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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制度

报销制度

报销制度范文第1篇

1.目的: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96)行字第136号颁发关于<<湖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2.员工出差费用借支、包干报销办法和签批权限2.1员工出差的住宿费实行“住宿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2.2借支、报销手续和签批权限:2.2.1差旅费的借支:员工出差前可到公司财务借支差旅费,但须亲自填制借支单,并说明出差目的以及预计出差天数,交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2.2.2差旅费的报销:2.2.2.1时间:所有员工的差旅费报销应于返回公司上班后三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如期报销的,应向主管领导和财务做出书面说明;2.2.2.2审核:员工应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填报差旅费报销单,并粘贴所有相关原始单据,然后交财务审核,财务审核无误后,在审核栏签名。2.2.3签批权限:员工持财务审核并签名的报销单交公司总经理审核,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到财务报销。3.员工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及住宿费开支标准等项目级标职务准火车轮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包干(元/天)

一级城市二、三级城市四级城镇

公司领导部门主管硬席车三等舱位普通舱位按实报销180元120元80元

其他人员硬席车三等舱位普通舱位按实报销120元80元60元

注:(1)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4.住宿费开支办法4.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规定的包干标准凭住宿费发票报销,实际住宿费低于规定的包干标准部分,全部发给个人,超过包干标准的不予报销。4.2出差人员出差住在亲友家,未发生住宿的,按包干标准的50%发给住宿补助。4.3员工出差丢失住宿费发票者,按未发生住宿对待,按本人包干标准报销50%的住宿费。4.4员工出差凡当日有直达车抵达目的地,而无故中途下车的,其增加的住宿费和其它费用均由个人自理。4.5员工到株洲、湘潭等省内相邻城市出差的,原则上应当天返回。确因工作需要,需在上述地区住宿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方可报销住宿费。5.交通费开支办法5.1乘坐火车,从晚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度8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席卧铺票。5.2员工出差期间和到外地参加会议,未带交通工具者,每人每天计发交通费标准为:10元/天,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5.3员工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旅游性质的轮船、火车、汽车。确因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公司领导批准方能报销。同时乘坐飞机的,需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章程或往返字样。对出差人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范围之外凭据报销。5.4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实行交通费包干办法。5.5鉴于交通费已实行包干,出租小汽车票一般不得报销。出现下列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销:晚上9:30以后去车站,早上6:30之前离开外地的;晚上11:00-早上6:00之间到达目的地的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坐出租小汽车的(单次不得超过30元)。5.6在长沙市区内,因公办事的交通费按实报销,一般不得乘坐出租小汽车,确有需要,须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报销。6.按照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乘坐火车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座位票价(另外加收的空调费用等不计入座位标价之内)的下列比例计发个人补助费:6.1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车的分别按慢车和快车硬座位票价的60%计发;6.2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车座位票价的50%计发;6.3乘座新型空调列车,按所乘空调列车座位票价的30%计发(不分慢车,直快和特快)。7.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员工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补助标准为:30元/天。8.相关事项8.1出差人员任务未完成而擅自返回者,其差旅费不予报销。8.2出差人员丢失车、船票的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过,并有同行人证明(如无同行人,部门领导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能报销。住宿发票丢失的按第三条(三)处理。丢失的其它票据,不予报销。8.3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各类报销单据须按票据整理后粘贴整齐。各类报销原始单据严禁涂改。9.附则9.1本制度自总经理签核之日起实行。9.2本制度由人资部负责解释。

报销制度范文第2篇

为了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校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

2.凡到财务处报销的票据,需校长、审核人、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3、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

4、报销各种发票、事业收据时,须填写剑阁县石城小学校;报销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并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内容必须一致。

5、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碳素笔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6、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代课等各种劳务费用报销表,需经校务会审核,校长批准后由财务处负责发放,并由领款人签字,本人不在时可由他人代签,但一人不得同时替多人代签。

2、在职工资、离退工资一律以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报销制度范文第3篇

当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尚不成熟,特别是在不同的所有制形生了一系列的管理问题,在一些企业甚至出现了销售队伍人心不稳的现象,并影响到企业竞争能力的提升。这种情况的存在,迫切要求我们在理论上进行深入的分析,以对企业的销售管理实践进行科学的指导。

