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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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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狗资源范文第1篇

狂犬病的病原体――狂犬病病毒很小,必须在电镜下才能看得到。虽然叫“狂犬病病毒”,但它并不仅仅与狗有关。隐性感染的猫、猪、鼠等动物都是狂犬病的传染源。当然,由狗引起的狂犬病占绝大多数(约95%)。

任何狗都有可能得狂犬病,即使是名贵的观赏犬也同样会感染该病毒。据研究报道,有4%~18.7%的狗是外观健康、无任何症状的“隐性感染狗”。莫以为狗越大其咬伤人带来的危害越大。一项研究发现,被大狗咬伤的人中,狂犬病发病率为2.6%;被中等大小狗咬伤的人中,发病率为5.5%;而被小狗咬伤的人中,其发病率竟高达23.3%。小狗咬人为何有更大的危害?由于小狗感染的原因主要是吃了带病毒的母狗的奶,而小狗自身缺乏免疫力,故其自然带毒率较高。

上海奉贤一农民无证饲养了一只3个月的小狗,一个12岁男孩到他家戏玩此小狗时,其右腿膝下被小狗咬了一口。因隔着两条长裤,只留下两个红齿印,稍有红肿,这孩子回家向父母提及了被狗咬的事,但未引起重视。7个月后孩子右膝下被狗咬伤处出现水疱,并有疼痛,家长才急忙送该区中心医院狂犬病门诊求治。第二天,孩子家长将那只狗捕杀,并将狗头送检。有关报告证实:狗头中检出狂犬病病毒。

某地一家姐弟俩相继因患狂犬病丧生。经调查,原来是其家长从外地买回一条小狗(此狗看来健康,实际已带有病毒),姐弟俩经常抱着小狗玩耍,都曾被小狗咬伤过。

五花八门的传播途径

狂犬病的传播途径除了咬伤方式,还存在非咬伤途径感染。

小狗舔腚

广西某地农村,一婴儿大便后,其母呼小狗舔婴儿的腚屎,岂料小狗是隐性感染狗,狗舔了婴儿黏膜,婴儿由此受到感染,后患狂犬病夭折。

狗舔伤口

赵女士很喜欢养狗。有一天她在干活时不小心将手擦破,露点血丝,她毫不在意,回家后抱起家中的爱犬。小狗看到女主人的手背红红的,温柔地舔了几下……一星期后,赵女士自觉全身不适,看到水就抽搐,去医院求治时被确诊为狂犬病。

木刺扎伤

吉林一名体格健壮的青年农民,在参加围打疯狗后,手指头被打狗木棍上的小刺扎痛。过了6个月,他发病了,学狗叫,症状很典型,后身亡。

牙咬线头

有个男孩被疯狗追咬,撕破裤腿,但未伤着身体。回家后,其母亲为他缝补破裤时,做了一个习惯性动作――用牙齿把线头咬断,却因此染上狂犬病致死。

此外,还有人与狗接吻、与猫同眠或吃病狗肉或用嘴吮吸被狗咬的伤口等,也可由此传染上。因此,预防狂犬病应切断各种传播途径,防患于未然。

咬伤部位越高发病越快

人类对狂犬病病毒普遍敏感。有位专家曾统计我国2000多例狂犬病死亡病例,发现其中15岁以下儿童少年占总数的48.4%,受害者以少儿为主。由于儿童生性好动,身上极易出现伤口,加上有爱小动物的天性,喜跟狗一起玩,并与狗常有过分亲热的动作,因此,感染狂犬病的危险性更大。

影响狂犬病发病潜伏期长短的影响因素很多,咬伤部位越靠近头颅、上肢的,伤口越深越大者,伤口数量越多者,伤口处理越不及时、越不彻底者,感染的病毒毒力越大、数量越多者,伤者本身抵抗力越低者,其发病潜伏期越短;反之则越长。

上海的资料表明:咬伤头面部的,其平均潜伏期为41天;咬伤手指的,其平均潜伏期为59天;咬伤足部的,其平均潜伏期为187天;有一例咬伤足部的,其潜伏期竟达14年之久。所以,一旦被狗咬伤,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要及时处理和治疗。

“三管齐下”,三重保险

按目前的医学水平,治愈一个发作的狂犬病人是极为困难的。

WHO在预防狂犬病方面有一套成功的经验,除了有组织地控制和消灭传染源以外,局部处理+抗狂犬病血清+狂犬病疫苗“三管齐下”是防止狂犬病发生的重要原则。或者说,只有应用这三重保险,才能有效地预防狂犬病。

