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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意识方面

法纪意识方面

法纪意识方面范文第1篇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会议、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政治理论、党政纪条规和市局党委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但本人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对照工作实际,剖析如下:

     一、对照检查

本人按照《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政治体检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查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所列举的六个方面二十五种情形,认真对照检查、查摆(问题)不足。

(一)政治纪律方面。本人能够坚定自觉的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总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始终跟随,坚决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各项工作部署。

(二)组织纪律方面。本人能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纪律规矩保持敬畏之心,时刻绷紧严守组织纪律“这根弦”,绝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小团体,严格遵守相关人事纪律,立足岗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定贯彻执行市局党委的各项人事决定,切实做到严守组织纪律,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守住组织原则线。

(三)廉洁纪律方面。本人能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精神、市委2号文件精神以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拒绝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金礼品、出入私人会所等违法廉政自律规定的行为,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我境界,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永葆公安民警廉洁本色。

(四)群众纪律方面。本人能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在执法过程中能经常性换位思考,理解办事群众的心情和难处,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等相关制度规定,不让办事群众多次跑趟、往返,切实为群众答疑解难。

(五)工作纪律方面。本人能够不断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甘于奉献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守会风会纪,不在会议过程中交头接耳、玩手机,严守保密制度,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予的任务。

(六)生活纪律方面。本人能够始终牢记身份意识,规范自己的言行,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公共场所,做到不酗酒、不蛮横、不出入夜总会等,规范自己的网上行为,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图片、抢红包、泄露警务工作秘密的问题,真正成为纪律规范的遵守者、文明行为的实践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

二、存在(问题)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理论学习方面。由于理论学习动力不足,特别是工作繁重时,缺乏一种挤劲、钻劲。政治理论满足于一知半解,在系统学、深入学、广泛学和联系实际学方面还不够,致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二)群众服务意识淡薄。由于车辆管理工作量大,事多,易烦躁,耐心性不够,未能时刻换位思考问题,造成有时没能以群众满意作为改进自己工作成效的标准。在工作上、学习上、作风上不能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要求自己,缺乏提高、改进自己工作的紧迫感、责任心。

(三)工作纪律意识松懈。由于长年从事车辆管理工作,造成自己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热情不高,工作上一味听从领导安排部署,造成效率低下甚至有时领导不推不动的情况。同时本人在上班间隙时间还存在有时用手机看新闻现象。

(三)创新意识不够。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 今后努力方向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深化学习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每周理论学习5小时以上,每年精读3本理论著作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二)加强群众纪律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改变工作作风,贴近群众。切实把心沉到基层一线,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法纪意识方面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学校对学生追求自由权利缺乏足够尊重、学生缺乏对自由问题的科学认知和实践是大学生违犯法纪现象屡有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高校大学生法纪教育应该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指导下,通过鼓励学生对自由的积极追求、强化学生对自由的科学认知等途径培养学生正确的自由观念,提升法纪教育效果,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问题的缘起:法纪教育缺乏对自由问题的重视与结合 

 

大学生法纪教育作为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受到理论界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尽管有较多的研究成果,高校也采取了相应的教育和预防措施,但我们还是发现几乎所有高校都存在学生违犯法纪的现象。在校纪校规方面,有些学生随意旷课、考试作弊(偷看他人试卷或学习资料、请人代考、替人考试)、打架、、校外非婚同居、聚众起哄、破坏公物、因逆反情绪公然对抗校纪校规。在国家法律面前,有些学生法制意识不强,偷窃同学的手机、电脑、现金等,有的男生受低级色胯音像或读物影响而强奸女网友、女同学,有的学生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诈骗,有的学生组织实施绑架勒索,有个别学生因琐事而杀人。这些现象虽属个别学生所为,但却屡有发生。对于学生违反法纪的现象,笔者认为,尽管专家学者对大学生法纪教育问题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和研究,但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缺乏对自由问题的重视与结合,多是从法纪教育的主客体、内容、途径和方法等方面着手,而较少从培养学生的自由观、正确处理自由与法纪关系视角进行研究。这样并不能真正分析出学生违犯法纪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方法,影响了大学生法纪教育效果。 

由此可见,法纪教育也必须以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为指导,重视学生正确自由观的培养,坚持自由与法纪相统一的原则,加强对大学生法纪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现实的反思:法纪教育马克思主义自由观视域的审视 

 