上篇:销售酬赏的“适度”原则

市场销售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的生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销售酬赏方式的安排上,应该结合行业的特点,采取具有特色化的酬赏措施。但采取具有特色化的酬赏制度,并不意味着无原则地进行。根据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以及企业经营战略的要求,对销售酬赏的安排应该坚持“适度”的原则。所谓适度酬赏原则,就是要求企业对销售人员劳动报酬的确定,既不能过低,也不能过高。过低则导致销售酬赏丧失其激励的价值,过高又会影响企业的正常收益,并产生各种负面作用。显然,要在销售酬赏方面体现所谓“适度”的原则,就必须在酬赏标准的确定上,既要考虑企业的收益,又要注意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即在双方之间寻求共同的基础或一致性,以确保相互之间建立起积极、有效的互动关系。在实践中,一些企业为了确保单位的收益,要么把销售人员的报酬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要么过分提高销售人员的收入,迷信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其结果往往与企业的愿望背道而驰。

当前,企业在销售酬赏制度的选择上,之所以要特别强调“适度酬赏”的原则,原因主要表现在:

第一,确保企业的利益全面实现。这往往成为许多企业确立销售酬赏标准的一个前提。企业在销售管理中追求的利益是什么?一般而言,应该是对利润的获取或实现其总量的增长。在市场竞争愈益激烈的条件下,为了实现企业收益增长的目标,企业通行的做法是自动让渡一部分物质利益给销售人员,这既有利于企业建立必要的管理权威,增加对销售人员的行为控制,又有利于刺激销售人员的工作热情。但在实际的执行中,由于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物质刺激的贡献,从而违背了适度酬赏的原则,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高酬赏方式。一个常见的假设是:销售工作中,企业赋予销售人员的利益越多,就越能激发起销售人员的工作热情,从而确保企业的利润目标得以实现。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个假设不能算是错误的,但从更为全面或更为本质的意义上来思考这一问题,至少有两个方面值得反思:

1.企业对利润的追求并不只表现为一个短期的过程。在多数情况下,对长期利润的追求更能体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因此,一些旨在追求短期收益的高酬赏方式很可能与企业的战略目标发生冲突;

2.企业所追求的利益也不仅仅表现在利润这个单一指标上,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形象的塑造、销售队伍的稳定性、企业成员的亲和力、管理成本的节约等因素形成企业综合性的目标追求。因此,单纯以物质利益为手段的高酬赏方式可能并不利于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

显然,尽管在许多情况下,对销售酬赏方式的确定是以企业的利益追求为出发点的,但公司销售部门必须确立对企业利益追求的全面认识。一些企业正是由于在这些方面存在简单化的做法,违背了适度酬赏原则,从而导致了销售酬赏制度对企业整体目标的片面贡献,甚至导致企业管理秩序的混乱和文化的破坏。

第二,确保销售人员的利益全面实现。销售人员的利益追求也是一个颇为复杂的体系,其中既包括对于物质利益的追求,也包括职业与生活稳定性、发展问题、人际关系状况以及其他各种心理的满足。对于企业而言,为了确保销售队伍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就不能仅仅采取物质化的高酬赏方式,因为单纯的物质酬赏手段无助于销售人员综合性的需求实现,对于销售人员而言,如果引导他们仅仅为获得物质利益而努力,又会助长各种过分的利益主义或利己行为,从而引发推销人员之间大量的资源和利益冲突,也会大大降低推销人员对于企业的责任感和忠诚意识。

第三,有助于实现个人收入与投入风险之间的平衡。销售人员能够获得多大的酬赏,与其所承担的风险是一致的。显而易见,高酬赏方式意味着推销人员要承担高的投入风险,而低酬赏方式意味着降低了销售人员的投入风险。理想的酬赏方式要求企业在收益和风险之间实现平衡。这要求企业认真研究销售人员的风险承受能力,不能因为追求高酬赏而忽视对企业销售人员风险能力的评估。否则,企业即便是确立了较高的酬赏方式,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事实上,由于风险因素的介入,使得企业的酬赏制度与激励程度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高酬赏方式并不一定意味着高激励。这种情况又会导致企业推销人员为降低风险而努力,甚至离开原定的工作岗位。