立即清洗处理伤口

凡被疯狗或其他疯动物咬伤、抓伤的,不论什么情况都应立即处理伤口,可以自己先挤出伤口的血,就地用清水、自来水冲洗伤口,然后尽快到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进行正规、彻底的处理。即用20%肥皂水反复冲洗,用消毒纱布吸干,再用40%~70%酒精消毒,最后用3%~5%碘酊消毒。如伤口较深,还需用3%过氧化氢溶液冲洗消毒。伤口一般不作缝合包扎,以利排毒引流。处理伤口的作用在于就地尽量减少甚至全部消除由疯动物咬伤时其唾液中所带入的病毒,必须在12小时内完成,超过12小时再处理伤口,其清除病毒的效果就差了。有的被咬伤者只打狂犬病疫苗,伤口未处理好,最终仍遭致厄运。

及时注射抗狂犬病血清

严重咬伤者,如咬伤头面部、颈部或伤口深达肌肉时,或多处咬伤或抓破,皮肤呈穿透性破裂(见血),或狗的唾液接触黏膜时,都应注射抗狂犬病血清加狂犬病疫苗。其目的是马上可以中和入侵的残余病毒,阻止病毒扩散,避免侵入神经系统。注射抗狂犬病血清愈早愈好,被咬后48小时之内注射本品,可减少发病。对已有狂犬病症状的患者,注射本品无效。

全程规范注射狂犬病疫苗

一般咬伤者于0天(第一天、当天)、3天(第四天,以下类推)、7天、14天、28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共注射5次,儿童用量相同。严重咬伤者除应按上述方法注射本疫苗,还要求于0天、3天注射加倍量疫苗,并在全程疫苗注射完毕后再加强注射2~3剂疫苗,即在全程注射后第15天、75天或第10天、20天、90天加强。

本疫苗成人供上臂三角肌肌注,儿童应在大腿前侧区肌肉注射,均不应作臀部肌注,也不可作血管内注射。由于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故疫苗注射无禁忌证。注射期间应忌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劳动。

依法养狗,文明养狗

眼下养狗之势仍有增无减,真像有人形容的“大款养狗,白领养狗,蓝领养狗,无领(下岗待业者)也养狗”。有的养狗者还将狗子、狗孙分送给亲朋好友,无证犬的范围和危害由此不断扩大,市民遭受恶狗伤害的可能性也大为增加。

北京有关部门公布限养一年来,全北京市养狗数量从21万只减少到9万只;狗类伤人事件减少了42%;全年无一例狂犬病发生;市容市貌社会秩序也因此有所好转。

香港立法院最近通过“危险狗只规则”:家庭饲养狗袭击人或家畜,狗主都要遭到检控,最高惩处为罚款5万港元以及监禁6个月。

疯狗资源范文第2篇

养狗除了玩耍,人们自有各种各样的目的。据调查分析,养狗的目的无非分防盗型、玩乐型、陪伴型等几种。

中国目前究竟有多少只狗?官方没有搞过全国性的狗只普查,恐怕很难有一个准确的数字。但某一地区某一部门,却对狗的数量有过统计:安阳市12万只、徐州市15万只、武汉市20万只、吉林省200万只、湖南省600万只……

有关部门曾在吉林两个非牧区县进行统计,结果表明户均养狗分别是0.72只和1.5只。据悉,黑龙江省已达到户均一狗的“高标准”。至于在“家家闻狗叫”的边远牧区,如新疆内蒙等地,狗的数量恐怕就更多了。

养狗人总是希望狗为人服务的,然而事实上狗并非只给人好处。防疫部门提供的报告表明:狗是极易生跳蚤的家伙,跳蚤可以传染鼠疫等多种疾病。而狗粪还是寄生虫等多种传染疾病的渠道,也是城市环境卫生污染的新污染源之一。随地大小便却恰恰是狗的一大恶习!

再说粮食,中国一直是一个缺粮国。如果每只狗日均耗粮0.5公斤,全国仅养狗一项,一年该耗多少粮食?

狗患倘若仅仅于此,恐怕还不足以促人警醒。问题是狗的增多和狗的本性使然,狗咬伤人的情况也就愈演愈烈。防疫部门提供的资料表明,仅1988年,全国被狗咬伤的人数就达100万人。其中,武汉市23223人、平顶山市6.1万人、安阳市5万人、徐州市4万人,江苏省被狗咬伤的达25万人,湖南省30万人,1989年上半年比1988年同期又增加5万人……官方提供的统计数字已经令人怵目惊心。但这并不包括被咬伤后,大量的没有注射狂犬疫苗的人数。

被恶狗咬伤,仅仅受点皮肉之苦,还算是幸运。一旦被疯狗咬伤,如不及时注射狂犬疫苗,得狂犬病者达100%。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对狂犬病有回天之力。因此,许多人对狂犬病的恐惧,犹如欧美一些国家对艾滋病的恐惧。卫生防疫部门的专家们担心,一旦狂犬病这种带有传染性的疾病在全国流行,比“甲肝”流行将更为可怕。疫情部门提供的报告表明:五六十年代,全国狂犬病率发病死亡人数仅一二百例,而1980年以来,全国累计死于狂犬病的已达6万多人,成为35种法定传染病中死最高、死亡人数最多的一种疾病。1988年2至9月,仅贵州盘县死于狂犬病的就有46人之多。自然,这同样是个保守数字。缺医少药的农村,被狗咬伤的农民能有多少及时注射狂犬疫苗?死于狂犬病者,又有多少能及时上报?

