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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推进。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办事。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审批权。

(二)提高效能。预算单位的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给供应该单位商品和劳务的供应者,所有收入均直接缴入国库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银行的管理职责,使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四)公开透明。提高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安全有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以下6类账户构成:

1、国库单一账户。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帐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在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帐户进行清算。

3、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在银行开设“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的收入和支出活动,每月定期将非税收入按科目类别缴入国库。

4、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结算专户。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在银行开设“区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结算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区直预算单位和各镇(办事处)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往年结余资金,并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发生清算。

5、特设专户。经区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收入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该账户与各专项资金形成一一对应关系。

6、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取消各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心的帐户,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在银行为各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各镇(办事处)视同预算单位管理,在银行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其特设专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随着财税改革的深化,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在商业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按政府收入分类标准,对财政收入实行分类。

2、收缴方式。取消设立过渡性账户缴款的方式,对财政收入的收缴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1)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或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3、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星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规范收入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的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按照政府支出分类标准,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付管理需要,具体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和转移支出。

(1)工资支出。指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其中涉及的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开支数额等,分别由编制部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

(2)购买支出。指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

(3)零星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包括《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支出,或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

(4)转移支出。指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包括拨付企业补贴和未指具体用途的资金、上级对下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商,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

①工资支出、《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购买支出、大宗物品和服务的购买支出、以及上级对下级的专项转移支付等,直接支付到收款人。

②上级对下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对企业的补贴和未指明购买内容的某些专项支出等,支付到用款单位(包括下级财政和预算单位,下同)。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现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含在规定限额内提取的现金)。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确定部门预算或制定改革具体实施办法中列出。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根据批复的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通过银行进入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财政资金从国库账户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的会计原始单据支付到收款人,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或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结算专户清算。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结算,主要通过转账方式进行。预算单位需要现金支付时,可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提取,转账运作程序同上。

上述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流程,以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和财政国库管理操作系统为基础。在这些系统尚未建立和完善前,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支付令通过人工操作转到银行,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向收款人付款,并在每天扎账前,与国库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结算专户进行清算。

三、改革的配套措施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必要的配套改革措施,细致地做好制度性和操作性的基础工作,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纪委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

(二)建立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成立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简称“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具体从事资金收付、会计核算、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改革,细化预算编制,改革政府收支分类,科学合理地反映各类财政收支活动,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创造条件。

(四)制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细则。制订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五)加快全区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包括:预算编制系统和预算执行系统。运用电子化网络系统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进行收付,及时反映财政收入和支出状况,确保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安全、快捷运作。

(六)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财政国库部门要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加强对财政收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收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七)强化监察督办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贯彻落实《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有关各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中违反财经纪律、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改革的实施步骤和要求

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我区改革的实施步骤为:年12月起草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年1月区委、区政府召开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会议,印发相关文件、办法;成立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的转轨工作,将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退还预算单位,各预算单位配齐会计、出纳,强化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的支出管理责任;实现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银行联网,安装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支付软件和会计核算软件。

为了确保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既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也基本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

(二)规范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建立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库单一账户开设在人民银行;零余额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等开设在商业银行。围绕建立新的账户体系,要进一步清理整顿预算单位银行开户,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财政部门内部要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选择确定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当通过招投标进行,并且要有风险意识。

(三)合理划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范围。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在遵循规范支出拨付程序的原则下,合理确定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项目范围。逐步使财政直接支付和制空权支付的范围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2篇

国库集中支付是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的一个必然发展趋势。国际集中支付制度的出现,是继政府采购、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之后的又一重要措施。从国库集中支付的本质入手,支付制度秉持“三权不变”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资金的使用权限以及用款单位的计划录入,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

1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简介

国库集中支付实质上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通过健全的财政支付系统及与银行之间的清算系统完成两者之间的账务往来,最终展现出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价值。与现行财政性资金层层划拨的方式不同的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只通过单一的账户体系完成支付过程,支付的方式分为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两种,最终将财政款项支付给用款人及用款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的录入,2015年,我国推出实施新的《预算法》,预算编制功能分类细化到项,而经济分类则细化到款级,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录入的规范化管理,效果显著。

2 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录入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

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录入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具有一定的影响,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有利影响与不利影响两方面,进行细化分析。