第四,关于社会公平问题。销售工作虽然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职业,应该采取特殊的酬赏手段,但不能因此忽视社会公平的要求。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对于消费需求的制约,要求企业在酬赏水平的确定上,必须遵循政府政策的制约;另一方面,就销售人员而言,从销售酬赏中所获得的满足感并不完全取决于其绝对值,而是其相对数额的多少。实际上,推销人员很容易进行收入方面的比较,这种比较把个人的努力与收入和别人的努力与收入(本企业的员工或外企业的同行)联系起来,以获得心理上的公平感。如果收入低于推销人员的公平期望,便会导致销售人员的不满;但若过分超出了推销人员的公平期望,又会助长各种投机性行为和懒惰现象,同样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对于企业而言,选择销售酬赏方式的根本,并不在于确定一个较高的销售提成比例或酬赏的绝对值,而在于找到一个适宜的酬赏区间,在这个区间内落实对销售人员的工作报酬,使销售人员获得一定的酬赏优越感,从而实现其激励的意义。

中篇:透视佣金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薪金制是我国企业销售人员获取报酬的基本形式。这一方面是因为传统的劳动报酬制度不允许其他酬赏形式的存在;另一方面,也与计划经济体制下销售人员所作的贡献有关——产品实行统购包销,销售人员的市场开拓作用并不突出。今天,除了一些特别行业外,传统意义上的纯粹薪金制度已经基本上不存在,因为它很难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也不符合推销职业的特点,难以对推销人员产生足够的激励作用。

在近年来销售酬赏制度的改革中,佣金制酬赏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特别是非国有性质的企业。销售佣金制直接把销售人员的实际收益和投入风险联系起来,实行“销售人员投入越大、收获可能越多”的政策,因此被认为是最具刺激性的酬赏方式。同时,这种酬赏方式也成为许多具有冒险精神的推销人员的首选目标。

典型的销售佣金制度包括两种形式:一是预支性佣金制,一般实行一次性提款方式。这种制度将销售人员的推销贡献与其个人收入挂钩,推销一次提成一次。为了保证销售人员在获得佣金之前有足够的促销费用。企业一般要预支一定的费用给销售人员,金额大小既可以与保守的佣金估计相当,也可以仅仅是促销费用的支援。当然,如果销售人员的实际报酬低于预支的费用,销售人员就等于欠公司的债,预付费用实际上成为贷款。有些公司要求销售人员与公司签订协议,保证在他们实际收入低于预支费用时,差额收回;二是纯粹佣金制度。在这种酬赏形式下,销售人员是独立的订货人,他的全部促销费用由自己支付,并且不要任何福利津贴。显然,这种佣金制度对销售人员来说面临的风险最大。销售人员必须自己支付全部费用,很有可能付出的费用大于收入。就是推销人员的生意很好,也要等好几个月才能拿到钱。但对于一些富于挑战精神的人来说,这种酬赏制度也有一些长处,就是销售人员行为自由,利益独立,而且,如果成功的话,获得的佣金也最高。由于纯粹佣金制度对于销售人员意味着巨大的风险投入,目前在我国的企业里还很少采用,就是在国外,也大多存在于企业与独立性的销售人或商之间,而不在企业的销售队伍中推行。

销售佣金制度的采用,对我国推销行业的冲击是相当大的。在一些地区和一些行业,由于企业之间纷纷改用佣金制,甚至出现了佣金提成比例的“攀比现象”。分析一下企业“青睬”佣金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刺激性强。一些企业认为,企业给予销售人员的报酬越多,就越能激发销售人员的工作热情,不仅有利于稳定销售队伍,而且有利于从根本上推动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

二、公司投入的风险低。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在销售活动中为了最大可能地降低经营风险,试图通过提高销售贡献的佣金比例,而转嫁本应由企业承担的一些风险;

三、简化促销管理。在其他酬赏制度下,企业必须加强促销活动管理,诸如促销费用审批,旅差费用报销、销售行为控制、争议合同认定等,企业不得不抽出足够的人力来处理这类事情,即便如此,也难以避免销售人员利用各种环节弄虚作假,而佣金制度的采用实际上大大简化了这些环节;

