、64%,最高达93%。而在私有土地占一半以上的省份里,没有一个省其贫瘠土地占20%以上,只有2个省份,即1/9的省份,占16%以上。

(二)农奴份地超过法定份地可割除,由此贵族借机割占原农奴份地。据统计,黑土地带省份农民的土地被割走1/5以上,其他地区则达到1/3甚至2/5[1](P174)。

(三)按原租赋计算的赎金远高于土地市价,这是对农民的敲诈。1861年割给农民的土地为1.24亿俄顷,市场价为6.89亿卢布,而农民支付的赎金为9.233亿,再加上赎金征收费、滞纳的利息和罚金,农民实际负担高达13.9亿卢布[2](P17-18)。

(四)村社成为新的“监护人”。它一方面承担起行政和财政职能,加强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和财政监督;另一方面,它使古老的三田轮作制延续下来,每户人家只能在不同的地块里分到小小的一片土地,这些土地可能毫无用处,但仍然让农民支付全部的租赋。

而且定期重分土地和沉重的租赋负担也使农民几乎不可能、也不愿意尽心耕种土地。农民越来越穷,拖欠租金和税款,最后被夺走土地,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无怪乎,列宁称1861年农奴“解放”是“对农民的掠夺,是对农民施行一系列的暴力和一连串的侮辱”[1](P174)。

三、改革后的土地状况和农民实际福利状况

解放农奴使农奴摆脱了对地主的人身隶属,但仍然没有人身自由;农民摆脱了地主的羁绊,又落入政府的牢笼。所谓“刚出狼窝,又入虎穴”并不能恰当地表述农民在1861年后的境遇,因为事实证明这较之此后近半个世纪俄国农民之惨状仍略显逊色了。农奴虽然获得了自由,但不过是“饿死的自由”罢了。土地的严重缺乏,租赋的沉重,农业人口的增加,生活成本的猛涨,地主、官吏和高利贷的盘剥,都让农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一)土地日益为大地主所垄断,农民(小农、贫农)仅拥有少量份地。1889―1892年间塔夫利达省三县富农(主要是每户种地75俄亩的最大耕作者)占有几乎全部土地,而这些人所占人口比例是很小的。据统计,到1905年,10.7万名大地主拥有5 300万俄顷土地,人均459俄顷,其中拥有1万俄倾以上的大地主有527个。而解放时的2 250万农奴分到1.24亿俄顷土地,人均份地为4.8俄顷。到1905年,由于农业人口的增加和土地的减少,人均拥有土地已降至1俄顷[2](P23)。

上等户租地远远多于下等户,且租金便宜达1/3。土地日益集中在大地主手中,农民土地日益萎缩,农民越穷就越保不住自己的土地,更不要说再买地了。据有关资料统计,1863―1894年间农民购买的土地为5.24亿俄顷,投机商购入7.45亿俄顷。其中1865―1895年间,农民购入的土地中有81.5%乃是大地主购入[2](P23)这些土地一方面被以极高的租金租给没有土地维系生存的贫农,另一方面被以极低的工资雇佣农民劳动力耕种。

农民的份地越来越少,欧俄5 400万农民在1861年人均份地为4.8俄顷,这一数据逐年递减,分别为:1880年3.3俄顷,1900年2.6俄顷,1905年1俄顷。此外,由于地租昂贵,单是租赋已经让农民捉襟见肘。农民不但没钱种地,还得出卖劳力赚取“外水”,入不敷出,越来越贫穷。多数农民甚至完全失去土地,成为纯粹的佃农。到1905年,无地雇农已占农民总人数的15%。而欧俄47省1 190万农户中,23%拥有的土地少于5俄顷,70%拥有的土地少于10俄顷。而维持一家生活的土地最小值需在12.5俄顷以上[2](P10)。

(二)农民承担沉重的赎金和赋税。改革后,除了昂贵的土地赎金、地租外,农民还承担了人头税和对日用消费品征收的间接税。为了偿付赎金和重税,农民不得不出卖家畜、服劳役,“于是,农民除了一所小房子和一块光秃秃的土地以外就一无所有”[3]。

1872年部分省份农民租税占收入比例:彼得堡为34%、莫斯科为105%,黑土地带省份为30%~148%[2](P17-18)。

1883年人头税废除后,为弥补岁入,政府一方面大幅提高土地地租,另一方面进一步增加了间接税。国有土地地租几乎提高一倍。农民无力支付租税,欠税现象严重:

1871―1880年,欠税为38戈比/俄顷;

1881―1890年48戈比/俄顷;

1896―1900年虽然采取豁免、缓交措施,欠税仍超过年均应缴额的1/5。

(三)农业人口增长,土地不够,不发达的工业又无法吸收剩余农业劳动力,引起恶性竞争,雇工工资极为低廉,且工作条件恶劣、工时极长。欧俄部分60年代初乡村人口为5 000万左右,到1897年已增长到8 200万,但农业生产率和其他就业机会没有相应增加。俄国工业在19世纪最后十年之前一直发展缓慢,无力吸收被从土地上赶出来的过剩农业人口。俄国在1880年煤产量仅400万吨,生铁产量仅50万吨。工人工资仅为美国工人的1/8,英国工人的1/5。