2.1 有利影响

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实质上是一种财政管理上的改革,起着推动当代财政管理的科学进程,对预算单位也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有利于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录入。改善单位财务管理行为,降低财务风险。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之前,财政部门对于资金监管力度严重不足,通常采取事后监管的方式,导致监管失效。而完成制度改革之后,监督方式从事后监督转变为全程监督的方式,使得预算单位能够意识到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具体细化可以发现,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表现在规范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规范了单位的现金使用行为,多角度的管理与监督减少财务风险的产生。

其次,使财务监督职能最大化,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得到改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之前,预算单位内部财务工作人员并未发挥出财务监督职能,财务人员仅仅是负责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签字过程也仅仅是一种无条件支付。制度改革之后,受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约束,财务人员意识到自身的监督职能,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降低单位内控风险。

最后,使各预算单位通过专线直接与国库系统联系,信息系统得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之前,信息系统不够完备,财政代编用款计划以及代编过程中存在相应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库、预算单位以及核算中心三者之间严重脱节。而在制度实施之后,预算单位已经能够基本掌握本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方便单位安排支出,为决策提供依据。国库在审批各种预算的过程中可以明确用款计划,掌握用款进度,保证核算中心细化收支管理。

2.2 存在的问题

可以具体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制度建设不到位。制度改革之后,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完成拨款,这导致在应对一些突发事件上处理不够及时,缺乏针对性的处理机制。例如,某学校在高考期间出现了变压器故障问题,制度改革之前只要单位财务账户中有钱,就可以购置新的变压器,及时供电,但制度改革之后,审批流程相对烦琐,无法及时提供供电,影响学生学习。

其次,制度衔接不到位。这主要表现在行政事业单位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间存在衔接问题。例如,以前单位往来账款不存在支付经济分类科目的问题,但目前的支付系统要求每一笔支出都录入到支付经济分类科目当中,否则系统不会辨认,导致支付业务受到影响。

最后,社会认知不足,只是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产生影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一定程度上细化了各个环节,避免财务风险。但从另一个角度考量可以发现,预算单位在面对供货方以及施工方时会被误解。具体表现在申报用款计划时已经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手续,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依旧需要重新审核,流程复杂化。此外,各事业行政单位在获得商业银行融资方面存在困难。

3 在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录入前提下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策略

从有利影响与不利影响两个角度出发,可以发现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录入,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具有一定价值,但为进一步完善支付流程,还需要从多个方面提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策略。

3.1 制定相关法规

现阶段实施的财政法规定中,涉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内容已经逐步完善,但在具体细则方面还需要进行完善。因此,为改变这种现状,需要出台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以往法规内容的修订与完善,具体细化基础操作流程。

3.2 强化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作为基础性内容,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设中收到高度重视。然而,现有信息化建设存在缺陷,信息化程度不高。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集中支付平台的稳定发展,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快实施支付电子化管理,充分借助信息化之便捷性,以电子凭证为载体,完成支付与清算业务的开展;二是建立可拓展的支付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形成有效衔接,优化财政部门的监管途径,在根本上处理预算执行以及会计核算,将这一内容具体延伸到资金运行的终端,掌握财政资金的全貌,为会计信息提供依据,使得正确的编制预算以及执行预算得到保障。

3.3 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

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需要从多方面入手:一是预算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当中,多数是纸质材料,复印工作量较大,对国库支付中心资料保存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可采取电子扫描的方式完成对电子档案以及电子信息的存档,优化信息储存机制;二是简化业务基础流程,传统的支付凭证是通过手工录入的方式,资金网上支付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为预算单位提供用款便捷;三是通常在款项支付动态问题的处理当中,无法准确及时地追踪款项,为避免这一问题,应该实时掌握资金动向,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避风险;四是改进传统的用款计划管理方式,为提升支付审核效率提供保障;五是完成年度用款的具体编制,使资金支付方式与划分标准得到明确。

3.4 强化业务技能培训与制度宣传

业务技能培训方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之后,新的财务管理体制要充分适应新的单位财务管理环境,要求财务人员在开展财务核算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前瞻性,保证用款计划录入的准确性,将自身业务与整个科室业务相融合。还要强化信息技术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高质量的财务人员团队。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很多认知不足的问题,需要建立多元化的制度宣传方式,从而获得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的支持。

4 结语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3篇

摘 要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监控资金流向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我国构建服务型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本文在简单介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分析了事业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意义。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事业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完善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路径。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路径分析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简介

