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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欺凌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防欺凌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防欺凌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依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

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

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

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实施“零容忍”,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实施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市教体局综治办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三位一体”工作合力,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各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加强预防措施

1.广泛宣传

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实施方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了解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学生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黑板报、校报、橱窗、校园网等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反欺凌教育宣传。并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共同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教育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量化考核等手段,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学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二要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

四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反欺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正确面对欺凌行为。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要加强家庭教育。采取有效途径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要通过组织社区、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

一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可吸纳学生代表)。

二要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三要严格落实校园门卫、请销假、考勤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被带入学校。

四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五要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六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挡。通过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

市综治部门将对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将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5.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

各学校要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6.定期开展排查

要定期开展涉校学生矛盾隐患排查,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治理举报电话,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积极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取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帮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

7.加强关爱保护

特别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学生受到欺凌伤害。

(四)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

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

市教体局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市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市教体局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

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市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

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4.注重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健康

建立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及时逐级报备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沟通,对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市教体局报备,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育和安抚。相关部门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及其家庭信息,防止事态蔓延,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学校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健全宣传引导机制

结合普法工作,长效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

2.完善培训机制

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将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3.建立考评机制

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学校创建工作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4.落实问责处理机制

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市直学校、乡镇联校年度工作以及乡镇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形成依法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做好专门(工读)学校的建设工作,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未成年人维权热线,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在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中长效开展法治宣传、自护教育,使团、队员成为防治学生欺凌行为的重要力量。

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深入细致部署。各学校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学校、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防欺凌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事实上,长期存在于校园中的欺凌行为和事件,已成为世界各国教育的一个难以治愈的“暗疮”,各国在这方面不断探索,积累了诸多有价值的经验。最早发动反对校园欺凌运动的国家之一的挪威在2002年启动了对校园欺凌的“零容忍方案”,这也是世界上公认的较为成功的反校园欺凌方案。那么,对于校园欺凌,怎么预防?怎么教育?又如何应对?如何惩治?

日本

日本的校园欺凌现象非常严重,中小学生苦于被同龄人孤立而自杀的案例屡见不鲜,这样的情况在《关于莉莉周的一切》《告白》和《家族游戏》等影视作品里都有体现。尽管日本早在20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制定国家层面的校园欺凌对策,但却见效甚微。而直接推动日本反校园欺凌法案机制建立的契机,则是2011年大津市中学生自杀事件。

“追忆生命日”

2011年,日本大津市一名初二男生长期受到三名同年级学生的欺凌,他被要求吃下蜜蜂尸体,还被捆绑起来塞进柜子,甚至是被强迫偷窃,以及被逼从窗户跳下进行“自杀练习”,这名男生最后不堪折磨选择了自杀。然而,学校明知是校园欺凌,却联合大津市教委一同对外隐瞒。

案件曝光后,当地警署对学校进行强制调查。大津市长组织设立了由相关专家、退休法官等专业人士组成的“第三方调查委员会”。警察获得关键证据,证明学校知晓校园欺凌但未阻止。最后,调查委员会认为,校园欺凌是导致该名学生自杀的直接原因。

这一事件在日本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社会和媒体认识到教育体制的缺陷,认真反思防止校园欺凌的紧迫性,各界人士呼吁政府制订更加有效的应对措施和监督机制,明确学校和家长的职责,防止相关部门推诿责任、包庇隐瞒真相,重蹈大津中学生自杀的悲剧。

从那以后,当地中学将每月11日设为“追忆生命日”,通过全校学生集会的方式,共同感悟生命并加强相互间的同学情谊和朋友意识,以此防患于未然。日本政府也要求全国各中小学利用多种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丰富的情操和道德心,使学生感恩生命、相互理解。

将防止校园欺凌问题法制化

2011年大津市中学生自杀事件曝光后,在强大社会舆论的推动下,2013年6月,日本国会通过了《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首次将防止校园欺凌问题法制化。该法适用于小学、初中、高中和中专学校,法律规定学校必须创造让青少年安心学习和开展其他活动的环境,教导学生不在校园内外欺凌他人,遇到欺凌事件时不沉默。