四、也是应付不公平竞争的需要。一些企业不愿草率地推行佣金制度,但由于其采用的酬赏方式在提成上通常低于佣金制,从而难以避免企业推销人员的流失。即便企业采取措施避免人员流失现象,也难以杜绝推销人员在私下把合同转卖给竞争企业。这种情况也使得一些企业不得不后来居上,甚至加大佣金提成的力度。

从我国多数企业佣金制度运作的实际情形看,这种酬赏方式的采用,对于一些企业的销售工作来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销售佣金制的实施,其全面影响也是非常明显的:

一、销售控制极为困难。佣金制的采用把销售人员的收入与其投入关联起来,推销不推销,似乎完全成了销售人员自己的事情,企业由于没有付出或较少付出(很多情况下仅仅限于对销售人员提供必要的福利津贴),因而对销售人员的控制极为困难。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企业对销售人员难以实施有效的行为控制,就意味着企业失去了对市场的把握。从采用佣金制企业的实际运作情况来看,往往在公司业务景气状态下,企业的销售增长尚能持续,而一旦企业的市场出现疲软,就很容易导致公司销售的急剧滑坡,原因是推销人员宁愿呆在家里休息,而不愿再去承担来自市场的风险。显然,企业的市场拜访活动难以完成,销售目标的实现就成了一句空话。

二、销售队伍的整体贡献率不高。在销售佣金制下,销售人员实际收益的取得,必须以促销的成功为前提,如果促销的努力不能成功,即便是投入再大,其收益也会很小,甚至人不敷出。这实际上要求销售人员要具备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包括自有资金的支持程度,家庭和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等。此外,销售人员还必须考虑:即便是自己的奖金充余,但成功的可能性多大?实际上,在每次行动前,销售人员都会对自己的能力作一次评估。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销售人员往往不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来考虑问题,而是从自我的角度进行收益和成本的比较。很可能出现的情况是,销售人员会试图进行一次、二次的促销努力(或投入),如果成功,便会持续自己的行为;如果失败,便会调整或推迟自己的努力。虽然不否认在这种酬赏制度下会出现个别业绩不俗的销售人员,但就销售队伍的总体面言,其贡献率难以令人满意。

三、难以培养销售人员对企业的忠诚意识。富有经验的销售人员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失去了销售人员,意味着企业将丧失无数的客户,也就等于企业失去了市场。因此,许多企业把销售队伍的稳定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推行佣金制后,销售人员与企业的关系从原来的归属关系变成了纯粹的利益关系,在企业投入较少或没有投入的情况下,销售人员的后顾之忧难以妥善解决,从而弱化了销售人员对于企业的忠诚意识,并由此带来了优秀销售人员的流失,对企业来讲这是一种巨大的损失。

四、难以确立互助合作的良性销售文化。企业对市场的占有要靠销售人员,而销售人员只有在互助、合作的文化中开展工作,才能促进公司销售业务的增长。佣金制度的推行,导致销售人员之间各自为战,甚至为争市场,争客户而明争暗斗。这不仅会扰乱企业的市场秩序,也不利于形成积极向上的销售文化。

五、对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企业推行佣金制后,使得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演变成为销售员与客户的关系,企业对此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由于销售人员的能力、素质良萎不齐,特别是在利益驱使下导致对短期利益的过分追求,从而可能会损害公司形象(实际上,销售人员在推销中更多关心的是个人的报酬,而不是企业的声誉)。一些企业的销售人员甚至违背公 司的精神,对客户进行骗销、赖销、贿赂销,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公司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正因为如此,企业争相推行佣金 制,对企业的发展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实践也证明,有不少企业实施佣金制后,开始阶段的作用还是比较明显的,特别是产品适销对路时期,佣金制度对于企业收益的贡献很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负面影响越来越突出地暴露出来,甚至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一些企业领导人在谈到这一情况时说,推行佣金制对一些企业而言,就象是饮下了一杯苦酒。有鉴于此,一些企业在近年来又纷纷打起了“佣金制改革”的旗号。