2001年3月,国务院颁布《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之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开始在全国试行。

国库集中支付是建立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基础上,由预算单位根据预先的年度预算所需资金额度,向国库支付中心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收款人。一般来说,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设立一个统一的银行账户,分类集中管理、保存各单位预算资金。各单位在批准的预算项目和额度内使用,付款则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给收款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财政收入直接纳入国库,财政支出直接支付给收款人,跳过了征收机关账户和预算单位各种账户。这项制度的优点在于建立了从资金分配到资金使用以及资金支付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预算中资金用途的有效落实、防止资金使用过程中被挪用、克扣等现象,有助于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和反腐倡廉的有效执行。

二、事业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一)加强了资金预算执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前,财政收入主要通过单位上缴征收机关,征收主体多、账户分散,不利于进行管理和监控;而财政支出在下发过程中存在环节多、周期长、效率低,并且存在层层克扣的现象,导致预算资金到位不及时或者不足额。而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资金集中存放在国库单一账户内,这种制度能够对资金分配、拨付及收款账户进行全面监控。各单位根据批准的预算指标,在权限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在产生支付责任后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在减少资金支出中间环节的同时,使得每项支出都在预算范围内。这项制度不仅能够保证预算执行,掌握预算支出进度,也能够降低资金支付成本、缩短在途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二)强化有效监督,防范

由于财政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收付和管理,不再经过单位和部门转拨的渠道,财政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对分开,有助于强化预算的执行,掌握每笔资金支出的使用进度,减少预算在实施过程中的随意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财政预算部门、支出部门、国库支付部门以及支付的银行等多个部门和环节相互监督,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被及时发现并纠正,有助于从制度上防范的产生。对财政资金支付全方位监督能够避免各环节克扣、截留等现象,减少或消除违规支出。不仅能够防范,促进事业单位的廉洁自律,而且能够保障财政资金有效使用,强化国家的干预经济和宏观调控的有力执行。

(三)约束预算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在分散支付制度下,各部门单位在银行随意开立资金账户,根据主观意愿在资金账户之间随意调拨、转账、支取,导致资金支出缺乏预算约束、资金使用不规范等。同时由于银行账户过多,对银行日常的会计管理造成影响和误导银行决策,影响资金调拨,可能造成不良资产的产生。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单一账户、统一拨付、高效和规范运作的前提下,要求各事业单位等规范资金支出范围、科学编制用款计划、依法实施预算制度。各单位在此要求下,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做到事前充分的计划和调研,严格按程序执行预算,有助于建立一套完善的预算体系,能够强化资金的预算管理,做到依法预算。与此同时,财政资金不经单位的资金账户而直接拨付给收款人,降低和避免了单位占用、克扣、截留预算资金,防止单位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进行违法活动或者私人投资而造成资金无法回收现象,保证资金使用过程的安全。

三、事业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制度不完善

在尚未实行预算制度以前,各单位使用资金过程中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缺乏监管和约束。导致各单位预算编制部门设置不合理,专业人才缺乏,预算编制条目不清晰,导致部门预算不能做到科学、合理和详细的编制。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导致支付工作困难,专业人才缺乏致使预算编制不全面,使得预算申请需要适时调整,但其调整的程序繁琐很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因此单位用款不能完全按用途支取,资金跨项目使用情况突出。在用完某个预算科目下的款项后用另外项目的资金来保证资金供应,导致预算执行的混乱。

(二)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复杂、实施成本高

国库集中支付审批花环节多,事业单位在取得财政资金之前,需要设置预算部门、配备足够的人员进行预算编制,然后根据预算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额度审批时间长。即使申请被批准,根据预算执行项目后,也不能按时支付货款,需要向国库支付中心提供发票等文件。在遇到单位急需用款时,由于审批不及时会导致单位用款困难。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仅增加了人员岗位的设置,而且导致资金使用和支付程序复杂,在直接和间接上提高了事业单位的支出的成本。

(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软件不健全

集中支付需要强大的互联网信息系统,从预算审批、资金分配、使用和支付等都有需要在计算机上操作,而网络故障问题经常发生,导致支付延迟或者无法支付,因此需要与软件开发商、运营商实时联系,还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或者系统维护商进行日常维护。同时随着计算机和软件的发展,病毒传播十分迅猛,计算机系统容易遭到攻击或者侵入,降低支付过程的安全性。另外,由于软件设计不合理等问题,操作过程存在不足,使得操作人员工作量提高,不利于效率的提高。