在该法案的引领下,日本文部科学省及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防止欺凌的方案举措,明确了国家、地方政府、学校和家长的职责,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社会联动的应对措施。比如,学校需积极协助家长和地方居民,通过加强与社区的合作,确保学校周边的良好风气;如果居民目睹有欺凌事件在校外发生,应及时告知学校,方便学校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比如,学校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动态,如果有欺凌事件,就要将这件事记入“学生指导卡”里,在所有教师中共享信息;同时,班主任和学生之间通过“生活记录笔记”沟通,如果有值得留意的地方,该笔记也会被全体教师共享,让所有教师关注事态,在必要时联系该学生的家长,多方合力解决问题。

24小时免费求助热线

2013年6月,日本文部科学省设立了全国统一的24小时免费求助热线“0120-78310”,以确保家长和学生可以随时咨询校园欺凌问题并获得帮助。在日语中,“78310”这五位数字的谐音与日语“诉说烦恼”发音相似,容易让人记住。如果有学生打这个电话进行投诉,相关工作人员会将电话接通到当地的教育委员会咨询机关,咨询机关记录投诉后进行调查,并根据欺凌事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同时,当地教委会与儿童商谈所、警察、临床心理医师等进行协作,启动救助程序,解决欺凌事件,避免悲剧发生。

英国

学校是防止校园欺凌的核心

英国政府认为,学校是校园欺凌发生的主要场所,是防止校园欺凌最直接最有效的主体。因此,英国多项法令都将学校放在防治体系的核心位置,并规定各校必须制定强有力的反欺凌政策,以此预防和应对一切形式欺凌事件的发生。

当欺凌事件发生时,学校教师有权在校内和校外对学生进行管教。学生一旦出现法律禁止的行为,校长即可依法处以课后留校或停学处分,不予宽贷,以遏止类似行为发生。同时,学校有责任教育和辅导问题学生,学校可以成立短期的支持辅导班,为问题学生开展专项特殊教育课程,协助其改善学习、管理情绪、矫正行为。如果问题学生在接受特殊教育课程后没有改善,这时,学校需考虑引入外部资源,实施行为辅导支持方案。在该方案执行前,学校要与学生家长面谈,使他们了解在此方案实施过程中应有的认知和责任。

家长需签署“教养契约”

当学校发现学生有严重偏差行为时,在执行任何课程方案之前,都要与家长签署“教养契约”,以督促家长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确保家长清楚地了解,学校绝不会容忍欺凌行为,以此建立家长对学校的信心,让家长在家里对孩子进行品行教育,将家长的力量纳入反欺凌行动。

如果学生因欺凌等偏差行为被永久停学或在一年内被定期停学两次以上,地方教育局或学校可向法院申请,对该学生的家长发出“教养令”,要求家长共同担负起改善学生偏差行为的责任。“教养令”要求家长参加教育辅导课程,并配合W校的特定教育要求,改善学生行为,课程经费由地方教育局支付。对于违反“教养令”的家长,学校可移送治安法院裁决处以罚金,每次最高为1000英镑。

“转介学校”帮助矫正被停学的学生

针对因偏差行为而被停学的学生,从停学第六天开始,该名学生应接受地方教育局提供的替代教育服务,继续接受教育。此类替代教育服务由非营利组织、企业及私立学校提供,经过政府认可,其中被选择最多的就是“转介学校”。“转介学校”由专职教师负责,配有教学助理和学习指导员,他们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与需求,提供全日或半日的教育服务。“转介学校”对国家课程内容进行了一定调整,将课程重心放在基本学科能力和改善学生行为方面,一段时间后,“转介学校”会对学生进行评估,符合标准的学生可转回普通学校,否则继续接受培训,直至达标。

网络匿名举报平台

2016年,英国政府开发了以网络匿名举报平台“tootoot”为核心的新项目,以应对校园欺凌问题。网络匿名举报平台是专门为遭受欺凌行为的青少年群体提供24小时服务的在线平台,举报者可以通过上传欺凌实施者的照片来叙述事件的来龙去脉。举报结果只会被举报者学校里的教师看见,保证了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该平台还有手机软件,可以在电脑和手机上同时使用,方便青少年和家长向学校报告欺凌事件。

