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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新员工 试用期管理

随着社会各行业对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科研事业单位对人力资源管理也不断重视,大多数的单位为了能招募到优秀的员工,不断拓展招聘渠道和完善本单位的准入机制。在人员招聘时,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诸多项考核,最后脱颖而出者在经过复杂而繁琐的签字审批后方可上岗。可以说整个招聘过程是慎之又慎的,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新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岗位要求的一致。

然而招聘工作只是一个开始,随之而来的就是新员工的接收分配,这也引出了一个问题:如何做好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

试用期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试用期的约定是为了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但是对于试用期,用人单位不能只是简单地理解为考察期;应同时看作“育人期”,通过试用期的培训、帮助、关爱,引导和促进新员工的快速成长,使之自身发展与单位的战略融合一致,避免因试用期内的管理问题或因彼此之间的误会而与优秀人才擦肩而过。

结合科研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及实际情况,我认为做好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单位从上到下,尤其是人力资源部门一定要重视新员工试用期管理这项工作。科研事业单位招聘中大多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人员编制有限,往往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因此特别重视招聘录用环节,设置诸多的准入门槛,一旦面试录用,后续的试用期管理往往流于形式。另外,很多HR往往会有这样的想法,新员工我们招聘来了,试用期考核你们用人部门自己看着办。即便应聘者通过了面试被录用,也应该在试用期中对其进行跟踪考核,确保能胜任工作岗位,这才是招聘工作的闭环管理。

其次,明确试用期工作任务,制订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考核计划。试用期的首要目标是考察新员工是否具有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岗位胜任能力,这就要求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为新员工安排试用期工作任务,并按照工作任务实施考核。任务安排必须要结合岗位,并且要有明确的计划方案和考核节点。考核过程要有留证材料作为依据,被考核人应签字确认。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这样即可通过试用期管理来防范因招聘选错人而产生的一系列用人风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试用期中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劳资双方关系并不稳定,单位不适合交给新员工特别重要的任务、不宜披露单位重要信息及商业机密。也不建议安排尚在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重要的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当然必要的岗前培训除外。

接下来,精心组织新员工参加系统完善的入职培训。一个优秀的团队能够凝聚力量,而入职培训就是吸纳新生力量的最好方式。入职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员工深入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使新员工在尽短的时间内融入到单位的氛围当中来,内容应该包括单位长期战略规划、核心价值观、企业文化、规范制度、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等。考虑到科研事业单位的新员工大多为应届毕业生,在培训中应突出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引导这些刚刚步入职场的学子从学生向职员的身份转变,制定自己的人生规划,通过培训实现人与组织的高度匹配。入职培训可分为单位级、部门级、班组级等三级培训,应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切忌冗长、烦闷。

入职培训之后,应该让新员工尽快参与实际工作,适应具体的工作环境。在这个过程中,建议请有经验的老员工作为导师对其进行工作指导与帮助。HR也应及时与新员工沟通,了解其思想动态。

综上所述,科研事业单位在试用期管理中要对新员工综合素质、是否胜任工作岗位进行全方面的客观考核,继员工招聘之后,把好员工入职的第二道大门,及时规避因选错人而产生的经营风险、泄密风险以及劳资纠纷风险等,切实做到风险防控;同时还应利用试用期积极主动地宣传单位的长期战略规划、核心价值观、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准则等,引导新员工做好身份转变,使其深入了解单位、融入新环境、快速成长,为以后的发展打下深厚基础。

目前,科研事业单位由于受人员编制所限,以至于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等多种用工方式并存,给试用期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无论是从试用期管理的规范性、可操作性或者实效性,都与企业尤其是外企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是,随着国家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强力推进,试用期管理的作用会更加凸显。

参考文献:

[1]靳明惠.关于加强新员工试用期管理.统计与管理,2011,4

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一、招聘原则

(一)专业对口和工作需要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除国家政策性安置、岗位和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外,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原则上都要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

(一)事业单位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出现岗位空缺,需补充的工作人员。

(二)虽未出现编制空缺,但急需的特殊岗位人才或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

(三)根据工作需要,专业技术较强的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四)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勤、协勤及其他辅工作人员。