狂犬病是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病毒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其中,有90多个国家的狂犬病毒潜伏在危险的宿主——狗身上。这种病毒进入人的肌体后,每昼夜以1毫米左右的速度向大脑进攻,发病最快的6~7天,慢的潜伏二三十年后才发作。一旦发作,那也只有去找阎王报到。这里,请看河南卫生防疫部门提供的“死亡档案”。

【档案之一】南阳市郊有一新婚农民,办喜事的当天,新郎便被恶狗咬伤,“蜜周”尚未度完,狂犬病便开始发作,先是低烧、头痛、食欲不振。起初他并不在意,误以为是婚后劳累过度。可继而便怕光怕声,哪怕是风吹树叶声响,也心惊肉跳。最后导致呼吸困难、精神失常,抑郁而亡。可怜那已经怀孕哭得死去活来的新娘!

【档案之二】汤阴县一个14岁的男孩和妹妹在玩耍时被疯狗咬伤,数月后哥哥患狂犬病抢救无效死亡,妹妹前往安阳市看病途中,突然狂暴不安,乱撕乱咬。结果,叔叔手被咬破,唾液喷了母亲一脸,使他俩也染上了狂犬病毒……

【档案之三】许昌市一派出所所长,在追自家的狗时被狗齿挂伤手指,当时他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可到第二年夏天,这位精干的所长突然口流涎水,声音嘶哑地学起狗叫,且见人就咬,经抢救无效死亡。

【档案之四】内乡县一姓朱的农民,家里有只羊被疯狗咬伤。这只羊常与家里的牛嬉戏打闹,羊得狂犬病死后不久,健康的大牛也狂犬病发作,痛苦不堪地跳跃,后也随之而死。吃了羊肉,给牛喂过药的朱某和女儿也染上了狂犬病毒……

【档案之五】豫西伏牛山区有一刘姓青年,上小学时被狗咬伤过脚后跟,长大成人后一直安然无恙。后报名参军,在部队提了干。在他将要结束长达15年的军旅生涯时,这才突然发病,弄得妻子和部队领导都莫名其妙,怎么也想不起他在什么时候被狗咬伤过。几天后,这个将要退役的连职军官便死于非命。

……

面对日益严重的狗患,不能说我们的政府无动于衷。早在1980年和1984年,仅国务院就先后两次印发过有关犬类管理的“红头文件”。文件明确指出:县以上城市及其近郊,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养犬。生产科研用犬,必须经公安部门审批发证。之后,各地的政府部门也曾多次召开过专门会议,研究制订加强犬类管理措施,对农村养狗也作了相应规定,以防狂犬病的蔓延……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多少人把它当回事?又有多少部门真正抓过落实?郑州市,经公安部门批准豢养的狗不到30只,而市区居民实际养狗却在万只以上;上海市,单位和个人经批准豢养的狗也不过600只,而市区实际养狗也在万只以上;武汉市,经批准豢养的狗不到100只,实际却在20万只左右。至于农村养狗,尽管有关部门也作了诸如“要加以限制”之类的规定,但村民却说:“什么,政府还管养狗的事儿?”

不错,我们的防疫部门也曾有过“对所有的狗进行免疫注射”的计划。然而,推广起来又是那么不容易。郑州市农牧局1988年一次购进狂犬疫苗5万份,而上万户养狗的居民中,只有一户去为狗做了免疫;武汉市尽管首创“城市养狗之最”,可注射过免疫苗的狗也只有583只……

不错,我们的有关部门也曾提出过对狗进行拴养和圈养的办法,但却很少人去拴去圈,更多的是放任自流……

不错,我们的一些“热心人”也曾向政府部门提出要成立“家犬管理协会”,表示一定要管好个人养狗,可又没有那个部门敢于点头!

一切都难以奏效,剩下的也只有下令打狗了。曾几何时,有的地方曾经像模像样地展开了一两次声势浩大的打狗战。可你打你的,我养我的,风声一过,众狗又“重返家园”。更有一些人态度强硬:“谁敢杀我的狗,我就杀谁的头!”至于部分领导干部家的狗和干警家的狗,又有谁敢上门捕杀?更可悲的是,某些地区至今仍把养狗作为强化治安管理的一条重要经验加以推广。斩狗除根,何其困难!