四、事业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路径

(一)设置部门预算编制细则条例,细化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只有从基础上保证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细化准确,才能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顺利实施。根据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可以颁布细则条例等规章制度,明确预算编制的各条目和内容,为预算编制提供可行的模板,然后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增删,提高预算编制的计划性和全面性。

(二)缩减审批程序,降低成本支出

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为了加强各环节的监督管理,防范违法违规行为。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根据需要,开展试点工作,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压缩审核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增强审批的灵活性和支付的效率性。根据试点的成功经验,逐渐推广并在全国实行,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支出。另一方面,以信息技术和网络服务为基础,实现电子化办公,逐渐建立和完善网上申请和审批功能,减少实际工作过程的人工成本,提高制度的实施效率。

(三)完善集中支付软件

国库集中支付导致数据传输、转换、保存、分析等工作量大增,对软件开发商提供的软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选择业内信誉好、质量高的软件提供商和维护商,提高集中支付软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做好沟通协调,根据需要要求软件提供商增加软件使用功能,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专门的数据处理系统,保证信息传输及时、安全;配备专业的技术人才,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减少失误,提高服务效率。

(四)加强银行账户及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最终要通过银行账户来完成拨款与支付。银行在各单位开立的账户中负有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事业单位各账户的性质,严格控制账户的开设。银行在每个工作日结束时进行账户和资金对账,实时清算,对付款账户、付款数额、用途和收款账户、收款人等跟踪分析,保证支付过程的准确性与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同时保障银行系统设备的完善,设置必要的程序,加强预警措施、自动报警,即时监控资金动态。防范资金的不规范使用和违规转移。

参考文献:

[1]陈德普.对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思考.会计师.2011.7.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国内现状;国外现状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国外高校实施的现状

国外大学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比于国内大学在形式上大有不同,就英国公立大学来说,英国财政部门的主要责任之一就是对国库进行管理,从有关部门的预决算到借贷款等一系列国库管理的具体运作,都由财政部来实施。财政部在英格兰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将全部财政资金存放其中进行管理和核算。每年下达的预算,迅速补充和完备有关的财政制度,使每个部门预算的实施和资本运作的情况得到及时有效的监控和管理。《研究型大学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研究》一文中以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University of Central Lancashire)为例,对财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进行了深入研究。中央兰开夏大学属于英国的公立研究型大学,财政拨款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大约占到总收入的70%以上,此外,政府的财政拨款主要被安排用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业务经费和基建经费的支出。此外,高校财政性支出的方式为以下两种,一种是由学校财务部门的核销人员对票据进行核销,有些款项支出由财务人员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付;另外一种是财政部门给预算单位下达的预算款项到位后,经过财务人员的核算,对符合支付的票据,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经财政部门的审核,直接付给供应商,报销人员还可以通过使用公务卡支付货款等,经过审核后国库财政资金出账由银行进行结算。同时,政府部门激励对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拨款有结余的,留给学校继续使用,超支部分由学校自己设法弥补。财政部门只对个别项目完成后的结余资金进行回收。综上所述,英国主要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于大学而言则实行特殊的政策。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国内高校实施的现状

该制度在国内高校的执行具有划时代、里程碑式的意义,使得高校财务工作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使高校的财务管理实现了由领导随即决策向科学化管理,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由对资金的局部监管向全面监管,由重使用轻管理向使用管理并重的转变和跨越,各级各类人员对新型财务管理方式逐步理解和认可,并在工作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按章办事,形成了财务管理的新观念和新格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财政资金管理的风格有了很大的变化

实施该制度之前,高等学校每年在固定的时间根据下属部系的生均比例、师资力量等元素,向下属部系划拨资金,满足其用款需要,以实现将单位资金纳入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高校财政资金区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两大块,同时,按照不同类别的资金渠道来核算,并且还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这样一来,财政资金的管理方式发生变化,从以往下属单位拥有并可以较为方便地使用自己的“划块”经费,转变为由财务部门、归口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对财政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相互监督、相互约束。