三、招聘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县人事部门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考试聘用工作。主要负责编制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招聘公告;负责组织或指导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负责组织考试或委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考试;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考试合格人员的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申报招聘计划及招聘资格条件;受人事部门委托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配合人事部门或受人事部门的委托组织考试;负责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负责对考试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工作的一般程序

1、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岗位空缺情况,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招聘计划,报人事、编制部门审核后,由人事部门结合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出招聘方案,呈报县政府审批。

2、向社会招聘公告。

3、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县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发准考证。

4、组织考试。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5、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6、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8、县人事部门对用人单位拟聘人员进行审核。

9、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进行鉴证,并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二)公开招聘由县人事部门结合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必要时也可委托主管部门组织。

(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之和为考试总成绩,应聘教师的还要计算试讲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四)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递补。

(五)用人单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应当回避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依次递补。

(六)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各岗位拟招聘人员名单,由县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15日。

五、聘用及聘后管理

对经考试、考核、公示、审核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根据招聘岗位性质和聘用对象确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人才市场自行择业。

对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根据所聘岗位,由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部门备案。

六、聘用人员待遇

(一)纳入编制管理的聘用人员,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及开支渠道按本单位同岗位同类人员执行的工资性质和标准确定。

(二)我县急需的特殊人才、高精尖人才,可不受编制数额限制,纳入编制管理,其待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根据工作需要,专业较强的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及开支渠道按批准的招聘方案执行。

(四)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的工勤、协勤及其他辅工作人员,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工作性质确定。但其工资不得低于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前各单位已招聘的人员,其待遇按已签定协议执行,合同期满续聘的,按此文件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教育管理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是一个国家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管理的各项制度的总和,教育管理体制是整个教育体制得以构成和运行的保障,它对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有直接的影响。它涉及教育系统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隶属关系、权力划分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其外延包括以教育领导体制、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为核心的一系列教育制度。

重心转移

即通过权限下放,改变过去整个国家的教育活动的管理权都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和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状况,给予地方政府和学校自身更多的管理权和自主权。其重要手段之一在于, 它反映了管理权限在原有体制内从上到下的变化,只是把管理的重心由中央下移到 地方各级政府和 学校,而并未超出原有体制范围。这一走向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其一,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方教育活动的管理权限的扩大。过去,无论是学校的建设、专业的设置和学科的调整,还是 课程、教材、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的审定,包括各种教育 经费的拨付与使用等等,基本上是由中央政府和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十分有限,更多地只是扮演一个执行者的角色。但是,这种模式不利于发挥地方办学的 积极性,难以适应随着社会发展和分化而出现的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由于信息收集和掌握上的困难,也常常影响管理的效率。为此,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中央政府明确规定了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政府所有。除了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政策、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的 权力和 责任,都交给地方。其二,是扩大学校,主要是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招生、专业与系科的调整、机构的设置、干部的任免、经费的筹措与使用、职称评定、 工资分配及国际交流等各方面,高等院校正一步步地朝着在政府宏观管理下,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发展。

新任领导干部培养教育管理办法一、建立和完善新任领导干部政治理论考试制度。凡新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一律参加新任领导干部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合格者,进行任命;考试不合格者,取消任用资格,并将考试结果装入个人档案。

二、坚持和完善任前谈话制度。凡新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由市委有关领导和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同志对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指出干部考察中了解和掌握到的缺点和不足,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三、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凡是非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今年,该市已对新提拔的75名科级领导干部中的21名非选举产生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了为期一年的试用期。

四、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通过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群众信访举报以及平时检查工作等方式,一旦掌握、发现干部在廉政建设上存在一些不良倾向时,便及时找其谈话,对其进行开导式、提醒式、告诫式教育,帮助其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五、坚持和完善上岗前培训制度。该市对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上岗前培训已经形成制度。近年来,他们对新提拔任用的115名科级领导干部均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中,坚持注重针对性、层次性、互动性、科学性和灵活性,专门聘请大学院校的客座教授、离退休老领导以及基层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同志为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授课,同时坚持搞好了党性分析活动,切实提高了新任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理论素养。