疯狗资源范文第3篇

我和我的伙伴遭受了百年一遇的洪水,只记得打我记事起便见到了这唯一一幕。那年我16岁,毅然退了学,父亲花了一大笔资金,挑了一群有大有小的牛,我见到这群眼睛如同玻璃珠般大小的可爱生物,高兴的乐开了花,因为此后这些伙伴们陪我一起度过青春恰少年时代,和我的成长颇有渊源。

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只有些笨拙的公牛,后背上面有一片黑褐色的花斑,尾巴向两条腿下耷拉着,我给它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花狗。花狗还真的不是一般的笨,每当我把它们赶到河边的草地里,它们就像疯了似的啃草,很快那些草便被摞成了半截,而花狗每次都是在一旁与世无争地吃着要比它们难吃几倍的下等草,我曾多次往牛群里面赶,也曾气愤地把那群牛赶走,但每次花狗都会识相地让开,最后无论我怎么劝,它竟然原地不动了。放牛的路上它总是走在最后,被牛群甩开一大截,慢慢的我就认定了这只牛不仅仅是腿瘸难看,还是那样的不合群,致使有一天,我向父亲问道这花狗为何那样笨,父亲便回答我:“它瞎了一只眼。”

从此我对这只瞎了眼的花狗更是处处特加关照,即使是下雨阴天,我也会在它的草料槽里面多添上一两把草,偶尔还会喂上别的牛都吃不到的青玉米。可无论我怎么喂,花狗就是长不大,其它的又费又壮,唯独花狗始终瘦弱不堪,以至于父亲经常扬言要把这个病秧子宰了吃肉,要不是我的劝留,花狗早就锅中翻腾,因此,花狗似乎对我的“偏心”存在感激,没有一次从圈里跑出去,宁可不合群地留在牛群当中。

一年半后的夏天,汛期雷雨频频,雨要一连下上个三五天,我只得闷闷地待在家中,听着那群牛时不时地叫喊声。

雷雨终于过去,可却听村里人说村子的上游却是狂风暴雨,这边已经是蓝天白云,劝不住我的父亲只得同意闲不住的我放开圈门,把牛群赶到了河边草地,之后我就后了悔,河边下起了大雨,河水涨的厉害,我就把它们往河边的斜坡上面赶,斜坡上种着一片玉米,那群牛见到成熟的玉米感了兴趣,啃了起来,我无论怎么赶也赶不上山——再不上山就危险了。

终于它们吃完玉米,也上了山。

花狗突然拼了命把我和牛群往上推,山洪从上游冲了下来,花狗准确地又向上推了一步,便再也没了力气,水不偏不倚地正好把花狗冲走,留下了我,我不住地叫喊,花狗消失在了混黄的泥水里。

疯狗资源范文第4篇

乔治・奥威尔的名作《动物庄园》是一部寓言小说,讲一个庄园在一场革命胜利后,动物们生活在乌托邦的灿烂阳光里,但不知不觉的在绿油油的草地中钻出了蛆虫。小说出版于1945年,其意义远远超过了所影射的现实政治。一部动物寓言成为现世的预言,其实动物故事从来是写人的,是写给人看的。自新世纪以来人与动物之间的亲近关系前所未见,有关动物的文化产品也前所未有地多了起来。从大处说因为地球变暖,人和动物同样处于濒临绝迹的危机之中,于是惺惺相惜。另一种亲近却是为了杀戮,为了牟利,任何珍稀动物,无论多么凶猛,都格杀勿论,同样加剧了人类自身濒临灭绝的危机。

从前的狼是残忍可怕的,现在的狼不是受崇拜,便是被同情。前者如姜戎的热销小说《狼图腾》即为代表。不知《动物庄园》被译为多少国语言,而《狼图腾》在面世后短短数年间已被译成近十种外语,其影响力令人惊叹,与其说是因为它的文学价值,毋宁说是这个“狼图腾”作为权力崇拜的象征应运而生,伴随着印刷资本的全球性流通,迅速跨越民族与语言的界线。另一方面狼变得令人同情起来,这与近年来声浪愈高的环保意识有关,狼不仅是气候变暖,更是人类贪婪的牺牲品,也面临着被赶尽杀绝的命运,因此环境保护者呼吁“狼权”。像2005年的美国电视纪录片《与狼群生活在一起》(Living with woives J、2007年的法国影片《与狼群共患难》(Survivreavec Ies Loups,由Vera Beimont导演)、2008年的比利时故事片《女孩与狼群》(La Jeune fille et les loups,由Gilles Legrand导演)等,都力图改变狼的传统形象。好莱坞梦工厂加紧生产《比佛利拜金狗》、《流浪狗之家》之类的影片,那种火爆搞笑的风格有其自身《101只斑点狗》的传统,日本的电影业不甘落后,像《路边的狗》、《与狗狗的十个约定》等,更讲人狗之间的关爱和谐,狗则更具宠物意义。与好莱坞不同,最近日本人大力开掘出猫的故事,似乎更富于东方式的温馨与诗意。

