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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工作方案

七五普法工作方案

七五普法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要点

(一)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法治素养。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涉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与我局职能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熟练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新修订的与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抓好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行政审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党员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学习培训。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完善法治能力考核评价制度。

(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宣传国家、省、市、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宣传市场经济领域、投资管理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诚信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改革创新,创新法治宣传思路,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拓展法治宣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公正、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建设法治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推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局面,使发展改革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持续有效向前推进。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做到职权法定、注重实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结合发改部门自身特点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业依法行政水平,主动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四)深入学习促进发展改革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有关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要素市场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学习有关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学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有关农村土地管理、土地承包、耕地保护、林权改革、农业开发、城乡统筹、民主管理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有关招商引资、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开放性经济转型升级;学习有关科技创新、教育改革、人才强市、文化发展等法律法规,促进区域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学习有关交通运输、能源开发、水利安全和信息通信网络等法律法规;学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深入学习投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政务公开等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

普法教育的对象是全局干部职工。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提升促进普法教育见实效。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与项目管理人员重点学法相结合。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个专题。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学法培训和考核,提高依法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行政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健全依法行政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上级部署,及时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普通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工作方法和措施

要注重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普法教育工作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物裕风清、和谐幸福的重要保障。全局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要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成立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保障普法工作经费,保证普法工作正常进行。

(二)突出重点,完善制度。普法教育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尤其是从事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保证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自学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90小时,学法笔记不少于1万字。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7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七五普法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坚持高点定位,做好“七五”普法谋篇布局

1、全面启动林业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在全面总结我市林业系统“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类型普法规划,结合林业实际,切实做好我市林业“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报上级批准后施行。总结“六五”普法的工作成绩和亮点,全面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工作。

2、开展“七五”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和普法载体,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形成推进“七五”普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掀起“七五”林业普法教育新高潮,尽力提升法治宣传社会知晓率,确保“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3、落实“七五”普法联动事项。印发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分解任务,完善普法责任分工、工作推进、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细则)。鼓励和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涉林社会组织在林业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全面引领法治建设新常态

4、落实“四个纳入”考评机制。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实施普法责任制的决议》,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四个纳入”考评机制,即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市直机关效能、领导干部政绩、政府目标管理要求,引领法治建设新常态,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地位。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在推进依法治林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

5、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根据林业系统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月提示单、季督办单制度,强化普法履责主体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在对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做好普法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普法,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服务性,推动林业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

6、推行“以案释法”制度。根据林业行政、刑事案件高发于乱砍滥伐林木、滥占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采挖珍稀野生植物、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森林火灾等林业各领域案件的特点,建立法官、检察官、林业公安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编辑和典型案例等工作制度,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参加以法官、检察官、林业公安干警、律师等为主体的林业普法“以案释法”宣讲团,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以案释法”微讲座活动。

三、突出精准普法,助全民法治素养有效提升

7、着力培育林业干部队伍法治思维。进一步完善“机关集中学法月”制度,推动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推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

8、着力提升特定人群法治素养。利用3月12日植树节、4月4日至10日“爱鸟周”、6月5日环境日、10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1月6日省湿地日、11.9森林防火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节点,组织普法宣讲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小分队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法治惠民活动。

四、夯实法治根基,促进多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9、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规范普法志愿者登记注册、培训、上岗、考核、表彰等各项工作,搭建良好普法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平台;加强普法骨干、联络员等队伍的遴选、培训、管理,努力建设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林业普法队伍,带动全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0、开展联系点帮扶。确定全市“七五”林业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各林业站、辖区森林派出所、木材运输检查站确定1-2个联系点(村、社区或企业),每年实行定点帮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切实解决联系点相关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定期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帮助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七五普法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基础保障情况

(一)落实责任,强化领导

1.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局党组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目标,把各股室普法工作明确列入年度普法工作方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时,为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股室根据年度普法工作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方案,明确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保障各项普法工作落实到位。

2.按照《县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开展“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为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落实普法保障经费

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征订各类普法书籍和报刊杂志,订阅了普法读物,为普法学习、宣传提供了保障,确保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二、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始终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结合“七五”期间的普法主要内容和要求,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健全完善了《县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认真贯彻县委、政府要求,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学习的一项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参加集中学习,利用业务时间搞好自学。班子重点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认真学习了行政法、经济法以及与经济建设、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了党的、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则》、《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三)学习成效

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学习,切实增强了科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政水平,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三、干部职工法制教育情况

