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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消防措施

防火安全消防措施

防火安全消防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古建筑;文物;防火

中图分类号:TU998 文献标识码:A

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公安消防的重要职责,对于我国研究古代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文物古建筑自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时,应该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从消防防火的前期预防到火灾的救援,以及事后的处理等,都应该有一整套健全的机制,从而切实保障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运行。

1.文物古建筑的消防特点

文物古建筑的耐火等级较低,主要是因为其建筑材料为木材,根据我国消防的耐火等级划分属于三或四级耐火等级,所以发生火灾的系数较高。文物古建筑在布局上也不利于消防防火,因为受到古代建筑艺术风格的影响,并且消防理念较弱,所以布局比较紧凑,没有预留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将为消防救援带来很大的难度。而我国的文物古建筑一般都建造在比较偏远的地区,依山而建,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救援在时间上会有所延迟,会耽误消防救援的最佳时机。

2.文物古建筑容易引起火灾的原因

2.1 建筑材料和建筑布局

文物古建筑材料多以木材为主,由于其结构形式主要是木构架,在经过长年累月的风化,其木材中的含水量大大降低,在木材干枯的情况下,极易发生火灾。而在文物古建筑中所使用的木材大多为松、柏、杉、楠等材质,尤其是松树和柏树,其中含有大量的松油,一旦发生火灾,将会迅速蔓延,为火灾扑救带来很大的难度。古建筑大多数通风条件都较好,一旦发生火灾,不仅炎热蔓延较快,而且燃烧十分迅速,再加之屋顶较为严实,发生火灾时烟热不易散发,温度容易积聚,从而形成立体燃烧。当前我国古建筑多以单位建筑为主,各单体建筑共同组成各种庭院,一旦有一体起火,则毗连的建筑都会大面积燃烧,从而导致火势很难控制。

2.2 管理不力

当前文物古建筑在管理方面存在分工不明及责任不清的问题,部分主管部门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对文物古建筑的安全管理较为忽视,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再加之群众文物保护意识较差,在火源及电源管理方面不严格,缺乏责任主体意识。部分文物古建筑中消防设施数量不足,缺乏消防水源。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文物古建筑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火灾,从而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3.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防火安全的措施

3.1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相关部门职能

要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明确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职能部门。落实好相关部门的职责。健全管理机制,普及消防知识,努力预防火灾发生。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难点问题。依法解决古建筑文物保护维修经费问题。认真落实逐级的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严格各项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逐级的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严格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夜间巡查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建立防火档案;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制订灭火应急方案,并组织、灭火疏散演练。

3.2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消防防火宣传

在文物古建筑消防防火工作中,形成群防群治的消防防火局面,以此来确保古建筑消防自救能力的提高。在具体工作中,需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坚持保护与整改相结合,在利用的基础上重视管理工作,以此来有保障古建筑的安全,有效的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地实现对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为了做好消防防火安全防范工作,对于文物古建筑需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视古建筑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努力提高人们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好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工作。发动群众的力量,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来提高人们对文物古建筑重要性的认识,使其自觉参与到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中来,有效地保障古建筑的安全。

3.3 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很大一部分古建筑所处位置较为偏僻,部分位于高山之颠,由于受制于地理位置及客观条件等因素的诸多限制,一旦古建筑发生火灾,完全依赖于消防力量来扑救无法及时消除隐患,因此需要对自身消防设施进行完善,从而使火灾在初期即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能够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位于城市中的古建筑,需要充分地利用市政供水管网来安装消火栓,并将消防设施配备齐全,保证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对于处于山区及郊区的古建筑,需要修建消防水塔及消防水缸,确保消防应急用水需求。

3.4 加强电源和货源管理

在古建筑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格进行用电管理。对有雷击危险的古建筑,要安装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和维修。在古建筑内严禁堆放柴草、木料及汽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燃放和焚烧,要指定远离古建筑的焚烧点,并定人定岗负责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结语

古建筑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火安全工作要给予充分地重视,针对文物古建筑火灾隐患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防范,有效地保证文物古建筑的安全,确保这些民族瑰宝能够传承下去。

参考文献

[1]吴波.浅谈文物古建筑消防管理做法及预防对策[J].科教文汇,2008(29):20-22.