六、试行领导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在加强新提拔领导干部培养、教育、管理工作中,该市试行了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承诺制度,严格要求其任职前对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公开承诺。

七、建立和推行新任干部述职制度。该市注重对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跟踪管理,一旦发现不良苗头,结合全市干部队伍实际,对其进行监督或提醒式教育管理,重点是进行了集体述职。目前,该市已对**年1月以来新提拔的7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述职。

八、建立和完善诫勉谈话制度。对一些新任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社交以及班子建设等方面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但又没有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本着从教育、帮助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诫勉通知书送达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书面整改意见交市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今年,该市已对1名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效果良好。

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要求,为确保我院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和实践考核工作的质量,我院近期对自考助学工作开展了全面清查,重点检查了是否不在审批地址办学、是否按照审批的专业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是否进行虚假宣传、是否利用中介参与招生、是否乱收费、相关合作院校是否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归口管理自学考试工作、人员配备是否能够满足当前自考助学规模需要等情况或违规行为,现将清查情况向学校汇报如下:

一。严格规范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1.合作学校资质合格,制度建设完善 .合作院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省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总面积408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30万余册,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常年聘请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学校教授和司法行政系统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并且多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学校。该校严格执行生考办和武汉大学关于自学考试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工作规章制度,对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制度对学生进行公示,且没有与不具备助学资质的中介机构合作。

3.招生资料真实,杜绝虚假招生。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合法,严格执行考试院自考管理政策,且由该院法定代表人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该院所有招生简章和广告经省考试院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予以。此外对于假冒该院招生的行为,该院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并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4.严格依规注册,杜绝中介招生。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领导在多次会议上明确指出不允许接收校外中介招生报名,不允许学院老师介绍本院学生参加本校及合作院校以外的自考学习,自考办也统一到学院学籍科查询报名考生的学籍资格,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杜绝中介参与招生。

5.严守报名政策,禁止异地报名。不接受未经审核备案或登记注册的自考助学机构组织的报名考试,要求自考学习者在办学所在地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考试,禁止异地报名考试。

二、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办办学质量。

在我院指导下,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设立继续教育部作为自考工作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5人,各系另设专人协助管理。该院自2006年与我院开展自考衔接班以来,已招录学生四千余名,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办法,制订了详细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措施,现摘要如下。

1、严格按照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选定教材,安排教学周期和学时。

2、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辅导质量。

3、定期召开全院自考助学班教学工作大会,对自考助学班的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4、教务处自考办每月召开一次自考教学例会,总结阶段教学工作情况,研究、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

5、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掌握学生和有关人员对自考教学工作的意见,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6、每学期开展自考助学班教学方法研讨会,探索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以求提高考试通过率。

7、制定详细岗位工作内容及职责,确保自考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8、制订详细的考生手册,并发放到每个考生手中,让他们及时了解自考政策,跟上教学与考试的步伐,最终能顺利毕业。

9、按照省考试院及武汉市自考办的统一调度和安排,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考务工作的管理与督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注重细节,强化职责,落实到位,确保完成每年四次的自学考试圆满成功。

10、严格按照学院统一的警务化管理要求开展自考助学班的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学生的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的规范管理。在学生工作中彰显警务化管理的特色,发挥警务化管理的优势,通过严格规范的学生管理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执行物价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

我院严格执行政策和物价标准,不存在乱收费现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自考衔接班按照和我院签订的协议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没有其他项目外收费。学习者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因故退学、休学、转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其退费按照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所有收支都经由学院财务统一管理,使用正规收费票据。

四、制定考核方案,规范实践考核。

我院按照学校政策,制定了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相关资料。考核大纲、实施方案、评定成绩的考核试卷、原始评定成绩记录等都有留存。我院将实践环节考核命题、组织、成绩评定工作下放给衔接学校,具体实施过程则指派我院专业教师参与。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严格按照我院的实践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每年上报考核计划。考核实践安排在第二学年上学期,符合正常教学进度安排。