下篇:销售酬赏的目标模式

在我国当前的经济条件下,企业销售酬赏目标模式的现实选择,应该是在坚持适度酬赏的原则下,重点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企业对销售人员的控制能力。显然,企业所确立的销售酬赏制度,不能以牺牲必要的控制能力为代价,这是企业保持销售队伍的稳定性并最终占有市场的关键。为了实现这一点,企业必须承担必要的投入风险,而不能把绝大部分的风险转嫁给销售人员。不仅如此,企业还要尽可能解决销售人员的后顾之忧,除了正常的福利之外,还要为其提供一笔稳定的收入,而这笔收入主要与销售人员所从事的推销岗位有关,而不与其促销贡献发生直接联系。

二是销售酬赏的激励程度。理想的酬赏模式要确保为销售人员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企业除了赋予销售人员稳定的岗位收入以外,要善于依据其贡献大小而在其总体报酬上进行区分,给予数额不同的额外酬劳。这是销售酬赏制度真正实现激励作用的关键。当然,至于额外酬赏的多少,要依据综合的因素进行评定,但决不能采取简单他的做法,以为奖励越高,激励也就越大。

三是销售酬赏的具体方式要具有灵活性。理想的酬党模式应该具有变通性,能够结合不同的情况进行调整;实际上,由于企业的组织文化、经营状况、期望水平、市场风险存在很大的差异,从而导致不同行业或企业之间酬赏要求的不同。就酬赏与激励的关系而言,实际存在着四种非常现实的关系,即“高酬赏一高激励”、“高酬赏一低激励”、“低酬赏一高激励”、“低酬赏一低激励”。显然,这种情况要求企业在具体的酬赏方式的选择上,能够对各种相关因素进行综合的评估,并进行科学的决策。

根据上面的分析,对多数企业而言,理想的销售酬赏模式应该采用“薪水(工资)十奖励(提成)”的方式。即确保销售人员有一个稳定的薪水(工资)收入,并根据其贡献大小获得额外的奖励(提成)。这种酬赏制度保持了较大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差异,进行相应的变通性调整。从薪水(工资)与奖励(提成)的关系来看,大体上存在四种具体的类型,适合于不同的企业或企业的不同经营时期:

一、“高薪水一低奖励”。这种方式比较适合于实力较强的企业,或具有明显垄断优势的企业。通常企业建立了比较良好的文化气候,并为销售人员提供了良好的福利和各项保证,销售人员具有强烈的归属感和荣誉感。由于企业的性质和推销岗位的特点,销售人员的岗位工资(薪水)通常高于其他行业或企业,从而使销售人员在社会公平的比较中获得明显的优越感。正因为如此,即便企业所提供的额外奖励幅度较小(通常相当于岗位工资的20—50%),该酬赏方式亦能具有较大的激励作用。“高薪水一低奖励”的酬赏方式能够确保企业对销售行为的控制,但需要警惕的是,过度的控制又会丧失销售队伍应有的活力,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易于受到官僚主义企业文化的影响,甚至在工资或奖励上搞平均化,从而导致激励强度的弱化。

二、“高薪水一高奖励”。这种酬赏方式通常适合于快速发展的企业。由于其迅速成长的特性,需要不断加强对销售队伍的刺激力度,以扩大对市场的占有和击败竞争对手。同时,处于发展中的企业又必须加强对销售人员的行为控制,以确保企业战略的实现。实行这种酬赏方式的企业往往具有较大的凝聚力和团结作战的能力,要求销售人员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能准确理解公司的战略意图。但应该警惕未来风险的可能性,因为蓬勃发展的局面并不总是伴随着企业。该酬货方式除了其岗位工资高于其他行业或企业外(甚至高于公司内其他岗位的员工),其额外奖励的幅度通常大于岗位工资的50%,甚至数倍。

三、“低薪水一高奖励”。这种酬赏方式具有准佣金制的性质,销售人员的薪水仅低于其他行业或企业,也可能处于公司内其他岗位的职工。这些薪水主要用于弥补正常的生活费用,甚至仅仅相当干部分促销补贴。在一些企业,其数额仅仅相当于企业平均工资的 l/4—2/3。但在奖励幅度上比较大,可以达到其销售业务额的 l一5%。该酬赏方式通常适合于处于夕阳时期的企业或产品,有助于企业收回应有的收益,或减少可能的损失。在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企业具有一定优势而管理力量较为薄弱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