防火安全消防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外墙;保温;防火

中图分类号:TU352.59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我国人口众多,对建筑的需求量较大。近些年,我国的建筑形式以高层建筑和群体性建筑为主,建筑区域较为集中,建筑单位面积比较大。针对我国的建筑情况,建筑节能措施的采用十分必要,而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是建筑节能的重要措施,因此,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普遍运用到各地区各种风格的新建建筑中,是建筑节能的重大举措。然而,随着外墙保温材料的广泛运用,建筑的火灾隐患也愈来愈严重,因此,运用保温材料节能的同时也应该更加注重保证其安全性。

1 建筑外墙保温消防安全现状

近些年,外墙保温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日渐广泛,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其所采用的保温材料多为易燃性材料,这就增加了火灾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使得建筑外墙保温防火问题成为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技术性难点问题。下面就对国内外建筑行业在此难点问题方面的发展现状进行简单的介绍。

1.1我国建筑外墙保温防火技术发展现状

我国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主要包括三种类别,第一类为无机保温材料,其本身不具有可燃性,但其保温性能较差,岩棉、玻璃棉等均属此类;第二类为有机材料与无机材料混合制成的复合材料,这种保温材料可燃性也较差,此类型的代表材料有胶粉聚苯颗粒;第三类为有机高分子保温材料,这种类型的保温材料多具有较高的可燃性,为易燃材料,引发火灾的可能性较大。其中此类别的保温材料以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聚氨酯硬泡最为常见。此类材料的应用最为广泛,主要因为它的保温性能较好,质量较小,具有较好的经济性。但在使用中其易燃性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总体来说,国内建筑外墙保温技术的结构相对比较简单,有机可燃材料为主材料的保温材料占保温材料的总体的五分之四,且主要以聚苯板薄抹灰为主,总体防火性能不佳。

1.2国外建筑外墙保温防火技术发展现状

国外对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一直将材料的使用安全性作为最重要的选择原则。在外墙保温防火技术较为成熟的国家,对建筑外墙保温防火的性能进行了等级化划分。其对于各种建筑外墙保温性能和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的测定规定了合理的测定方法,并制定了严谨科学的等级化划分原则和使用要求。例如,英国的建筑物只有高度在0m~18m之间时,才可以使用聚苯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而对于不易燃的保温材料的使用则无建筑物高度的限制。

2 提高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的原因

2.1外墙保温材料存在火灾隐患

如今容纳人员较多的高层写字楼以及住宅小区内的居民楼多采用外墙保温材料,这不仅改善了建筑的性能,也有利于建筑节能。但是这些建筑物所采用的外墙保温材料多为在墙体外加有机保温层的方法,其有机保温层的材料多为棉岩、玻璃纤维等易燃性物质。这些物质一般在较低的温度下就会熔融,因此,采用这种材料防火安全性能很差,并且在这种人员密集的建筑物中发生火灾,其火势相对难控制,会造成人员和财产的巨大损失。所以,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会使建筑物存在较严重的火灾隐患,需要进一步提高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

2.2国家对建筑物保温防火问题的重视

近些年来,众多国外外墙保温防火惬意进驻我国,由于钻政策的洞子来追逐更高的商业利益,而发生了一些由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引起火灾所造成的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因此,国家对于建筑物保温防火问题日渐重视起来。与此同时,国外专业建筑外墙保温企业的入驻,使得我们国家发现了我们与发达国家在外墙保温防火问题上的差距,在逐步通过立法等方式来填补此方面的管理空缺,提高人们对于建筑外墙保温防火问题的关注,并加大在此方面的技术研究支持力度。

3 建筑外墙保温防火措施

解决国内建筑行业整体存在的外墙保温防火问题,不仅需要国家法律、规范和制度的约束,也需要先进的技术作为支撑。

3.1保温材料的合理选择

建筑物的设计施工方,应该在对建筑外墙保温问题进行设计时,综合考虑保温材料的保温性能、防火性能、经济性以及可靠性等多方面性能,尽可能在满足各方面性能的条件下设计选用具有较好防火性能的外墙保温材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并应进行现场抽样检验。保温材料进场后,要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安全覆盖,或将保温材料涂抹防护层后再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以及没有产品标准的外墙保温材料。而在建筑物的施工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给出的设计方案进行,不得私自更换保温材料种类。这不仅是为了防止建筑物自身引起火灾,也是为了避免其他火源靠近时引燃外墙保温材料而对建筑物及建筑物使用者造成不便和损失。由于外墙保温材料应用在建筑外墙上,其容易接触外部火源,因此,不但要考虑到其自身是否易燃,还有考虑到其在接触火源时是否易燃,这就要求设计方都要合理选择保温材料,并按照选择方案进行施工。