1.学校在法纪教育中对学生追求自由的权利不够尊重 

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问题是伴随人类的出现而产生的,自由是属人的东西,只有具有主体意识并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才是自由的真正主体。大学生作为有主体意识并从事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实践活动的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和生活实践来追求自由,实现自身全面发展,是应该得到尊重和大力支持的,但在具体的法纪教育和日常管理中却往往轻视对学生享有自由的尊重。 

(1)在法纪教育理念方面缺乏对学生享有自由的重视,在义务本位观念的影响下,法纪教育仍以做守法大学生、守法公民为目标,使用强制和行政命令的方式,如有些学校在具体管理规章制度中还较多使用“禁止”、“不能”、“不得”等缺乏人文关怀的字样,在内容上法纪教育重在讲解法纪条文,强调法纪的威严,培养对法纪的绝对服从,这样的教育造成学生只是被动地认知和接受,并不能做到心理认同,更不会内化为自觉意识。 

(2)在日常管理方面不尊重学生的自由权利或放任学生的自由。有些学校以严格管理为由,轻视学生的自由权利,对违反纪律的学生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进行压制,动不动就对学生严厉批评、纪律惩罚,使学生对法纪教育过分焦虑,甚至持对抗情绪。而有些学校却以尊重学生自由为由,放松对学生的法纪要求,不注重平时的养成教育,以致学生违犯法纪行为由轻到重不断升级,最后被处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甚至触法坐牢。这两种极端做法都不利于学生对自由的正确理解。 

 

2.大学生违犯法纪源自于缺乏对自由的理性认识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只有按照自己在社会关系的地位和权利,在不妨碍他人的地位和权利下,才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和愿望自主行动,实现自己利益的自由。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大学生对自由的真正内涵并不是十分清楚,甚至对自由进行曲解。 

(1)认为自由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由于对自由和法纪的辩证统一关系不理解或没有正确的认识,不知道自由的有限性特征,一些大学生将自由绝对化,认为自由就是以我为中心、我行我素、不受任何约束、不负任何责任和义务的个体行为。通过蔑视权威、对抗社会传统、逆反社会潮流、随意违犯法纪来追求自由,达到自我愿望的实现和人格的张扬。 

(2)认为追求自由是主观愿望,不涉及社会环境因素。由于对自由内涵的误解,有的大学生没有认识到人类的自由受制于既定的历史环境和社会条件,人类无法选择也不能回避。而是认为影响其个人自由和有意选择的只有主观感情和个人喜好、自我的决心和欲望,社会环境的制约则被抛置脑后,当自由要求难以得到满足时,就以违犯法纪的行为来达到目的。 

大学生对于自由的误解和曲解影响到他们对法纪规范的逆反,也就难以作到对法纪教育的认同,更难将法纪认知转化为个,人情感、个人意志并最终内化为自身生存的自觉意识。 

 

路径的抉择:法纪教育要注重大学生科学自由观的培养 

 

大学生之所以以违犯法纪来获取自由,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缺乏对自由的科学认识。因此,新形势下高校法纪教育在宣传法及规范、培养学生法纪观念的同时,要和培养学生科学的自由观念紧密结合起来。 

 

1.引导学生对自由的热忱追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是人的本质的体现,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条件,对于理性成熟的和不成熟的人,我们都无权剥夺他们的自由。马克思曾经指出:自由是人固有的东西,“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按照自由与法纪的辩证统一基本原理,高校的法纪教育作为促进学生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法纪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的同时,还应该引导学生对自由的积极追求。 

(1)强化学生的人文素养,为学生追求自由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文基础。“大学的生命全在于教师传授给学生新颖的、合乎自身境遇的思想来唤起他们的自我意识。”高校法纪教育应通过课堂教学、第二课堂、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校同网络论坛、师生博客、qq聊天等途径向学生宣传自由的内涵、追求自由的意义与途径,强化其对法纪教育的认同,不断提高其是非辨别能力,培养其追求自由的独立自主意识。 

(2)加强学校自身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对于人实现自由的条件,恩格斯曾强调指出:“我们谈的是为所有的人创造生活条件,以便每个人都能自由地发展他的人的本性。”这里所说的生活条件包括了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高校应采取多种措施完善学校教学设施、学习设施、生活设施等,满足学生对物质生活的需求;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管理水平等途径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满足学生对精神生活的需求;积极组织和开展学生创新技能竞赛活动,鼓励学生学术思想创新、科学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让学生在创新中享受和体会自由。 