四、“低薪水一低奖励”。实行这种酬赏方式的企业,经营状况一般不是太好,或者正处于企业创业的困难时期。尽管从社会比较的角度来看,这种酬赏方式处于劣势,但由于该酬赏方式很可能依据企业的实际而确定,因而如果做好宣传说明工作,也会得到销售人员的谅解。但需要说明的是,企业推行这种酬赏方式的时间不宜太久,在条件改观时要适时进行调整,否则会使销售人员失去一定的耐心,而转向为其他企业效力。

报销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 财务制度 报销

一、前言

作为高校财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高校财务报销工作的业务种类比较繁琐、手续繁杂,政策性强,涉及面也比较广,属于会计核算各项经费支出的第一步。1997年,我国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提出高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如实、详细地反映学校财务情况;监督学校经济活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还提出高校在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时,应该正确归集实际产生的各种费用,不得弄虚作假,含糊大意。可以说,高校财务报销是财务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占据相当重要的比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高校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对财务报销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规范财务制度,杜绝报销漏洞,是高校财务工作人员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只有将财务报销工作落于实处,才能促进高校的健康发展。笔者根据已有的工作经验,先分析目前高校财务报销制度存在的问题,接着提出一套有针对性的解决建议,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二、高校财务报销制度存在的问题

古言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合理的财务报销对促进高校有序运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众所周知,高校开展各种教学科研活动都需要足够的物资和资金支持,而财务报销则是将各种资金(如实验耗材、交通费用、教职工工资、办公用品、培训费、会议费等)转变为各种商品、服务的重要环节。构建科学合理的财务报销制度,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正确引导资金的流向,从而规范高校的教育科研管理,提高高校的整体形象和经济效益。然而从目前来看,高校的财务报销制度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报销范围任意扩大,出现私费公报、公私不分的不良现象。

我国学者薛钧在《公费报销透视》一文中指出:“如今,由公费报销的名目越来越多,已经明显超出规定的项目,高校里的香烟费、招待费、旅游景点门票等都已经实施公费报销,这是明显不对的。现在,职称评定又成了高校里大多数教职工的追求目标,于是公费上学、公费培训又成了‘顺理成章’的事,学校的报销范围内又多了不少人才开发上的许多项目。”“有不少高校为了教职工的福利,除了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之外,逢年过节还给教职工添置一些实物,比如油、鱼、大米、购物卡等,这些都被列入公费报销范围内。”这些现状明显不符合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容易导致各种腐败现象的产生。还有些高校领导不了解财务制度,或者直接置财务报销原则于不顾,有时候脱离制财务制度审批报销事项,导致高校经费流入不合法轨道内,久而久之,就使得高校公费报销的范围越来越大,给一些人制造了报销漏洞。

(二)高校财务报销内容没有与经济收益相挂钩。

如今,高校的财务报销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咨询费、材料费、实验设备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由于实验设备和办公设备不强调成本核算,所以只要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一些高校就尽可能追求多配置和高配置,只要通过审核,就尽可能购买,这种现象完全不符合高校要节约办学的理念。同时,当高校申报课题时,设备费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但在现实生活中,诸如打印机、计算机等通用设备是无需再次配置的,但是他们在申报课题项目时,都将其列入构成内容,造成了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当国家审核时,一些教师发现课题经费根本花不出去,于是在项目结题时,为了达到审核要求,就集中突击花钱,各种报销内容五花八门,甚至制造假发票进行报销,这种现象极易导致报销漏洞的发生。

(三)财务监督严重弱化导致报销漏洞频生。

我国新《会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不管何种性质的机构,会计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执行的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有权不接受不合法、不真实的原始凭证……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的腰杆子普遍不够硬实,不管领导的决策正确与否,财务部门都坚持“改不得、顶不得”,只要是领导的指示,财务部门都全部执行,由此一来,会计监督早已是名存实亡,形同虚设。高校的财务人员根本无法发挥当家理财的作用,只是做了学校领导的“出纳员”。在报销工作中,只要是领导拿出来的原始凭证,都予以报销,而不管原始凭证的合法性与正确性。造成这种现象主要在于两个原因,一是有些财务人员对报销过程中会计监督的认识不够到位;二是部分财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够强烈,无法承担起审核监督的重要责任。