3.2制定外墙保温防火规范

在国家政策方面,需要制度处建筑物外墙保温防火规范,对建筑物防火要求以及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均进行等级划分。并要求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均按照此规范进行外墙保温防火的设计和施工,监督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保温材料生产单位对其建筑外墙保温防火系统进行升级,以满足防火性能的要求。

3.3增强消防系统的安全保障性

依据消防条例以及消防安全等相关内容,针对建筑外墙保温施工中的消防安全做出相关规定。在装有保温材料且必须进行焊接等可能发生明火的区域和部位,装配好相关的消防设施,并配备专业消防人员团队进行管理。一旦出现火灾情况,应由专业消防人员进行及时处理。由此将火灾的发生性降至最低,一旦灾情发生,也要将火灾发生后的损失降至最低。通过消防系统的设置,保障建筑外墙保温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3.4提高建筑外墙保温防火综合技术

从技术层次改善建筑外墙保温防火的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方面,通过对目前保温材料的保温系统构造进行技术优化,以增强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比如,设置防火隔断的结构设计,需要保证适当的防火宽度。再如,先在保温材料的外层涂抹高性能的防火涂料,再将其运用到建筑施工中,这样就会明显提高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另一方面,加强技术研究,研制新型保温防火性能俱佳的保温材料。酚醛泡沫就是国外已经研制成功的兼有良好的保温性和防火性的一种材料。因此,需要加大科研力度,寻找和研发更加适用于建筑外墙保温防火性能的新型保温材料。

4 结论

总之,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对于建筑节能十分重要,然而,易燃性的有机保温材料的使用使得建筑施工和使用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建筑外墙保温防火问题需要引起各方的注意,并从自身出发,为解决这一问题不断努力。同时,人们也需要不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使保温材料的应用真正的造福于人类。

参考文献

[1]郭国旗,陈少松,朱国庆.建筑外墙保温防火问题探讨.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4).

[2]孙波.建筑外墙保温防火问题探讨.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0).

[3]王泽珍,张晓敏.建筑外墙保温防火问题探讨.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5).

[4],张广群,秦晓荃.一种新型建筑外墙防火材料.低温建筑技术,2011(10).

防火安全消防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社会“防火墙”必要性 工作措施 消防责任

为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国火灾形势稳定,2010年4月2日,公安部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了“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会上,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宣布了公安部关于在全国构筑“防火墙”的决定:“自2010~2012年,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的就是力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全国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会上,刘金国副部长要求全国各地要“力争把构筑‘防火墙’工程作为政府‘民心工程’来落实……”。那么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的原因、必要性是什么?采取的措施又是哪些呢?下面是笔者的一些体会和感受,仅供大家一起探讨。

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必要性

(一)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火灾事故的总量、人员伤亡的增加,严峻的火灾形势极大地制约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这种火灾形势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对立性,在我国现阶段已显露出来,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观众。以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火灾情况为例:1978年全国由于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3亿元人民币,2006年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7.8亿元人民币,到2009年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13.21乙元人民币(不包括央视新址火灾损失),比1978年上升了近6倍,比2006年上升了1.69倍,火灾形势日益严峻,让社会付出高昂的代价

当前全国正在面临着经济大发展时期,尤其是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单位不断增加,大跨度、大空间、大面积的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日益增多,新型可燃保温材料等新材料、新能源广泛使用,煤化工、煤制油等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出现,因而火灾隐患和各类致灾因素不断滋生,火灾事故仍处于易发、多发和高发期。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国家经济的平稳发展都需要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安全环境包括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这些安全都离不开消防安全。消防安全是最基本的安全,最基础的安全,最不能忽视的安全。如果不注重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将会使所有投入付之一炬、所有努力化为灰烬。因此越是加快经济发展,越要注重消防工作。经济发展的压力越大,对消防安全的要求越高。只有把消防工作的各项措施抓得更实更紧更严,才能保证经济快速、平稳发展,才能不断的改善群众的生活水平。

(二)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是改善全国城乡防御火灾薄弱环节的必然需要

近十年以来,尤其是经过党的十七大、奥运会、建国60周年消防安垒保卫的“洗礼”,全国各地强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大批火灾隐患得到了整治,市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在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