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学分制;考试;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9-0233-03

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教育评价的重要手段。考试的目的是为了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检验教师的教学质量,在考核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同时,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当前高校考试制度存在的种种弊端,阻碍了实用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最终实现。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高校教学管理制度由学年制逐渐向学分制转变,研究和探索作为教学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考试改革,对于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人才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行考试方式存在的问题

现在许多高校仍采用传统的考试模式评定成绩,即“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学科成绩”。随着学分制的不断推行,这种考试方式的弊端日益突显,越来越不适应新的教学目标的需要。主要体现有以下几个方面[1,2]。

1.考试目的异化。考试是对教学质量的检测,并且是一种双向检测,它包括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偏重考试的评价功能,考试往往作为决定学生是否能够获得学分、奖励、学位,甚至能否毕业的依据。考试目的的错位,导致教师为考试而教,教学方法呆板,多以课堂理论讲授为主;学生也只能为考试而学,学习不够积极主动,不重视知识的深刻理解,考试就意味着课程的终结,也很难在学习中对知识有更深层次的体会。这种考试只能反映学生的某方面素质,或者说只是反映了学生的应试能力,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真正素质和能力。

2.教考未分离。现在多数课程的考试仍采用教学、考试、评卷由同一教师完成的“教考合一”制,这就导致了教师教什么就考什么,学生也只是掌握所学到的一个个孤立的知识点,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教学大纲和知识体系的整体认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部分教师在教学、出卷及评分过程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使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受到了质疑,从而削弱了考试的检测功能,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3.考试模式、成绩构成单一化。目前,多数高校的课程考试是以期末考试为主,而检验学生学习过程的其他考试形式运用较少。一方面,考试形式单一化,仅靠一次时间有限的期末考试,很难使试题做到覆盖所有的教学内容,致使学生对平时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只将精力集中在期末考试前的突击上,难以发挥考试对整个教学过程的督促作用;另一方面,成绩构成单一化,仅平时成绩加期末试卷成绩作为学生学科成绩,未能从多方面、多角度考查学生对该门课程的掌握程度。

4.考试内容重理论轻实践。当前的课程考试内容仍然偏重于原理化、结构化的识记性知识,知识性考核居多,理解和综合运用能力测试内容比重太少,结果是教师照本宣科,学生死记硬背。这样不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灵活掌握和应用,也不利于创新型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此外,考试内容局限于教材和课堂笔记,考试范围固定且狭窄,不利于培养学生开阔的视野和看问题的多面性,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学以致用”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学分制“以人为本”的人才培养教育理念也就无从谈起。

5.考试结果的分析反馈不够。考试的重要意义之一在于其反馈功能的充分发挥,既有学生对教师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反馈,也有教师及时发现问题、重点讲授,进而不断改进的作用。由于多数课程考试安排在期末进行,时间紧迫,阅卷工作量大,教师在阅卷及成绩录入完毕后,只是填写一份试卷分析单。这种分析方式过于单一化、形式化,无法做到师生之间的交流反馈,不利于教师根据考核结果及学生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考试的反馈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学分制下推进考试改革的必要性

1.推进考试改革是实施学分制管理模式的要求。学分制是以学分为计算单位,以选课制、学分绩点制、导师制、弹性学制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全新的教学管理制度。它的核心是“选课制”,即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学习时间、学习方式[3]。学分制下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喜欢的教师,同一课堂学生可以来自不同的年级和专业,学生的知识背景不同,同一班级的学生所学课程也不尽相同,因此现有的考试制度显然不适应学分制的管理模式。学分制灵活的管理模式要求改革现有的考试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更新考试内容,加强考试管理,从而充分发挥学分制管理模式的优势。

2.推进考试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人才的要求。高校考试的目的是测量学生对所学知识、能力的掌握程度,反馈和评定教学效果,并据此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从而促使教学目标的实现,达到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学分制的实施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开辟了空间。立交、自主式的选课体系,对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能力具有积极作用。考试作为检测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应随着学分制的推进同步改革,使考试这种手段真正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培养创新型人才服务。