挪威

挪威是最早发起反对校园欺凌运动的国家之一。1978年,挪威学者欧维斯最先提出了“欺凌”这一概念,将其定义为“一个或几个人反复多次地遭遇来自另外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消极行为”。1982年,挪威相继发生了3起被欺凌儿童自杀事件,以此为契机,挪威反校园欺凌研究由此展开。2002年,挪威政府总理、全国教师协会、各区反欺凌联盟、全国家长协会和儿童监察员代表共同发表了《反欺凌宣言》,向欺凌宣战,正式结成全国反欺凌联盟,同时启动对欺凌的“零容忍方案”,这也是世界上公认的较为成功的反校园欺凌方案。“零容忍方案”项目组编写了《方案指导书》,包括能够预防和阻止欺凌,构建亲子关系,促进家长、老师、学生和学校决策层共同合作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欺凌预警”为学生创造安全环境

“零容忍方案”中的欺凌预警是为了创设一个识别攻击行为和防范欺凌的学校环境,并为学生量身制作成人干预和过滤下的安全区域。在该方案的指导下,学校的教职工利用方案里的“筛选标准”,识别学生的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学生的行为偏差;学校还开设了相关的反欺凌课程,训练受欺凌者应付欺凌的能力以及培养旁观者的责任意识;为了建立教师的权威,值班教师会佩戴“零欺凌”的标志,穿上耀眼的黄色反光背心,在学校走廊、图书馆等地方巡视。

“欺凌干预”:老师和“欺凌者”单独会谈

当校园内突发的欺凌事件进入预警识别状态后,“零容忍方案”的干预措施就要立刻启动。如果受害者首次遭遇欺凌,学校会召开会议,商讨干预对策,如指定心理教师跟进受害者,为受害者进行开导,传授其应对欺凌的具体步骤。随后,学校会通过强化学校反欺凌的态度,进而实现惩戒欺凌者的目的。教师先和每一个欺凌者单独会谈,单独会谈结束后是共同座谈,视严重情况给予他们警告处分。由于谈话是在短时间内连续开展,欺凌者之间无法互相串通,从而使谈话起到干预效果。若时机成熟,教师还会安排1至2次的调节,通过第三方的介入,双方在尊重的基础上,共同达成建设性的终止欺凌协议,从而在源头上终止欺凌。

美国

老师富有创意的言传身教有助于遏止欺凌行为

美国学校在孩子入学时就开展反“校园欺凌”教育,除识别一些直接的暴力行为外,老师还教育学生认知一些属于间接欺凌的“冷暴力”行为,如语言攻击、群体孤立、羞辱戏弄、网络欺凌和骚扰等,老师会告诉孩子们遇到欺凌该怎么办,也会警示若欺凌别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同时,学校提倡的是老师富有创意的言传身教。在华盛顿,曾有一名四年级学生马修因为光头造型成了高年级学生讥笑的对象,他难过得不敢进入教室上课,站在走廊上大哭。该校女教师尼尔森得知后,决定通过身体力行的方式帮助马修摆脱语言欺凌。她带着马修来到操场上,让马修剃光了她的头发,当着全校同学们的面告诉马修:“你将我的头发剃光后,如果还有人取笑你,那他们也是在取笑我。”此举不仅帮助了被欺凌的马修重建自信,并遏止了欺凌行为,也引来了媒体和家长们的一片叫好。

澳大利亚

“冲突解决教育”让孩子们在现实情境中学会解决问题

“你最近卷入了哪种类型的冲突?还有哪些人卷入这次冲突?冲突发生时你是忽略它,还是立刻做出反应,还是过一会儿才做出反应?其他人是如何反应的?冲突中你是否使用了暴力的语言或行为?冲突结束时有人受伤吗?……”这是澳大利亚小学生的一份作业,也是冲突解决教育的一部分。