但纵观历年来的火灾事故,无论是全国还是笔者所在的首都北京还是发生了一些具有较大影响的突出火灾:女~2000年12月25日,河南洛阳东都商厦火灾・2002~2月18日河北唐山市古冶区随意游戏厅171,亡人火灾和6月15日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2005年12月16日吉林辽源市中心医院401,亡人火灾及12月25日,中山市坦洲镇文康路的檀岛西餐厅发生的261,亡人火灾。再拿北京市2009年发生的火灾为例: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通报,2009年全市共发生火灾5577起(包括央视新址火灾),其中发生亡人火灾26起、321,,虽然亡人火灾起数比2008年同期有所降低,但死亡人数却比2008年增加了3人、上升了10.34%,这些火灾大多呈现出火灾发生在一般场所、过火面积小、财产损失少但造成亡人的特点,受害人群主要是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占了亡人总数的一半以上(16人)。此类人群主要居住在城乡结合部或城市的老旧居民区,大部分居住地消防安全条件相对较差,人员防火意识不强,经常因酒后卧床吸烟、使用电器不当、超负荷用电、用火不慎等引发火灾,加之缺乏逃生自救能力,致使在火灾中造成人员伤亡。如2009年1月26日,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家庄村一平房因房内连接电视机的电源插座线路短路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过火面积仅16平方米,造成311死亡。2009年4月5日6时许,丰台区北京联科永成自动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二楼员工宿舍因吸烟引燃周围可燃物发生火灾,过火面积仅2平方米,造成211死亡。

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私家车普及率大幅度增加,30年前,中国的轿车千人保有量不足0.5辆,到2007年初,中国轿车市场私家车的比例已达到83,2‰在北京,2009年初,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382,9YY辆,其中私家车在3007J辆左右。私家车数量的快速上升直接导致了停车难问题,在一些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这势必导致在发生火灾时消防车不能及时达到起火场所,从而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2008年2月14日,北京西城区西直门附近一小区居民楼的14层失火,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西直门、府右街、双榆树消防中队共10辆消防车先后赶到现场。消防员赶到后,发现小区的消防通道被40多辆私家车挡住,消防车无法进入。最后在交管部门的配合下,消防员和交警通知车主迅速移车,消防车才得以到达起火点,所幸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由于消防通道被占用、小区内消防设施状况不好,延误了最有利的救火的时间,增加了火灾的直接经济损失。

因此,从全国乃至北京市来看,无论是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还是农村、居民社区或是城乡结合部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火灾隐患依然存在,社会单位、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依然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消火栓,消防队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就要求我们要立足实际,找准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进一步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是推动社会各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必然结果

按照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的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

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当前在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全部价值判断中,忽视生命的侥幸心理经常占据上风,而“经济增长”几乎总是第一位的,从而造成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的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危机意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无视消防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造成大量事故隐患,个人自防自救的能力不强,往往在火灾中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众所周知,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发生群死群伤火灾惨剧的直接原因是社会公众消防意识淡薄,缺乏最基本的预防、处置火灾能力和火场逃生知识。请看:如果管理者不是把“以人为本”的口号挂在嘴上,如果事故前的预防机制不缺失,如果安全管理环节不断链,江西广播电视厅幼儿园火灾惨剧就不会发生;如果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宾馆舞台上方的电灯与幕布之间保持一个安全距离,电灯就不能烤燃了幕布,325个鲜活的生命就不会随风而逝;如果河南省洛阳东都商厦的业主不雇用无证焊工,或者无证焊工能在施焊前清除现场的可燃物,就不会“造就”309个冤魂。如果无人在仓库里吸烟,吉林中百商厦的大火就不会发生;如果广东揭阳宾馆的工作人员能及时报警,旅客懂得火场逃生知识,就不会死亡47人……国外的统计资料表明,70%-75%的火灾事故是由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国内的统计资料表明,有80%的火灾事故是由操作者的违章行为导致的。江西火灾事故原因统计资料表明,人为的原因:管理原因:物质原因=5:4:1。这些统计数字清楚地告诉我们,只要控制好人的不安全行为,70%-80%的事故都可以避免。要远离火灾就必须推动包括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人的消防安全素质,这也是构筑社会“防火墙”的必然结果。

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应采取的措施

当前,无论从经济发展的需求、解决困扰消防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上来看,还是从推动各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上来讲,都需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坚实的“防火墙”工程,那么我们应采取哪些措施来构筑消防安全的坚实“壁垒”呢,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着手。