“热爱地球”成为我们的口头禅,爱心变得更宽广伟大,但养猫养狗会爱得更安全,爱心也更为脆弱而孤独。许多人不敢爱人,才移情别恋于猫狗。那也是白领的生活品质的标志,满足于对生命的占有,结果让那些猫猫狗狗也得了忧郁症。这些都没法跟狼相比,狼是媒体的宠儿,成为“雷词”、“潮语”的灵感源泉,如中国乒乒队“养狼计划”、贺岁片“杀破狼”、莎拉佩林“狼人”之类,只要和狼搭边,就会上大小不等的新闻标题。杨丞琳在唱“狼来了”,那是个男人即谎言的比喻,这样的狼多多益善,没有帅哥的谎言,美女不美,但和“人与自然”回到和谐的愿望毫无关系。

我们小时候都读过《格林童话》里狼外婆的故事,就像故事里的小孩一样,狼外婆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不仅教我们辨别善恶,而且懂得识别真伪。我们也熟悉“狼来了”的故事,知道诚实的重要以及对于公共生活所承担的责任与后果。在中国“中山狼”的寓言尽人皆知,狼背信弃义,吃人的本性难移。这也说明不管东方西方,对于狼的认知在分享着基于人性的普世价值。一旦知道狼和羊的区别,就进入了善恶的人间世及其象征秩序,那似乎要比了解沧海桑田,改朝换代的历史来得更为重要。的确911之后,世界不再是原来的样子,动物世界也焦燥不安,在魔杖的指挥下被迅速动员起来,形成一种新动物话语。随着狼的传统形象的变化,传统所尊奉信守的价值系统已经荡然无存。一百年前西方的坚船利炮击碎了中国的传统价值,由是惊呼“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但在现下的变局中,地球村里的人都在同一条船上,不知风暴从哪一边来。

把狼作为辨别善恶的指符也是文明所造成的迷思,其实世界各民族有过各种关于狼的传说,在文化的基因里,曾流淌着狼的血液。如果你去意大利罗马,会发现不少雕像名画,会知道罗马城的缔造者是一对孪生兄弟,是靠母狼的奶水而存活长大的。过去不乏与狼有关的文化产品,举几个电影的例子,如名导伯格曼(1ngmar Bergman J的《狼之时光》(The Hour of the Wolf)、乔丹(Neil Jordon J的《狼之一族》(The Company of Wolves J,或如意大利性感明星莫尼卡参演的《狼族盟约》(Le Pacte des loups)和奥斯卡得奖片《与狼共舞》等,这些影片即使没有直接表现狼,也蕴含可怕、危险、死亡的象征意义,因此狼的属性还没有根本变化。

新动物话语首先是消费性的,儿童是主要的目标读者。2005年姜戎又推出了《小狼小狼》,是《狼图腾》的儿童版,意在取代从前有关狼的经典童话或寓言,事实上想要给小孩洗脑。这或许是现代中国人的梦想,如梁启超、鲁迅等,痛感中国人身心的孱弱与萎靡,而呼唤铸造强健雄壮的“国魂”。这几年的动物话语也是够丰富的,老鼠、蝴蝶、熊猫似乎更适合儿童,其实不然,现在的文化产品力求多元,消费对象也希望老少皆宜,有利于资本回收。

说新动物话语体现了某些价值观念的急剧变化,狼作为权力崇拜的象征,在理解上有纲举目张之效。或许有人以为我在作过度诠释,在有色眼镜之后把美丽的动物世界看得有煞风景。下面换一个角度,除了上面说的令人崇拜或同情的狼,仅就“狼爱上羊”这首歌来谈谈另一种新狼形象一一漂泊而浪漫的狼,或许更有趣而复杂。

“狼爱上羊”