根中小学生的不同年龄,澳大利亚实施相应的冲突解决教育,分为四个年龄段,核心内容是认识冲突、沟通和感受、团队建设、冲突解决技巧、同伴调节、协商与和平。5岁至7岁的学生需要了解冲突可能发生的地方,明白冲突的问题是什么,知道解决冲突的做法,回顾自己曾经经历过的冲突。8岁至10岁的学生需要分析导致冲突的原因,什么使冲突变得更糟,以及存在偏见的可能性。11岁的学生要学习双方是如何卷入冲突的,什么会让冲突升级,并根据给定的冲突情境,尝试解决冲突并说明理由。12岁至15岁的学生要系统了解与家人、同伴或权威人士的各种冲突类型,尝试解决电影、电视或书籍中出现的冲突场面,掌握同伴压力、嫉妒偏见、拒绝服从等冲突的常见原因。

其中,教师最常使用的方法是训练学生对冲突情景的分析与尝试解决冲突的能力。教师会给学生设定场景,从而引导学生解决问题。比如弟弟看动画片影响了哥哥写作业,学生需要说出冲突的焦点,设想哥哥和弟弟在冲突中的感受,并指出兄弟两人应该怎样做;比如三个女孩在编排舞蹈的过程中有了分歧,学生要思考这些女孩怎么做才能冷静下来,并分别扮演冲突卷入者,用第一人称的视角陈述各自感受来解决这个冲突;比如一群同学因为新同学的穿着而排斥她,对她粗鲁地说话,学生要分析情景,设置解决方案,并讨论如何执行。

加拿大

“粉色T恤日”抵制校园欺凌

2007年,在加拿大的新斯科舍省,两名学生发现同班同学由于身穿粉色T恤而受到欺凌,他们出去购买了50件粉色T恤,分发给同班同学,由此向欺凌者传递一个信息:欺凌行为将不再被容忍。从那以后,每年2月底,加拿大的中小学生都会身着粉色T恤,打着标语,举着横幅,参加一年一度的全国性“抵制校园欺凌行为”的活动,即“粉色T恤日”。

防欺凌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一、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从即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7年6月15日前)。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在本辖区、本学校内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不间断在线巡查学校监控视频等方式开展特殊时间、特殊人群、特殊区域集中开展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全面摸排,将排查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7月15日前)。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并严格落实站、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彻底消除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1月15日前)。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爱力度。要建立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和帮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导的基础上,用法律、道德、纪律、规章等约束学生的不良行为,最大限度的防止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职责,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把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的工作书面,并把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同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各学校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持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爱生命;要密切家校联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三)扎实进行专题教育。各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体活动、编发手册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认识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要大力开展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的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供理论支持。

(四)规范学校日常管理。各学校要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制度,并统筹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并加强管控,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各学校在节假日、课间休息及放学时段等教学管控空白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及定时巡查制度,用制度提高治学水平,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园。

(五)联合校园周边治理。各站、校要联系协调乡镇公安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时发现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具有社会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进校园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把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摆在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负起抓落实的具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实抓细,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对发现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性动向要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并开展必要的教育和惩戒,做到研判准确,处理得当,坚决遏制责任人“看不见”“就这样”等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职渎职现象发生,确保本次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防欺凌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校园霸凌心得体会1

   为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丰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领会精神,明确目标

   我们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科学部署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责任分工明确。具体如下:

   (一)领导组成员

   组长:熊国新

   副组长:蒋爱群、游明发、熊军、熊玉崑、法制副校长(鄢绍平)

   成员:胡建华、陈考军、王剑、孟胜国、班主任、各班班长

   工作职责:

   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审订《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案》,对此次治理活动督查并评定实施情况。副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治理过程督促班主任、安保员、宣传员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召开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知识讲座。成员:服从领导,各司其职。总务主任备好“三防”等相应防范器械;安保员做好门卫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对学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电教处通过校讯通等网络平台向家长朋友宣传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知识,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三、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6月—7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完善制度。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二)开展教育。学校集中中对学生开展了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了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加强预防。学校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了实施欺凌的学生。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学校自查,接受普查。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对不足地方及时弥补。

   四、制度齐全,措施得力

   学校还制定了相应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措施。具体如下:

   1、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如有丢失、损坏、不健全的相关器械总务处要及时配备。

   3、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者是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0795—6522007)。

   4、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厕所、宿舍等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教育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6、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政教处孟胜国主任汇报,政教处要及时到位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校园霸凌心得体会2

   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有关“校园欺凌”事件的报道相当多,手段及其凶狠,行为及其恶劣,画面触目惊心,大多都是未成年的孩子,让人感觉社会的黑暗似乎不会因为这些处在良好环境下的“太子”与“公主”们有所改善,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一本不应发生的事情呢?越来越多的悲剧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似乎不会因小小的新闻报道所杜绝,是什么样的环境让这本该单纯善良的孩子如此猖狂,一个号称拥有“5000年优秀传统美德的怏怏大国”,竟然无法制止如此恶劣的行为,似乎父辈的成就多么显著都只是徒劳,没有继承,也没有能力发扬,有点可悲吧!

   按理说,在第一次的校园欺凌发生时,必然引起轩然大波,也定会引起家长与老师的警觉,与教育研究人员的反思。但是事情似乎没有想像的那么完美与简单,反而将这种暴力色彩笼罩在育贤才、为师表的校园,一些充满江湖暴力、哥们义气的思想压力,让更多的学子心有余悸,把清静、和谐的学府弄的糟糕、洄荡!为什么人们没有从中得到教训呢?为什么让这种风气继续延续下去?试问:究竟要发生多少案例才可以引起大家的重视,究竟让多少祖国的花朵香消玉损才后悔莫及呢?如果说,祖国的发展必然要牺牲许多无私的奉献者,教育的发展要以孩子之间的相互摧残作为代价,似乎这个代价有点昂贵。

   校园欺凌问题引出一个问题,就是人生处处是选择。选择,一次生命的郑重承诺。人生是一次选择,选择犹如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顺流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航船则能勇往直前,鹏程万里;而逆流的航船只能是举步艰难,欲步不前,甚至被猛浪或漩涡永远打翻而深沉海底。选择,是一次对人生的不断完美。

   谨慎做出每一个选择,让我们的青春之花绽放得更加绚丽灿烂。

校园霸凌心得体会3

   “我们的教育,不仅仅是教你们学知识,还要教你们做个好人。”班会上马校长这样说道。对啊,学校就是一个让学子进步、完善和发展的地方,它将一切坏念头扼杀在萌芽阶段。读书以明理,明理方可成人。

   这次班会围绕“拒绝校园霸凌,做品学兼优学生”展开。班会中几段学生打架斗殴、欺凌弱小的校园霸凌事件视频,使观看的我内心受到极大的震撼。平日里念着文明友善的莘莘学子竟也成了对他人恶语相向、棍棒相加的人。如法制副校长谢所长说,13亿人,安康280多万,我们彼此相遇,并将同窗3年是多大的缘分,平常同学之间的一些小摩擦,我们该用宽容的心态去对待,毕竟有的人、有的事都要我们去珍惜。再者,这样的青涩年华,我们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逝去的日子就不会重来,做过的决定也不会轻易更改。若有天我们成了施暴者,即使发肤无损伤,心理留下的阴影将是无法抹去的,父母给予我们生命,为何又要再做些令他们操劳费心的事。即便不是很优秀,不闯祸惹事就挺好。同样是不友善待人,不处理好人际关系,成为受害者也是有可能的。心灵与肢体的创伤想要彻底消去,终究是困难的,血肉源于父母,无论伤害或深或浅,都会给父母带来苦楚与懊恼。其三,站在衡量个人健康的角度来说,道德健全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若因小事就与人争执不下,又何谈大度与宽容。嫉妒他人植下祸根的种子,又怎样前往光明的方向。整日纠结于利益名誉,人性本善也终将被摧毁。