(一)加强领导,落实政府及职能部门责任是确保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要保隆

对责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为两个意义。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从责任的社会意义上来讲,责任是一种职责或任务,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出现,有社会就有责任,身处社会的个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条文,带有强制性,责任有个人的责任和集体(包括国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责任。个人的责任指一个完全具备行为能力的人(成年人)所必需去履行的职责。集体的责任指一个集体必须去承担的一种职责。责任的追究一般以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为准。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均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公民的消防安垒职责及义务,那么如何让将“消防责任”落到实处,则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关踺。

1、政府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消防工作的领导。政府的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具体地说,就是指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其它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所应发挥的作用。政府的职能主要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其中维护社会秩序,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就是各级政府的职能之一。而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保障条件。消防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拿笔者所在的北京石景山区政府为例,石景山区在北京市东西、崇、宣、朝、海、丰、石八个城区中,因地理位置及历史原因,每年的财政收入仅排在第7位,但石景山区区委、区政府为保证本区人民远离火灾危害,保障全区经济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垒环境,提升全区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在石景山区“十一五”规划中就将消防规划纳入到垒区规划的“大盘子”里,将消防队站建设、公共消火栓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以及消防宣传工作进行了整体规划,截至到2010年6月,经过近五年的规划建设,石景山区从原来的三个消防队站增加到五个(在“十二”五规划中,全区消防队站将达到9个),市政消火栓数量由2006年的欠账556座,截至到2008@7R底,全部补建完毕(石景山区市政道路总长191公里,其中市属道路59公里,区属道路132公里。按照规定,应设立市政消火栓1100座,截至2006年底垒区实有市政消火栓544座,缺少556座)・消防专项资金投入自2006年起每年均大幅度增加(2006e~20万元、2006年年为108万、2007年为1607%元、2008年为610万元、2009年为2046万元),区政府每年还划拨专款用于购置特种消防器材及装备。近年通过石景山区委、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大力支持,石景山区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极大改善、居民的消防安垒意识得到极大增强、一大批市区两级挂账隐患得到彻底消除、垒区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极大净化,全区火灾形势平稳,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2006年全区共发生火灾301起、2007年299起、2008年171起、2009年115起;死亡人数为2006年2人、2007年1人,2008及2009年无人员伤亡)。

2、政府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力度。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它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与各个行业和人们的生活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

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因此落实好政府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对削除火灾隐患、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意义尤为重大。那么政府职能部门应采取什么方式履行消防职责,它的途径和方法又是哪些呢?

(1)要充分发挥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的,组织、协调本地区消防工作的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是本级政府常设的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政府领导下,调动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具体包括六个方面: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各级政府消防工作的指示、规定,落实政府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消防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消防队站、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社会化消防宣传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检查消防工作落实情况,总结、表彰、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指导,考核下级防火安全委员会以及行业、系统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根据消防工作实际,组织调查研究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督促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贯彻消防法规,整改火灾隐患;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定期向政府报告。

充分发挥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对于一个地区消防工作的发展具有极大地推动作用,政府职能部门应以其为平台,大力开展消防工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拿北京石景山举例,自2007年4月份以来,石景山区委、区政府就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区长办公会专题内容之一。听取消防支队专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同时制定了“石景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传达上级领导的工作指示,研究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如在石景山消防支队及古城消防中队改、扩建过程中,区政府3位副区长利用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平台组织区规划委、区市政管委、区国资委、区国土局,区园林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区自来水公司、住建委等部门召开会议就土地划拨、房屋拆迁、后勤保障等进行研讨,最后,在区政府拿出1000余万元拆迁款用于房屋拆迁的基础上,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相互配合下于2010年7.1破土动工,这走在了垒市的前列l再比如,2008年为了确保奥运会的顺利举办,石景山区针对市政消火栓欠账的实际情况,区政府委托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区文明办主任刁国强主持召开了由消防、市政管委,区自来水公司、区规划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协调会20余次,协调会上对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进行了详细划分,确定了责任人,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至2007@11月全区市政消火栓增加到989座;在2008年上半年划拨80万元专款在奥运场馆周边、居民小区周边道路、主要交通道路两侧补建了市政消火栓304座,完成了市政消火栓的补建任务,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消防工作中出现的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或事件,有导致火灾的可能性或致使火灾发生时蔓延扩大。火灾隐患随时随地威胁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是同志就如何做好消防工作极富哲理的三句话。近年来,针对社会单位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各地纷纷组织开展了政府各部门参加的消防联合执法行动,公安消防部门与工商、文化、安监、城建、城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由于联合执法规模大、声势强,加大了对消防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效果比较明显。如,2009年为了确保建国60N年活动的消防安全,石景山区政府职能部门精诚合作。继续进一步发挥奥运期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联合检查的工作模式,建立了实施火灾隐患移送制度,即消防、公安、文委、商务、旅游、安监、建委、教委、民防、体育、卫生、街道等部门大力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对垒区社会单位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检查。同时为全面督促各委办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要求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在实施安全检查时,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通过《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移送单》的形式,将存在隐患的单位名称、存在的隐患告知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公安消防支队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将处理结果函告移送单位。2009年区各委办局共交付《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移送单》50余份,联合整治火灾隐患70余处。通过建立“火灾隐患移送制度”既保证了联合执法的威慑力'又确保了联合执法的合法性。