2.培养学生科学的自由观念 

法纪教育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和任务就是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法纪和自由,培养科学的自由观念。目前,应该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法纪与自由的关系、自由的相对性、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的关系。 

(1)着力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法纪和自由的辩证统一关系,确立任何自由都只能是遵纪守法前提下的自由的观念。马克思曾强调指出:“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由此可见,自由是有界限的,没有限制就没有自由。因此,法纪教育要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到,正是由于有了法纪规范社会中每个人的行为,才使得社会处于一种有序的状态,人们在法纪规范的范围内才能自由行动。离开了法纪规范,社会就会处于一种毫无秩序的混乱状态,自由就失去了保障。 

(2)着力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树立“自由”不等于“自在”的观念。马克思主义自由观认为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毛泽东曾指出:“民主自由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假如自由所指的是个人的绝对任性、个人的行为不受约束,那么自由的概念就是毫无意义的。”因此,法纪教育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纪,纠正“自由就是无拘无束,就是无法无天”等错误认识。 

(3)着力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的辩证统一关系,树立脱离了社会联系也就没有了自由的观念。马克思认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因此,法纪教育要帮助学生认识真正的人的自由也只能是全社会的每一个人的自由,是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的统一,自觉纠正“自己依靠自己,自己决定自己”、“自由是人的本能要求的满足、私人愿望的实现”等错误思想。 

 

3.注重社会实践,保持法纪意识在法纪与自由中的张力 

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是人所特有的生存方式,使人之为人的现实活动。人的自由问题实质上就是实践问题。实践的生成也就是自由的生成,实践是获得自由的根本的途径。离开实践讲自由,这样的自由是虚幻的,离开实践谈法纪教育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此,加强大学生法纪教育,帮助大学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需要组织引导大学生多途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1)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参观监狱、看守所、少管所、旁听法庭审判,与因违犯法纪失去自由的服刑人员,被关、管的人员交流,感受失去自由的痛苦,深刻体会法纪的威严及其对真正自由的保护。 

(2)成立由学生组成的自律管理组织,从事校园法纪观念的宣传、被处罚学生的思想安抚、学生日常言行的自查自纠等工作,感受法纪教育对自由的重要性。 

(3)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深入社区、厂矿、农村进行法纪宣传,并就社区法律事务、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婚姻家庭矛盾、财产纠纷等涉法问题进行社会调查,让学生在亲身体验中感受法纪教育对自由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67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46 

[3][德]雅斯贝尔斯著,邹进译,什么是教育,北京:三联书店,1991:13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626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438 

[6]毛泽东选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368 

[7][苏]鲍季格里戈里扬著,汤侠声、李昭时等译关于人的本质的哲学北京:三联书店,1984:205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2 

法纪意识方面范文第3篇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个人心得体会近日,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法律、纪律、政策、道德四条底线划出来”。昌宁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求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住“四条底线”增强“四种意识”争做一名合格党员。

坚守法律底线,增强法治意识。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更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昌宁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求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在法律之下行使权力,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制观念。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坚守法律底线,增强法治意识。

坚守纪律底线,增强守纪意识。党规党纪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党纪党规严于国法,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守住纪律底线,就要尊崇和维护党章,遵守政治规定,昌宁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采取领导带头学、个人主动学、会议集中学、短信提醒学、媒体转载学、讨论交流学、测试检验学的学习方式,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增强党员意识、党章意识、党规意识、党纪意识、规矩意识,遵守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带头坚守纪律底线,增强守纪意识。

坚守政策底线,增强大局意识。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上懂政策形势,下解县情民意,不仅要吃透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需要把中央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转化到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工作中,矢志不移地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每一项工作,带头坚守政策底线,增强大局意识。

坚守道德底线,增强自律意识。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来说,不仅有明确的法律、纪律、政策底线,而且还要有人民群众心中的道德底线也必须坚守,不可逾越。昌宁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最基本最朴素的做人做事道德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既在8小时内严守纪律,也在8小时之外严格自律,自觉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自警、自省、自律,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不踩“黄线”,不越“红线”,带头坚守道德底线,增强自律意识。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心得体会(6)