防欺凌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围殴、扒衣、扇耳光、拍……近期一系列校园欺凌事件情节恶劣,令人震惊和气愤。一些青少年作为施暴者,毫无羞耻和怜悯心,更有甚者,还将欺负他人的视频传到网络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整个过程他们表现得非常嚣张和无所谓,这让家长和社会各方惊愕不已。面对日益严峻的校园欺凌现象,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校对发生在学生之间的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在整治校园欺凌的各项活动不断展开之时,我们也不禁思考:什么是校园欺凌?为什么花季少年会成为施暴者和受害者?如何做才能真正让校园欺凌远离学校,远离孩子?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关于校园欺凌,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大多数研究者采用的是英国伦敦大学史密斯教授提出的校园欺凌定义:“指有意造成他人伤害的行为,这种伤害可能是身体的或心理的。”

校园欺凌可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直接欺凌是指欺凌者直接实施于受欺凌者,包括肢体欺凌和言语欺凌,间接欺凌则是通过某种中介来达到欺凌的目的,例如通过散播谣言,利用人际关系,煽动他人恶意对待等方式,将受欺凌者排除在某个团体之外。

二、校园欺凌的危害

校园欺凌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被欺凌者会产生极度恐惧的心理,害怕上学,对他人心存警惕,整日惴惴不安,严重影响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而欺凌者在施暴的过程中,心理逐渐扭曲,认为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甚至以欺负他人为乐,认为施暴是自己能力的体现,是一件值得骄傲和炫耀的事情,长此以往,一些欺凌者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那些为数众多的旁观者,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受到不良影响,他们要么转变为欺凌者,通过施暴来满足自己的心理需要,要么变得毫无同情心,对他人的痛苦无动于衷,内心冷漠。

三、青少年校园欺凌行为的原因分析

(一)青少年自身的原因

从欺凌者角度看,许多欺凌事件的发生,是由欺凌者的生理、心理发育特点所决定的,作为青少年,他们处于生理、心理发育的高峰期,具有精力旺盛,情绪起伏大,自尊心强,好攀比等特点,因此,他们可能因为一点小矛盾就恼羞成怒,大发雷霆,或者出于模仿、炫耀等原因对他人进行欺凌。

从受欺凌者角度看,他们大多性格内向、敏感、懦弱,身材偏胖或偏瘦,家境贫寒等,正是因为具有这些特点,他们看起来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容易沦为他人嘲笑、排挤的对象,最终成为校园欺凌的目标。此外,由于他们的反抗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很多学生在遭受校园欺凌之后,出于恐惧、好面子等原因,并不会选择向教师、家长等报告此事,而是自己默默承受,这也使得欺凌者更加为所欲为,肆无忌惮,最终导致校园欺凌的不断持续和升级。

(二)家庭教育的失守

第一,教养方式存在偏差。在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寇教授看来,专制型及放任型的家庭教养方式,都容易引发学生产生不良行为。在专制型家庭中,父母往往采用粗暴的方式对待孩子,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孩子模仿父母的攻击行为,久而久之,习得了暴力和攻击行为,另一些孩子则习得了消极忍受的应对方式;在放任型家庭中,由于父母对孩子溺爱,一些孩子变得目无法纪、自私自利,他们以自我为中心,完全不顾他人的感受,甚至以欺负弱小者为乐,还有一些孩子,由于父母的过分保护,性格懦弱,独立能力差,在校逐渐沦为被欺凌的对象。

第二,家庭环境不和谐。欺凌/被欺凌者的家庭往往是缺少温暖的,父母冷漠,不参与孩子的生活,忽视孩子的感受,或者采取敌意、拒绝的态度,过度控制和约束孩子,或者过度保护、溺爱孩子,家庭中父母双方关系紧张,离异或经常争吵,有些家庭还存在家庭暴力。

第三,家庭教育缺失或教育理念不当。很多欺凌事件的施暴者都是留守儿童,他们从小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面对同学间的冲突,他们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如何宣泄自己的情绪,最终往往非理性地选择了暴力这种方式。还有一些家长向孩子灌输明显走偏的教育理念,“宁做狼,不做羊”“不能吃亏”“不能受欺负”……这样的家庭教育理念使孩子倾向于采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