(3)应建立完善绩效考评和督查检查机制。“没有衡量,就没有管理”已经成为管理的经典名言。绩效考评和监督制约是督促执法部门落实责任的有效战略途径,没有绩效监督制约机制就会形成权力的滥用,没有绩效监督制约机制就会形成“得过且过”的局面,没有绩效监督制约机制就会造成很多工作只落实在口头上而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中央综治办和公安部明确规定,从2008年起,将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各省(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评比工作中,各地区应以此为契机,继续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消防工作放到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放到领导干部政绩、绩效考核中,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创建等考评范围。如,自2007年石景山区加大了对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绩效考评监督工作,尤其是在2009年为实现“平安国庆”的工作目标,推动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石景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副区长与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一把手”签订了《推进“平安北京”消防安全建设,构建国庆六十周年火灾防控体系责任状》,同时规定:不能实现责任状所列的责任工作目标,出现影响建国60周年大庆活动举办的火灾、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火灾、重特大火灾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区政府及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实行责任倒查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票否决,考核验收的成绩纳入到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中,目前通过考评,各部门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宣传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成绩,凸显了绩效考评和督查检查机制的重要作用。

(二)结合实际,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构筑社会“防火墙”的关键

公安部在“垒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上就明确了社会单位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维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出台TA员密集场所、工业生产企业、办公场所、社区和农村、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等五个“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规定。规定中已明确了社会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关键在于单位的落实,这就需要社会单位严格按照“四个能

力”建设的标准去执行,只有这样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环境才能得到极大净化。但在这里笔者还想讨论―下关于社会单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工作”的问题。

我们大家都知道,每个城市有每个城市的特点,每个地区有每个地区的特殊情况,同样每个单位也有每个单位实际情况,照抄硬搬一些不适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做法,效果往往适得其反。如2008年北京市石景山区琳琅庄园小区针对小区停车难问题,物业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采取“登记业主和车主电话的方式”达到小区道路畅通的目的,即按照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位置的不同。设立三种颜色的出入证:其中蓝色是地上车位证;绿色是:皑下车库车位证;橙色是无车位出人证;其中无车位出入证的办理者主要包括在小区内无停车位的业主和经常到小区来访的业主亲属。对于已经办理无车位出入证的车辆,物业允许车辆停放在小区道路一侧,同时建立《琳琅庄园无车位车辆业主明细表》和《琳琅庄园亲属车辆明细表》。《明细表》包含每位车主的住址、车主姓名、业主姓名、机动车牌号、车主联系方式等内容。这样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车主挪车。这种方式笔者认为只能适用于哪些新建以及消防设施比较完善的小区,对于那些老旧小区、因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那些本来通道狭窄、无停车位的小区来讲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加强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社区的制度及政策,而不是采取“拿来主义”。

(三)重点突出,全面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是构筑社会“防火墙”的有效途径

刘金国副部长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现场会上曾强调,突出宣传效果,全力增强公众消防安全素质。要着力抓好大众化消防宣传教育,使每一个群众都成为消防宣传对象,每一个宣传平台都成为消防宣传阵地,每一名消防官兵都成为消防宣传骨干。着限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的增强,全面做好宣传。五进工作,继续积极推动将消防知识纳入学历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内容,广泛开展“三提示”宣传,真正做到消防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着力抓好多元化消防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单位法人、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的专业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技能。

防火安全消防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消防管理;高层建筑物;火灾预防;火灾防范;防范措施