(一)建立健全职工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结合财政行业特点,健全完善了《县财政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度。按照普法内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时间和要求。健全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在学习过程中,保证了每月集中学法至少一次。要求干部职工在学习的同时记好笔记,力求学深、学懂。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了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多次组织全县财政系統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制学习,重点学习《完法》和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尽职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内容丰富的有关法制专题讲座和会议;二是加强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州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法制网络考试,逐步实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三定职责,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及行政执法主休资格的确认工作,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重新登记造册,规范管理,严格确定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三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全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做到了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全覆盖,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

四、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财政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宣传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以国家宪法曰、法治宣传教育月等为节点,认真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三是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服务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针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财政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四是深入开展了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学习宣传教育,学习了新修订的《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预决算公开等制度规范;召开了政府采购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新修订会计制度等集中培训,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工作。五是利用led、展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财政执法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公示公告工作,大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和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深化普法宣传。

五、存在的问题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县财政局按照普法规划要求,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一是“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局限性,限制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多方位开展。二是培训深度和广度不够。表现在财政干部和广大财会人员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流于一般化、概念化。

七五普法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开展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召开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宣讲解读,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的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走进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三、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常态化学习宣传宪法,普法办精心组织2020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进景区景点活动。

四、深入开展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肺炎阻击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认真组织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各部门各单位按照2020年度普法重点目录和重要时间节点工作安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尤其是要做好与景区关联性强的《旅游法》《森林防火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市实施<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的普及宣传。

七五普法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紧扣法治主题,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1.普法验收,巩固提升进展顺利。一是按照中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全力做好我县“七五”普法督查、检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了州级对我县“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州、省对我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平台录入工作。二是为展示5年来县“七五”普法成果,总结普法工作经验,制作了县“七五”普法工作专题片红城绿谷康养普法行(时长达8分钟),于9月25日在法治报刊登县“七五”普法工作纪实。

2.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牵头抓总部门作用开展“七五”工作。一是强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落实,以“法律七进”“农民夜校”为主载体,以“12.4”国家宪法日为统领,充分利用“3.8”“3.15”“4·15”“6.26”等重大时间节点集中开展“1+10”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疫情防控等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二是在全县130个村(社区、街道)全覆盖发放、张贴《关于依法处置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强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广播电视台、之声、村村响等媒体,出动流动宣传车,大力开展《宪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两项整治、民法典、迎州庆护稳定等系列法治宣传。四是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采用“阵地建设+法治宣传”平台,建成了定园法治文化长廊,在各乡镇、各行政村(社区),结合本村实际,量身制作了图文并茂的法治文化墙,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五是结合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调整情况,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普法工作原则,制作《“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截止目前,共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活动5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1.17万余人次,发放各法宣资料(法宣读本、手册、折页、法宣用品)共计11万余份。

(二)大力推进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

1.多措并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不断完善、健全司法行政工作有法可依、有制可行、有责可究的运行机制及执法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严格对全县各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执法行为规范管理。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透明,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切实规范我县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要求各执法单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2.加强行政复议。接受行政复议申请7件,经审查,不予受理2件,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3件正在处理中。未发生被行政复议确认违法、撤销、变更和被行政诉讼二审判决败诉的执法行为。

(三)高度重视社区矫正与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

1.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教育,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严管社区矫正人员。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管,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gps定位监控管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开展,不定期联合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走访教育。截止目前全县在册社会服刑人员25人。二是大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刑释帮教人员衔接管控,落实帮教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截止目前,全县有帮教期内刑释解教人员100名,帮教率100%。联合民政局,落实了9名刑释解教人员临时生活求助共计10800元。通过远程视频会见(探访)系统和“亲情帮教点”,建立起狱内狱外信息化、一体化亲情帮教机制,2020年截至10月累计为27名服刑人员提供了远程探视服务工作。

2.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学习、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案,督促做好“春节”“春耕大忙”“维稳敏感时段”等特殊时期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截止9月接受各类矛盾纠纷43件,调解成功43件,排查纠纷279次,预防纠纷17件。

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司法发[2019]77号)和《关于开展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司法办发[2019]49号)文件要求,岚安司法所荣获省司法厅和省农业厅命名的“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司法所”称号,也是全州唯一一所荣获此称号的司法所。

4.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突出党建引领、安全首位、服务至上、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把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作为价值追求,着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司法行政系统最坚强的战斗堡垒,积极开展工作已申报得妥司法所为“枫桥式司法所”。

(四)提升法律服务效果,切实提升律师工作水平

积极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和作用,实现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服务100%全覆盖,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切实将法律援助落到实处。截止目前,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385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件(其中8件为农民工讨薪案件),办理其他法律服务事项(代书、咨询等服务)287件。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一是通过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设法治营商环境。二是通过健全执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公平营商环境。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社会的职能、行政复议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及普法宣传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舆论引导作用,倾情服务民营经济。