(三)学校教育的缺位

第一,重智育轻德育。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不少学校过分看重学生的分数而轻视学生品德的培养,对学生的评价标准单一,学习好就一切都好,因此,当成绩好的学生参与校园欺凌事件时,教师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在无形中纵容了这些学生的不良行为,相反,那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由于得不到教师和同学的关心和认可,缺乏自信、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这也是很多学生日后产生欺凌行为的重要原因,而当他们受到别人欺负时,教师们常常认为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都有责任”,甚至反过来责备受害者。

第二,缺乏相应的预防及惩戒机制。目前,大多数学校和教育部门都缺乏应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及惩戒机制,一旦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和教师往往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常常将校园欺凌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混为一谈,对欺凌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简单惩罚,难以对校园欺凌形成足够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从而导致欺凌事件屡禁不止。

第三,法制教育缺失。目前,我国学校的法制教育尚未全面开展,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作为欺凌者,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欺凌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作为被欺凌者,当遭遇欺凌时,他们不知道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理机制”课题组于2014年曾开展过一项专门调查。调查中,65%的调查对象在回答“此次犯罪的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64.7%的调查对象选择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60.5%的调查对象表示,如果知道犯罪的沉重代价,就不会实施违法行为。

(四)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人心浮躁,在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引发无休止的争吵甚至最终演变成严重的暴力事件,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员,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影视、游戏充斥着大量的暴力元素,甚至对暴力行为大肆宣扬和美化,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的心理和行为;此外,受拜金主义观念的影响,一些学生无心学习,贪图享乐,把获得金钱作为自我能力的证明,他们通过暴力威胁的手段,欺凌他人,敲诈同学钱财。

(五)法律惩罚力度不够

目前,关于“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对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校园欺凌惩处无方。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只有8种严重犯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这样的法律规定,许多未成年人实施了校园欺凌行为,却不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更有甚者,故意钻法律的空子,因为无惧受到惩治,他们行事随心所欲、肆无忌惮,社会影响恶劣。

四、青少年校园欺凌行为的应对策略

(一)强化家庭教育监管责任

作为家长,不应该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更应加强孩子道德素质及心理素质的培养。家庭中要有底线教育,教育孩子要遵纪守法,指出违反法纪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家长要为孩子树立良好的行为榜样,让他们能够理性处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此外,家长平时应多陪陪孩子,关注孩子的行为及心理变化,多和孩子沟通交流,让孩子知道如果遭遇校园欺凌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告知家长及教师,采取理性的应对措施。

(二)加强学校道德及法制教育

学校要改变“重智育轻德育”的教育理念,定期邀请公安、司法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反校园欺凌培训等,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对尊重生命、同情弱者、遵纪守法、以理服人等价值理念的正面引导和教育;营造反欺凌氛围,制定并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及处理机制,建立专门的校园欺凌援助机构,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建立严格的校园惩戒制度,对校园欺凌行为要严肃处理,不能简单地通报批评了事,全面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净化社会风气

要加强正能量事迹的宣传报道,为青少年树立好的行为榜样。相关部门要对影视、游戏及网络中存在的暴力、欺凌、色情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管理,加大处罚力度,持之以恒地净化影视、游戏及网络空间。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缺乏关于校园欺凌的专项法律、法规,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实际处罚很少,力度也不够,难以对欺凌者产生震慑作用,鲜少体现法律的严肃性。我国原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曾表示:“我们要通过修法、释法,让恶意造成重大伤害的欺凌者,受到纪律、法规、法律的惩治。”因此,相关立法机构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规,明确监护人、学校、社区、公安部门等的相关职责,加大对校园欺凌案件的惩罚力度,只有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才能真正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五)建立专门的援助机制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认为,应对校园欺凌,我国缺乏的是一个有针对性的援助机制,而不能简单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制裁。“这套系统不仅要有立法,还需要一个庞大的专门做儿童保护工作的社工队伍。”童小军介绍,“美国的中小学均需有驻校社工,如果社工人员不足,也可由护士或心理医生替代,但他们必须接受过专业的儿童保护工作训练。”目前,我国缺乏关于校园欺凌的援助机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我国儿童保护制度建设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早日建立专门的援助机制,促进我国儿童保护体系的建立,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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