一、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

1、燃烧迅速,火势蔓延速度快

高层建筑中,火势的发展速度比在普通建筑中快得多,主要原因有:①易形成“烟囱效应”。高层建筑有许多竖向井道,如楼梯间、电梯井、电缆井、排气道等,如果没有防火分隔或防火分隔措施不当,发生火灾时,好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形成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②易受风力的影响。风力对高层建筑火灾蔓延有明显的影响,据测定建筑物10米高处的风速为5米/秒,在30 米高处的风速为8.7 米/秒,在60 米高处的风速为12.3米/秒,在90米高处的风速为15 米/秒,风速增大,势必会加速火势的蔓延扩大,因而更加难以控制火势和迅速有效地灭火。③高层建筑自身特点引发火灾传播速度快。高层建筑为了维持其坚牢稳固,通常建筑基地比较大,楼层越高,相对的所要求的基地也就越大,由此单一楼层面积也就比普通的建筑物要大,整体的楼层面积也就更为宽阔,发生火灾时,燃烧的范围也就很大,火灾的传播速度快,同时,高层建筑物多走廊、通道、出口,也会加速火势的扩展。

2、疏散途径少、难度大

高层建筑一是层数多,垂直距离长,疏散到地面或其它安全场所的时间长;二是人员集中,影响消防员登梯的速度和人员疏散的时间,贻误了灭火救援的时机;三是发生火灾时由于各竖井空气流动畅通,火势和烟雾向上蔓延快,普通电梯在火灾时因不防烟火或停电等原因而无法使用,因此,多数高层建筑安全疏散主要是封闭楼梯,而楼梯间内一旦窜入烟气,就会严重影响疏散。这些都是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进行疏散的不利条件。

3、毒气危害大,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在高层建筑物火灾死亡的人中,70%-80%是中毒窒息而死的,烟是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现代化的高层建筑物在装修的过程当中,追求美观、新颖,使用合板、塑胶、纤维等易燃材料,火灾时不断燃烧迅速,并产生大量烟雾及有毒气体,危害很大。

4、排烟困难

高层建筑火灾时,因受消防登高设备和玻璃幕墙限制,以及风向,风力的影响,难以实施破拆玻璃窗进行自然排烟. 采用机械排烟系统,也会受到如室外风压,室外空气温度与 的重要因素,那些在普通建筑内不易蔓延的小火星在高层建筑内部却可发展成火灾.另一方面,大多数高层建筑都设有 多而长的竖向井管如楼梯井、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风 管道等,一旦室内起火,这些竖直通道的烟囱效应就会使烟火很容易由建筑物的下层蔓延到上层.

二、在建高层建筑火灾防范措施

1、做好防火设计和施工管理

建设单位必须将防火设计图纸送交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如需修改设计时,必须经过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核准。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应以施工单位为主,制订出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建筑竣工后,整个消防设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过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逐项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白行决定使用。

2、完善建筑电气设备作业人员要求

第一,无证不能上岗操作;如果发现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领导。第二,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违章作业。第三,对管辖区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负责。第四,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和消除隐患的工作,及时、准确地填写工作记录和规定的表格。第五,架设临时线路和进行其他危险作业时,完备审批手续,否则应拒绝施工。第六,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制止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

3、加强建设过程主体管控

针对高层建筑的高火灾风险,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在 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承建单位火 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 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 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巡查落实情况等;并且 要深入开展在建工程建设消防质量、消防产品等专项监督检 查,对于不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依法督促整改。推行施工单位消防质量信 誉监管,强化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量责任 意识,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建设、施 工等行为,强力监督各消防质量责任主体在高层建筑建设过 程中认真落实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 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 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 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 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 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 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 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施防火巡查制度严格管理。通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确保高层 建筑建设消防质量,降低高层建筑火灾风险。

4、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增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

施工单位应加大对消防法规、建筑火灾预防及消防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力度,培训各个岗位人员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通过教育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结合灭火救援行动的各个环节,定期开展救生、供水、通信等战术操法训练和灭火救援实地实战演练,以保证现场施工人员遇到火灾事件时能够掌握灭火救援的主动权。

结束语

高层建筑的增多是时展的必然,不可能因其火灾的严重性而因噎废食,关键在于如何预防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的损失。在加强消防队伍对高层火灾作战指挥、实战训练等工作的同时,高层消防工作必须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的防范措施落实上;同时,立足初起火灾单位自救措施的落实。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工作“责任重于泰山”。

参考文献:

[1]万红;简论高层建筑物的火灾防范[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02期

[2]张岩;在建高层建筑火灾引发原因与预防;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年第10卷第2期;