2.财政资金拨付的方式有了巨大转变

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前,高等学校的财政资金在自己的账户上,资金的使用具有很大的便利性和直接性。下属部门只要将用款申请报送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就可以直接将款项打到收款单位的账户上。每个年度,下属单位无需上报具体的用款明细,高校的上级管理可以将预算所需的资金全部直接打到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上使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后,财政、教委及其他相关部门每年都要对高校按照各归口明细的预算申报文本进行审核把关,核定批复之后,以一定用款额度的形式,将资金下达到指定的银行,高校付款要通过银行进行申报,申报后通过财政部门已经批准的额度进行支付。

3.会计核算的方法有了很大的改变

以前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时,财务部门有些打“球”式的会计业务操作,例如:高校向下属一些后勤单位进行拨款或交付水电费及物业费等极为普遍。这种操作在以前可以通过会计人员,经过对后勤单位使用资金的额度进行核销,开具支票或网银直接从学校的账户里给后勤单位转账。现相关制度实行以后,规定除独立法人以外的高校下属的后勤单位不得在校内进行财政专项资金的转账,如此一来,使高校后勤单位不能便捷地从高校直接获取所需资金。

参考文献: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5篇

摘 要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国库制度的核心内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种根本性的变革,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公共财政的必然选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推进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偏差,混用资金,单位理财观念与财务核算水平没有得到转变和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程序复杂等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本文通过分析影响国库集中支付效率的主要因素,提出了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效率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 国库集中支付 效率 影响因素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国库制度的核心内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原则是“三变”、“三不变”,即:改变账户设置,改变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改变过去用款的随意性;不改变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必须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化的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优势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种根本性的变革,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公共财政的必然选择。以笔者所在地为例,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自2010年8月份试点以来,分四批对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等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至2012年底,纳入集中支付改革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159家,专项资金2项、市政建设重点工程29家,财政专户资金4家。国库集中支付的优势初现,主要表现在:

(一) 有利于政府充分利用沉淀的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财政资金不再沉淀在预算单位账户。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根据轻重缓急和财政收支矛盾调配使用预算资金。如对一些进度滞后但已同意安排预算资金的基建项目,可以暂缓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将财政资金优先安排到“刀口”上去。2012年就改变了1.17亿元建设资金沉淀在建设单位账户的现象,减少了融资成本,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 有利于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强化了预算约束力

单位不再“随意”用款,每笔支出都遵循预算指标下达,计划申请批复、申请审核支付的业务流程,规范了支出管理,从而实现对财政资金流向、流量的全程监控,在源头上实施监督,杜绝了不合理、违纪、违规支出,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现象。

(三) 有利于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预算部门、支出单位、财政国库支付部门三者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机体,进一步加大了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将对资金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对资金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二、影响国库集中支付效率的主要因素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行三年来,改变了原有的资金拨付方式,打破了传统的财务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推进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偏差,混用资金,单位理财观念与财务核算水平没有得到转变和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程序复杂等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集中表现在支付效率低下,严重影响了国库集中支付优势的发挥。如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的审级较多,支付周期相对较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的支付效率,势必会影响工程单位的施工程度。笔者认为影响国库支付效率的主要原因有:

(一) 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

规范的部门预算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和前提。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一般仍根据当年财政状况、上年收支结余、预算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来进行核定,大部分都不能细化到具体项目,一般都是按大类估计编制支出额度,预算支出还达不到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部门预算编制过粗,许多支出没有细化到具体用途,导致用款计划的编制过于笼统、随意。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也将影响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正常运转。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要求有极强的计划性、科学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年初部门预算下达前,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是按照上年预算的序时进度用款,而项目支出一般要到预算下达或指标追加后执行。比如需要购买的设备不敢签订合同,只能等资金额度到位后才能实施,对项目研究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二) 支付手续繁琐

由于集中支付工作开展时间短,预算单位多,资金量大,而财政对于如何协调高度集中的资金管理方式与充分发挥单位积极性方面尚在探索,管理方式和能力有限。一方面请拨资金手续繁琐,财政业务科室对于所管理的财政专户未能与银行及时对账,单位所需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财政资金清算环节多,影响支付效率。无论是财政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均采取银行网点先垫付,再由银行分行汇总各网点的垫付款项后统一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清算环节必须经过银行零余额账户的过渡。清算环节越多,资金在各账户周转的手续越多,资金支付速度就越慢。