三、学分制下推进考试改革的几点思考

科学合理的、鼓励创新的、富有活力的考试制度有利于培养高校学生的创造力,有利于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而不科学、不合理、束缚学生思想的、僵化的考试制度则会扼杀学生的智慧和创造力。因此考试与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学校教育质量、人才的素质和能力密切相关。

1.立项建设考试改革专项教学研究项目。我国已经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是高等学校的重要任务。《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要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查和学生能力评价。学分制管理模式下,如何通过考试改革促进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更好地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是高校管理者和执行者都需要思考的问题。高校可以结合本校实际,进行关于考试改革方面的专题教学研究,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开展的教学研究项目可以是管理层面关于考试管理方面的,也可以是某些类别或者系列课程系统考试改革的,还可以是关于某门课程的考试改革,目的只有一个,通过对考试这一手段的改革,对教和学产生积极的影响,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2.研究多元化考试模式。从素质教育思想出发,结合各课程教学实践可采取灵活多样的课程考试方法。如采取阶段考试、口试、实验、专题讨论、专项答辩、口头演示、同学评价、设计、制图或模型、个人研究项目、专业领域研究情况分析、科研论文、专业实习和实践、专业领域软件开发、开卷考试、闭卷考试等十几种考试形式。

对专业必修课程来说,以闭卷考试为主,结合多种形式的过程考核。例如机械原理课程,其考核方式和成绩构成为:每月进行一次月考,占总成绩的30%,平时作业占20%,2个Project,1个为机构运动仿真编程,1个为机构的设计或机构的三维动画仿真或科研论文撰写,由学生独立或组队完成,占20%,期末考试占30%。机械原理实验单独设课,根据实验的总体完成情况单独评分。又如客户关系管理课程,根据学科定位和教学目标,本课程在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上应探索实施多方法的交叉与融合,主要包括案例式教学、辩论式教学、试验操作式教学、课内外结合式教学等。

对专业选修课来说,以开卷考试或课程大作业考核为主,考试内容设置较宽,考核方式灵活。以机械创新设计课程为例:可以完成一个机构或机械系统的设计,要求采用所学过的创新设计方法,要有相关工程软件的应用,提交二维工程图或三维模型图以及设计说明书。具体设计对象和选题可由学生根据兴趣自由选择,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自主学习能力。

3.科学设计课程考试内容。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导向,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目的,综合设计课程考试内容。以“目标―路径―评价(TPE)”为指导,设计能够反映综合能力培养的考核内容,在考试内容的设计上体现科学性和全面性,充分发挥考核评价体系的指挥棒作用,反向促进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采取分段考试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设计考试内容。分段考试和期末考试内容上具有足够的覆盖率,结合教学内容重要程度、教学所需要时间等因素,从内容与目标两个维度合理分配权重,对高级目标适当增大权重。对基础知识考察其理解、应用、分析、综合的能力,并从题型上增加论述题、分析题和创新设计题,以促进学生创新智能的发展。

4.综合设计动态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体系。新形势下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质量认定应该是多元化的,是由用人单位、学习者本人以及学校共同做出的,其主要特征可概括为:指标体系符合培养目标;认定标准多样;认定标准动态变化;既重视教育质量的结果评价又突出教育质量的过程控制等。

从学校的可操作性角度考虑,学校在培养某类专业人才时,对教育质量的要求必须有基本的标准,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学校要根据用人单位及学习者本人的意愿,设计动态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体系。

总之,学分制条件下的高校考试制度要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要为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考试改革是一项综合而系统的工程,它的开展需要领导的重视、教师的努力与学生的支持,需要相关方面的改革与配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培养创造条件,才能使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其优势作用。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应将推进考试改革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并促使其在实践中逐步落实。

参考文献:

[1]武萌,刘晓霞.学分制导向下的高校考试改革[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9):104-105.

[2]张少杰,张心余.再论高校考试制度改革[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2,(12):1-2.

[3]周清明.中国高校学分制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