防火安全消防措施范文第5篇

【关键词】液化气站;消防安全;管理

1. 人防措施

1.1消防机构和人员。

(1)确定站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2)结合单位实际,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1.2消防安全责任制。

(1)确定逐级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2)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3)签订逐级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书。

1.3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1)制定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可燃物安全管理,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消防值班,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包括燃气卸装操作、消防器材设施操作、变配电操作、发电机组操作、电焊、气焊操作等内容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4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1.4.1消防重点部位标识化。对储罐、灌瓶间、实瓶间、配气工艺区、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管理标识,标明重点部位名称、管理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1.4.2消防重点岗位人员标识化。对在站点内从事火灾或爆炸危险岗位的生产操作人员配戴危险岗位标识,标明岗位人员姓名和岗位名称。

1.4.3消防器材设施标识化。对站点内的消防水泵、发电机组、消火栓箱、灭火器箱等消防器材设施设置醒目的管理标识牌,标明设置部位、管理责任人、管理标准和操作使用方法。

1.4.4消防警示标识化。(1)在站点外醒目位置设置易燃易爆危险标志;(2)在站点的入口处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3)在站点内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警界线和警示标语;(4)在气体储罐区、灌瓶间、实瓶间、配气工艺区等位置设置火灾或爆炸危险标志。

1.4.5消防检查规范化。(1)各班组每日组织一次消防巡查。 (2)各站点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1.5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适合单位特点的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开展定期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3)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4)开展入户消防宣传活动,以电力抄表员、燃气抄表员为载体,在居民家庭电表、燃气表旁张贴消防宣传提示单,以液化石油气钢瓶为载体,在瓶体上印制消防安全提示标志。

(5)组织参加消防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岗位操作人员应参加消防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上岗资格证。

1.6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针对站点内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工艺区,模拟火情,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演练。

2. 物防措施

2.1站点选址。

(1)站点内的储罐、灌装间、车间或仓库与站点外的建(构)筑物、明火和散发火花地点等的距离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2)站点的主要出入口能满足消防车到达或通行的要求。

(3)站点有可靠的市政水源、天然水源或建有消防水池。

2.2平面布局。

(1)站点内生产区和辅助区分区设置。

(2)站点内储罐、灌装间、实瓶库、工艺设施等的平面布置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3)距离液化气储罐、天然气工艺区等重大危险源50米外或在辅助区设置室外消火栓(SS100型)。

2.3建(构)筑物。

站点内新、改建的建设工程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不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工棚或可燃易燃棚。

2.4工艺设施设备。

(1)站点内生产工艺设施设备及管线安装、维保、检测等符合消防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要求。

(2)不使用报废、超过检测期限或锈蚀严重的压力容器设备。

2.5电气线路和设备。

(1)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维修的人员具有电工资格。

(2)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气线路穿钢管敷设、选用符合防爆要求的电器设备和电气开关。

(3)电气线路和设备每年进行安全性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2.6明火源、可燃物。

(1)禁止在站点内吸烟或使用明火取暖、做饭。

(2)禁止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站点内。

(3)禁止车辆不配戴防火罩进入站点内。

(4)禁止将与生产工艺无关的化学危险物品和可燃物带入或存放在站点内。

(5)禁止人员不着工作服进入站点内。

(6)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

2.7人员、车辆。

(1)进入站点内的人员、车辆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3)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按规定配戴防火罩,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8消防器材设施。

(1)消防供水设施、给水管网、室外消火栓等供水设施完好有效。

(2)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可靠。

(3)消火栓箱组件齐全,且处于灭火工作状态。

(4)建筑灭火器设置位置、类别、数量和维保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3. 技防措施

3.1不发火措施。

(1)液化气站点生产区的地面应采用不发火地面。

(2)液化气、天然气站点的生产区内不得使用易碰撞产生火花的铁制工具。

(3)进入液化气、天然气站点生产区的人员应着不产生火花的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带铁钉的皮鞋入内。

3.2防爆泄压措施。

液化气、天然气站点内的灌装间、气瓶库等建筑应设防爆泄压面,且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3.3防雷、防静电措施。

(1)站点内的生产区应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检测。

(2)竣工投入使用的防雷、防静电装置每半年由法定检测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4压力容器检测措施。

对站点内压力容器、安全阀等设施设备,应由主管部门按“首次四年、第二次三年”的检测周期进行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5电气检测措施。

对站点内变配电系统及电气线路、设备,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6消防设施检测措施。

对站点内生产区设置的燃气报警设施,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参考文献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