今年以来,县政府办公室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服务全县工作紧密结合,聚焦纪律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严守纪律底线,带动整体工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升服务水平。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自觉主动地把各项工作放到政府工作大局中来定位,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性、关键性问题,着力在推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献良策、出实招。二是改进工作作风。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对照先进典型,找准差距,自我加压、比学赶超,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协作意识、精品意识。积极树立“工匠精神”,发挥“钉子”精神,坚持在本职岗位上精益求精,努力把平凡的工作做到极致。三是增强履职能力。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深入查找自身能力水平方法方面的不足,使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起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切实提高服务决策、服务落实、服务发展的能力。四是严守纪律底线。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党纪党规学习,注重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养成纪律自觉,树立崇高道德追求,积极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个人心得体会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坚守底线。近日,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当好标杆,做好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明底线、守底线是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的必修课。如何做好合格党员干部,当好表率,关键要牢守习提出的四条底线,牢记心间,心行俱守,服务百姓。

要坚持法律底线,做学法守法的表率。习要求党员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党员干部首先要学法,除了看懂熟知法律的条文,最关键的是要领会法律的精髓,服务于工作。要带头守法信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时刻秉承依法律己的理念,做到法不允许不可为。要当好标杆,自己守法信法是前提,关键要带领身边人树立爱法信法的理念,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坚持纪律底线,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纪律是纲,规矩是线,党员干部切勿乱了纲常,触了底线。要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做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表率。公生廉廉生威,作为党员干部心中要时刻有廉洁意识,时刻秉承为民服务的理念,时刻摒弃“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行事陋习。要严以律己,规范自己的言行;要严以修身,提升自我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要严以用权,坚持用权为民,心存敬畏。

要坚持政策底线,做向党看齐的表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的理论、意志、主张在治党治国、执政理政上的具体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旦确立,服从和执行就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党员干部要坚持政策底线,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时刻做到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杜绝本位主义,时刻从严落实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遵守为民服务的理念,脚踏实地做好中央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要坚持道德底线,做品德高尚的表率。道德高尚是为人之本,作为党员更应当坚守道德底线,做品德高尚的表率。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方能平天下,唯有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才能持好家,为好官,心系百姓,治国安民。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时刻用道德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党员干部还应当有官德,要时刻秉承“为民服务”的理念,为民做实事、做好事,才能真正赢得百姓的支持和拥戴。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个人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面向全体党员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笔者认为,把这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坚持“三立”。

抓紧学习强信念,促进党员立身。加强党性教育,是党员干部教育的核心内容,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自觉学习党章党规,要深入学习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通过“两学一做”活动,把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制度化、常态化,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从而补足“精神之钙,加强“信仰之修”,熔铸“信念之魂”,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立身之本。

法纪意识方面范文第4篇

一、深刻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意义,端正办案思想,是提高办案能力的动力之源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中心环节,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四项职能的中心环节,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志。抓紧抓实查案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时代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腐败现象仍然频发多发,深化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认识很有必要,查办案件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放松,作为战斗在一线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只有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切实加强学习,是提高办案能力的前提、基础

1、要深刻认识学习的重要意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

当今社会正处于变革之中,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知识,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从容应对时代的挑战。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学习的问题,关系到广大干部自身的进步,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学习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不仅是自我的精神追求,更是时代赋予的重要责任。

2、学习要注意突出重点,全面了解、掌握办案的必备知识。

一是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尤其要学习十六大报告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通过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理论修养,促进政治上的成熟。二是要学习党规党法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当前我们除了要学好党章,了解党章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任务外,重点是学习两个《条例》,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率先学好两个《条例》,掌握好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第三要注意学习法律、经济、金融、证券等方面的知识。

三、学以致用,以学促用,学用相长,是提高办案能力的有效之路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建成“学习型机关”,学习中要讲究方法,注意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实现“两个”转变:

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下功夫。在学习中,要紧密联系自己的工作职责,联系新时期违法违纪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来进行。二是恰当梳理自己的知识结构,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对已学的知识,要定期不定期进行认真梳理,看看哪些方面学得好,已掌握,哪些方面学得差,还没有掌握,原因是什么,方法正不正确,只有这样,学习才能富有成效。三是夯实业务基础知识。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不将业务基础知识学深学透,显然是不行的。特别是一些办案程序、办案方针方面的规定,要做到深刻理解,融会贯通,切实把业务知识学扎实。