(六)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实一岗双责,加强干部职工纪律教育,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增强全局党员干部为民服务能力与热情。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按照党员发展要求,不断充实党支部力量。

(七)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抓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其是针对徐兆衎案,深刻反思,狠抓整改,补齐漏洞,将“以案促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二、“十三五”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抓实理论学习,提升干部素质。

通过学习中央、省、州、县委重要会议精神以及有关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培训、大落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并学习相关重要文件和必学篇目,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原则,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工作执行力和对外影响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勤政廉政,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于2015年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工作,于2017年启动“七五”普法,“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成立法治领导小组,调整普法宣讲团,签订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认真落实“七五”规划、人大决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法律七进、法治文化、依法治理,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十三五期,全县共开展法律七进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4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4.87万余人次,发放各法宣资料(法宣读本、手册、折页、法宣用品)共计24万余份。

3.积极预防化解民间纠纷,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着眼基层基础夯实,强化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积极推进“公调对接”,完成人民调解组织入驻10个基层派出所,选派50名人民调解员驻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维稳“第一道防线”的独特作用,全面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县、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在全县建立各级各行业调委会141个,有调解人员674人。十三五期间,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911件,其中调解成功911件,成功率达100%;2015年至2019年兑现各乡镇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235860元。深入学习、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培训,突出重点时段,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案,督促做好“春节”“春耕大忙”“维稳敏感时段”“两会”等特殊时期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司法助理员积极参加了各级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

4.实现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标准化。

根据省司法厅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工作要求,从2016年开始实施规范化建设,至2018年完成了全县10个司法所的建设,全部达标,其中司法所、得妥司法所、岚安司法所被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荣誉称号。

5.发挥法律服务作用,诚信为民提供服务。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和作用,全力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利用现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诚信为民提供服务。十三五期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3500余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0余件,代书及法律咨询服务3700余人次,各年度均超计划完成年度目标。

6.依法规范管理特殊人群,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严格管理社区矫正人员,严格社会评估调查,强化常态化教育,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gps定位监控管理,督促指导乡镇调整充实机构人员,优化工作流程、环节、制度、方案,做到了社区矫正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促使社区矫正人员自愿接受社区矫正、真心悔改。十三五期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0人,累计解矫45人,截止目前全县在册社会服刑人员25人。二是大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建成远程视频探视系统和“亲情帮教点”,建立起狱内狱外信息化、一体化亲情帮教机制。针对刑释帮教人员实际,积极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刑释帮教人员衔接管控,落实帮教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全县有帮教期内刑释解教人员100名,帮教率100%。

7.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2019年机构改革后该项职能划转至县司法局,两年来接受行政复议申请9件,经审查,不予受理3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3件正在处理中。未发生被行政复议确认违法、撤销、变更和被行政诉讼二审判决败诉的执法行为。

(二)特色和亮点

1.“七五”普法。亮点一:为展示5年来县“七五”普法成果,总结普法工作经验,制作了县“七五”普法工作专题片红城绿谷康养普法行(时长达8分钟)。亮点二:9月25日在法治报刊登县“七五”普法工作纪实。亮点三: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采用“阵地建设+法治宣传”平台,建成了定园法治文化长廊。

2.依法治县。亮点一:2018年通过司法行政专网,试点远程探视系统,使我县群众与其远在监狱服刑的亲人进行了视频探视。标志着县司法局远程视频帮教系统成功开通运行,打造起了“信息化”帮教新平台,促进了对服刑人员“狱内狱外”帮教一体化的形成。亮点二:2020年为加强疫情防控,积极为检法两院搭建远程信息平台,配合检察院、法院通过“远程探视”系统进行远程提讯。亮点三:2018年底积极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对村规民约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实现了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服务100%全覆盖。

三、“十四五”期内及2021年重点工作

(一)积极争取新建县公共法律中心。单独选址新建1000平方米。

(二)积极争取新建县社区矫正中心。单独选址新建500平方米,除专门的办公区域外,一般应设立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监控指挥室、教育培训室、心理矫正室、警务监察室、档案资料室等,以便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职责,配备执法车辆,可按照一定比例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并应界定担任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资质条件。

(三)积极争取重建县司法局司法所。因县各乡镇规划建设撤乡并镇后与田坝合并,需重建司法所(独立、合署办公),面积按照省司法厅规范化建设要求为120平方米。

(四)积极争取“红色文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县范围内选址建设“红色文化+法治”文化阵地,打造“名片”的法治文化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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