(四)生活成本大幅增加。农民的份地主要是耕地,而牧场、草场、森林等全部被地主据为己有,导致农民必须为原本免费的生活品,如薪材、肥料等付费。以前农民可免费获得的薪料、做木器的材料和建材,现在需要购买。据统计,1905年地主仅凭出售森林木材就获利2亿卢布[2](P23)。解放后,在彼得堡,一车粪值一个银卢布,要想使一俄亩土地变得宜于耕种,得花上200银卢布,这一俄亩的租费是一年15~30卢布[4](P310)。此外,农产品大量出口,国家又对进口征收高额保护性关税,使得农民必须为购买制成品支付高额款项。此外,1894年起国家实行酒类专卖;1895年又开始控制甜菜生产,使其价格人为拔高。这些都使农民生活雪上加霜。

(五)地主、官吏、高利贷的重重盘剥。地主索取高额赎金和地租、国家税收。地方长官可能随时夺去农民辛勤耕作的土地,并控制通行、严惩欠税和犯罪。这种影响之大无怪乎哥萨克顿河区的当地人称他们的长官为哥萨克的皇帝[4](P280)。农民的困境给高利贷者带来生财之道,他们对农民课以二成、五成甚至十成的利息。为帮助农民购买土地而建立的土地银行到头来也成为剥削农民的工具。

综上,1861年的改革并没有真正解放农民、改善农民生活状况,反而使其生存环境更为恶劣。“1861年的分地造成的不是自由的独立农民,而是在同一个‘老爷’即地主的土地上受盘剥的佃农。”[1](P165)

四、结语:农民与俄国革命

19世纪下半叶俄国农民生活并没有因为1861年自上而下的改革而得到改善。农奴获得部分自由虽然是历史的进步,但由于是“自上而下”的改革,这种“进步”却是以巨大的社会不公换来的。贫农生活更加艰辛,负担沉重,境遇悲惨。世纪之交的农村日趋贫困,19世纪90年代后期,1/5应征兵员体检不合格人口。人口死亡率为35‰,居欧洲之冠,且农村高于城市。这一切,使俄国社会自1861年起就动荡不已,终于导致了1905年的大革命。直到1912年还占俄国人口86%的农民,是20世纪初俄国社会中翻云覆雨的重要力量。斯托雷平说:“俄国的前途取决于在下一次革命危机爆发前,它能在多大程度上消除农民的不满。”然而,虽然认识到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斯托雷平却试图通过扶植富农、制造与既存秩序有利害关系的农业产业主阶级来维系专制政府,这种努力也必将归于失败。而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则正是凭借对农民需求的敏锐把握和对工农群众的有效组织,保证了俄国革命向前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列宁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2][日]山川均俄国革命与农民[M].上海:平凡书局,中华民国18年.

农奴制改革的措施范文第5篇

关于西藏革命与建设的道路问题,毛泽东在民主改革先后曾有过这样的论述:(1)1959年5月7日,在同班禅、阿沛?阿旺晋美和詹东?计晋美谈话时指出:“第一步,走民主的道路。第二步,走社会主义的道路。”(2)1959年5月10日,在回答东德代表有关西藏的提问时,毛泽东说:“现在西藏问题好解决了,第一步是民主革命,把农奴主的土地分给农奴,第二步再组织合作社。”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实事求是,主张西藏“两步走”,第一步,平叛改革,将所有制由封建农奴制变革为农牧民个体所有制。第二步,在农牧民个体所有制的基础之上,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随着西藏民主改革的完成,封建农奴制为农民个体所有取代,西藏实现了历史的转变。接下来,西藏是否立即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还是稳定发展一个时期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成为一个需要理性分析,并明确回答的问题。由于受到内地“极左”思想的影响,当时的西藏工委和部分领导产生了急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倾向。西藏工委于1960年7月20日发出的《必须彻底进行土改复查工作的紧急指示》中提出:“下半年各分工委选择几个点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10月18日,西藏工委在第四季度工作安排中,又进一步强调“今冬进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重点试办”。从1960年下半年开始,西藏刮起了一阵试办合作社之风,短短几个月之内西藏就办起了七八十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但是试办的合作社实际效果不好,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大受影响,并波及社会稳定。

鉴于上述问题,中央及时予以纠正,于11月15日在批复西藏工委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安排中明确指出:“中央认为西藏地区几年之内不应试办生产合作社”。1961年1月5日,邓小平听取杨仁静汇报西藏工作时说:“要休养生息,改革后让农民生活天天向上”。1月23日,毛泽东在同班禅谈话时进一步指出:“现在只搞互助组不搞合作社,搞互助组,发展生产,使农民安定下来,生活得到改善。”1月24日,周恩来总理与班禅、张经武谈话时也强调:“西藏地区辽阔,不要主观,一切从群众的需要出发。中心是增加生产,这条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

接着,周恩来、邓小平主持召开中央会议,研讨西藏工作,并于4月21日正式下达了《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指示:“今后西藏工作必须采取稳定发展的方针,让劳动人民的个体所有制稳定下来,让农(牧)的经济得到发展,让翻了身的农奴群众确实尝到民主改革给他们带来的好处。”至此,“稳定发展”作为民主改革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开展西藏工作的基本方针明确下来。西藏工委根据这一精神,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西藏因此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二、治藏工作坚持“稳定发展”方针的原因

如何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与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现实国情相结合,制定正确的民族政策,进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繁荣发展,始终是我们党民族工作的基本目标。

经过平判改革,西藏社会发生巨变,在推翻旧反动统治机构的同时,各地纷纷建立人民政权;民主改革,使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迅速转变为农牧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广大翻身农奴在分得土地以后,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很快掀起了互助生产热潮,其他各项工作和建设事业,也大出现崭新局面,全区呈现出一派胜利发展、全面开创新局面的大好形势,如何守住改革成果,鉴于西藏特殊的情况,“稳定发展”便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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