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由“拥有学历”向“拥有能力”转变。学历只表明了一个人受教育的程度,这并不意味着拥有文凭就拥有水平,有学历就有能力。我们所处的社会是发展变化的社会,一个人即使拥有再高的学历和文凭,如果停滞不前,满足于已拥有的学历、文凭,习惯于吃老本,不思进取,最终会落伍,会被时代所抛弃。正确的选择是,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紧贴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将学习作为修身立业的根本,使学习进入思想,走进工作,做到学用的有机结合,精益求精,才能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由“学了什么”向“学会了什么”转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学会生存》一书指出:“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这说明,学习方法在一定意义上比学习的内容更重要。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学习要真正取得成效,不能只停留在学了什么,而在于学会了什么,且有没有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实际能力。

四、用好用活“两规”、“两指”和组织协调职能,是提高办案能力,突破大案要案的有效手段

1、“两规”、“两指”的运用。

“两规”、“两指”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两规”,即是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两指”是指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的嫌疑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采取“两规”、“两指”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在使用上应注意四点:一是限制了适用对象,只能对已掌握一些严重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限制了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三是限制了使用主体,只能是具有一定级别、具备一定条件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限制了使用时限,只能在批准的时限内使用。

在具体运用“两规”、“两指”时,要讲究方法和策略,注意把握时机,过早会增加调查人员的工作量,过迟又会贻误战机,使本该得到突破的案件变成了夹生饭。具体要因案而定。

2、组织协调职能的运用。

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赋予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而做好查办大要案件的组织协调是履行这一职责的重要内容,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应把握好以下四点:

一是准确理解把握组织协调的内涵和工作定位。“组织”是安排分散的人或事物,使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协调”是整合组织内部的各个分子,使之配合适当。纪委在查办大要案件运用组织协调职能时,既要善于组织,又要勤于协调。组织是前提,协调是保证。只会组织而不会协调,工作就难以发挥最大的效果;只会协调而不会组织,工作就是一盘散沙。所以纪委在进行组织协调时,一定兼顾组织和协调两个方面,不可偏废任何一方。

二是把握好组织协调的主动性。纪委在查办大要案件时,要针对全案进行超前谋划,主动协调,广泛听取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分析案情,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这样,既解决了办案力量的不足,又发挥多种办案手段的综合作用。

三是切实履行好牵头的职责。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敢于协调,又要善于协调。协调中要注意发挥审计部门查账、税务部门查偷漏税、公安机关找人、检察机关取证、法院把握证据的优势,以便快速突破大案要案。

四是既要注重上下协调,及时、经常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求得支持;又要注意左右协调,主动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优势互补,整体联动;还要注意内部协调,统一办案人员的思想。

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提高办案能力的保证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部门,肩负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这支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影响到党的形象和声誉,同时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思想品德。

要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最根本的是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干部队伍的思想,并把它作为行动的指南。

当前,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又有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只有认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思想上建起一堵防腐墙,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2、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纪检监察工作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也是党政各部门中专业性最强、难度最大、最不好干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如果不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显然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现在,办案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查办案件的复杂性、艰巨性更加突出,必须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新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纪检监察业务所需要的知识,努力探索有效突破大要案的新思路、新方法。实践出真知。只有在实践基础上学会办案,积累经验,增强本领,才能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攻坚能力。

3、改善办案队伍的构成,实行优化组合。

在这支队伍的配备上,既要有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人员,也要有法律、财务、审计、金融、证券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随时根据案情,调整、充实办案人员,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对他们既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努力把他们建设成为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4、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规范自身的执纪执法行为。

纪检监察处于执纪执法的重要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更应严以律已,自觉加强对自我的监督、约束,行为更要规范、合法。要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的纪律规定,特别是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必须认真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5、要创新激励机制,激发内在动力。

法纪意识方面范文第5篇

一、深刻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意义,端正办案思想,是提高办案能力的动力之源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中心环节,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四项职能的中心环节,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志。抓紧抓实查案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时代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腐败现象仍然频发多发,深化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认识很有必要,查办案件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放松,作为战斗在一线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只有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切实加强学习,是提高办案能力的前提、基础

1、要深刻认识学习的重要意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

当今社会正处于变革之中,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知识,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从容应对时代的挑战。正如同志指出:“学习的问题,关系到广大干部自身的进步,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学习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不仅是自我的精神追求,更是时代赋予的重要责任。

2、学习要注意突出重点,全面了解、掌握办案的必备知识。

一是要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尤其要学习十六大报告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通过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理论修养,促进政治上的成熟。二是要学习党规党法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当前我们除了要学好,了解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任务外,重点是学习两个《条例》,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率先学好两个《条例》,掌握好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第三要注意学习法律、经济、金融、证券等方面的知识。