三、规范财务制度,杜绝报销漏洞

针对已经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高校应该从以下几点入手,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一)完善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报销流程。

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高校在审核报销过程中针对相同的业务不同的办理人员,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办理结果。这种现象不仅会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还容易产生各种矛盾和冲突,导致不满情绪的蔓延。由此一来,高校完善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报销流程就变得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才能使财务人员和报销人员均有法可依,从源头上扼杀报销漏洞。

我国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合理制定财务报销制度,降低矛盾与分歧的发生率。比如高校可以根据不同的经费来源,编制教研经费管理制度、日常办公经费管理制度、课题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和人员经费管理制度等,还要明确规定各种经费的审批权限、使用范围以及列支额度等。

同时,高校还应该安排熟悉各项审核报销业务的财务人员承担初次审核的责任。让初审员初步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初步审查发票粘贴的合理性,还要及时告知报销经办人员需要更正和补办的手续。初审员的安排,不仅可以提高财务报销工作效率,还可以避免报销经办人员因为手续不完全而被报销窗口退票的现象产生。当然,高校安排的初审员要具备过硬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不徇私枉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以此提升报销工作的口碑和认可度。

(二)综合治理假发票,构建限额报销制度。

要从源头上杜绝报销漏洞,高校必须综合治理假发票行为。一方面,高校要加强发票的源头管理。毋庸讳言,为了取得可观利益,高校内部不少成员利用假发票谋取不法资金,使高校遭受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所以,从设计与印刷各种发票的票面格式开始,到发放发票、使用发票、缴验发票等环节,高校都要加强严格管理。另一方面,高校要不断加大财务报销的法律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报销行为,促使校内所有成员都意识到开假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还要促使他们树立诚信意识,自觉抵制行为。同时,高校财务部门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实施检查工作,监督校园成员使用发票的行为,营造抵制违法票据的良好气氛。

另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国家财政资金基本开始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管理体制。高校可以将这种体制引入校内,建立科学合理的费用定额和开支标准,实施限额报销制度。鉴于高校教科研工作的特殊性,实施“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管理体制可以收到明显的效果。能包干的可以根据工作任务包干报销,不能包干的则实行限额报销,这样可以激发报销人员将报销经费用在合理的地方,杜绝铺张浪费。

(三)加强财务知识普及,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

在高校财务报销活动中,报销人员主要有高校办公室工作人员、教师、学生、对项目经费有审批权的工作人员以及与高校有经济往来的个人或单位,他们之间的经济往来往往涉及教科研经费报销和教育事业经费报销等。由此来看,在日常财务报销中,经费报销类别存在不小的差异,这就应该针对不同类型的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训。

对于高校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开展的培训内容应该包括高校的相关财务法规和制度,各类经费的使用要求以及报销流程,方便他们从容有余地处理各种财务报销业务,提高报销效率;对于高校教师,开展的培训内容应该包括教科研经费的使用要求,经费报销程序以及经费的使用范围,以便他们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签批手续,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教科研工作方面;对于大学生,培训内容应该包括学费缴纳程序、奖助学金发放程序和相关退费手续等,使他们在享受相应权利的同时也履行应有的义务;对于拥有项目经费审批权的工作人员,培训内容要包括国家相关财经政策、学校相关财经制度、经费审批文件等,促使他们在合法范围内正确使用审批权力,保障各项经费的正确流动。总之,对于不同的人员要进行不同业务的培训,这样才能保证报销业务的顺利完成,拒绝报销漏洞的产生。

(四)借助现代网络技术,构建畅通的沟通渠道。

一方面,高校必须加快实现财务信息数字化和网络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准,促进财务信息共享进程的加快实现。如今,高校基本都设置校园网,因此可以开通网上查询系统,使高校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实现财务信息资源共享,方便广大教职工实时查询工资情况、纳税情况和科研经费到账情况等。在校园网的财务主页上要广泛宣传报销程序和步骤要求,提高报销效率。同时,还要设立留言信箱,及时解答关于财务报销的相关问题。