“狼爱上羊”是一首网络歌曲,2005年汤潮的《狼爱上羊》出现在网上之后,大街小巷不胫而走,被称为2006年“最火爆”的歌曲。网络歌曲一开始就被指斥为“恶俗”而遭到抨击,2007年10月中国音乐界知名人士还开会大加声讨,在一连串的名单中当然包括《狼爱上羊》。这里不在于赞扬或指斥,首先想提一些问题:它为什么那么火爆?它在讲什么?谁在唱?和我们的都市生活有什么关系?这真是文化批评需要介入的地方,由此能把握当下大众欲望的脉搏和文化的走向。这是一个有关变化的“奇迹”和“可能性”的寓言,出现在新世纪之初并非偶然。近来我们不时听到“软实力”这个带有魔幻力的词,《狼爱上羊》就是“软实力”文化的生动体现,从网络里钻了出来。在歌里狼和羊的爱情发生在荒野丛林,但它真正的表演舞台是在都市。伴随着这个“陌生化”的内容,我们被带进了一个新的童话世界,怀着希望、疑惑与恐惧。在短短两三年里“狼爱上羊”已成为一种象征指符、一种文化品牌、一种知识话语,不断被再诠释、再生产。先看歌词:“北风呼呼的刮,雪花飘飘洒洒。突然传来了一声枪响,这匹狼他受了重伤。但他侥幸逃脱了,救他的是一只羊。从此他们缘定三生,互诉着衷肠。……狼爱上羊啊,爱得风光,他们穿破世俗的城墙。狼爱上羊啊,爱得疯狂,他们相互搀扶去远方。”

这里突出的是狼的形象的变化。狼变得有爱心起来,对于羊不光知恩图报,且出自真爱。狼本来就爱羊,那是为了吃羊,但现在“疯狂”爱上羊的狼是一只好狼,与羊喜结良缘、患难与共。其实在流行歌曲中,较早的如齐秦“北方的狼”风靡了80年代的大陆校园,此后狼的 主题一直不断,张学友、谢霆锋等乐此不疲。这只爱上羊的狼,即爱恋或的狼,其谱系却源远流长。为人熟知的“色狼”即与之有关,如2007年居香港烂片榜首的《七擒七纵七色狼》,那也自有其家数,更早的在60年代根据流行小说拍成的电影《夜半人狼》,英译为MidnightWerewolf。这个Werewolf意谓“狼人”,其出处更是了得,源自于欧洲中世纪的民间传说。说人在满月之夜被狼咬之后而变成狼人,比吸血鬼更具超强的能力。40年代初好莱坞影片TheWolf Man根据这一传说,片中狼人与美女结下了不了情,此片今年推出了重拍版,宣传早已做得轰轰烈烈。其实“狼人”的题材在好莱坞一向受宠,如约翰・兰迪斯导演《一个美国狼人在伦敦》的及杰克・尼古森主演的《狼》等,都是富于寓意的佳作。迈克・杰克逊在其成名作《惊悚》(Thriller)中所扮演的正是狼人,也是由兰迪斯导演的。“狼爱上羊”中的狼如此富于爱心,则根本翻转了“色狼”的意涵,在上世纪是不可想象的。这多半出自拟人化文学手段的表现,与好莱坞的狼人扯不上干系,但也不能说死,狼与人的变形含有人性理解的深刻课题,而好莱坞影响已无远弗届,尤其在全球经济时代,在那些以狼为主题的歌曲里,多少可看到狼人的影子。

“狼爱上羊”被广为接受,除了外在的原因,这首歌的内容及表现手法颇投合大众。其实通俗作品之所以畅销,是因为能满足大众对于新鲜新奇的期盼,尽管时尚常常转瞬即逝。这首歌是一个新编的童话,给狼的形象带来如此彻底的革新,具有奇迹般的意味。而且情节的编造运用了“传奇”文学的套路,像落难公子遇到红颜知己的叙事模式,合乎我们的文化习惯。狼改变本性虽然有违常识,但感恩报答,能满足我们道德上的期待。羊狼之恋属于一场“真爱”,那是充满激情,不计利害的。在现下流行歌曲中关于“真爱”的陈腔滥调比比皆是,但少男少女百听不厌,正因为其中有令人回肠荡气之处。同样的所谓“缘定三生,互诉着衷肠”,相当简洁而圆熟地表现了这场“真爱”的合法性,那是前世注定、无可理喻的。

“狼爱上羊”的主题,如用俄国形式主义批评术语,属于一种“陌生化”,而羊和狼的对话,给人一种场景感,也是日常化的。尤其是羊的回答:“不要客气,谁让我爱上了你?”的确羊显得楚楚可怜,而在对它的纯情的同情或认同之中,狼也获得了一次机会。接下来,“就这样它们快乐的流浪,就这样它们为爱歌唱”,这场奇特的恋爱似乎顺理成章地变成了爱的颂歌,而且带有一种另类的情调。最后回旋往复的“爱得疯狂”,在热烈渲染之际,实际上对听者产生一种催眠的迷醉效果,狼作为主体,也似乎不负众望地带着羊“流浪”,明知前途危险莫测,却挑战世俗成见,相依相偎地前行,表现了某种英雄主义。