(三) 财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预算单位出纳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是其一。在集中支付体系下,对出纳工作的要求非常高,单位所有的财政资金,不管预算内、预算外还是专项资金,都要从专门的财政集中支付网络系统中支付,出纳人员必须身兼数职:既是银行出纳和现金出纳,又是网络系统操作员,还要从整体上了解单位资金项目的构成,承担计划申报,资金计划接收等通过集中支付网络系统来完成的任务。这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出纳工作,要求其不仅会做账,还必须具有超前意识和全局意识,能够统筹安排单位支出。现实却是有的单位的出纳人员没有会计证,缺乏最基本的会计基础知识;有的单位的出纳人员年纪较大,不会电脑操作,这些因素影响国库集中支付进程。

国库支付中心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这是其二。国库集中支付后特别是财政建设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后,大量资金需以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直接支付是由支付中心人员审核后直接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的支付方式。这就要求支付中心人员熟悉、掌握财政基建业务的知识,准确把握支付审核关。但现实情况是部分支付人员对基建业务知识掌握不多,造成审核延时。

三、如何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效率

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效率,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化解改革矛盾的关键。笔者认为,要提高国库集中支付的效率,着重需要抓好下面几个环节。

(一)建立完善科学的预算编制体系

1、建立科学的预算编制体系,保证单位的合理性支出。编制预算时要考虑单位实际情况,特别是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要保证,尽量减少追加预算,避免预算执行过程中挪用项目经费情况发生。探索建立项目支出的标准和支出范围,与基本支出区分开来。加强对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管理,将结余资金的使用与部门下年预算编制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2、部门预算要做到早、细、统。要早谋划、早部署,及时组织对单位(部门)的业务培训,明确相关要求,提升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化水平。要细化项目预算,减少经费转拨。要求部门(单位)将项目预算细化到具体基层单位、具体事项,财政下达预算时直接将支出指标下达到基层单位,逐步减少通过部门转拨经费。对于年初不能细化预算的项目资金,原则上暂不下达支出指标,待具体单位、具体事项落实后再下达支出指标。要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力度,减少资金结余沉淀。加大历年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对符合清收条件的结余资金,将在年度预算指标结转时予以清收,由政府统筹使用。

3、建立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以支出预算管理为重点和突破口,对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成效进行全面监控与评价,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强化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管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绩效考评机制要针对预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重点地选择考评指标及绩效目标,同时要有可操作性。

(二)明晰各部门责任,提高业务办理时效

1、要科学界定送审时点。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受理预算单位支付申请经审核批准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办毕开具支付令手续,当日上午11时前办毕的,在当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支付凭证传递给银行;下午下班前办毕的,在次日上午8时30分前传递给银行。

2、要灵活变通清算渠道。银行收到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的支付凭证后,需在当天办毕付款手续,并及时同有关银行账户进行清算。银行支付资金正常清算渠道是与人行国库清算,每日下午4时后因系统关闭来不及与人行进行清算的,则与在银行开设的非税收入专户进行清算;人行国库收到银行送来的支付凭证后,当日下午4时前收到的应在当日办完清算,下午4时后收到而当日清算不了的,应在次日上午与财政在银行开设的非税收入专户进行清算。

3、要提高银行服务水平。银行的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财政资金支付的效率。在明确银行业务职责的基础上,严格规范业务办理时限和票据传递时间,规范业务操作行为,通过年度量化考核办法,督促银行网点提高服务效率,杜绝银行不规范行为,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因业务量多、工作繁重,银行要加派人员,减少通过其他营业网点传递凭证的中间环节,确保国库集中支付效率提高。对无故拖延、工作不细、落实不力的,将根据有关协议进行必要的处罚。

(三)强化财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意识

1、要提高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些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对新的制度政策和支付软件操作能力掌握不够,因此产生畏难情绪。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指导和培训,使财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国库集中支付的业务流程和支付软件的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国库集中支付的效率。

2、要提高服务意识。支付中心工作人员要理清工作思路,认清方向,关注大局。要严格按照制度办、程序办、要求办,保持工作的高效顺畅。要本着为领导决策服务、为预算单位服务原则,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每位职工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到牵头工作不推诿,配合工作不拖拉。

3、要提高效率意识。要求当天业务当天办理,与行和清算银行清算业务实行日清月结,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零失误,树立良好的窗口单位形象。每位工作人员要在勤奋工作的同时勤于思考,要善于发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规范各项制度,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朱扬云.浅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丽水研究.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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