三、学以致用,以学促用,学用相长,是提高办案能力的有效之路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建成“学习型机关”,学习中要讲究方法,注意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实现“两个”转变:

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下功夫。在学习中,要紧密联系自己的工作职责,联系新时期违法违纪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来进行。二是恰当梳理自己的知识结构,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对已学的知识,要定期不定期进行认真梳理,看看哪些方面学得好,已掌握,哪些方面学得差,还没有掌握,原因是什么,方法正不正确,只有这样,学习才能富有成效。三是夯实业务基础知识。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不将业务基础知识学深学透,显然是不行的。特别是一些办案程序、办案方针方面的规定,要做到深刻理解,融会贯通,切实把业务知识学扎实。

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由“拥有学历”向“拥有能力”转变。学历只表明了一个人受教育的程度,这并不意味着拥有文凭就拥有水平,有学历就有能力。我们所处的社会是发展变化的社会,一个人即使拥有再高的学历和文凭,如果停滞不前,满足于已拥有的学历、文凭,习惯于吃老本,不思进取,最终会落伍,会被时代所抛弃。正确的选择是,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紧贴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将学习作为修身立业的根本,使学习进入思想,走进工作,做到学用的有机结合,精益求精,才能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由“学了什么”向“学会了什么”转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学会生存》一书指出:“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这说明,学习方法在一定意义上比学习的内容更重要。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学习要真正取得成效,不能只停留在学了什么,而在于学会了什么,且有没有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实际能力。

四、用好用活“两规”、“两指”和组织协调职能,是提高办案能力,突破大案要案的有效手段

1、“两规”、“两指”的运用。

“两规”、“两指”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两规”,即是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两指”是指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的嫌疑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采取“两规”、“两指”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在使用上应注意四点:一是限制了适用对象,只能对已掌握一些严重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限制了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三是限制了使用主体,只能是具有一定级别、具备一定条件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限制了使用时限,只能在批准的时限内使用。

在具体运用“两规”、“两指”时,要讲究方法和策略,注意把握时机,过早会增加调查人员的工作量,过迟又会贻误战机,使本该得到突破的案件变成了夹生饭。具体要因案而定。

2、组织协调职能的运用。

党的十六大通过的《》赋予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而做好查办大要案件的组织协调是履行这一职责的重要内容,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应把握好以下四点:

一是准确理解把握组织协调的内涵和工作定位。“组织”是安排分散的人或事物,使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协调”是整合组织内部的各个分子,使之配合适当。纪委在查办大要案件运用组织协调职能时,既要善于组织,又要勤于协调。组织是前提,协调是保证。只会组织而不会协调,工作就难以发挥最大的效果;只会协调而不会组织,工作就是一盘散沙。所以纪委在进行组织协调时,一定兼顾组织和协调两个方面,不可偏废任何一方。

二是把握好组织协调的主动性。纪委在查办大要案件时,要针对全案进行超前谋划,主动协调,广泛听取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分析案情,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这样,既解决了办案力量的不足,又发挥多种办案手段的综合作用。

三是切实履行好牵头的职责。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敢于协调,又要善于协调。协调中要注意发挥审计部门查账、税务部门查偷漏税、公安机关找人、检察机关取证、法院把握证据的优势,以便快速突破大案要案。

四是既要注重上下协调,及时、经常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求得支持;又要注意左右协调,主动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优势互补,整体联动;还要注意内部协调,统一办案人员的思想。

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提高办案能力的保证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部门,肩负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这支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影响到党的形象和声誉,同时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思想品德。

要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最根本的是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干部队伍的思想,并把它作为行动的指南。

当前,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又有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只有认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思想上建起一堵防腐墙,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2、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纪检监察工作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也是党政各部门中专业性最强、难度最大、最不好干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如果不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显然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现在,办案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查办案件的复杂性、艰巨性更加突出,必须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新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纪检监察业务所需要的知识,努力探索有效突破大要案的新思路、新方法。实践出真知。只有在实践基础上学会办案,积累经验,增强本领,才能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攻坚能力。

3、改善办案队伍的构成,实行优化组合。

在这支队伍的配备上,既要有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人员,也要有法律、财务、审计、金融、证券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随时根据案情,调整、充实办案人员,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对他们既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努力把他们建设成为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4、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规范自身的执纪执法行为。

纪检监察处于执纪执法的重要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更应严以律已,自觉加强对自我的监督、约束,行为更要规范、合法。要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的纪律规定,特别是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必须认真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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