这首歌刷新了爱情主题的表现,带来新的刺激。狼的形象用来在真实与虚幻、可能与不可能、机会与危机之间营造张力和气氛。正如羊所说的:“在你身边有多么的危险,我都会陪伴你。”在听众心目中,狼也是不确定的,仍具有危险性。实际生活中的男女之爱,特别在今天流行的理解中,本质上是变幻莫测的,狼的形象正担负着这种不确定的功能。人们宁可相信歌里所表现的,狼能改变本性,岂不证明爱的伟大?狼和羊的“快乐的流浪”是浪漫的,或者只要“曾经拥有,不问天长地久”,若有“真爱”的理想,危险和痛苦都值得。

只是一首流行歌,听了唱了,兴之所至,大不了是“一场游戏一场梦”,犯不着去问狼是善是恶。或许觉察到这场恋爱“疯狂”得“荒唐”,出现了那种搞笑的翻唱,让一男一女滑稽地对唱。然而这首歌的流行并非个别、偶然,它和其它动物形象的变化一起,反映了某种真实的文化心态:我们生活在全球化时代,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会发生。“狼爱上羊”是全球现代性的一个象征指符,标志着游戏规则的改变。就狼的变性颠覆了“普世”价值系统而言,这一全球现代性具有震撼性冲击,却体现为“软实力”或“潜规则”。狼的变性即是创意产品的“奇迹”,也是全球化经济“奇迹”的颂歌,它并非成于一旦,而是全球化经济处于某种巅峰状态的结果。这是新世纪的童话,是一把通向幸福之门的钥匙,与互联网的产生及其带来的创意自由是同步的。

“潜规则”指全球化经济秩序和机制而言。在1990年代关于全球化的理论如雨后春笋,一个广为接受的观点是,数码时代的资本流通在速率与空间上都达到前所未有的自由,比如过去确认支票的方式必须靠邮递,而现在通过计算机顷刻之间即可转移资金。同样流通中的“跨界”作为全球化的金科玉律,首先与跨国公司的运作有关。有一派理论认为由于跨国公司迅速地聚集资本与权力,从而形成世界经济政治的新格局,即以如纽约、东京、上海等大都市为中心,相对来说民族国家的机能在削弱。互联网的普及无疑为“流通”如虎添翼,也带来真实与虚拟的问题。在1960年代法国理论家居伊・德波(Guy Debord)就指出后资本主义的“奇观社会”(The Society of the Spectacle)特征。在现代社会里,人们生活在图像的日常世界之中,已经耳濡目染地受到这一图像世界背后的商品机制及其逻辑的控制,因此其思维和行动离开真实愈远。

是幻觉?是真实?随着地球气候变暖,人类和动物似乎都变得温柔起来,而在各类文艺产品中,从流行歌曲、电影、漫画到网络小说,动物们也在竞争,看谁变得更有爱心,连老鼠也要爱上猫。当然这是好现象,动物们充满人心,归根到底是人造的,表达了要求社会和谐的美好意愿,比起从前动辄“刺刀见红”、“你死我活”的意识形态来说,说明社会及人的观念进步多多。且不说这些新千禧年的童话、全球化带来的福音。在全球化中国境遇里,互联网所爆发的能量与飞速猛进的中国经济发展相平行,游戏性是一大特点,那种搞笑甚至恶搞现象在世界上是少有的。一方面是什么都不在乎,在一定的政治条件下,尤其发达的是游戏无害的公共空间,在恶搞之中体现了某种公民意识,对于价值的认同起到制衡作用,虽然尚不足成为主流。另一方面是什么都可能发生,如与经济飞跃相一致的大众欲望,对于财富、权力的渴求。李欧梵和罗岗在关于当代视觉文化的对谈中谈到“虚拟”问题,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注意“虚拟”文化的“商品性”及其具体时地的文化构成。《狼爱上羊》正体现了网络的无害空间的自由表达,受全球化风气的灌溉,体现了“跨界”、“流通”的美学。这首歌完全是艺术虚构,照传统的观点是善恶不分,认敌为友,其实这一层道德判断并未完全消失,只是居于后台;关键的是游戏性,折射出新世纪游戏规则的变化及消费大众的欲望想象。作为一件商品,含有其政治性与社会性。

《狼爱上羊》并非一片光明。需注意的是那个一开头暴力的插曲――狼给猎枪击中。在歌里是情节铺垫,给羊狼之恋的一个合理化前提,当然如上面说的与当下环保议题有关。再来看狼和羊相偎相依“快乐地流浪”,为爱的方向所引导,带着爱的信念而前行。“疯狂”的爱处于进行时,并没有结局,给人一种悬念,一种不确定感。事实上浪迹天涯,狼还可能遇到枪击,危机仍然存在。所谓“在你身边有多么的危险,我都会陪伴你”,羊明知与狼在一起是危险的,这危险有可能来自狼的本性,更有可能的是来自那个暗伏的猎枪,这样的话,它们的“真爱”并非天真,走在一起,面临共同的命运。

疯狗资源范文第5篇

可是,我就是要讲:抱歉!年头啥都能讲借,只男人私有,命在男人在,绝对不借!