另一方面,作为人才集聚、精英荟萃的重要场所,高校对财务公开的需求尤为强烈。除了不宜完全公开的财务信息之外,其他财务信息都应该以多角度的方式予以公开,利用校园网实时公开相关财务信息,公开内容可以包括收费政策、财经制度、公用项目预算与支出情况等,这种透明化管理可以促使财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将财务行为放在“阳光”下接受监督,可以有效扼杀报销乱象。

另外,高校还应该建立网上预约报销制度,报销经办人员可以通过个人识别号(身份证号、工资号等)登录学校财务处网页预约相关报销业务,预约报销系统的页面要尽可能实现人性化,提供友好、互动的提示功能,这样可以减少报销手续环节,节约成本费用。

四、结束语

在高校运行过程中,财务报销工作至关重要。随着财务管理信息水平的不断提高,高校要不断创新与优化财务报销制度,彻底解决报销漏洞频繁发生,报销人员怨言四起的现象。营造一个井然有序、科学合理、严谨周密的财务报销环境,直接有助于提高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促使高校沿着健康的轨道不断发展。

项目基金: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编号:J13WG86。

参考文献:

[1]毛丹.简论优化高校财务管理中的报账服务方式[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2(3).

[2]林慧卿.浅析高校财务前台报账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2009,20(3).

[3]黄景文.高校报账过程的流程重组[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10).

[4]林琴珍.把握消费需求者心理,优化高校报账流程[J].教育财会研究,2010,21(2).

[5]马宗兰.构建高校财务报销制度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6).

[6]杨朝晖.高校财务报销流程存在的问题和优化思路[J].教育财会研究,2010,21(4).

[7]吴东霞.高校实行无现金报账的实践与思考[J].商业会计,2010,(15).

报销制度范文第5篇

一、票据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严格遵守执行。

2、对票据的使用,要设立票证兼管员,负责各类票证的领入、领用、回收、上缴、保管等工作,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职。出纳不得兼任票据员(可由办公室人员兼任)。

3、票据领用、缴销票据时,应点清票据数量(本数、份数),办理票据领用、缴销手续,明确责任。票据员应按规定设置票据登记帐薄,规范登帐,妥善保管票据领用、缴销凭证,年终装订归档。按季盘点库存票据,保证帐、票相符。

4、核销已使用的票据时,票据员在稽核每本票据收费金额、确认款项已解缴及按规定使用票据后给予缴销,在缴销票据时发现问题,票据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使用票据收费必须两上以上,一人开票,一人收款,票证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金额不得涂改。其他内容涂改必须加盖收费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收费票据必须盖单位公章和开票人签章,填写收费项目名称并详细注明结算方式,票据已填写撕出需作废的,收费两人必须同时签名并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方可作废。收入汇总缴款书由开票人填写,收款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查无误后解缴,若出现票据金额与缴款书不符的,同样追究复核人责任。

6、加强票据管理。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当事人必须将遗失、被盗票据的名称、编号及数量等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写出书面检查,经单位认真审查核实,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核销,遗失、被盗核销的票据应予登记存档以备查对。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7、单位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自购收费收据,一切收费均用财政工商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规票据。

8、票据一年清缴一次,收费票据的存根期为五年,存根保存期限到期后,由票据员填制票据销毁表一式三份(分管领导、票据员、会计各存1份),由院领导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到场核实监督,方可销毁。与票据的领用、缴销有关的凭证、帐册应保留十五年。

9、对于银行支票的管理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二、财务报销制度

1、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用款不事先申请的部门,财务室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2、本院日常所有支出业务,必须由分管领导同意,经办人注明事由、会计审核,1000元以内的开支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销;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院长签字报销。

3、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4、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潜江地区的业务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5、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一周内到财务室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财务室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对逾期不报帐的借款人,财务室有权在其工资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财务人员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按本院《员工手册》财务管理规定的第十七条执行处罚。

6、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室不予报销:

1).无正规的发票或收据。

2).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3).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4).无公章、无私人签章(字)的白条收据。

5).购物无用途、资产无验收的票据。

6).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