首先,我没有把他借出去的权利。男人是东西吗?是一万块钱吗?是一条小狗吗?换句话说,我的男人爱我,我就可以是他的主人啦?你来借,咱俩关系不错,我就该慷慨大方毫不犹豫地说:“好吧!你拿去用吧!用完还我哦!”和你向我借一条小狗去镇宅,有什么不同?你不把我男人当有思想有主见的人儿看,我还要好好敬着呢!

其次,回归到开头时的话,为嘛我是你朋友,我的所有资源都该为你服务?我是你朋友,那也只能代表我自己。你若真需要帮助,咱也不是吹牛皮装义气,咱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若是真遇到必须劳烦我家男人才能解决的问题,那也得我自愿自发地去求他,至于他答应不答应,那就是我们之间的事了。若事成,我欠我家男人的人情,事不成,他肯定也有他的原因和苦衷?里面和你没一毛钱关系?苍天啊,大地啊,我觉得我能为你做么多,已经算最好的闺蜜啦?

退一万步说,即使我有权利将男人借给你,也愿意借给你,我有啥好处?放着那些孤男寡女鸡鸣狗盗的狗血可能性不提,单说对你好就能换得更多的友谊吗?事实证明,除了将我家男人从伟岸的大丈夫变成不拿薪水的人民公仆,毫无尊严地被众多女人呼来喝去之外,十有八九我家还会落个“妇倡夫随”的恶名,轻则说我是武则天牝鸡司晨,重则说我是慈禧太后垂帘听政!亲爱的闺蜜,让你说忙半天我冲什么?

总之一句话,你要觉得我人不错,爱和我做朋友,双手欢迎!如果你非得和我借男人,对不起,门在那边,恕不远送!

将男友借闺蜜?自虐狂才玩款坑爹游戏,消失之城

男友,我所欲也,闺蜜,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闺蜜而陪男友也。

恋爱时,美眉们恨不得和男友做连体婴儿,哪还分得出时间给闺蜜?

好不容易见了面,正泡在蜜罐里的那个也不忘时刻秀幸福,一会儿掏出“爱疯四”让你看她和男友脸挨脸,一会儿仰起脖子让你端详男友新送的水晶链,一会儿又拽过新款包包――你看,也是他送的呢!

于是,旁边还“剩”着的闺蜜不由冷笑了:“切!就玩意儿!长途汽车站地下商场――要价二三百,一百准搞掂!”言下之意,姐你可真不开眼……

子非鱼,怎知鱼之乐?作为旁观者的闺蜜自然不会懂得你男友的好――“话说当年你也曾为F4疯癫,你看你现在找的猥琐男,就不嫌给咱帅哥控丢脸!还整天忙着给他煲汤,吼吼,你该没么饥不择食吧?”

即便对方真帅得需要挨家挨户道歉,她也同样会冷冷一哼“幸好俺只喜欢俺家刘烨!”

而对常被你闺蜜横挑鼻子竖挑眼的你男友来说,女友的闺蜜同样讨厌!“就因为她几句刻薄话,当初女友差点灭了俺的灯!”“我女友的闺蜜也是,教唆我女友每天只给我留10块钱,天,吃碗面都不够!”“她还让我对象不要给我妈好脸,说什么绷不住劲以后准惨!”

你看,闺蜜和男友压根就水火不容嘛!

可是,也不绝对,喜欢女友闺蜜的男人同样不少。你问他为何当初不直接追求女友闺蜜――还不是人家心高气傲看他不上虽然追到了那个容易追的,但因为女友和闺蜜来往频繁,他也就更加贼心不死!我同事小张就暗恋着他女友的闺蜜,黄金周他请女友和闺蜜去KTV唱歌,结果闺蜜临时没来,张帅哥顿时天崩地陷鼻塌嘴歪。

午夜电台里,有个高知女向主持人哭诉:她偷看老公空间里的私密日志,天杀的竟写着很想把她一个丰乳肥臀,冷天都裸著白大腿的闺蜜放倒在地……天,她老公平日都把她那闺蜜讥为“风尘女”的啊!伤不起啊伤不起!

你闺蜜真的就那么讨厌你男友吗?不一定。也许只是酸水泛滥,也许只为了避嫌。而你男友真的就那么反感你闺蜜吗?也不一定,或许只是你闺蜜先表现出的抵触催生了种反感――放低姿态,啥都好办。

在遍地风流的年代,别说来回三五天,就是让男友和闺蜜像真正的恋人一样处三小时,潘多拉的盒子也会难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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